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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友谊


在经历了第一次体育测试的摧残后,纪柏暮终于还是乖乖地选择每晚跟着丁旭升一起夜跑了。

        其实当纪柏暮刚说要来和自己一起夜跑的时候,丁旭升还有一种心理平衡了的窃喜感。

        你监督我吃饭,我监督你跑步——互相监督,两不相欠,这很合理!

        从那之后,丁旭升也开始积极地监督起了纪柏暮夜跑,就像他现在还每天盯着自己有没有好好吃饭一样,每天晚上盯着他去跑起码四圈以上。

        两个人也经常因此迟到被骂,但因为锻炼身体这个理由似乎挺正当的,宿管阿姨也就都没有扣分。

        如此情况反复上演,以至于后来给宿管阿姨直接整麻了。

        于是,阿姨也就索性渐渐养成了关灯前不锁门,只要别被撞见就不管你的习惯,许多人都为这一层的阿姨格外宽松而感到惊奇,但却没有人知道这仅仅是因为丁旭升盯着纪柏暮跑步去了。

        最开始的时候,纪柏暮跑得又累又慢,而丁旭升也不能丢下他一个人向前,于是只能调整着速度和他始终处在一条线上,然后又慢慢加速一些,让纪柏暮不由自主地跟上这个速度。

        其实这样的速度对于丁旭升来说实在是太慢了,按他以往的方式,起码要时速十二公里以上才能够让他流出更多的汗水,回馈以更多发泄的痛快感。

        然而不同以往的是,现在这样的龟速跑居然也能让他感到很放松。

        两个人并肩用同样的速度慢跑着,还能时不时地聊上几句,白天偶尔淤积下来的负面情绪即使没有剧烈的出汗,似乎也仍然在这样轻松的氛围里挥发了。

        丁旭升也思考过要不要照顾着纪柏暮一点,早上起早一点去跑,但这个想法因为早上有高中部的要起早跑操而被他自己否决了——他不想再有人打扰这个氛围,就这样两个人就足够了!

        气温渐凉的秋意间,学校里开始到处落满了形状各异的叶子,有植物的地方都被染上了一抹红色,站在操场上往外看都觉得视野里的色彩鲜艳了起来。

        上午的最后一节体育课上,老师刚刚喊道“解散”,刚才还整整齐齐的方阵立马鸟兽散,打球的往球场走去,休息的找往阴凉处坐下。

        纪柏暮在操场和篮球场之间的一个花坛处坐下,拿起之前就放在这里的一本书书翻开,然后默默地看了起来。

        丁旭升走到他身旁,低下头看了看道:“你在看什么啊?”

        纪柏暮抬起头来,看到丁旭升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亮,然后将书本翻过来,露出书壳向他展示道:“喏,你自己看。”

        丁旭升看向那洁白的封壳,上面简洁地印着“希腊神话”四个字。

        他有些意外地道:“你居然会看这类书啊?”

        他并不觉得纪柏暮会随时抱着各种资料书看,毕竟劳逸结合保持心态才会更有效率,但他确实没有想到过纪柏暮居然会对神话故事类的书籍感兴趣。

        纪柏暮淡笑着回道:“我主要是对各种神话或者小说里描绘的那些富有浪漫色彩的世界感兴趣。”

        丁旭升点了点头:“有这样的一份爱好也挺不错的。”

        他其实挺喜欢纪柏暮坐在树下看书时的样子的,一眼看过去就让人觉得非常宁静而感到安心。

        就在纪柏暮抬起头来想说什么的时候,不远处走来的一个抱着篮球的清俊少年冲着丁旭升喊道:“丁旭升!你今天还来不,要来就快点!”

        这个少年便是陆松,另一个和丁旭升一起从小学升上来的同学,因为父辈的关系,从小和周迅一起长大。

        “来!”丁旭升应了一声,然后转过头对纪柏暮道,“我要去打球了,你要不要也来试试?”

