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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投稿风波


香港《明报》位于柴湾嘉业街。这条街虽没有旺角,铜锣湾等地繁华,但也是有名的商业街区。

        真的站在这儿,古凡还是免不了心慌了。还是脸皮不够厚,良知啊!

        “要不咱们先去别的地方?”翁美铃察觉了古凡的心慌建议道。

        在她看来,古凡这稿子没戏。即便有那万分之一的希望,也应该是在一些小报水平不够的编辑下过审,而绝不会是这儿。所以她后悔了,后悔直接奔这来,应该先在小报试试水的才对。

        我不是碰瓷的。

        古凡看着翁美铃,深深吸了一口气,写道:“进!”

        他当然可以要求翁美铃养他,毕竟从表面上看,他现在是翁美铃造成的,但是古凡真的不是碰瓷的。

        《明报》报社办公室内,冷气吹得呼呼响,人们正忙得热火朝天。“喂,阿方,把今天每日新闻的稿子交给我!”

        “喂,阿圆,把生活栏目那篇老年人养生揭秘拿过来!”

        “稿子呢,谁见到我的稿子了?”

        ……

        古凡与翁美铃一起进来,看到的便是这样的景象。

        “咦?翁小姐,你怎么来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忙。而这个不忙的人很快便发现了翁美铃。

        不要看翁美铃这时候仅仅是拍拍广告,并没有什么作品面市,但是认识她的一样有,更何况这儿本身就是报社,想不认识都难。

        “你是?”

        “是我。阿才,上次翁小姐从英国回来,我去采访的。翁小姐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面对美丽的女性,男人多少都是会更热情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说,这还不明显吗?

        古凡可是跟翁美铃一起进来的,而且古凡的手中还拿着一份稿子。可是这个叫阿才的记者愣是没看到古凡似的,一句话也没有跟他说过。

        这是什么?这绝对是区别待遇啊!

        “啊!太好了。我这有份稿子,你看看可不可以投稿?”

        碰到熟人,总比陌生人要强,翁美铃赶紧把古凡手中的稿子交给记者阿才。

        “好!我看看。”

        美人儿的稿子,阿才当然要看。

        即便一看那字,便知道这是不惯书写人的字,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翁小姐本身便是英籍,不会写汉字,也是可以理解的吗。

        只不过这写的是个什么东西?又是穿梭机,又是古代的。果然是长的好看。

        心中非常不屑,不过谁让翁美铃是美丽的女性呢?

        他说:“想不到翁小姐还是会才女。”

        “啊!是吗?这稿子可以刊载?”

        这一回换成翁美铃惊讶了,不过她却没有想太多,她想:看来文学上,自己真的不行。

        “这稿子吗?要不翁小姐回去等通知。”

        阿才是真的不愿意直接拒绝她,想了一下,打起了推托的主意。

        “不不,这稿子不是我写的。是他写的。”

        以为古凡的稿子可以刊载了,翁美铃直接把古凡推了出来。

        但是一听说稿子不是翁美铃的,阿才的脸,当场就变了。

        可一无所知的翁美铃却依然感谢他道:“谢谢!谢谢你!”

        道着谢,开心地离开了。

        “咦?那个小姐好眼熟。”

        办公室中忙中偷闲,不少人都看到了翁美铃,只不过在翁美铃还没有变成俏黄蓉前,真的没多少人一眼就可以叫出她的名字来。

        “哼!浪费我的感情。”

        而知道稿子不是翁美铃写的,阿才看都不看一眼,直接丢进了废纸篓中。

        而这时候,翁美铃对古凡说:“要不你先回去,我去帮你打听打听。”

        虽然已经出了办公室,但是翁美铃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心想:难道我的文学修养就这么差吗?一本好书,我也看不来?

        她越想越是不服气,所以就打发古凡先回去,她非问个明白不可。至少也要知道这小说为什么可以过审的。

        古凡对自己先回去,也没有意见,因为他也需要回去赶稿不是吗?

        有了稿费,他就可以买电,可以治嗓子了。

        开头是美好的,希望也是很大的。直到翁美铃转身回来,看到丢进废纸篓的书稿。

        她一下子就明白。

        取回来吗?不,不行,这太打击他了。

        想了想,她并没有取走,而是离开了《明报》大楼,心想:我一定会带他找到工作的。

        这时候一名清洁工大妈拖着水桶正在打扫办公室卫生,她先是把每个办公桌底下的纸篓收拾干净,包括那份《寻秦记》的稿子。

        干完这些,她就又拉着垃圾桶,乘坐电梯上了六楼,也是《明报》高层人员办公的地方。

        先是把六楼的女洗手间打扫了一遍,然后她又熟练地来到男洗手间,看看里面没人,就非常麻利地将一个隔间的手纸揣进了自己怀里。然后拿出自己整理出来的垃圾纸塞了进去。

        她在这家公司已经做了很长时间,最是喜欢拿这里的手纸做家用,你不是报社么,那就用一些废纸吧,反正男人又不怕硌屁股。

        干完这一切,清洁大妈就哼着粤语小曲准备出去,刚到洗手间门口,差点与一个戴眼镜的男子撞在一起。

        “对不起啊,查总,我不知道是你。”清洁大妈很恭敬地说道。

        那男子面貌儒雅,当然不会和她这样的清洁工一般见识,点了点头,就让她出去了。

        清洁大妈一出去,男子急忙捂着肚子进了隔间。最近熬夜上火,他就多喝了一些苦丁茶,谁知道会闹得拉肚子。

        进了隔间。坐在马桶上,作为文人,习惯性地想要翻看一些报纸之类的。却发现进来的匆忙什么都没带。正好右手边塞着一沓稿子,看看卷纸却不见踪影。

        “不会吧,虽然我在公司大会上屡次提倡节约勤俭,但也不要搞得连卷纸都没有!”

        金庸本身就是一个很……嗯-小气的人。什么都要求节俭。对于手纸变稿纸,他也只是无奈地摇摇头,毕竟这是他自己的提倡不是吗?

        无聊之下,他就抽出那稿子看了起来。

        一看,嗨,竟然还是一篇小说。不过这开头写得也太匪夷所思了,这是科幻小说吗?连时空穿梭机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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