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大宅的不速之客
那个不速之客外貌相当斯文,整张脸的布局流畅、对称,称得上是个英俊小生。这个人的打扮与他的面容略有点反差,衣着是宽松式的,穿了一双网格皮鞋。风一吹,衣服开始噼噼啪啪地抽打,把他并不健壮的身体裹了起来,使他的形象显得多少有点猥琐。
这个人站在这块近郊的土地上。孑然孤立的私家大宅背对着一条河,他就在河边站着。他已经相当熟悉这幢屋宅的构造了。他的身份是一名电话工。
这个人是从窗户进入私家小宅的。在此之前,他戴上了手套,并且用很厚的棉布把那双带点流气的网格皮鞋包了起来,然后他灵巧地用一把刀片弄开了窗子,身轻如燕地跳进室内,反手关上了窗。
室内与室外的反差太大了。一眼便可以判断,主人是一个谨慎的敛富者。整个住宅的外观十分平常,而内部则极为奢华。我们且不去描绘它是如何装饰,只须这样说,它的规格绝非普通收入者可为之,甚至连一般的富裕人家也勉为其难,拥有它的主人必定不是一个等闲之辈,电话工将会获得丰裕的收获。
从以上的描述不难看出,这个外表斯文的电话工是一个贼。一个人如果把贼当作谋生的主要手段,他至少要具备两种素质:胆大和心细。贼一般都是比较聪明的,而且贼一般都有很敏锐的预感。这个贼就是这样,他虽然还很年轻,但已是这一领域的行家里手。而且他作案比其他贼有一个优势,那便是他的职业是电话工,电话工是专门为用户安装和维修电话的,他可以自由地在房屋里东张西望,在脑子里画好一幅地图,以备后用。这段日子,这个第一职业是电话工第二职业是贼的年轻人不断地在给这户人家打电话,探究的结果是,这幢私宅白天很少有人在家,话筒那头总是在重复那句:“我正外出,请留下你的名字和电话,我将尽快与你联系,谢谢。”电话工心里暗自好笑,他觉得这位寓公实在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企图以貌不惊人的外墙来迷惑外界,却没想到免不了仍被洗劫一空的命运。电话工发现这很像那个稻草人的故事。农民用稻草人迷惑贪嘴的鸟,最终还是被鸟察觉了。不过电话工也承认,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职业的便利,他也许永远也不会对这私宅感兴趣,但是偏偏自己走进了这间房子,又偏偏自己是个贼,这便是人们常说的偶然。电话工则认为宿命更确切。那个叫楼夷的教练注定了要破财。而自己注定了要发财,电话工认为这个解释很对自己胃口。
电话工进了房中,他确定自己从窗口跳入时没被人发现。大宅建造在河水拐弯处,是一个死角,公路在三百米以外,他是从后窗进来的,如果河里没有船他就不可能被发现,因为河对面是一堵又高又长的围墙,围墙外面是一家印染厂。厂里排出的染料常常使河水红了蓝,蓝了绿,比如现在就是红的。
为了这次行动,电话工等了很久。迟迟没有付诸实施的原因是为了万无一失。这是贼常有的心理。贼毕竟是贼,干那事之前不怕是不可能的。特别是一次有预谋的行窃。哪怕有很大的把握,贼也会拖延一段时间,好像那段拖延的时间就是一份保险单,这情形有点像结婚,到了节骨眼上总有一方多数是女方会提出等一等再考虑一下,其实他或她的心里早已迫不及待了。
出发之前,电话工又往这私宅拨了一下电话,电话号码是他当时安装时记下的。屋里仍旧没人,还是那段重复的录音。电话工很满意地出了门,半个小时后他赶到了目标附近,为了以防万一,他又打了一次公用电话,屋里照旧没人。他便沿着河朝小屋走来。后来便像变戏法一样出现在屋里,那套动作,连贯自如,完全称得上是身手矫健,毕竟这是一个年轻的贼。
这个年轻的贼在房子里辨认了一下方向,然后便直奔主题了。他的目光里发出了一道贪婪而又饥渴的光。他来到了一排书橱前,凭着记忆,他抽出了如下几本书:邓肯传、体操技巧手册、美学、古典离别诗词欣赏、草叶集和贺年卡设计。应该承认,用出手不凡这句话来形容这个贼是恰当的。因为这个贼抽空书的位置暴露出来的竟然是一只隐蔽的保险箱。它是与书橱连在一起的上回排电话线时电话工无意中发现了它。这个贼的记忆力确实是非常之好。而且他并没被胜利在望而冲昏头脑,他在搬动那些书时没有去弄乱它们,而是轻轻地放在一张椅子上,这时电话铃响了。
电话工吓了一跳,安下神后,他加快了手里的动作,他打开保险箱的手艺同样出类拔萃。说实在的,如果世界上必定要有贼这样一个行当的话,这个电话工简直就是一块天生的材料。他把他的才智全用在了偷窃上,连开保险箱这样精密的设备也成了小菜一碟。密码无非是电话号码或出生日期,这两样他都有出生日期是登记装机时留下的,他成功了。
他看到的财物比他想象中还要多,除了钱和存折,还有大量的珠宝首饰,在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去衡量它们的具体价值,反正在前后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内,这个世界上有两个人变换了角色,一个成了富翁,另一个则已可能破产,电话工这辈子肯定没看到过这么多钱财,他的心都快从喉咙内蹦出来了。他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只折叠式皮包,展开,把战利品一股脑儿全收编了。最后他把保险箱重新关上,把那叠书放回原来的位置。刚要离开,电话铃又响了起来,他骂了一声,捂住别别乱跳的胸口,打开窗,跳了出去。
这个贼在河边把手套和鞋上的厚棉套脱下来,在里面塞进石头,沉进了水里。进入市区以后,贼去买了双新鞋,把那双网格皮鞋烧了,皮和塑料发出的臭味真让人受不了,贼也有点受不了,不过他还是捏住鼻子看着它们变成了灰烬。贼干完了这一切,便从这个故事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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