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人的女儿
自横和梅绮终于又一同坐在了午餐桌旁。
可是两个人的身体坐在一起并不就等于在享受两人世界。
因为,他们的舌头和思维,替洛红尘留了位。
“听说,洛红尘是个孤儿,来历不明。”梅绮虽然极力把口气放得轻松,可还是控制不住地在唇边现出一丝冷笑。天知道她为了打听到这些资料费了多少力气。
感情是一种债,也许她欠了自横,所以她在他面前才这样地无奈;但是她不欠洛红尘的,她未必斗不过洛红尘。她怕她什么呢这是两个女人的战争,她的对手是洛红尘,抛开周自横这个裁判不理,论相貌论才气论手段,她不会输给洛红尘的。她要对付的人,是洛红尘,而非周自横
知错要改,亡羊补牢,是自己把洛红尘拉到自横身边的,自己也一定要把她从他身边赶走而对付一个人,一定要先了解她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现在,她已经掌握了洛红尘的秘密,软肋,污点,她相信,只要把这些真相摊开来,周自横一定会回到自己身边的
她借着喝汤的空当偷看了一眼周自横的反应,然而和往常一样,她不能从他的脸色中看出任何喜怒情绪。
他仍然一如既往地玩弄着半真半假的外交辞令:“是吗你真是消息灵通。”
“我是人事部经理嘛,对员工的家庭情况当然要比你熟悉。”
“是吗”自横微微一笑。也许他该回一句“又不见你对别人的家庭情况这样上心”,但是何必明知故问
“洛红尘的母亲是在她出生的时候就死了的,父亲是个疯子,进了精神病院。”梅绮忍不住轻轻笑起来,“这样的身世,真传奇得可以,要是在琼瑶小说里,也许是个好故事;可是现实生活中,多可怕都不知道她会不会有精神病遗传基因。”
“洛红尘的父亲是精神病”周自横再镇定,也还是忍不住对这样离奇的身世背景感到惊讶,而且,洛红尘的母亲在她出生的时候即罹难,这一点,和他自己的经历有多么相像。同病相怜的感受使他忍不住微微向前俯身,“你怎么会知道得这样清楚是洛红尘自己在表格里填写的”
“当然不是。她哪里肯承认这种丑闻她的表格里把家庭成员填成了父母双亡。哼,怎么瞒得过我就有那么巧,我有个亲戚的熟人,恰好和洛红尘的姥爷是老邻居,是她们跟我说的。”
“什么熟人”
“是我大姨妈的女儿的丈夫的妹妹的家庭老师的母亲”
不等她说完,周自横已经告起饶来:“好了好了,等你把关系理顺,半个南京城的人都牵扯进去了。你还是简单说说,你到底都知道一些什么吧。”
“怎么,你感兴趣”
周自横才不上当,反将一军:“如果说我不感兴趣,你那么辛苦打听到的轶闻不就失去价值了”
梅绮气恼地“哼”了一声,忍了忍,还是忍不住,细细地说起来:“我也是凑巧,那天忽然想起探望我表姐,也就是我大姨妈的女儿,和她聊起公司的事,刚好她丈夫的妹妹的家庭教师也在,那个妹妹不是正打算出国吗请家教补习外语”
“好了好了,言归正传。”周自横再次告饶。
提起梅绮的那班势利亲戚,自横便觉头疼。他们每次见到他,总要拐弯抹角地打听一些股市内幕,电脑行情,然后便罗里罗索地抱怨现在的物价越来越贵。天知道,明明这几年电脑的价格一直在跳楼样地跌下来,可是梅家的人好像生活于水深火热,永远捉襟见肘。自横不是小气鬼,后来已经自动自觉地,但有新电脑上市,不等梅绮说话,便帮她家亲戚订上三五十台,换一个遍。可是他的确打心眼里看不起他们这种占小便宜的德行,渐渐怕陪梅绮探亲去,直发展到听见他们的名字都觉不舒服。
他打断梅绮:“你们家反正新闻多,我实在听不懂这些,你少一点铺叙,直接进入正题好了。”
