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古怪的常先生
去河阳路,那边听说在进行棚户区改造,这个人叫我去找那位常先生,是断定这位常先生一定住在那里吗?
一个小时的路程,来到河阳路是,天已经彻底地暗了。
这里的楼房有的还在拆迁,而有的已经成了废墟。
不过还有些旧楼暂时未动,老住户还有很多。
一些中老年人还在广场上坚持着跳广场舞,有的则是遛狗,散步。
我迷茫的看着那些人,走下车向歌迷路人一般找人寻问那家杂货铺的下落。
多数人摇头,部分人好像有印象,却也说得不大清楚具体位置。
从人多热闹找到人渐稀少,站在路边多次发消息给那个神秘人,询问具体住址,可惜石沉大海,了无音讯。
侧头望着车中的钟琪,不死心的又继续询问路人。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穿着中山装路过的大爷听到了我的问话,给我指了条明路。
大夏天的他穿这一身中山装有些奇怪,我却没有深想,而是认真的听他说:“孩子,你记错名字了,这地方没有这样一家杂货铺子,不过到有家名为十四丧葬用品店,是专门卖死人东西的。”
我在心里把那个发短消息的人骂了几百遍,王八蛋,都这情况了还耍我!
难怪有的人听到了也不怎么愿意说,活人大多数都对死人的东西忌讳,谁会没事注意这个店面?
“大爷,那这家店在哪里?”大爷能够说得这样清楚,相比一定也知道这店铺在什么地方了。期待的望着大爷,装可怜。
“不远,喏,就前面左拐有个小门洞。那地方比较偏僻冷门,不被人熟知也不奇怪。不过啊,里面的东西还不错,我用着就觉得挺好的。”大爷笑的很慈祥,很满意的整理着自己的衣服,乐呵呵的飘走了。
我有些冷场的看着远去的大爷背影,咧嘴苦笑,居然在不知不觉的活见鬼了。
可是经历了早上的惊吓,中午的惊魂,现在已经见到这样温和的鬼,感觉很麻木。
吃惊过后,微笑面对大爷的背影说了声谢谢,开车千往大爷指的地方。
也难怪没有多少人知道这里,这家店的店面真的是好小,连门市都算不上。
老式的木质门已经四处漏风了,看来这店铺开着有些年头了。
门上画着十四杂货铺几个黑色的油漆字,细看,门旁边还写了一行小字,非活人用品店。
眼睛不好的人一定不会细看,毕竟那一行字太轻了,不过“口碑”好像不错,但看起来还是很凄凉。
从车上下来,看了眼没有醒来迹象的钟琪,叹了声走过去忐忑的扣门,“请问常先生在吗?有个朋友指点我来这里求助您。”
门没有关严,“咯吱”的一声自己开了。
顺着门缝看里面时,我看到有微弱的红光被外面吹进去的风吹动了一下,忽明忽暗的闪着。可当门被我敲开后,那忽明忽暗的光居然灭掉了,只剩下黑漆漆的一片死寂。
瞧着有些心慌,可一想自己是来向人求救的。这点考验就撑不住,也太没用了。
抿着唇鼓起勇气迈上台阶,走进门再次大声的说:“冒昧打扰还请见谅,常先生若是您在请您现身,我丈夫他为了救我受了伤,经高人指点,向您求救治疗。”
“咔”狭小的空间忽然亮起了灯,屋内陈列着各种各样的车马人和骨灰盒等丧葬用品。
别的倒没有什么特别,不过那些纸扎的车马人做的好逼真,惟妙惟肖的,就像随时能够走动活过来一般。
忽然,一阵阴风扫过,门被关上把我和外界隔离了。
我担心车里钟琪的情况,想要出去。
这时,慵懒的声音不知从何处响起,准确无误的说出了钟琪的身份和职业,“车里的男人叫耀钟琪,生前是名刑警,七日前死于意外。如今,你口中的丈夫不过是个借尸还魂的亡灵,我现在把话挑明了,你确定救他吗?如果不救,今天刚好也是这个人的头七,让鬼差把他带走,也好还你个自由之身!”
