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带不带?
二宝挂在嘴边的,那个笑得很好看的小哥哥,形迹就很可疑啊。
哪来的松鼠,笨到把过冬粮,全藏到一个有住人的林子地里呀。也不知这位小哥有没有在其中,充当什么重要角色。
当然了,以上不过是没有出现大意外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发生的现实推测。
乱军的劣势,也是有很多的,这个就先不多说了。
单说这一马平川的地势,历史上秦川铁骑就曾多次袭此,横扫上下,所向披靡呢。
他们对上的,都还是当时可称精锐的正规军呢。
千百年过去了,这天下,未必就没有,比统六合的秦川铁骑还出色的骁勇之军。
他们赖以生存的这片乡土啊,上启洛川,下接苍梧,西入巴蜀,东进豫扬,正如诸葛丞相《隆中对》所言,此用武之国也,历来为兵家必争之地。
此地未来到底会如何,不待尘埃落定,一切都还未可知呢。
张蓿实在忍不住好奇,问卫雩:“你从哪得来的这些”
卫雩默了一下,勉强牵起嘴角,“看得杂书多了些,就记住了。”
张蓿:
谦虚了,太谦虚了啊。
他想,这里可不是什么出名的好地方呀,一个蛮夷并杂的穷乡僻壤,谁吃饱了没事干,会专门给它写书作传?
不过都是顺嘴一提罢了,全是零星片语。
她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人,还是个病得快死、终日躺病床上的人,能从哪里得到这些必需的信息?并得出这些惊人的论断呢?
那必然是从浩淼的书海里,一点一滴的收集,有条不紊的整理,抽丝剥茧的分析,胆大心细的总结而来的。
普通的读书人,哪会去注意这些细枝末节的玩意儿?
就是注意到了,也不能联想到一起去,然后准确的提炼出来,以此预估到现实事态的发展走向,做出精准到恰如其分的判断。
小雩儿,实在是个很会读书的妙人也。
和她相比,他那些年啃过的那些书啊,那些暑夏寒冬啊,可不全啃到他家黄黄大爷的狗肚子里去了。
忽然打喷嚏的黄黄大爷:
不,不约,不背,啃不动,谢邀,它要是知道主人胡乱扣锅,肯定是会断然拒绝的。
可惜它不知道,于是冥冥中感觉到了主人召唤的它,欢快的摇了摇尾巴,甩干净身上的水渍,就愉快地抛弃了河边的小伙伴,乐哈哈的奔他主人来了。
他主人呢,则瞥了身侧凶巴巴的糙军汉一眼,怎么都觉得他很是碍眼。
张蓿忍不住撇了撇嘴,但有师父的告诫和蛇团团的教训在,他最后也只是摇了摇头,并没有开口说什么可惜之类的话了。
不过嘛,他看了眼屁颠屁颠跑过来的二宝,瞥见陈稷瞬间又变阴沉的脸色,立马又乐开了。
哈哈,二宝,宝宝,可不是天生的缘分么。
他不小心带回来的这个二宝,可真是个好宝宝,反正他是喜闻乐见,就等着坐看陈稷吃瘪,他吃瓜。
老大夫:
小徒儿呀,我就静静围观,看你作死。
话说他为什么能活到头发胡子花白,就是因为他从不多言,从不多管闲事呀。
但现在看来,他想平平安安活到九十九,难度有点大呀。
老大夫忍不住唉声叹气,我的傻徒弟儿哟,你可长点心吧,为师好担心你吃瓜不成,反吃瓜落。
而作为他徒弟吃瓜的重要工具人,二宝他把自己能洗到的地方,都洗得干干净净的回来了。
不顾陈稷的臭脸,又爬上了他的特等席。
本来在石头上坐着的陈稷,见卫雩看过来,只好默默挪动了一下,不情不愿的,给小孩让了个位。
癞子爷也跟了上来,把自己拾掇得整饬干净了许多,至少一眼看上去不像个腌臜乞丐,像个普通破烂的贫苦人了。
他不敢靠近茶棚子,在离陈稷他们不远不近的地方,找了块石头放下麻布袋子,然后就在一旁揣着手手蹲下了,只把眼睛时不时偷瞧过来,暴露了他没表面上那么真老实。
二宝就没想那么多。
他开开心心的,把洗白白的帕子秀给卫雩看过后,也不打扰大人们聊天,就坐在了边上。
小孩一点也不见外的背靠着陈稷,把自己当做晾衣杆儿,双手把着帕子,抖去抖去的迎风晾晒,很能自得其乐。
聊天的大人们:
碍于人就在眼前,他们不好明说,就在小孩的头顶交换了一下眼神:这一大一小,带不带的,都是个十分会难为人的问题呀。
张蓿忍不住有些脸红和心虚。
他好像一不小心,就给同伴出了一个大难题。
他带回来的两个人,不仅没有代步,有一个还是小孩子。
他们的坐骑,可没有余力再多载人了。连张蓿,都要时不时下来走路,给大毛驴减减负,让它缓口气呢。
陈稷的枣红马,倒是勉强能带上小孩,剩下的一个怎么办?总不能让他两条腿跟着四条腿跑吧。
这个虽是个大人了,但看着风吹就倒,一点儿也不结实。跑半路一口气上不来,猝死了怎么办?
