第一百五十八章胡不归
一日平安无事,沈浪消失过一段时间,林一凡晚上才遇到他,正好有事要一起去新房,道上问起这事,只听他笑道:“来的没什么高手,胡疯子倒是来了,不过我没出手,就让小张给料理了!”
“哈哈哈!”
林一凡听来好笑,小张可不是什么名人,作者连他名字都懒得起,说到底,不过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家丁,胡不归败在他手上,当真是一生的耻辱。
这点就不得不提胡不归这个人了,要说小李飞刀中剑术最高的当属胡不归,原剧孙白发说过,天底下只有两个人让他看不透,一个是李寻欢,另一个就是他。
不过胡不归这人剑法虽然精奇绝俗、妙到毫巅,为人行事却总是疯疯癫癫,也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傻,武功也忽高忽低。
高者可争兵器谱前三,低者,就连不会武功的人也能轻易打败他。这也是百晓生不排他的原因。
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儿子挺出名……
多年后,胡不归被西方星宿海和洛阳萧家及苗天王暗算重伤,将死之际,有把自己襁褓中的幼子交于白家,被白天羽夫人收养。其后这孩子被白天羽夫人用来换掉花白凤之子,让其误认为亲子。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都清楚是谁了,被误认为亲子的,当属傅红雪了!
……
来到新房,林一凡刚打开门,一颗小脑袋就冒了出来,新房内乱糟糟的。
阿飞、荆无命、林仙儿、孙小红四个小孩满屋子乱窜。朱七七盖着红盖头坐在床上,白飞飞、百灵、小泥巴、林诗音四人正在打麻将。
当然,麻将现在还叫万饼条或万秉章……
房间内如此吵闹,倒也不得不佩服朱七七的定力。
“呦,新郎官来了!”
林一凡走进,白飞飞和百灵两个鸟司机,开始调笑。
林一凡无奈摇了摇头,拍了拍手,把众人都赶了出去,接下来是他和朱七七独立相处的时间。
林一凡和朱七七啥都做过了,没新婚夫妻那么多要聊的,林一凡在桌上取了秤杆,在她红盖头上轻轻一挑,芙蓉不及美人妆,盖头一挑,娇颜尽展。
美,美到极致。
朱七七不愧为天下第一美人,林一凡有些蠢蠢欲动了,但是嘛,还有些事要做。
红盖头被揭开,朱七七一脸娇羞,懦懦的道了一声夫君,林一凡心都酥了。
林一凡和她相互道了称谓,这才拿起红酒杯,一人倒了一杯,喝起了交杯酒。
接下来,就有些少儿不宜了……
但大家都是成年人,这事儿就详细说说。
闹洞房。
林一凡可没让他们闹!闹洞房这种活动,喜欢的很喜欢,不喜欢的真是看着都烦。
所以林一凡叫了人,继续打麻将(万饼条)
刚刚见白飞飞她们打,他就有些手痒,现在时间多,打打也没关系。
当然,最主要的不是因为这点,尼玛,根据礼仪,新婚之夜,新婚夫妇睡觉之时,婚床上还得睡一个父母双全聪明伶俐的男童,寓意多子多孙。
这……很多地方的礼都不一样,睡男童这事儿俗称压床,林一凡在上卷里,压床都是新婚前夜压得,尼玛,搁这遇到了奇葩,新婚之夜压床……最主要的是还要压三天……
这就难受了,还好林一凡和朱七七早就做过了,否则非得憋死他不可。
压床的男孩也没选其他人,就阿飞,这也是沈浪来这儿的原因。
有外人在场,哪怕是个小男孩,林一凡和朱七七也不好做其他事,索性就留了人打麻将。
沈浪不会打麻将,她就在一旁看着吧,林一凡则义正言辞的站了小泥巴的位置。
这帮子姐妹打麻将都是输银子的,她一个小丫鬟,哪来的钱?
林一凡都是为她好。
说实话,新婚之夜打麻将,林一凡还是第一回,最主要还是快乐!
有些时候,有一种气氛,离了以后再也不会有,好朋友之间大部分都是不论输赢的,快乐就完事了。
但若真真上了麻将桌,打真的,那就苦大仇深了,哎,都是被钱财腐蚀的灵魂,一张张全是狰狞恐怖的脸!
……
水也水得差不多了,回归正题,众人打麻将玩得正开心,忽听门外风声呼呼,林一凡和沈浪同时警觉。
由于白日办了酒宴,夜里都还挺热闹的,离得远没人会注意,只当是有什么宾客路过,但离得近了可就不同了。
林一凡推开窗户往窗外看去,窗帘月影盘沙,清风袭来,绿叶摇拽!一个酒鬼掩面睡在树下,全身脏乱,浑然像个乞丐。
沈浪也走了过来,可树下本就一片浓黑,这乞丐又是掩面而睡,根本看不清来人。
林一凡趴在窗台上笑道:“这天底下敢夜闯李园的人实在太少太少,若此人还是个男人的话,那就不难猜了。”
“的确!”
尽管此人装束打扮和白日完全不同,但沈浪还是猜到了他是谁!