梅绮更加着恼,周自横这样沉不住气倒是她第一次见到,可是再讽刺就显得无理了,也只有假装不在意:“那天聊起来,才知道他们过去是老邻居。那个家教的母亲说”
“咦,不是在你大姨妈家吗怎么家教来上课还带着自己的妈来”
“我们聊得高兴嘛,大家一见如故,于是又去了家教的家里做客,顺便拜会了她母亲。”
周自横“哈”了一声,不置可否。分明梅绮是因为听说了那家庭教师与洛红尘是邻居,专门拜上门去查户口翻资料的真比狗仔队还用功
梅绮继续说:“那家教的母亲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洛红尘的样子,说她小时候是出了名的丑丫头,她姥姥不会给她打辫子,洗了头,常常半湿着就请邻居替她结好辫子,一两个礼拜都不许拆的,略毛了就要打她。所以她常常长一头虱子”
周自横的心猛地抽紧了,尖锐地疼痛起来。他几乎已经可以透过时光的玻璃墙,清楚地看到童年的洛红尘:结着一对细黄的小辫,挥舞着两只细黄的胳膊,黑,瘦,小小脸孔上唯有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大得惊人。抿着嘴,可以整天整天地不说话,但是给自己发明了许多一个人的游戏,会坐在阳光下自说自话地讲故事,会将柳枝和荆棘草编成各种形状,下雨的时候,会叠纸船顺着水漂走,船里盛着落花和鸟的羽毛、以及童年的梦
此刻的周自横,不再是公司里那个铁面无私的周董,而在不知不觉中转换角色变成了敏感多情的少年阿横,他一直幻想会有那样的一个妹妹,柔弱的,聪颖的,等着他来怜爱和保护的小妹妹。
然而,他在她的生命中出现得太晚了,竟然让她孤独地度过了那么长久的二十三年,是他的错,他错了,他该补偿她的。生平第一次,周自横的心里充满了温柔的护惜,全心全意地,急切地,想要对一个人好,不问代价没有理由地,对一个人好。
也许每个人都有付出和给予的欲望,只是有些人找不到付出的对象。自横认定了,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让他全心给予,那就是洛红尘。没有原因,不求回报,一个人给另一个人的感情,是前生注定的,是债。
神瑛侍者给绛珠仙草灌溉雨露,是心甘情愿;林黛玉将一世的眼泪还给贾宝玉,也是心甘情愿。
所有的感情都是恩,也是债。
梅绮仍在极尽刻薄之能事地损着洛红尘,把她的身世形容得污秽而罪恶:“关于她妈妈的死,说法很多。她自己姥爷最常说的一种,就是她爸爸杀死了她妈,她爸是疯子嘛,也不知道究竟做了些什么,真可怕,总之洛红尘一出世她妈就死了,她爸也疯了,邻居都说她克,命硬,又说她八成是断掌,倒不知是不是真的。听她卖弄红楼梦那点故事,说林黛玉出身多么高贵,品格多么高贵,性情多么高贵,就好像她自己有多高贵似的。原来,她自己的出身这么卑微,和高贵这个词儿,差了十万八千里”
每一句话,都似一把刀从周自横的心上划过,使他一下一下地疼着不是痛苦,是疼爱。梅绮对洛红尘的诋辱,只有使他对红尘更加充满同情和怜爱,更有保护她照顾她的冲动。他完全可以想象从小到大,她经历了怎么样艰难羞辱的成长过程;他更加理解了,她的态度为什么会那般独立、坚强、不卑不亢。
他恨不得立时三刻赶回公司去,把红尘紧紧地抱在怀里,告诉她:她所有的苦难都自今日结束,以后,他会好好地对待她,让她远离孤独与风雨,得到幸福
然而洛红尘根本不领情。
总经理室里,洛红尘小脸绷得铁紧,一双眼睛晶亮得让人不敢逼视,戒备地质问周自横:“为什么要打听我家里的事这与工作能力有关系吗”