要是不带吧,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山林里野兽要命,山林外乱民危险,让他们怎么活?不是眼睁睁看他们去死,是什么?
真要这么做了,他们能保证自己的余生,良心都不会痛么?
哦,可能陈稷的良心格外□□一点,感觉格外迟钝一点,不会觉得有什么好痛的。
但有过一段特殊的交情在,他也不好失了道义,放着小孩不去管。
再加上编县这个地方,他们谁都没来过,对路也不熟,谁知道里面真实情况如何呢。
天灾人祸如此严重,卫雩是不敢打包票的,不过两权相害,取其轻罢了。
这种种顾忌与疑虑,他们几个,只要把脑筋稍微转动一下,就都能想得到。
于是,最后的结果就是,带是要带的,怎么带是个问题。
“赶在天黑透前,我们先把山过了,进了编县地界再看情况,说不定能找到代步牲口,或者找到车架。”还是陈稷做了决断。
毕竟他是一行人的主力支柱,还是最懂个中行道的最高战力。
卫雩闻言,便默默颔首,表示支持。
她很欣赏陈稷的当机立断,对自己也很有自知之明。
她以前度日子的地方,不是闭塞的小山村,就是闭塞的大宅院,并没有机会出什么门子。
也就是看的书多些,勉强算得识的广,见的并不多。
卫雩知道自己多是纸上谈兵,真正行路时,她是没多大作用的,做拖累,倒是格外出色。
张蓿也紧跟着点头。
他摸着砰砰乱跳的心口道:“还是快点走远点好,我这心总觉得不大安稳。”
这里离小孩他们出来的地方,并不十分远,可见有人是知道这条路径的。至少那可疑的小大夫,就一定知道。
他瞥了竖着耳朵偷听的二宝一眼,意有所指道:“我们还是要防着人过来的。”
卫雩便看了眼老大夫,轻声提醒了张蓿一句,“方才见长者似乎走路不便,不知先前去散步时,可有伤到哪里?”
老大夫一直坐在石头上,没有走动过,所以张蓿到现在都不知道,他师父伤了脚。
他听了大惊,立刻奔到他师父跟前,蹲下去就去扒拉他的裤腿。
老大夫就拿脚踹他,“老夫并没什么大碍,不要紧的。”
张蓿听了更不安了,立刻半跪在地,去扒拉他另一只脚,果然就见他师父,脚踝都红肿了,可见,并不是什么没大碍的伤。
“一大把年纪了,强撑着做什么?”张蓿一边给他师父检查扭伤处,一边抱怨,“早说了我也好给你早处理,何必让自己白白多受罪。”
老大夫能说,他是看自己徒弟的大戏,看忘了么?
必是不能的。
他找不出话来,就只好僵着老脸训他,“话多!聒噪!”
张蓿确定老大夫只是扭到了脚,只是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看着有些严重罢了,但也不能轻忽。
毕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又是在格外辛苦的赶路逃命途中,一个不小心,就会变得更严重。
于是他断然道:“让我师父骑驴,陈稷带上小孩,我和那位先走路,正好方便开路。受不住就轮流上驴背歇歇,先把这段坚持过去,到时就先找个稳当的地方落脚,再仔细合计罢。”
众人皆无异议。
二宝却忽然举着帕子道,“我可以走路的,我癞子爷也可以走路的,我们走了好多好多路,可会走路了。”
陈稷便瞟了眼悄然蹭过来的癞子爷,冲二宝板起了黑脸:“要么听我们的,一起走,要么你们自己走,选一个罢。”
啊,为什么每次碰到这死小孩,他都能得到他家阿雩的青眼?
他好想把他丢出去,最好丢到天那边去。
他真的好是恨恨呀。
这破小孩,因着他家阿雩的存在,一方面,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另一方面,就会给他带来什么样的打击。
且,买一送一,绝无偏颇,不会缺斤短两,也不会偷工减料。
这才不过短短两次相遇,这死小孩就让他见到了他家阿雩多少难以忘怀的第一次啦。
比如第一次听到阿雩开口说话啦,第一次看到阿雩笑啦,第一次知道,他家阿雩,原来叫卫雩啦
尤其是互通名姓一个,最是让他如鲠在喉,耿耿于怀。
就好像,本该属于自己的珍宝,被人染指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喜悦,被人偷走了。
他不仅束手无策,还只能束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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