百晓生向来瞧不起女人,所以他排兵器谱,只排男人。
而男人中,能够这么轻易进入两人十步之内的,那真是少之又少。
再加上此人进了李园而不做他事,只选了个地界睡觉,形势如此无拘无束,肆无忌惮,疯疯癫癫,那此人必是胡不归无疑了。
胡不归好似从来没听见两人调笑,翻了个身继续睡,这一翻身,林一凡已经瞧见了他的脸。
这家伙和醉拳里面跟老师傅长得有点像,都是酒糟鼻,黄土脸,只不过比那人要年轻一点而已。
当然,据林一凡所知,胡不归本来长得是很俊美的,不过他从来不以真面目示人,久而久之,大家都把这个酒糟鼻大红脸的模样当成了他的真实模样。
林一凡从窗户中跃下,新婚之夜,窗外还睡了个酒鬼怎么可以?
来到胡不归身前,一股很浓很浓的酒意直冲入鼻,林一凡皱了皱眉,伸手要去拧他后颈,可突然,一只手臂有意无意的伸了过来,五指在林一凡手上一勾一搭,林一凡就手上多了一道铁箍。
胡不归不但出手快得骇人,这一搭、一勾,两个动作中,竟包藏了当代武林中三种最可怕的武功。
他手指刚搭上林一凡手指时,就使出了内家正宗的“沾衣十八跌”的内力,接著,他就使出了传自武当的七十二路擒拿手,搭住了林一凡的脉门。然後,他再以“分筋错骨手”想要错开林一凡的筋骨。
这绝对不会是个疯子能有的能力,说到底,他应该是装疯卖傻。
他这几招出其不意又来势急快,等闲者根本逃脱不了,就得让他拿下。
林一凡也愣了愣,不过他只是手臂轻轻一震,十龙十象之力一转,已经挣脱开了铁箍,手掌继续前伸,已经捏住了他的后颈。
这一瞬间实在太快,从沈浪这儿看去,只见胡不归兔起狐落,转瞬间已经擒……
胡不归被擒,却毫不慌乱,想要回首拔剑,可惜他还没碰到剑,林一凡已经锁住了他这只手臂。
再则,另一只手又伸了过来,剑出半寸。
林一凡轻轻一压,长剑归鞘,他两只手都被林一凡牢牢抓在了身后,完全挣脱不开。
林一凡取了他的剑在他手臂和身体之间几翻穿插,他的双手,就好比头上的发冠一般,被牢牢锁在了身后,他不动还好,他只要一动,带动剑身,剑出鞘,自己伤自己。
可林一凡刚放开他,就只觉他身体一软,瘫倒在地,不过转瞬,就已经挣脱开了束缚,这竟然是江湖上最神秘的《缩骨溶血功》。
“铮!”
略显憋屈的胡不归终于拔出了手中的剑。
他是剑疯子,这手中的剑自然也疯癫,东一剑西一剑,完全不成章法。
不过这剑法在林一凡看来,却又别有看头,这剑法初看是比较简陋,可再看时又觉得是精妙绝伦,当真恐怖。
若论剑法境界,胡不归的剑法其实已经到了夺命十三剑第十四剑的地步。
剑法狩猎之广,无人能及,每一招刺出,变无可变,敌人根本招架不了。
看到他使出的剑法,林一凡终于知道他白日为何会败给小张这一个普通的家丁了。
胡不归如今的剑法已经算到了所有高手的退路,但偏偏不怎么了解人性,搞不懂不会武功的人究竟在想些什么?算得了高手却算不了低手,若他愿意用普通剑法,那低手自然很好对付,可他偏偏要用如此精妙绝伦的剑法对付普通人……
额,所谓料敌机先,就是算到了别人预判中的预判,但普通人根本就没预判好吧。
举个例子吧,就比如王者荣耀,你一个高手,一顿操作猛如虎,预判了他预判中的预判,可一顿操作打下来,人家根本连动都不动,自己反而被打个措手不及。
所以,林一凡也没动,他在预判胡不归预判中的预判。
剑光霍霍而过,剑气纵横,可胡不归连舞了好一会儿剑,可每一剑还隔着半寸就已经回收,再从另一侧刺出。
至始至终,没一剑能刺到林一凡身上,自己反而累得个半死。
终于,只听当的一声,林一凡轻抬手指在剑身上轻轻一弹,胡不归握剑的手顿时一麻,长剑脱手,落入林一凡手中。
“铮!”
林一凡手起剑落,身如鬼魅,眨眼之间,也经围着胡不归画了一个圈。
胡不归愣住。
“这一剑?”
只要是爱剑的人,就应该看得出这一剑的精彩。
林一剑笑道:“你若跨得出这个圈,你就可以放心离去,若跨不出,那就留下来当个家丁吧,必竟敢夜闯李园,总得付出点代价。”
跨出这个圈实在太简单了,可胡不归双腿抬了抬,却又怎么也跳不过去。
重点不是这一个圈,而是林一凡划圏的那一剑。
胡不归绝对是一个极于情又极于剑的人,对于一辈子沉浸在剑道上的疯子来说,没有什么比遇到另一个剑法比自己还高的人更让人欣喜了。
胡不归接不下这一剑,所以,他也跨不过……
他坐了下来,眉头紧皱……
https://www.lvscwx.cc/books/0/217/569347670.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lvscwx.cc。顶点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m.lvscw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