“我也是道听途说。”周自横有些惶愧,这对他来说也是极为罕见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用了心,就会变得这样被动卑微,“偶然听说的,我只想告诉你,希望能够帮助你。”
“不需要。”红尘硬梆梆地顶回去,“如果总经理觉得聘用一个家族里有精神病史的人不方便的话,明说好了。否则,我不希望在工作时间谈论我的家庭。”
自横的心又一次抽痛。红尘的话让他同时接收到两个信息:一,作为一个精神病患者的女儿,她自小承受了太多的压力和羞辱,以至于自我保护已经成了本能;二,她真是一个原则性强的女子,她和他,是不折不扣的同类人。
他只得道歉。从认识洛红尘起,他好像就在不断地道歉:“对不起,我并没有要冒犯你的意思。如果你介意,就当我没说过”
“我很介意。”洛红尘明明白白地打断,“好,我可以当你没说过,这次谈话不存在。周董,没别的事,我回办公室了。”
周自横被晾在了当地。前所未有的尴尬。前所未有地失落。前所未有的经验。
如果一个人没有原因地拼命想对另一个人好是前生的债,那么另一个人没有余地拼命拒绝这个人的好,是否就是前世的仇呢
下了班,自横来到老友阿青的“火车头酒吧”消夜。
酒吧很小,是由两节废旧车皮拼接成的,桌椅都是从旧火车上搬下来废物利用的,连照明都是用的铁路上的提灯,四壁摆满了手摇电话,老式留声机,煤油灯等物事,一种粗犷的怀旧,野性的风情。
周自横是由欣赏阿青的品味进而欣赏这间“火车头酒吧”直到欣赏阿青这个人的,他们是纯粹的酒友,除了酒吧,从不曾在第二个场所聚会,也从不曾在阳光下碰面。
他们在一起,谈酒,谈色,也谈钱,但是从来不谈感情。
今晚是第一次。
自横问阿青:“还记得你第一次恋爱吗”
“第一次恋爱”阿青吃了一惊:“你是思春还是怀旧思春好像晚了点,怀旧又好像早了点。”
自横笑着捣阿青一拳:“我认识了一个女孩。”
“你每天都在认识女孩。”阿青知道他还会有下文,侧过头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状,顺便打个手势让酒保再来一杯“黑方”。
“她很特别。”说完这句话,自横自己也觉得太文艺腔,不由笑了。顿一顿才又说下去,“她拒绝我的帮助。”
“你是说她拒绝你求爱”
“我没敢直接求爱。”
“没敢”阿青这回严肃多了,“你也有不敢的你是怎么做的给她一大把钱,被她抓起来扬到你脸上去”
“差不多。”自横一仰脖子喝掉半瓶酒,拉松领带,继续说,“她的身世很特别,很凄凉,我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听说了,就向她提出来,想给她一些帮助,给她的家庭一些帮助。没想到她很生气,拂袖而去。”
“很显然。这是一个自尊心强的女孩子。身世凄凉的人通常有两种性格:一种就是特别自卑,另一种就是特别自傲。她是后面一种。”
“也不全是。我感觉得到,她的生气,不是因为自傲,而是自卑。”
“那就最麻烦了。”阿青再启开一瓶酒,“最麻烦的人就是自尊心和自卑感同样重的人,和这样的人交往就好像走钢丝,稍微偏左或者偏右都会跌下去。而这种人里面,最麻烦的一种,就是女人,尤其是聪明才智又薄有姿色的那种女人。”
“全中”自横苦恼地说,“你说的这几样,她全部符合。聪明,漂亮,女孩子,自卑又自傲,这简直就是她的写真画像。”
“那你可真是自寻烦恼了。我得好好地同情你。来,为同情干杯”
