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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也是懒


坐在床上,公良看着从巫那里带回来的兽皮卷。

        首先是草药和制作药丸的部分,其中很多草药在部落和去山谷采药的时候都曾见过,只一小部分不认得。

        幸好兽皮卷上记着草药的分布地点和采集方法,以后要采的话只要循着记载去做就行,倒也不难。

        而药丸,兽皮卷上记载的不是很多,只有避瘴丸、解毒丸、驱虫丸、补血丸等寥寥几种,还有两种止血生肌的药粉,看看制作方法,倒也不是很难,就找来炭笔,全部抄录下来,免得到时忘了。

        然后,再拿起历代巫记载的兽皮卷。

        瞬间,一个璀璨的世界在他眼前缓缓打开。

        原来这片他以为的荒莽地带也曾有过灿烂的文明。

        据记载,在久远之前,此地部落云集,人来人往,非常繁华。部落间虽时有摩擦,但大多和平共处,安居乐业。那时候的人强横无比,只手崩山断岳,渴饮河水断流,所谓的兽王荒兽,不过是口中食粮,无脑玩物。直到后来不知怎的,天地灵气消失,部落人失去纵横大荒丛林的本钱,逐渐沦为了凶兽口中血食。

        这时,有人提出离开这片土地,去寻找另一片适合部落居住的所在。

        再后来,有人发现,只要往前走,在河对岸的那边灵气充沛。在那里,部落人和以前一样,依然强横。

        一时,众部落人心耸动,决心搬离此地。于是,一个个部落搬走,只剩下一些不愿离去的还在这里挣扎求存。

        刚开始时候,那些搬出去的人还时有回来,但后来就没了音讯,再加上天地异变,最初的小河变成宽阔海沟,里面食人海兽无数,更是断了往来。渐渐的,离去的那部分人在留存部落的记忆中消失,只能从记载的兽皮卷中得到一点消息。

        后来人也不是没人想走出这片莽莽丛林,到海沟对岸看看。

        只是林中凶兽强悍凶猛,一不小心就会沦为兽口食物,只能无奈的呆在部落里。

        据兽皮卷记载,焱部有一代巫力量强横,他试图循着先人足迹离开此地。只可惜到了宽阔海沟后,只能望海叹息。

        他在海沟前徘徊了许久,在离去前的最后一个晚上,竟然让他发现了一个大秘密,并过了海沟。但过了海沟后,他却没有留在那边,而是回到部落将自己的经历写了下来,然后才又离去,从此不知所踪。

        月圆之日,海中星来,鼋桥现。

        看着那位强大巫的最后留言,公良苦笑不已。

        这位巫倒也有个性,既然回到部落,怎么就不把过程写清楚呢?只留下只言片语,叫人怎么去猜。

        他的话公良也能理解,无非就是天上月圆的时候,海中有星星过来,然后鼋桥出现。但理解又有什么用,一年有十二个月圆的时候,海中有星星,那又是什么玩意儿,更不用说鼋桥了,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想得有点头疼,公良揉了揉太阳穴,干脆将兽皮卷扔到一边,盘腿坐在床上,清静身心,握固思存。不一刻,就晋入无我境界。

        此时,月光刚好透过石窗照在他头上。

        霎那间,公良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天坑底下那幅远古巨犀望月的壁画。

        那壁画已经深深刻印在他脑海里,只要有月光,他就会自然而然的想起,权且叫它为巨犀望月图。

        月光照在他身上,分成两处,一处被眉心深处的无名空间吸收,在里面形成浓雾凝成清灵月露,被冰晶玉露吸收;一处随着公良呼吸进入体内,被两叶树上的果子吸收。

        似乎感觉月光太少,两叶树亮了一下。

        瞬间,外面月光黯淡了一下,接着,就见无数月光化成淡薄白雾从外面涌来,笼罩在公良身体外面。

        眉心空间的浓雾也随着白雾增多,变得越来越浓,凝结清灵月露的速度越来越快。随着一滴滴清灵月露被冰晶玉露吸收,冰晶玉露越来越大。倏然分裂开来,形成两滴冰晶玉露。这两滴冰晶玉露紧紧的贴在一起,好像孪生一样,不分你我。

        两叶树的果子吸收了月光化成的白雾后,里面空间每时每刻都在变化。

        云雾翻滚,果子空间中原本空无一物的天空,出现了一滴清灵月露,随着吸收白雾增多,凝结的清灵月露也在慢慢变大。

        一夜无话。

        醒来后,公良刷洗一下,就开始扛着部落中的巨木开始锻炼身体。他让野罕帮忙弄的秦朝铠甲也已经做好,就顺便过去拿来穿上。铠甲都是百锻钢甲片穿成,奇重无比。虽然他无法准备的得知其中重量,但应该在一千斤以上。穿在身上,却似乎不是很重,刚刚好。

        不只铠甲,他还重新请野罕打造了一个钢盔,比原来那个更大一点,里面放了一些从山野植物得来的棉絮类东西,戴起来更加的柔软舒服。

        于是,他就穿上铠甲,戴着钢盔,扛着巨木继续锻炼。

        初初还没感觉,但跑久后重量就出来了,越跑越重,最后都感觉那腿都不是自己的了。

        锻炼后,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家,煮点东西吃后,他就往部落外瀑布边上的菜地走去。来到菜地,他把山蒜、水葱、山姜、山韭菜等东西,通通挖了一点种在果子空间三层吊脚楼的下面,省得以后想用老是跑到这边来摘。

        他也是懒。

        趁着有果子空间的便利,他还跑去挖了一堆岩盐放在吊脚楼里,省的以后想用还要跑过来挖。

        这也是他前世写小说时候懒出来的毛病。

        以前他一个人生活,懒得出门,但人总要吃饭,总要些生活用品。所以,他就奇思妙想,想了个绝佳主意。只要有钱,就买大量的生活物品囤积在家里,足够用一个月或者一年使用的,吃的泡面、面条、面粉、大米、麦片之类的东西也买了一大堆放着,准备一样东西吃不惯了就随时换口味。但蔬菜、肉食之类的东西可不能放这么久。

        所以,他就专门买南瓜、土豆、洋葱之类可以放久一点的东西,蔬菜只买两三天的份量,这样他就不用老是出去买菜了。

        而肉食,就有腊肉、罐头、火腿等等,新鲜的只买一两天的份量,免得放久了走味。

        这样安排下来,他就可以保证每天都有新鲜东西吃,免得呆在家里太久,吃厌了一种东西。

        他也算是个奇葩,若有充足的食物,再有一台电脑,估计他能呆在家里永远不出门,十足的宅男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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