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男童江天浩
林天霄可谓一路狂奔,一路上打翻了不少东西,撞了好几个下人,他没有丝毫停留,回到了自己的紫霄院。
“妈的,这个玉清比以前调皮了,竟然不早点告诉我那个‘疯子’在院内,快把本少爷我累死了。”
林天霄回到院内后还是一阵的后怕,同时心里埋怨玉清,没有早点告诉他此事。此时他衣衫尽湿,舌头伸的跟狗一样,大口地喘着粗气。
刚到紫霄院,福伯立马就来到林天霄的身边,满脸的疑问。
“少爷,你回来了。少爷这是怎么了?怎么一身的汗!”
“哦。没什么,只是遇见鬼了!我去换身衣衫!”林天霄无所谓地说道,然后向房间走去。
“鬼?”
福伯满脑子的疑问,在这林家能遇见鬼那才真是遇见鬼了,不过他也没有多问。
林天霄换了身衣衫,喝了口水,连坐都没坐,立马带着福伯出了门:“福伯,走,我们出去。你派人和我娘亲说一声,我中午不回来吃和她一起用膳了,晚些时候再去找她。”
福伯不好说什么,只能叫来一个小厮,吩咐了一下,然后快速跟在林天霄身后。
林天霄在街上悠闲地逛着,偶尔拿拿这个,偶尔看看那个,有时候遇到新奇的东西,还会把玩一番,一头的新鲜感。
甚至还会问一下摊上的老板,和以往的态度大不相同,简直天壤之别。林天霄这样的行为,反倒是让这些摊主,老板们拘束了起来,不敢多说话。林天霄问什么,他们就回答什么。
福伯跟林天霄后面,适时的充当讲解员的身份,倒是减轻了其他人的压力,都是感激地向福伯点头致谢。
大家就这么怔怔地看着林天霄,大气都不敢出,直到他远去。大家才如释重负,平缓了一下紧张的气息,当然也有人在这个时候开始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这魔王,今天怎么改了性了,怎么有时间在这闲逛?”
“是啊,好像好几天没看见他了。而且态度也好了许多,竟然还会主动开口询问,没有什么公子架子,和以往的态度不同,是不是吃错药了?”
“确实与往常有些不同,但还是少说话的好,免得他被听见,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
街边大部分的美丽姑娘见得林天霄出来,见鬼了一般,扔下手里的东西,提起裙子,大步往家里跑去,生怕跑慢了就遭遇什么不测一般。
林天霄见得如此情形,也是一阵头大。“唉!真是遇人不淑啊!”
当然也有花痴少女,痴痴地看着林天霄,三两成群,接头接耳地窃窃私语。更有些有大胆的,直接呦呵了起来。
“哇,林三少爷越发的英俊了。身体看起来也结实了不少。前几天我还见着来着,却是没有今日这番风流倜傥,威武雄姿。”
“林三少爷好有男子气势,好有亲切感啊。”
“林三公子,看这边,我要嫁给你。”
......
林天霄用余光,瞥了一众说话的女子,只见其奇怪的面容,扭动着身姿,满身横肉,随着一起摇晃,瞬间反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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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连忙移开目光,感觉多看一眼,眼睛要瞎。
林天霄早就发现街边的紧张氛围,也稀稀落落听到了大家对他的议论。不过他脸皮也够厚,毕竟前世烧杀抢夺的事情也没少干。再说了,他需要在乎这些人的眼光吗?
今天,林天霄只是想,来看看这个新世界,切身实际地感受一下这里。他还有三天的时间,不能还没看一下这个大好世界,就进了那个‘疯子’的地狱。
这里的物品虽然新奇,但是他却没有拿任何东西。这些东西对林天霄来说,除了新奇意外,并没有什么太大价值。但是他的行为,却让两边的众人,和跟在他身后的福伯,都有些惊讶。
就在大家都对林天霄的行为,感到奇怪的时候。突然,有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从街角处冲了出来,快速地来到林天霄面前,然后径直的跪了下来。
发现这个情况,福伯立刻一个健步来到小乞丐身前,准备把他拎起来,但林天霄阻止了他。
此时,周围也有不少人看了过来,当然都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不过却不敢靠的太近。对于这个小乞丐,周围人的知道,这几天一直在这。
小乞丐微微抬头看向林天霄,诚恳地说道:“这位少爷,你能不能给我点钱。我母亲死了,我想给她买口棺材,把她好好安葬了。求少爷赏我点钱。”
小乞丐是个男孩,声音沙哑,脸色苍白,嘴唇略有些干裂,可以看出应该有几日没有吃饭了,但是双眼却是明亮异常。
事情来得太突然,而且本身只是个小乞丐,大家都不想到他会突然跑到林天霄面前,福伯也没有想到。
但这一切,有一个人早就注意到了,那就是林天霄。
在此之前,林天霄就有所发觉了,有人在暗中窥探他,毕竟他对周围事物的观察远胜常人。只是让林天霄意外的是,这个暗中观察他的人,竟然是个孩子,而且还能隐藏的很好。
这个孩子虽然看了他好几次,但是却极其平常,不注意的人,或者不能时刻保持警惕的人根本发现不了。然而,林天霄却发现这个男孩的眼神之中隐藏着不同的东西,虽然他做的很好,很隐晦。
在这个小男孩过来的时候,林天霄原本是可以走开的,但他从这个孩子身上,并没有发现危险,索性就什么也没闪开,他也好奇这个孩子找他做些什么。
林天霄倒是觉得意外,于是饶有兴趣地问道:“哦。为什么会选择我?我猜你在这,应该等了蛮长时间了吧,期间肯定也有不少人经过,据我所知,这无双城的公子可多得是,你为什么会选择我呢?”
