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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残烛暗火 此行回乡


朱达和周青云已经习惯了老人的刻薄,在马上对视着笑了下,尽管互相看不见对方的笑容。

        夜里行动和白日完全不同,骑马对行进速度提高的很有限,主要是能节省体力,村子之间,以及村子和官道之间的路都不好走,纵马奔驰容易让马匹摔倒骨折,那就是更大的麻烦,所以走一走就会停下来歇歇。

        “袁伯,咱们每次都把这马匹卖掉,会不会被人觉察,这一年多杀人得罪的可不少,万一引上门来,恐怕是大麻烦。”

        “怕个球,这马就是金子银子,大家都觉得是黑吃黑,大同地面上各家折腾了这么多年,杀来杀去纠缠不清,你明目张胆的卖马求财,他们反倒是想不明白猜不准。”

        “袁伯,万一他们在集市上安排眼线,咱们卖马的时候被盯上......”

        每当这样的场合,周青云就会安静的倾听,或者喂马或者准备其他,争论的双方主要是朱达和袁标,朱达好像什么都能考虑到,而向伯则不屑一顾,处处反驳。朱达的这个考虑让老人笑得咳嗽出来。

        “......你以为他们多大的能耐,还去集市上安排眼线,有些心思就不会放着人回家住,要圈在庄子里,三年四年再放回来,真是个做事严谨的就在最后都灭了口,怎么会像这样......”

        说到这里,老人笑了笑,尽管火光很微弱,可朱达和周青云都注意到这笑容的冷酷,配合上老人脸上的伤疤,在这夜间好像恶鬼一般,袁标喝了口在火上温热的汤,沙哑着声音说道:“真要发现了又怎样,真刀真枪的杀就好了,你们两个这么年轻,不会想着享受太平富贵吧!”

        对老人说出这样的话,朱达和周青云甚至都没有对视,只在那里习惯性的无奈摇头,看着老人不出声了,朱达才又沉声说道:“袁伯,你这身子越来越经不住折腾,就不用白天夜里的和晚辈们跑了,我和青云两个人应付得来,再不济,他手里还有一张弓,真遇到事,杀不了也能跑的了,你在家好好歇些日子。”

        “......我......我帮不了你们太多,可见识还是有的,你们俩杀了这些人就自以为是老手了......还差得远,今天这赵大胆......”老人一边咳嗽,一边絮絮叨叨的开始点评。

        到了这个时候,朱达和周青云不再顶嘴,而是很认真的倾听,时不时的提出问题发表意见。

        讲解评述也是休息,没过多久,三人就熄灭了火堆起身继续前进,袁标在那里强忍着咳嗽被朱达和周青云搀扶到马鞍上,朱达知道周青云和自己一样担心袁标的身体,老人的确撑不住了。

        三年前初见袁标的时候,老人精神很足,但到底是受过重伤,损了元气,两年前不过是小小的风寒,让袁标的身体一下子崩溃下去,眼见着看不到明年的样子,可越是这般,老人越不肯在家休养,整日里给朱达两人制定目标,跟着他们前往,然后评判他们的行动,这样的拖累也让袁标的身体愈发的不堪。

        他们没有直接回郑家集,而是向西而去,越向西走,来自陕西还有延绥、榆林两处的商民就越多,这几处和大同互不管辖,同样又都是边镇的做派,所以大同边镇的西边格外无法无天,在那边做事都得小心翼翼,免得被人设圈套下黑手,同样的,在那边做生意不问来路,只要有利可图,什么都敢做。

        就在西边某个路口处,每到清晨就有三三俩俩的小队和独行人物聚集,他们会向过路的商队兜售各色货物,从小件到牲口,甚至连闺女和孩子都有,价钱相对合适,只要你不怕后续的麻烦,买下来转手就是红利,有商队根本不顺路宁可多绕也要过来碰碰运气,甚至还有江湖绿林的人物来这边淘货。

        朱达用泥土把脸弄脏,牵马去了路边,赵大胆的坐骑鞍具已经被他丢掉,倒也看不出什么来历,虽说这是北境边地,可马匹依旧是稀罕紧俏的货物,几个人问价之后,很快就是拿到现银出手,看着朱达骑马带刀的样子,也没人起什么坏心。

        即便如此,朱达离开这边的时候,还是特意回头看看有没有人盯梢,这个倒不是小心,而是教训,就在半年前,也是来这边销赃,因为收获不错,没走多久后面就跟上人了,也多亏周青云那张弓压阵,不然怕是有大麻烦,从那之后,朱达每次都谨慎异常,生怕被别人盯梢,当然,他也琢磨着怎么去跟着别人。

