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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单骑走马


赵氏之宫的厩苑和车房距离并不远,当赵无恤回到这里,推开围栏的门时,正在给马匹洗刷喂食的圉童和牧人们纷纷停下手中的活,向他行礼问好。

        “小君子回来啦。”

        大概也有这几天说书讲故事的作用,他们见了赵无恤,像见到偶像一般眼中直冒星星。十多天下来,赵无恤在这里,已经做到了一呼百应,他也觉得只有呆在这里才最自在放松。

        赵无恤一招手:“喜、夏,你们过来。”

        庶民和隶臣多半只有名,没有姓氏,根据职业,分别叫圉喜和牧夏。

        “小君子,叫仆臣们有何事?”

        赵无恤的目光在两人身上停留了一会,这是这几天来,他暗中观察后,找到可培养的两个“人才”。

        圉喜,就是之前好奇地问赵无恤,齐国在哪里的那个少年,他是放马人,像只瘦猴,聪明而身手灵活。牧夏,则是放牛人,长得虎背熊腰,一脸忠厚,力气大得能把一头牛犊子摔翻在地。

        “我要你们作为我的副贰,前去绵上参加田猎!”

        圉喜和牧夏对视一眼,眼中却尽是黯然。

        “小君子,别开玩笑了,仆们只是下贱的隶臣,不是武士,无法登车啊!”

        赵无恤两手扶着他们的肩膀道:“这可不是玩笑,我现在虽然孑然一身,但他日苟富贵,绝不相忘!君子一诺,驷马难追!”

        虽然他现在只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庶子,但过上些年,凭着赵氏的名号,他最少能够混上一个邑大夫,相当于西方中世纪一个有封地的骑士。

        他可以一辈子在庄园里狩猎饮宴睡老婆,偶尔在春耕籍田时,装模作样的下到田间,在国人野人们面前扶一扶犁,就可以被乡中三老们翘起大拇指,说成一位英明的好领主。

        当然,他也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向自己的封君,也就是赵氏家主提供军赋,并在受到征召时,带上邑里的戍卒,以供领主差遣。

        春秋是一个阶级社会,圉喜和牧夏则是阶级的最底层,世世代代为奴为婢,跟牛马打交道。要是成了赵无恤的首批“副贰”,自然会跟随他前往封邑做家臣,身份地位水涨船高。

        见赵无恤做出了承诺,两人便毫不犹豫的跪倒在地,咬破手指将血涂在嘴角,向着泰一神发誓,委质效忠于无恤。而其他马童们则在一旁,各种嫉妒羡慕。

        赵无恤静静地等待这仪式结束,随后接过两人在石片上按了血手印的“质”,小心收好。虽然有些不适应,但他明白,作为封建领主的士大夫都有附庸于自己的庶隶子弟,这就是春秋的生存规则。

        自己便宜老爹赵鞅后来还创下了一次性和几千名士人委质效忠,赌咒盟誓的记录,后世称之为“侯马盟书”……

        主从关系建立后,无恤毫不客气地命令道:“去挑上三匹好马,再去把我这几天做的马鞍拿出来,我们不乘车,我们骑马去!”

        春秋人对单匹的马,远远没有重型装备战车那样看重,所以,以无恤的身份,也能调用几匹。而圉吏牧吏,他们的地位远不如那位差车王孙期,连正式的家臣都不算,又哪敢真的管赵无恤。

        之所以对单骑不太重视,其中一个原因便是,春秋时代,尚未有马鞍,更别说马镫了。

        赵无恤在厩苑里所见的马匹,已经有了缰绳和马嚼,但身上只垫着葛布褥子,两侧还有耳朵状的东西垂下来,虽然简易,但可以让骑手避免磨破大腿。这东西叫做鞯,后世不是有首木兰诗么:“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