交往了这么久,阿青可以说是对周自横的事情了如指掌,但是只要自横不提,他也从来不主动提起他的工作和生活。就好像现在自横跟他讨论感情烦恼,而他明明知道他和梅绮是一对,并且一向都很欣赏梅绮,认为那样的女人才是现代成功男儿十全十美的妻,却不会冒然问自横“那么梅绮怎么办”
他不是一个多话的男人。更不是一个多事的男人。
可是万事都有例外。
今晚的例外尤其多。
既然自横可以例外地第一次同阿青谈起了感情苦恼,阿青也就顺理成章地第一次自作主张,给梅绮打了电话:“周自横在这里喝醉了,为了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你不在乎,就来接他回去吧。”
梅绮在乎。很在乎。
可是她更在乎自己对周自横的爱。
如果爱一个人比他爱自己更多,那便只好变得迟钝,只好“不在乎”。
她赶到“火车头”,像认领失物那样领回了周自横,低着头跟阿青说谢谢,请他帮手扶醉汉上车。
阿青照做了,说:“你家住在几楼你怎么把他从车上送下来不如我送你们回去吧。”
她点点头,仍是低声道谢,不肯多说一句话。她有她的自尊,而这尊严被周自横践踏得一文不值,复又落在旁人眼里,叫她不胜羞愧。
幸好阿青并不多话,一路上扶着周自横,一言不发。到了家,帮她把周自横放到床上,便要告辞。
梅绮反不过意,留他喝杯咖啡,笑问:“一直叫你阿青,都不知道你姓什么”
“姓卫。卫生的卫。是不是很少见”
“卫青”梅绮随口说,“汉武帝时有个大将军也叫卫青,是皇后卫子夫的哥哥,死于巫蛊之乱。”
“巫蛊之乱”卫青脸上掠过一丝厌恶,“那场巫蛊之乱前后数十年,牵连上千人,真是太邪恶了。好在现在巫蛊已经绝迹。”
“错”梅绮将手指放在卫青的唇上,神秘地摇着头,“那不是邪恶,是神奇。若是没有招魂术,哪咤怎可以托荷花重生聊斋故事、搜神记里那许多故事,你以为都是假的么没有透天机,刘伯温如何辅助朱元璋打下大明江山,若不是后来落在李自成手上,他又怎能称得了王孙悟空枉会七十二变,仍要被唐僧压服,凭的,也不过是一道紧箍咒。”
卫青觉得不安。
可是真正令他不安的还不是梅绮的话,而是她的手指。纤细,柔软,带着醉人的芬芳。
他情不自禁,吻了那只手。
梅绮被动地、怔忡地被他啜住手指轻轻亲吻着,喃喃说:“我的虫也是这样子吸我的血我要去喂我的虫了。”
卫青莫名其妙:“虫什么虫”
梅绮一惊,忽然脸色大变,冷着声音说:“今晚多谢你。”明明白白送客。
卫青有些惶然,也有点羞愧,点点头转身便走。
梅绮关了门,着手替周自横脱衣,擦身,让他睡得更舒服些。她痴痴地看着他熟睡的脸,用手指轻轻梳理着他的头发,忽然间悲从中来。
这些日子里,公司上下已经无人不知洛红尘是董事长座前最信任的红人儿,可以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她才来了公司多久,竟然从藉藉无名的论坛管理员一直升为总经理助理。尤其周自横平时不是一个张扬的人,喜怒不形于色,对待员工向来没有远近亲疏之分,这样大张旗鼓地力捧一个新人,就更显得不同寻常。
更特别的是,做了总经理助理的洛红尘似乎并不对自己的特殊身份多么看重,对周自横也未见得有多么殷勤恭敬,甚至常常为了意见不同而争吵,吵得面红耳赤。而吵架的结果,竟往往是周自横迁就。
难道是自横已经厌倦了下属的惟命是从,想找个刺猬头寻刺激吗就好像吃腻了大鱼大肉的人会心血来潮想吃蔬菜就好像她告诉他关于洛红尘那疯狂的血缘,本以为那消息会让自横轻视洛红尘的,却不料事与愿违,反而激起他更加高涨的好奇心与同情心。她再一次错打了算盘真是做多错多,怎么做怎么错,越错越离谱。
