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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邵《辨经》二


  所以:
以王道教化之政令,适宜于统辖重大之事,以此治理细小之事则迂阔难行。
用区别保护之政令,适宜于治理烦琐之事,以此治理平易之事则不见平易。
以策略技术之政令,适宜于治理困难之事,以此治理平常之事则不见奇效。
用矫偏刚强之政令,适宜于治理冗杂之事,以此治理缺憾之事则更增残缺。
以和谐和缓之政令,适宜于治理新生事物,以此治理旧有之事则不见实效。
用公正严刻之政令,适宜于治理纠察奸邪,以此治理边侧之人则失去民众。
以威武勇猛之政令,适宜于讨伐作乱之人,以此治理善良之人则流于残暴。
用奇技异巧之政令,适宜于治理富有之国,以此治理贫穷之国则劳苦困民。
因此,衡量能力之不同而授予官职,不可不审慎。
凡此之能,皆偏材之人也。故或能言而不能行,或能行而不能言;至於国体之人,能言能行,故为众材之隽也。人君之能异於此。故
臣以自任为能,君以用人为能;臣以能言为能,君以能听为能;臣以能行为能,君以能赏罚为能。所能不同,故能君众材也。
译文:
大凡具有以上能力者,皆为偏擅某方面之才能之人。因此,或有能言谈而不能躬行者,或有能躬行而不能言谈者;至于一国之主要人
物,既能言谈又能躬行,因此成为各种材质之人中之杰出者。人君之能力与此皆不同。因此,臣子当以自我管制为其应有之能力,人
君以善于用人为其应有之能力;臣子以能言谈为应有之能力,人君以能兼听为应有之能力;臣子以能躬行为应有之能力,人君以能公
正赏罚为应有之能力。(人君)所需之能力(与偏擅某方面之才能之人)不同,所以能统领各种偏材之众人。
利害
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
夫清节之业,著于仪容,发於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浊
扬清,师范僚友。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故为世之所贵。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其道前苦而後治,严而为众。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忌;已试也,为上下之所惮。其功足以
立法成治。其弊也,为群枉之所雠。其为业也,有敝而不常用,故功大而不终。
译文:
大凡各人术业之流派,各有其利害:
清正守节者之术业,显露于仪态容止,产生于道德品行;不待用之即已彰显,其道顺适而知变化。因此,于未达于此境界之时,乃是
众人前进之方向;既已达到此境界之后,可使上下之人尊之敬之。其功用足以激荡污浊而发扬清正,为同僚朋友之楷模典范。其为术
业,不见弊端而常能显明,因此为世人所贵重。
法家之术业,发源于制订规则,待到功用之成而见其成效。其道先受劳苦而后得太平,严酷而待众人。因此,于未达于成功之时,被
众人之所忌恨;经过试验之后,被上下之人所畏惧。其功用足以设立法度而达成太平。其弊端在于,被众多冤屈邪恶者所仇恨。其为
术业,有所危害而不能常用,因此功用虽大而不能善终。
术家之业,出於聪思,待於谋得而章。其道先微而後著,精而且玄。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不识。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
运筹通变。其退也,藏於隐微。其为业也,奇而希用,故或沉微而不章。
智意之业,本於度原,其道顺而不忤。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已达也,为宠爱之所嘉。其功足以赞明计虑。其蔽也,知进而
不退,或离正以自全。其为业也,谞(音许)而难持,故或先利而後害。
译文:
善于技巧之术业,出于聪明才思,待到所谋既成而显现。其道先隐微而后显明精密而且玄妙。于未达于成功之时,众人不能公认。其
功用,被开明君主所珍重。其功用足以运筹帷幄而通达变化。其退守之时,可以深藏而隐秘不显。其为术业,奇妙而罕见其用,因此
或许沉潜隐秘而不能彰显。
睿思才智之术业,产生于思虑探究,其道顺应时变而不违逆。因此,其未达于完善之时,为众人所接受;既已达于完善之后,为爱慕
者所赞许。其功用足以帮助和发明计策思虑。其见识不全者,只知前进而不知后退,或者远离正道而求保全自我。其为术业,重计谋
而难以控制,因此或许先获其利而后有害。
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已达也,为众人之所称。其功足以变察是非。其蔽也,为诋诃之
所怨。其为业也,峭而不裕,故或先得而後离众。
伎俩之业,本于事能,其道辨而且速。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已达也,为官司之所任。其功足以理烦纠邪。其蔽也,民劳而下困
。其为业也,细而不泰,故为治之末也。
译文:
褒贬评判之术业,产生于评判是非,其道廉正而且可以讥刺弊病。因此,其未达于完善之时,为众人所认可;既已达于完善之后,为
众人所称道。其功用足以改变与明察是非。其见识不全者,被受其诋毁呵责者所怨恨。其为术业,峭拔脱俗而不宽容,因此或许先得
众人之认可而后为众人所疏远。
奇技异巧之术业,产生于做事之技能,其道求异而且变化快。其未达于完善之时,不为众人认可;既已达于完善之后,为官府中主管
者所任用。其功用足以理清烦杂而纠正偏邪。其见识不全者,使民众劳苦而属下困苦。其为术业,琐细而不能安泰,因此乃是治理天
下之末节。
接识
夫人初甚难知,而士无众寡,皆自以为知人。故以己观人,则以为可知也;观人之察人,则以为不识也。夫何哉?是故,能识同体之
善,而或失异量之美。何以论其然?
