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一十一章 签售仪式
有路过上班的人莫名其妙,不知道这帮人在干什么,站住脚步看了看,“你们在图书馆门口排什么队?有明星过来了吗?”
“买书呢?”
队伍中的一个年轻人道。
路人一怔,“什么络《诛魔》啊!”
一位女生道。
“叶荣耀教授?好耳熟啊?”
路人道,这个名字自己一定听过,只是现在有些会想不起来了。
“就是获得拉斯克医奖的叶荣耀教授!”
“就是那个研制出禽流感特效药的叶荣耀教授,他不是昨天还弃奖了吗?怎么他还写书不成。”
“对,就是他写了这本非常好看的《诛魔》。”
“这样啊,不行,我也要排队买一本。”
着这位路人也去排队了。
……
“快看,叶教授来了?”
一位眼尖的女生现从车上下来的叶荣耀,激动地大喊起来。
“真的是叶教授?”
“叶教授来了!”
“叶教授,我是你的忠实粉丝!”
“叶教授,我爱你!”
叶荣耀一群人,刚走到门口就被一大群热情粉丝给围住了。
还好,薛悦山很早就找来很多安保人员在维持秩序。
叶荣耀在一大群保安的护送下,才走进了华夏图书馆的大厅。
现在叶荣耀算是感受到了那些明星的无奈,华夏人有时候追星太疯狂了。
这要是没有那么多安保人员维持秩序的话,弄不好就出现踩踏事件。
在叶荣耀看来追星没有错,可必须理智追星,视情况去追星,而不能做脑残粉。
因为那样不但是自己不负责,也是对家人的不负责,甚至还对他人不负责。
“这些粉丝真的太热情了!”
叶荣耀感慨地道。
虽然刚才有那么多安保人员护着,叶荣耀身上还是被很多粉丝又抓又摸,这身上的衣服都被抓破了。
现在叶荣耀的样子真的很狼狈,这一身衣服破破烂烂的,除了比乞丐看起来干净些,其它的还不如乞丐呢。
“叶先生,你先换一身衣服吧!”
薛悦山道。
像薛悦山他们这样级别的人物,都不用自己嘱咐,下面的人看到刚才的情形,就知道怎么做。
叶荣耀走进这华夏图书馆大厅的时候,薛悦山的秘书都已经给叶荣耀买来了一套西装和衬衫。
这年头做秘书也是很不容易的。
“叶先生,这是我零时给您买的衣服,也不知道合不合您身,要是不合适的话,我马上给您去换。”
一位穿着职业装的年轻女子对叶荣耀道。
“我相信会合身的。”
叶荣耀拿去西装点点头道。
虽然对这个薛悦山,叶荣耀对他印象不咋地,不过这人在叶荣耀看来,确实能做事。
……
上午九点半,这《诛魔》实体书签售仪式正式开始。
叶荣耀坐在事先已经准备好的位置,边上的桌子上摆满了《诛魔》的书籍。
以前叶荣耀不清楚什么叫签售仪式,不过吴总了下,叶荣耀基本上也明白了怎么回事。
这所谓的签售仪式,其实就是跟卖书没有什么区别,就是多了个跟买家面对面接触的机会,也粉丝签个字。
用现在流行的话来,就是所谓的“互动”。
为了防止像刚才那样引起骚乱,大厅没有一下子把所有的粉丝都放进来,而是一小部分人一小部分人地放进来,让他们排队签售。
“隐士大大,我可是你忠实的粉丝,我可是昨天晚上十点钟就来排队了,差一点第一的位置被后面这个家伙给占了!”
排第一位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她一看到叶荣耀就激动地道。
为了见自己的偶像,小姑娘昨天晚上在图书馆门口站了个通宵来的。
“这么冷的天在外面站了一个晚上,冻坏了吧?”
叶荣耀看着小姑娘有些心疼地道。
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在如此寒冷的大冬天在门外面站了一个晚上,真的太遭罪了。
她的目的就那么简单,就是为了见自己一面,真心让叶荣耀很是感动啊!
脑残粉,这就是脑残粉,有时候傻的让人无语,傻的让叶荣耀觉得可爱。
“大大,你关心我,大大你太好了,还关心我冷不冷。”
女孩子激动的哭泣起来了。
“好了,不要哭了,你爸妈知道你昨天晚上在这里站了一个晚上?”