周自横是一只阅尽繁花的蝶,对再美的颜色也已无动于衷,却选择了一朵最枯萎黯淡的小花来栖息。
难怪人们都说蝴蝶是盲目的。也许,这便是另一种新鲜吧
如果是这样,梅绮想或许可以等自横的兴趣自动冷落下来。可是等了一个月,已经到了底线,周自横却仍然丝毫没有回头的意思。
而且,自从洛红尘升为总经理助理后,他也整整一个月不曾来过“梅园”了。
三天前,梅绮终于决定找自横摊牌,甚至不顾忌讳地在上班时间敲开了董事长办公室的门,直统统地质问:“你一个月没回家,是不是为了洛红尘”
“是。”没想到周自横明明白白地回答,“因为我知道如果去梅园,你一定会找我吵架。”他甚至轻松地弹了一下烟灰,没事人一样地说,“还有,你要注意自己的措辞,我只是没去你家看你,并不是没回家。当然,如果你一定要把梅园的物业说成是我的家也行,不过得把户主的名字换回我的。”
梅绮气得浑身冰冷,连声音都颤了:“你叫我要注意分寸,在公司里不要和你太亲密,可是你和洛红尘呢你们天天同进同出的,整个公司的人都在议论,你知不知道”
“哦,他们议论我什么”
“他们说,你想追求洛红尘,和她不清不楚。”
“他们这样说”周自横不怒反笑,“好啊,我巴不得他们这么说呢。我的确想追求红尘,可她就是不明白,我就等着别人把这话给她说明白。”
“她不明白她装的她比谁都明白,就是想吊起来卖”梅绮叫起来。
但是她气,自横不气,依然慢悠悠地说:“是吗不过我就是喜欢有人吊我胃口。游戏,是要慢慢地玩才好玩,太容易到手的,不够刺激。你说呢”
梅绮哭了。他是在折磨她,羞辱她。可是,是她先羞辱了自己的。
当初是她主动爱上他,倒追他的,她让他得到的太容易了,几乎是送上门的。但是爱一个人,是错吗因为她爱他,他就可以这样地欺侮她,轻视她
她摔门而出,几乎是在瞬间便下了一个决定去小镇,找潘大仙
她不是不知道巫蛊邪恶,可是如果向魔鬼求助是惟一的生路,她只得投降。
为了挽回周自横的心,就是让她把灵魂卖给魔鬼,她也愿意
泪水流过耳畔印湿了枕巾。梅绮生怕惊醒自横,忙忙擦拭,眼泪却只有流得更凶。
她几乎要可怜自己,这样地无助,这样地微贱,这样地束手待毙。这不是她梅绮的个性啊她已经沉默地等待了一个月,不,已经沉默地等了三年,她不能再被动地等下去,她要主动出击,要争取自己的终生幸福
她跳下床,拉开窗帘,看着月色朦胧,深深叹息。她一向最讨厌黄昏。总觉得黄昏的到来是有些鬼祟和试探性的,总是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蹑手蹑脚地潜泳过来,一点点渗透,蚕食,然后哗一下淌满了整个空间。
是以梅绮总是抢在黄昏到来之前便密密地拉上窗帘,打开灯,照得满屋通明。
然而夜深的时候,她又喜欢开着窗睡觉,放新鲜的风进来。对面没有等高的建筑,即使她在家里裸奔也不会有人偷窥。
因为是把窗帘当成一扇掌控日夜的大门来看待,梅绮便很在意装饰她的窗帘。欢笑的葵花,跳舞的布偶,鲜红的中国结,金色的千纸鹤,还有三只精致香艳的绣花鞋
梅绮再探一口气,转回身跪在床前,掀开床围子,看着藏在床下的小小一只玻璃皿那里面,赫然是一只血红的软体虫子。本来是白色透明,是她的血使它变成红色的。
她已经喂了它三天自己的血,离日子还远着呢潘大仙说,得喂七七四十九天,才可以自己养好一只蛊。然后把这只蛊虫放在男人的手臂上,它就会将体内的血吐出,就像输血那样,替那个男人换个心肝,叫他一生一世只忠于她一个人。
巫师还说,这是苗人才懂得的蛊术,百试百灵,从无挂漏。如果不是看她是熟客,又那么虔诚愁苦,断不会轻易赠送的。