夫清节之人,以正直为度,故其历众材也,能识性行之常,而或疑法术之诡。
法制之人,以分数为度,故能识较方直之量,而不贵变化之术。
术谋之人,以思谟为度,故能成策略之奇,而不识遵法之良。
器能之人,以辨护为度,故能识方略之规,而不知制度之原。
智意之人,以原意为度,故能识韬 之权,而不贵法教之常。
伎俩之人,以邀功为度,故能识进趣之功,而不通道德之化。
臧否之人,以伺察为度,故能识诃砭之明,而不畅倜傥之异。
言语之人,以辨析为度,故能识捷给之惠,而不知含章之美。
是以互相非驳,莫肯相是。取同体也,则接论而相得;取异体也,虽历久而不知。
译文:
人本来甚难了解,而士人无论多少,皆自以为可以了解他人。故凭一己之心而观察他人,则以为可以了解;看看他人观察人的情况,
则以为并非真正认识其人。究竟为何?因此,或许能够认识到建立于同意本体上之善,却可能偏失于数量程度不同之美。何以如此论
断?
清正守节之人,以公平和正直为原则,因此当其遍阅各种人材之时,能认识到本性行为之不变者,却可能怀疑方法技巧之奇诡。
遵法守制之人,以本分和数量为原则,因此能认识比较方正端直之程度,却不能重视随时变化之技巧。
知术善谋之人,以思虑和谋略为原则,因此能够策划出奇思巧谋之策略,却不能认识遵守法令之好处。
专业技能之人,以辨别和保护为原则,因此能够认识方法与谋略之规则,却不能了解制订法度之原因。
睿智有心之人,以推测人心意为原则,因此能够认识到韬略的随时权变,却不重视法令与教化之常道。
奇技异巧之人,以求取功名作为原则,因此能够认识到进取趋向之功用,却不能通达道德教化之功能。
擅长评判之人,以探究与观察为原则,因此能够有认识诃责与针砭之明智,却不能尽晓杰出奇异之士。
善于言谈之人,以辨别与分析为原则,因此能够认识到敏捷与健谈之好处,却不知道含而不露之美雅。
因此,互相非难攻驳,无人肯相互肯定。若所取者为同一事体,则能接应讨论而互有所得;若所取者为同一事体,即使历时长久而不
能相互了解。
凡此之类,皆谓一流之材也。若二至已上,亦随其所兼,以及异数。故一流之人,能识一流之善。二流之人,能识二流之美。尽有诸
流,则亦能兼达众材。故兼材之人,与国体同。欲观其一隅,则终朝足以识之;将究其详,则三日而後足。何谓三日而後足?夫国体
之人,兼有三材,故谈不三日,不足以尽之:一以论道德,二以论法制,三以论策术,然後乃能竭其所长,而举之不疑。
译文:
凡此之类,皆可谓一流人材。若能至于兼有其中两者以上,亦能随其兼有之材质,因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流人材,则能识得一流之
美善之处;二流人材,则能识得二流之美妙之处。若能全部拥有各流人材之长,则亦能兼有各种人材之美善之处。因此,兼有各种人
材之长处者,可以与国家栋梁之材等同。若要考察某人一方面之专长,则一日之间足以识别;将要详细了解其情,则有三日足以知之
。为何须三日才能足以知之?堪称国家栋梁之人,兼有三方面之材质,因此,若无三日之交谈,不足以完全了解:其一,探究其道德
修养;其二,观察其法令制度之才能,其三,观察其策略方法如何。如此之后方能完全了解其长处,可以举荐而不疑虑。
然则,何以知其兼偏,而与之言乎?其为人也,务以流数,杼人之所长,而为之名目,如是兼也;如陈以美,欲人称之,不欲知人之
所有,如是者偏也。
不欲知人,则言无不疑。是故,以深说浅,益深益异;异则相返,反则相非。是故,多陈处直,则以为见美;静听不言,则以为虚空
;抗为高谈,则以为不逊;逊让不尽,则以为浅陋;言称一善,则以为不博;历发众奇,则以为多端;先意而言,则以为分美;因失
难之,则以为不喻;说以对反,则以为较己;博以异杂,则以为无要。论以同体,然後乃悦,於是乎有亲爱之情、称举之誉。此偏材
之常失。
译文:
如此说来,何以知其是兼有之人材还是偏能之人材,因而与之交流?若其为人,致力于某一流人材之长处,又能采纳接受他人之长处
,而且能明了其名目,此类是兼有之人材;如果将个人之擅长者陈述出来,欲求得他人赞美,不欲了解他人所有之长处,此类是偏能之人材。
不欲了解别人之长处,则对他人之言无不疑难。因此,以深奥之言来说浅显道理,似乎越深奥越使人感到惊异;对相同意见则归于己见,对相反意见则相非难。因此,多所陈述而直言相对,则以为是在炫耀美德;静听而不言,则以为是虚无空疏;坚持意见而阐述高见,则以为不知谦逊辞让;不断谦逊辞让,则以为浅薄鄙陋;某人若说自己只有一方面之长处,则以为不够渊博;某人若逐条阐发众多奇异之论,则以为头绪多端;若在他之前表达出他的意见,则以为是分享其美妙之处;因为他有失误而问难,则以为不可理喻;对不同意见陈述相反看法,则以为是与自己一较胜负;以博学而表现出不同于繁杂,则以为不知要点;若所论者认同其意见,然后方喜悦,因此而有相亲相爱之情感,有互相称举之赞誉。此是偏能人材之常见之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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