        纪柏暮不着痕迹地看了远处的陆松几人一眼,然后轻轻地摇了摇头,道:“你去就好,我在这儿等你。”

        “ok。”丁旭升点了点头,然后向着篮球场上走去。

        看着丁旭升走开的背影,纪柏暮又看了看自己手上的书,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虽然他确实很喜欢看这些带有浪漫世界观的书籍,但一开始养成这样的习惯其实也并非他所愿,如果当初有人愿意和他一起……

        一些不好的记忆涌现,纪柏暮及时地摇了摇头:“别想了别想了,现在不是有他了嘛,看着书等他就好了……”

        虽然纪柏暮会和丁旭升一起上下课,还会在晚上的时候一起去跑步,但是在白天里,两个人除了上课基本没有什么相同的活动。

        纪柏暮总是在很安静地坐着看书或者写作业,而丁旭升除了日常作业和班级工作以外,也有不少空闲无事的时间会被用来打篮球。

        就像他现在正在去往操场旁的篮球场,然后他这节体育课剩下的时间,都会在这里度过。

        但丁旭升有时却不是很想得通,他是真的喜欢打篮球吗?

        篮球在左右手间摇摆,与敌方周旋,与队友配合,投出一个精准的投球,就会响起一阵尖叫,打出一个漂亮的成绩,就会燃起一片欢呼。

        但除了胜利本身以外,丁旭升其实不是很能感受到这其中的乐趣,实际上比起和各种良莠不齐的队友配合,他反而更喜欢独自一个人跑在无人的跑道上。

        或许是因为他打篮球的目的性太强,从一开始接触这个运动,就是为了包装自己阳光健气的形象,顺便再拉近和一起打球的人的关系,慢慢成为他们的中心。

        毕竟这些人只要一起玩过之后,就算没有真心把你当朋友,也会在表面上认你作兄弟,然后在生活中处处充大气地卖你面子。

        就是这样简单直接的目的,让丁旭升将打球的习惯落实了下来。

        虽然他不甚喜欢,但是运动确实能帮他排压放松,而且又能赚一票各种各样的人气,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喂,丁旭升。”陆松的声音把丁旭升拉回眼前来。

        操场到篮球场,还要向下走一段台阶。

        陆松和周旭肩并肩走下来的同时,还用探究的眼神看了看斜后方纪柏暮的方向:“你最近和那小学霸处得挺近的啊?”

        面对陆松那从认识开始就十分泛滥的好奇心,丁旭升实在是有些懒得搭理,于是便敷衍地回了一句:“怎么了吗?”

        “还问我怎么了!”陆松作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道,“你都好久没有和我们一起走了!”

        丁旭升回想了一下,发现确实是这样的,现在他自己也不知不觉间习惯了和纪柏暮一起上下学了。

        陆松像是自己儿子被拐了一样,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自从你跟那小狐狸精交了道,就再也没有主动来找我们一起走了,难道我们几年的友谊就这么不值钱吗?”

        周迅走在后面,看着陆松那副戏精的模样,略微无奈地摇了摇头。

        “那你怎么不来找我呢?明明是你巴不得和周迅两个人独处吧,”丁旭升站到球场的边上,将身上的外套脱下,露出里面的黑色运动t恤,然后表情严肃地看了陆松一眼道,“还有,谁是小狐狸精呢,说话的时候过脑子一点。”

        经过这么几年的相与,丁旭升必须得承认,和其他萍水之交的人不同,陆松与周迅在他心中确实已经有了真正的朋友的地位。

        他们对于彼此的了解不少,特别是陆松知道他们家那些破事,也还是愿意和他做朋友,而没有为难他。

        但丁旭升实在很讨厌“狐狸精”这三个字,因为曾经有他非常讨厌的人用这三个字侮辱过他的出身。

        “哼,还说不是?”看到丁旭升那副反应,陆松悻悻地撇了撇嘴,将身上外套的拉链拉开,转眼间也褪去了眼底的玩味,有些认真道,“不过说真的啊,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你对一个人这么主动呢。”

        丁旭升伸手抓球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顺口道:“有么?”

        “还说呢?”陆松一副气不打一处来的样子,“你以前哪里主动等过谁一起走?又哪里主动地和别人说过话?还有我以前主动提起说和你一起夜跑,你还把我甩开了!结果你现在天天跟他一起跑,你还说你这不主动?”

        这么一想,丁旭升确实,第一次因为觉得有趣而和一个人交流,第一次因为一个人的缘故向爷爷奶奶提要求,第一次让一个人陪自己夜跑而自己还乐在其中。

        想到这,他嘴角上扬道:“也许,我也开始相信友谊了吧?”

        陆松看着他止不住挑眉,他可还是第一次听到丁旭升主动提起友谊这两个字——哪怕他和周迅与这家伙相处了几年,也只是被对方默认为了朋友。

        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丁旭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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