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的海洋
明天又要出差,所以今天来说几句。其实不出差也可能来说几句,因为心情不大平静。
今天上午去海淀法院旁听。平谷的一位姓马的小伙子,是收费站的临时工,用他人的电脑卡进入计算机系统,修改了缴费记录,免掉了几十辆车的养路费,然后从车主那里得到了1万8千元的好处费。单位迅速发现了漏洞,把记录又改回
去,他的好处费也退了。现在他和同伙被关押了一年多,今天检察院起诉他犯了盗窃国家财产罪。我开庭前一看案情简介,就觉得罪名似乎有疑问,在“盗窃”那里做了批注。这个小马确实可恨,但他并没有“拿走”国家已经拥有的财产啊。他是帮助别人逃税漏税,自己从中渔利,如果说他是“盗窃”,似乎需要很强有力的逻辑证明。但咱“不懂法”,就虚心听着。后来辩护律师除了质疑证据外,果然主要从犯罪性质的角度质疑“盗窃”的名义不妥。双方未能形成激烈的辩论,就休庭了。
然后是我们人大代表跟检察院座谈。大家表扬了起诉人充分的准备、人道的态度、清楚的表达等。因为小马当庭有所翻供,并说了一句“预审时他们又打又问的,我就那么说了”,大家便质疑刑讯逼供的问题,要求查清。有的质问为什么羁押了一年多才开庭,赵老师直接质问了检察院退休人员的腐败问题。有的代表还谈了加强计算机管理、领导负责制等。
我最后发言时,对庭审程序表示肯定,但指出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以及被告几方使用的是不同的话语,大家沟通上不够顺畅。比如法官是南方人,听不大懂平谷土话。什么是“盗窃”、什么是“占有”,都存在语言上的缝隙。双方事先的准备都很好,但一旦现场交锋,语言就罗嗦模糊。最后的判决结果很可能取决于“语文”问题。我建议司法人员要提高语文能力和思维能力,熟悉各界群众的常用语言,增加社会阅历。要把被告的土话准确转化为法律术语。另外,今天被告都不知道自己将会受到什么程度的惩罚,我们也不知道,那法律还有什么威慑力莫非越普法我们就越不能知道自己的命运还有,如果官司的结果主要依靠法庭辩论解决,虽然程序上正义了,但法律也就越来越远离民心了。庄子说:“辩者之徒,能服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被告如果觉得自己冤枉而又辩驳无力,那势必会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强烈的怨恨。孙检察长等同意我的见解,我想还应该向其他法学家适当请教。法律问题、医学问题,都跟语言文学具有共通性,都是研究人,都是通过鉴别分析材料来判断归属和性质。大量的文学作品里都涉及法律问题,文学研究者应该学学法律。我刚讲的阿q正传里,阿q就吃了语文的亏,他说的“我要投”是指投降革命党,而审讯的老头子以为是“投案自首”,所以就确信他是抢劫犯一伙,阿q大哥就成了中华民国最早一批被枪决的先辈。
另外我还指出法警当庭打盹,有损法庭威仪。他们说可能是法警值夜班,白天太累了。我开玩笑说,应该学习封建时代,让法警高喊堂号“威武,威武”那就不会打盹了。
下午跟师弟聊天,感慨人生和教育等。晚上备了会课,然后为某坏人修改文章。我这人不知道记仇,明明经常被坏人欺负,但只要跟我说几句软话,就假装全世界人民的大哥似的,甘心情愿地当牛做马了。
其实今天心中还隐隐潜伏着另一个不平静的湖面。十七年前的今天,我几乎彻夜未眠,为了一份纯洁的理想,为了一声嘹亮的号令,为了一个甘愿祭出我全部青春的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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