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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逃亡


事实上吴熙首先秘密的铲除刺青帮,就是为了给神佑军的乡兵捞点钱财,让这些杀才们安心的跟着自己就好。

        他们的人手总共分成了四队。

        板牙带一队跟着修鞋匠去魏朝辉的老巢,本来以为不会有多少反抗,没有想到魏朝辉这个老狐狸早就做好了准备,这一仗打的很幸苦,为此,牛眼娃还差点丧命。

        第二队由二狗子带队,去刺青帮总部围剿二当家的刘铜锁,这就是一个心大的,所有喽啰都撒在了外围,等到二狗子杀到,回队救援已经不可能了,很轻松的就拿下了。

        第三队由雷豹带队,主要的职责就是守住随时可能出现在家里的危险,到目前为止雷豹很清闲,闲的他正在和一棵树较劲。

        第四队由冯六领着乡军作为一个单位,主要负责吸引道士的注意,把他们都吸引到一处封闭的环境,然后准备放毒气毒死他们。

        冯六领着的这队人马只有二十个人,全是神佑军里面挑选的精英,按照吴熙对特种兵的理解,特意打造的一支特种军。

        在战场上专门进行穿插活动和刺杀相关的工作。

        这次为了对付这些个臭道士,正好拉出来练习一下,虽然有点早,但是,战场才是训练一个兵士的好地方,这话一点都不假。

        虽然说这些人上战场的时候很多,但是基本上都是傻傻的抱着武器往上冲,遇到对方的骑兵,就只有被踏成肉泥的份。

        如果这样装备一支训练有素的特种军,那么灵活机动的性能就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的能量。

        这也是吴熙组建这支特种军的前提。

        吴熙无意之中发现了曾公亮的《武经总要》里记载了一种毒药烟球,就产生了组建一支特种兵的想法。

        基本模式都是按照后世的特种兵训练的,就是每个人的前胸挂着两个毒药烟球,感觉上不伦不类的。

        只要有效果,不管视觉上多么的不好看,都是必要的。

        打仗看的是硬件设施,和大姑娘出嫁没有任何的关系。

        魏朝辉闭着眼睛斜躺在马车里,马飞把马车赶的飞快,为的就是要和吴熙抢时间。

        看似风平浪静的大道上,实则凶险异常。

        马飞能感觉得到,江湖上混了二十多年了,早就养成了危险警惕性这种本能。

        要说官道两旁的树林里没有官军的话,马飞宁愿把头砍下来让你当球踢。

        那种窒息的感觉,一直过了东关才逐渐的消失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树林子里的危险消失了,马飞觉得这是一个摆脱的好时机。

        不管马车里的魏朝辉多么的不愿意,肥硕的身子还是被马飞一把就拎了起来,扔进了树林子里,在马的屁股上狠狠的插了一把刀,马儿受惊之后,拼命的往前狂奔而去。

        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马飞要的就是让敌人跟着自己的意思走,而不是他们被别人逼着走,那样的话,到后来极有可能就被人家赶进了包围圈。

        极为高明的逃脱方式,因为人们在追踪的时候,第一印象是一辆马车,那么就会有意无意的注意路上的马车,对于行人是很少看的。

        树林相对比较稀,跑起来很方便,只是去年冬天地上的落叶,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树叶尸体,路面变的很柔软,人走在上面很费力气。

        最主要的是魏朝辉的体形,极大的影响了他的行动速度。

        马飞急的团团转,也没有一丝的办法。

        腰上系着的玉带已经解下来,就拴在魏朝辉的腰带上,马飞一边狂奔,一边拉着魏朝辉跑的飞快。

        魏朝辉本来就跑不快,这样一来,加速消耗了他的体力,一屁股坐在一颗大树下,大口的穿着粗气。

        看样子只要再多跑一步,就会一口气上不来,死在树林里。

        马飞摇了摇头,对魏朝辉这个主子他真的不是很看好,要不是对他有过救命之恩,真的想就这样抛下他不管了。

        偏偏自己是个重情义的,实在不忍心抛弃自己的恩人,那样的话,就算是忘恩负义了。

        他救过自己一次命,对此付出了二十年的江湖生涯,现在他到了危难时候,自己也救他最后一次,等他上了船,自己就会离开,人生剩下的日子实在是不多了,他需要为自己活一回。

        叹了一口气,从身后取出水袋,拧开盖子就递了过去。

        跑了这么长时间,魏朝辉早就渴的不行了,一把夺过水袋,仰起头就准备一口气喝完。

        “帮主,我们能节省就尽量节省一些,剩下的路还很长,海上可没有淡水给你补充。”

        马飞带些警告的意思说道。

        魏朝辉的火气腾就冒了上来,一口水而已,大鱼大肉的从来都不缺,一口水能难得倒自己?