        等回到周青云和袁标等待的地方,发现老人已经睡着了,朱达和周青云没有急着叫醒,反倒在那里安静的等了一个时辰,袁标是自己醒来的,没好气的把两人一顿骂,可精神多少好了些。

        三人还是没有朝着郑家集走,他们反倒又绕了远路,朝着白堡村那边去了,这么东绕西绕的,有心人很难跟上来。

        原来从外面去白堡村,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官道上走小路,一个是沿着夏米河走小路,上了小路之后,路上冷清不说,而且坑坑洼洼,杂草丛生,很是难走。

        可现在却完全不同了,如今官道和河边通往白堡村的两条路都不能说是小道,都可说是大路,和破破烂烂的官道比起来也丝毫不差。

        这修路可是要大人力要大本钱,莫说是已经没有私盐做基础的秦川,就算当年鼎盛时候,也根本做不到这一点,之所以变得好走和宽敞,原因很简单,走的人多了,那些年的文坛宗师曾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当真是不假,来来往往的行人车马变多,比从前变得多,自然就把路踩出来了。

        而且沿路村寨都想做行人的生意,就算买不了大笔货物,搭个棚子卖茶水也是好的,总归是个贴补,既然想在这里面赚点,那就要多少操劳,如果自家村寨前的路面太破烂,大家不愿意停留,那谁赚个什么,所以沿途村子百户之类的,多少会把门前的路面整修一下,时常垫土挖沟之类。

        距离白堡村还有十几里路的时候,朱达和周青云都让坐骑慢慢走,这样可以不用太颠簸,让袁标在马上舒服些。

        他们选的是从官道到白堡村的小路,在这个距离还要经过下马村,要是三年前,三名骑马的外人经过,整个村子要么戒备,要么紧张,天知道是不是卫所大老爷派家丁过来催收粮税,如果不是大老爷派出来的恐怕更糟,马贼进来那可是大祸。

        可现在完全不同,一看到朱达过来,村子里的总旗都快步迎了出来,笑着请朱达去家里喝茶,百户实在拉不下来这个脸,可也让自家儿子过来请,两边嘴里喊着的都是“达公子”,说多亲热就有多亲热。

        朱达也懂做的很,早就翻身下马,和这百户里的头面人物寒暄客套,大家都把这个礼数做了个十足,尽管最后也没去做客,但也约了下次的日子。

        以往在这等百户村中,百户和总旗们奉承的,下面的军户百姓往往是冷眼相对,这么多年下来,这等奉承的往往都是来吃人肉喝人血的老爷,大家畏惧权势不敢如何,但心里肯定恨的咬牙切齿,但对朱达几人不同,只要见到的都是客气恭敬的问候,那是发自真心的礼貌恭敬和感激。

        朱达对这些人同样客气礼貌,他没觉得自己如何高贵,朱达一直把自己当成个普通军户来看,绝不摆架子之类。

        若有从前来过下马村的人,会发现这时候的村子和三年前完全不同,当年这边被卫所老爷们压榨的很惨,又被贼兵突入,弄得很是残破,但村子里人家还是不少,青壮男丁还是有的,可朱达经过的时候,却不见村中有多少青壮,甚至连壮妇都少,如果让一个不明内情的人看到了,恐怕会以为这村子真的残破。

        因为坐骑慢走,在马上老人的状态也好了很多,离开下马村的时候,忍不住在那里感慨“你这孩子的心思我弄不懂,有这样的本事还学武干什么,拿刀搏命那是没办法才走的路,你何苦来......”

        “袁伯,你絮叨多少次了,我不是和你说了吗?没刀的话,什么都护不住!”朱达笑着说道,看着远处的白堡村,他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

        夏日正是绿意繁茂的季节,这边距离夏米河近,又不缺灌溉,不管是庄稼还是草木都是茂盛异常,骑马行走其中,人也感觉身心舒畅。

        春忙过去,秋忙未至,田里也不见多少人,白堡村土围的几个门大开着,看着和平轻松,只有几个孩子无忧无虑的奔跑玩耍,他们看到朱达三骑之后没有害怕,反倒是凑过来看了几眼,然后笑着向后跑去,边跑边喊道:“大少爷回来了,大少爷回来了!”

        听到这个的朱达满脸苦笑,袁标则是嗤笑说道:“郑家集老郑的孩子勉强能被叫个少爷,你这倒好,居然加了个大。”

        “袁伯你别笑话我了,他们分不清达和大,就这么乱叫,我也觉得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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