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鬼方学堂
公良看鬼方国主夫妇喜欢吃自己做的撒尿荒牛肉丸,索性将最后一个大肉丸包起来,送给他们。
鬼方国主在东土之时,见过很多人送的礼物,但从来没见过有人送肉丸,不由大笑起来。
旁边芸娘瞄了他一眼,礼貌的向公良谢了一声,接了过去。
笑过后,鬼方国主问道:“你说的焱部可是大焱部前身的祖地焱部?”
“嗯,没想到国主也知道我们焱部。”
“身为国主,若连这都不知道,那就太孤陋寡闻了。不知现在祖地情形如何?”鬼方国主又问道。
公良摇了摇头,叹道:“不是很好。那里凶兽遍野,我荒人部落几乎都在荒兽包围之中,成了它们虎视眈眈的口粮。我离开之前,祖山附近的石部就被凶兽给灭了。我出来之前还经历过一次兽潮,不知杀了不知多少凶兽。若非寒潮来袭,冰雪封山,让凶兽退去,我们部落都不知道能不能顶得主。我也是趁大雪封山的时候出来,若是换另外一个时间,决不可能这么轻易来到大荒。”
“没想到祖地生活竟是如此艰难,可惜我们没法过去,要不然定将里面的族人救出来。”
鬼方国主神情黯然,但又迅速恢复过来,道:“算了,不说那些。既然你从焱部出来,那应该是要回你们大焱部去吧?”
“巫让我先去神庙看看。”
“也好。神庙之中立有诸部传承,更有历代大巫的心血结晶存在,你过去说不定有机会得到传承。既然如此,我就送你一点程仪,也免得你路上为了一点钱财忙碌奔波。”
公良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连忙谢过。
又说了几句,鬼方国主就带着夫人离去。
不一会儿,就有人送来一堆东西,有灵石,有上品神槐树心,有氤氲宝光的虫网,更有几颗灵种。
两颗肉丸换来这么多东西,让公良感觉这应该是今天收获最大的一笔买卖。
等米谷他们吃完东西,他把东西收拾一下,就带着几个小东西去秦夫子所在的学堂收账了。
鬼方学堂在鬼方国中间,占地广大,前面是一个空旷广场,后面是一个三进房子。这里也是鬼方国唯一没种神槐的地方。
走进学堂,入门处是一尊高大的儒者形象。公良也不知道是谁,恭敬的拜了一下,就走了进去。里面是一个宽广小院,院中两旁种着高大树木,一群小孩坐在矮桌前,拿着书本在树下读书,秦夫子上面看着。
郎朗读书声传来,让公良恍如回到孩童时的读书时光。
记得那时,他还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无忧无愁,混不是长大后一副烦恼的样子。
公良也没打扰他们,就在一边站着。
米谷都不知道他们在干什么,扇着翅膀就要飞过去,被公良一把抓住尾巴,拉了回来。
圆滚滚和小鸡对这些小家伙在干嘛全无兴趣,一个趴在地上眯着,一个在整理羽毛。
只不过他进来打乱孩子们读书的节奏,顿时乱了起来。有些小孩认识他,显然是刚刚去换过肉丸的小家伙。有的小家伙不无担心,他该不会是不让换肉丸,跑到这边来找他们算账的吧!
不只一个小孩这么担心。于是,一群小孩就在下面悄悄交流意见,看看该怎么办。
看学生被公良影响得无心读书的样子,秦夫子恼怒的瞪了他一眼,干脆就让他们停下来自习。自己则示意公良一下,往后面走去。
“秦夫子自东土不远万里而来,到我大荒教书育人,真是让人钦佩。”
公良夸赞了秦夫子一下,没想到人家全不领情。他也懒得用自己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就一声不吭的跟着他往前走去。
秦夫子快速带他来到一间书房,将一堆准备好的金子推给他。
收下金子,公良就告辞走人。
“等等。”走出几步,秦夫子在后面叫道。
“夫子尚有何事?”公良转头淡淡的说道。
秦夫子问道:“听说你要去东土游历,不知什么时候过去?”
“这就不清楚了。”公良摇了摇头,他神庙都还没去,就谈到东土的事,未免也太远了。
秦夫子不由皱起眉来,他来大荒,其实有不得不来的理由。只不过他在东土还有妻儿。来到鬼方国后,他也攒了一些金子,本想等鬼方国主女儿回来后,拖她送回去给自己家人。谁知道他女儿去宗门修行后就很少回来。
所以,他才叫住公良,想请他帮忙把金子带回去。
“这几日见你收那么多金子,想来应该有个空间大的储物袋才是,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帮个忙?”秦夫子开口求道。
“什么事?”公良问道。
“跟我来。”
秦夫子就带着公良往里面走去,绕了几绕,来到一间小屋,打开一看,里面尽是金子。若非这几日挖矿炼金,让公良有了很多金子,估计一进门就会被那炫目的金黄色泽给晃花了眼。
“这几年在鬼方国,我也攒下一点东西,原本想请鬼方国主女儿帮忙带给我家人,可惜她进入宗门修行后,就少有回来,现在只能请你帮忙了。”
“你就不怕这些金子被我吞了?”公良看着他说道。
秦夫子笑了笑,“不说你自己有那么多金子,就依你们荒人的性情,也不会吞没我这点东西。放心,我也不会让你白跑一趟。只要你能把金子送回去,我愿意拿出其中一半作为你的酬劳。”
公良听得眉毛一挑,没想到这老头竟然这般豪气。
只是也情有可原,这堆东西放在鬼方国,就像狗屎一样不值钱。若拿到东土那边,就算只有一点,那也是价值不菲。
“你为什么不攒些其它东西?比如灵物,这边神槐树心、虫网就不错,到了东土不照样能换大批金子,也省得这么麻烦。”公良不解道。
秦夫子摇摇头,道“没这么简单。灵物固然也能换金子,但需要时间,而且容易引起他人觊觎,金子相对来说,就简单了一点。”
公良感觉他说的有那么一点道理,但也不全是。只是人家既然这样做,自然有他的道理。想了想,就同意了他托运金子的要求。反正自己有大把空间,既能帮他的忙,还能挣一笔不菲的路费,何乐而不为呢?
秦夫子看他答应帮忙,就去写了一封信。
上面不只有他写给家人的话,信封表面,还记着他家的地址,家人的姓名,并跟公良说了几遍,又仔细叮嘱了几次,好像怕他忘记似的。
公良听得直翻白眼,这老头,以为自己是他吗?这么差的记性。
从秦夫子那里出来,他在鬼方国里逛了一圈,到处都是石头房子。
不过风格和大荒部落的粗犷莽野不同,有着别样的精致。路面整洁宽广,两旁还有绿树,看起来倒是有点前世别墅小区的味道。只是那绿树枝叶太过浓密,遮盖住了大路上空,有的都把房子给盖住了,看起来阴森森,十分恐怖。
又在鬼方国住了一晚。
隔日一早,公良就向槐仁父子辞行。
这几天多承他们照顾,公良就从纳物宝袋种取出早已准备好的一头大荒牛送给他们,把他们感动得都快哭了。
槐义高兴得跑去厨房拿了些公良喜欢的面粉、麦种送给他。另外还有一些蔬菜种子,说是国主从东土带回来的东西,只是他一直没种。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见公良这么喜欢东土的东西,就干脆全送给他了。
公良无所谓,照单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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