        在没有鞍的时代,骑手需要骑跨于裸马的背上,仅靠抓住缰绳或马鬃,并用腿夹紧马腹,使自己在马匹飞驰的时候,不致摔落。但这种方式是很不可靠的,长时间骑马容易让人疲劳,同时在奔跑的马背上,也难以有效使用弓箭。

        被扔到厩苑后,赵无恤可没有闲着,他心血来潮,回忆着后世见过的高桥马鞍模样,画出了草图。然后就地取材,找了些牛皮筋角,废弃铜锡,指点着厩苑的“匠”做出了几个简易马鞍。

        马鞍完成后,至于马蹄铁,马镫,马刺这一整套的马具,他现在还不打算做……

        因为这些东西没什么技术含量,一看到就能仿造出来,他有点怕自己这小蝴蝶扇动的翅膀,让北方骑马的游牧民族捡了桃子,提前成为华夏大患,那才叫作大死。

        而且现在他的势力,仅限于这个小小的厩苑内,等到日后执掌赵氏,收了冀北燕、代的骏马,再放出这个大招,全面推行骑兵不迟。

        现在嘛,只是应急之用。

        而且,考虑到这个时代科技传播的蜗牛速度,赵无恤又放心了一些。比方说,在农耕传统悠久的晋国鲁国,牛耕和犁已经出现,但是传播到南方楚越地区的时间,居然要等到三百年后的汉代。

        要知道,现在商业交流不是那么频繁,而中原散居的戎狄也不以骑兵为主,甚至“戎”这个字的古意,就是徒卒步兵的意思。

        不一会,圉喜和牧夏便牵着三匹好马,备好了新主人发明的“鞍”伺候在栏外。厩苑的圉童和牧人们东拼西凑,总算给两人凑上了一套没有补丁的行头。现在他的小小势力困是困难了些,但赵无恤总不能组一只“叫花子骑士团”出去贻笑大方。

        眼见赵无恤出来,机灵的圉喜连忙上前,单膝跪下为他腰间系上短剑。一脸憨厚的牧夏则趴在了地上,弓起宽阔的脊背道:“主,请上马。”

        赵无恤微微摇头,再怎么着,他还是有底线有节操的,没办法把人当成牲口或者板凳去踩。

        他一把拉起牧夏,拍着他厚实的肩膀道:“夏,堂堂七尺男儿,不要总是趴到地上,你是我的副贰,不是我的牛马,以后这种事情,就免了吧。”

        牧夏的表情,居然显得很失望……这长期为奴为隶的劣根性啊。

        赵无恤也不管圉喜和牧夏是如何想的,扶着马背便一跃而上。

        他骑术不错,且并不是这十天里才突然学会的。在这一世零星的记忆里,他那位沉默寡言,已经模糊了相貌的狄人母亲,在赵无恤很小的时候,便常将他抱到马背上,带着他在厩苑里驰骋。

        好像,她还为此被正室夫人斥责辱骂过。

        所以,赵无恤八岁便能骑马,十多岁便能在马上开短弓,从这方面来说,这具身体确实很有才能。

        血脉相连,他对这一世的生母,还是十分感激的。

        只见他双腿一夹,一抖缰绳,骏马便向着前方小跑前进,圉喜和牧夏也不是生手,他们紧紧跟随新主人,生平第一次在人前挺直了腰杆,两人都有些兴奋。

        ……

        此时的季嬴,正在闺房中织着绢,从陶邑买进的上好鲁国桑蚕丝,从野中收上来的雪白羊绒,织机声声入耳。她要为弟弟无恤做一件冬衣,绣上赵氏喜爱的玄鸟图腾纹饰,让他能穿着新衣去参加冬至日的宴飨,以及随后的腊祭、大射礼。

        正在此时,她的侍女却一脸惊慌地匆匆入室,附在季嬴耳旁说了如此这般。

        “什么?你说无恤单骑走马,带着两个隶臣就去了田猎场?”季嬴洁白的贝齿咬住了红润的樱唇,手里柔美的绢也被她拧成了一团。

        “我这笨蛋阿弟,这次又要惹下大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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