        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发现自己早就不是那个随意发号施令的人了,一个人就是再有钱,总不能对着空气发号施令吧?

        况且他现在身无分文,只有腰间的这条玉带和玉佩还能典当一些银子。

        很不情愿的放下手中的水袋,随手抛给了马飞,脸色很不好看。

        “我知道你一直看不上我,是我用情谊压着你一直不敢离开,事实上我确实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这些年你寸步不离的保护我,当年的救命之恩就早报完了,你就是现在走,我魏某人连骂娘的话都不会说一句。”

        马飞低下了头,很显然是在思考。

        魏朝辉脑门子上有汗水不停的往外冒,生怕马飞现在说走就走,那么自己多半是要被吴熙那小子生吞活剥了。

        本来就是试人心的话,自己没有多少把握,但是还要说,要不然自己心里没底。

        多年养成的谨慎的习惯,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人心很脆弱,随便一把小锤子就完全可以敲碎它,人心难测,海水斗量,即便是马飞现在说是不背叛,但是心里是怎么想的,魏朝辉完全不知道。

        就像他根本就不知道,马飞准备在他登船的时候,就离他远去,让他在海上自生自灭。

        总算是有点笑容浮上了脸颊,汗水也没有像刚才的时候往外冒了。

        感觉歇息的差不多了,伸出手让马飞拉了自己一把,开始往外走。

        “过了前面这篇密集的树林子,就是隋唐时有名的灞桥渡口,船就藏在浅水湾,上面有备用的粮食,都是晾干的窝头,半个月前属下来换过,应该还没有坏。

        另外,下水的时候,在河里就把饮用的水灌满水袋,进了大河,那里的水就不能喝了。

        有一个老仆会伺候你到苏州,剩下的路,属下恐怕不能陪你走了。”

        魏朝辉感动的一塌糊涂,因为他就是一个玩脑筋的,还以为马飞是为了引开吴熙那帮人,而为自己的离开开通道路。

        当下紧握着马飞的手,装模做样的留了两滴眼泪算是感谢他这么些年以来对自己的忠心,总算是当年没有白救他。

        马飞本来以为魏朝辉会大发脾气,没想到一通话说的魏朝辉泪流满面,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仔细想了想,觉得这个人就是这幅德行,考虑问题总是从自己出发,完全没有想到马飞是不想跟着他了。

        这样也好,省的断送了这二十年的情分。

        “小马啊,我要是东山再起,少不了你的好处,只愿你能跑的快些,不要被那小子给你拿住,我听说他还是一个心狠的主,对敌人从来都不留半点情面。

        本来也打算招惹他,这不是上面逼得没办法么?

        走到这一步是注定的,自身没有实力,总是依附权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总会有还账的时候。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么?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我魏朝辉也还算是一条汉子,只是这些年的锦衣玉食,让我迷失了自己。

        多余的话就不说了,等一会儿我只要上了船,你尽管走就好了,多保重才行啊,东山再起的时候,没你可不行。”

        马飞像是听天书似的,听他啰嗦了一大堆,这人啊,都有温情的一面,马飞相信魏朝辉此时说的话是真心的。

        重重的点了点头,有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赶紧转过身,生怕魏朝辉看见。

        “我都看见了,不要装了,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你要是不哭几嗓子,我还真看不起你。”

        “属下的命是帮主给的,自然是要还给帮主的,放心上路就好,身后我来处理就行。”

        话说的很大气,也是因为他到目前为止,没有听到身后有特殊的声音。

        马路上的马蹄声倒是听见不少,多数是冲着那辆马车去的。

        这次逃跑的计划是自己早就设计好的,应该不会出什么纰漏。

        林子越来越密了,柳树垂下来的枝梢划在人的脸上,痒痒的,让人很不快。

        林子里的湿度很大,没一会儿,两人的身上已经全部湿答答的不像话。

        贴在皮肤上很难受。

        把外衣脱下来,拧了一把,全是水,重新披在肩上,全当是为了保护皮肤不被划伤。

        前面突然开始变的亮了起来,魏朝辉大喜,这就算是到了,迫不及待的冲出了树林,为了自己的重生,只想大喊一声。

        还没等他开口,一个无害的少年,蹲在路边,手里拿着一把草,随意的一闻,随手就把草喂给了身旁的那匹枣红色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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