我听了有些重心不稳的倒退,最后支撑着一旁的桌子才站稳了脚步。
借尸还魂的亡灵!乔欣毓好像也这样说过。
真的已经走了吗?想到梦魇中见到的凌墨,会是他吗?
他,他在梦里说我是他的女人,难道真的是他?
我不知道自己的心理是怎么想的,好奇怪。一方面得知凌墨在我身边,有些惊讶。另一方面得知钟琪早已离开,觉得很对不起他。
“女人真是奇怪,到底是救还是不救啊?能不能给个明白话?”他似乎把我的表现都在了眼里,不禁感叹。
我不知道,我很矛盾。
想到钟琪,新婚当天他就离开了我,我却不知道,还以为他活着,没心没肺的跟着别的男人亲热……
得知是凌墨在钟琪的身体里,跟我生活了这么久,我好震惊。他是个那么有光环的男人,怎么选择借钟琪的身体留在了我的身边?而且还一次次的救我于危难,那般在意我。
原来今天葬礼上,乔欣毓的那句话是这个意思。她接近钟琪就是因为她看出,钟琪是凌墨借尸还魂的。她觉得凌墨没有选择她,而是死后选择了我吗?
想着凌墨生前对我的照顾,想着他死后用钟琪的身份对我的疼爱,我心里那份隐藏很深的暗恋再次萌芽。
明知道这样对不起钟琪,我还是厚颜无耻的选择了凌墨。
缓缓地抬起头望着周围,“常先生,求您现身救他!”
“咯吱”的又一声,木门被人从外面重重的推开,一个年轻人像是用了吃奶得劲,背着钟琪跌跌撞撞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一边走一边磨叨:“我艹,原来人们说的是真的,人死了真的好沉啊!感像泰山压顶了!”
他把钟琪背到不远处的单人床上,安顿好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气喘吁吁地抱怨连连。
好年轻!看起来不过才二十岁出头,好像还没有我大。
皮肤白皙,就像瓷娃娃,一脸的胶原蛋白。尤其是那双琥珀色的瞳孔,闪烁着异样的光彩。
帅气已经不够形容这个男孩子了,应该用绝美来形容。
“您,您是常先生?”他的声音我认得,就是刚刚问我问题的常先生。可是,年纪也太年轻了吧!
同时又觉得奇怪,他刚才不是在房间里的吗?什么时候出去的?
“有什么好看的?我不过就是长得嫩点,现在的人啊!就知道以貌取人。”常先生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尘土,对我的问话很不满意,举止不见得多成熟。
本来从我身边路过,是从货架子上取个盒子,路过我身边时,又回头多看了眼我,若有所思的问:“你是不是对血很敏感?”
“您怎么知道?”我惊讶的点头。
太神了!不仅能就死人,连活人的怪异病症也能看出来!
我从小就晕血,可也奇怪,那天钟琪一身是血的回来,我居然没有晕倒,反而很亢奋。那种感觉就像是食肉的野生动物,闻到了血腥味的激动,难以自持。
当时,连我自己都吓坏了,从来没有敢和钟琪提过,怕他说我是怪物。
“因为你身上就有很重的血腥味,我的嗅觉从来没出错过。”他蹭了蹭鼻头,很是困惑的摇头不解。
血腥味?我纳闷的低头嗅了嗅自己,没有啊,我天天都洗澡,没去过血腥味浓重的地方啊?
常先生放下箱子细细打量凌墨,又回头看了眼我,仿佛明白了什么,转头望着凌墨笑着感慨,“那老东西叫你们来这里,让我救这个家伙。他就不怕那天这小子记起来过去的事情,宰了他?”
老东西?常先生这样称呼那个神秘人,他们很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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