叶荣耀问道。
“他们不知道,我去同家睡觉,我同帮我打掩护,我爸妈根本就不知道。”
女孩子道。
这事情,女孩子可不敢让他们父母知道,不然的话,父母肯定不会让她大半夜的在外面熬夜排队吹冷风。
“以后可不要再干这样的啥事,要是出什么意外的话,你家人可要担心死了,还有女孩子可不能熬夜,熬夜可是会长黑斑的。”
叶荣耀对女孩子劝道。
人家小姑娘可是自己的忠实粉丝,通宵在冷风中等自己一个晚上,这让叶荣耀特别地感动。
为此叶荣耀的话也多一些了。
叶荣耀就是这样的人,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嗯,我听大大的!”
女孩子点点头道。
现在的叛逆期孩子就是这样,不听自己父母的话,对偶像的话,倒是言听计从。
“大大给我签名吧!”
女孩子着,就从背包里拿出一本精美的本子,打开其中一页对叶荣耀道……
“好!”
叶荣耀接过本子,想了想,就写下,“好好习,祝考上理想的大!”
算是祝福语吧!
“谢谢大大!”
女孩子接过本子开心地道。
“好了,后面的人等了挺久了!”
叶荣耀笑笑地对女孩子道。
“嗯,大大再见!”
女孩子开心地跟叶荣耀挥挥手就跟着工作人员到一边。
买书是在边上买的,在这里买的书,每一本都有叶荣耀亲笔签名的。
一个上午,叶荣耀的任务就是在跟自己的粉丝交谈,给他们签字,也就是大家的“互动”。
当然叶荣耀也遇上让她头痛的人,就像眼前这位年轻的女孩子。
“大大,你就在我胸口签字吧!”
女孩子着,就要脱衣服。
“别,我还是签在你衣服上吧!”
叶荣耀急忙拦住这位女孩子道。
都大都市里的一些年轻女孩子很奔放,可这也太奔放了吧!
这大庭广众之下就要脱衣服,让自己在她胸前签字,实在是让叶荣耀汗颜。
“可是我不可能天天穿这件衣服啊?还是签在胸口吧!”
女孩子道,还是要坚持在胸前签字。
“你不是要洗澡吗?写在那里,你还是会洗掉的。”
叶荣耀有些无力地劝道。
现在这个时代展太快了,叶荣耀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都跟不上这些年轻人的思想了。
“大大你给我签字,我等会儿就去纹身,把字纹在胸口,就不会被洗掉了。”
女孩子道。
“这……”
叶荣耀愣住了,现在叶荣耀有些理解那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
“还是签你手臂上吧!”
叶荣耀想了想,遇上这样的极品,叶荣耀真的很无奈啊!
“好吧!”
女孩子看叶荣耀不同意在自己胸口写字,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女孩子把袖子拉上,让叶荣耀在她的手臂上签字。
“大大你写的字真好看,我要把它纹在手臂上。”
女孩子看着叶荣耀写在自己手臂上的字,兴奋地道。
“呵呵,以后缺钱了,可以靠我签字挣点生活费。”
叶荣耀开玩笑地道。
估计叶荣耀自己都没有想到,随口的一句玩笑话,竟然灵验了。
这女孩子,还真的靠叶荣耀写在她手臂上的签字,挣了一大笔钱。
……
叶荣耀在魔都华夏图书馆忙着签售仪式,全国各地的各大书店,一大早都围满买书的人。
一家书店的女服务员刚把书店的大门打开,立即被眼前的人群给吓到了,都还没有等她问出什么事情了,只见这群人呼地一下就朝她冲了过来,吓的这位女服务员赶紧往边上闪去。
这要是慢一步,弄不好就要被踩扁了,女服务员现在都心有余悸,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人群挤进了书店。
“老板,《诛魔》书在哪里?”
“服务员,我要一套《诛魔》书!”
“老板,你们把《诛魔》摆在哪里,怎么找不到啊?”
……
这个时候,这书店的老板和服务员才知道,这些人是要买《诛魔》这只是这个架势有些吓人。
“那个,我们没有进这《诛魔》。”
书店老板有些艰难地道。
现在这个书店老板肠子都悔青了,自己怎么就没有进《诛魔》这本络实体络,基本上都是上百万字以上的,这要是实体络出版成为了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主要是没有什么人买,很多络的实体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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