送她虫子的时候,潘大仙还给她讲了一个故事:说有个苗人女子自幼养蛊,但只用以防身,并不拿来害人。直至一日有个汉人云游到此,被毒蛇咬伤,快死了,是这女孩子救了他,还带他回家养伤。那汉人伤愈后,就同女孩做了夫妻,还生了一儿一女。忽然有一日汉人想起家来,竟然一发不可收拾,说什么都要回去。苗女说:你走了,一定会忘记我们娘儿们,但是我为了你好,请你一定要记得回来。如果你对我不忠,又或是过了三年还不肯回来,就会有报应的。这汉人应了,但心里并未当作一回事。他回到京都花花世界后,每天只知花天酒地,再也不愿意回去偏僻的苗疆了。这样子过了一年,他得了个毛病,就是一同女人亲热便全身奇痒,上吐下泻,于是只好禁欲。他这时候才想起苗女叮嘱他的话,有几分相信,可是仍然不舍得走,直到两年以后,病得越来越重了,而且身上起了无名肿毒,这才不得不警醒,只好打点行囊要回苗疆去。可是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回去的路因为他心里面从来就没打算要回去,他从头到尾都没一点真心。于是,他就死在路上了,连尸首也没人收,只做了毒虫们的养料
他叫她选:是给她恨的人下咒呢,还是给她爱的人种蛊
她犹豫了又犹豫,潘大仙的故事叫她胆颤心惊,她害怕周自横会变成那个倒毙途中的无情汉人,可是她又希望世上真有这样奇验的一种蛊,可以教她爱的人永远不能离开她身边。
给洛红尘下咒,那是害人;可是给周自横种蛊,只是让他爱她,不算是为非作恶吧
“我并没有害人之心,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真爱。”她这样安慰自己,决定选择养蛊。
从小镇回来,她把自己反锁在浴室里,在浴缸里注满了水,点了香薰灯,滴了香精油,然后放一支叫做如果你是我的命运的cd。
潘大仙说,从养蛊的那一天起,她便不再是她自己。她喂养了蛊,蛊便拥有了她,她是它的营养,它是她的灵魂,他们彼此拥有,共存共荣,直到世界消亡。
她以蛊为媒,欲叫周自横永不背叛于她;然而在此之前,她先要忠诚于蛊,不可背叛;否则,死无葬身之地。
她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身子,如此丰盈,美好,如同一株开得正好的桃花。她爱惜地抚摸着自己,手指一寸寸滑过柔嫩的肌肤,无限依依。这个身子此时还是属于自己的,但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第一滴血来喂养蛊之后,她便将不由自主。
她的生命从此交付给一只蛊虫,并要用自己的血来喂养它,喂足七七四十九天。
多像一只蚕吐丝结茧、羽化成蛾的过程
不是每一只蚕都可化蛾,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有姻缘。
然而蛊,却可以帮助她锁定自己的爱,永不背叛。
是周自横逼她这么做的。
他逼她,逼得她无路可走,迫上梁山
她只好抱着他一同死。
梅绮支起一只手臂躺在周自横身畔,看着他熟睡的英俊的脸,辛酸地笑了,唇边忽然渗出一缕鲜血。
https://www.lvscwx.cc/books/0/697/17338.html
请记住本书首发域名:www.lvscwx.cc。顶点小说手机版阅读网址:m.lvscwx.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