从这小孩的眼神中,林天霄可以判断出,他并没有说谎。对于这样的小孩,林天霄还不至于看走眼。于是他很想知道,这个身份不明的孩子,为什么偏偏选择他。
“回少爷,我已经在这等了两天了。我看了很多人,之前也有种冲动,想求他们给我点钱。但当我仔细观察他们的言行举止时,我便放弃了,他们都不是我想找的人,所以我就一直在这等着,直到找到适合的人为止。”
小男孩睁着明亮的大眼睛,直直地看着林天霄,眼神中没有丝毫的慌乱与畏惧。虽然脸上脏兮兮的,已看不出原来的样貌,但是林天霄可以看出其眼神中的坚定。
“哦?合适的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向别人讨钱还分适不适合?有趣。”林天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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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了笑,貌似对眼前的这个小男孩,真的来了兴趣了。
“回少爷。我曾在母亲面前发过誓,我所求之人,必是我今生所跟之人。我虽然现在还小,什么都没有,但也不是什么人,都能让我甘心追随的。”小男孩振振有词,语气坚定,身上有股天生的骄傲从骨子里透露出来。
“那我可以问问你,为什么觉得我适合你吗?”
林天霄微笑着看着这个小男孩,此时在这个男孩眼神深处,他可以看到里面有一种天生的血性和孤傲,让林天霄为之一怔。而此时他意识海中的那颗紫色晶核似乎也微微地旋转了一下,更是让他心中巨变,不过他并未表现出来。
男童一脸认真地说道:“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指引我。虽然我看得出来,这里很多人都不喜欢你,甚至是怕你,但我能感觉的出来,你其实是个好人。你会帮我,跟着你会有前途。而且在少爷身上,有吸引力我的东西,那感觉绝对错不了。”
林天霄在听了这番话以后,开怀大笑。街边靠近的几个看热闹的人,也是听见了,也是随之笑了出来。
只是当他们发现自己笑了,意识到自己失态了,立马把嘴捂上,低下头,当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生怕林天霄看见。
林天霄当然注意到了这滑稽的一幕,知道他们是畏惧自己,当然他也没必要计较这些。另外他的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
“蛮有意思的,这么多年了,在这无双城,还是第一次有人说我是好人,而且还是从你这样一个孩童口中说出来的。”
“不过,我不得不说,你的眼光确实独特,我倒是蛮喜欢你的。虽然年纪不大,却有一根傲骨,我很欣赏,而且为人也很机灵。另外我对你所说的,我身上有吸引力你的东西,也很感兴趣,希望有机会你能告诉我。”林天霄表面上淡淡地说道,其实他内心真的很期待,因为男孩口中的东西很有可能与紫色晶核有关。
“你叫什么?”
“江天浩!”
“这倒是巧了,我的名字里也有个天字。福伯,给些钱给他。”林天霄微笑着对着身后的福伯说道。
福伯没有丝毫犹豫,掏出了一个金币,放到江天浩脏兮兮的手中。
江天浩怔怔的看着手中金灿灿的一枚金币,然后连忙说道:“少爷,太多了,我不敢要,我怕被人抢了。我只要三十枚银币就够了。”
这也难怪,一个中等家庭,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几枚金币。一枚金币等于百枚银币。
而一般的人家,下葬死去的人,也不过只需要几十枚银币。一般点的棺木,只需十几枚银币而已,加上下葬的劳力,三十枚银币可以说足够了。
“怎么,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不过一个金币而已。把你母亲好好的安葬了。放心吧,你拿着。我想,我送出去的东西,不敢说在这无双城无人敢抢,但至少在这里,还没有人敢抢。”林天霄淡淡地说着,语气中充满了不可置疑的霸气。
“少爷既然这么说,那天浩就先收下了。谢谢少爷,以后我江天浩就是少爷的人了。”江天浩说完,便在地上重重地扣了三个响头。
林天霄并没有阻拦江天浩的行为,对于这个礼数,林天霄欣然接受了。
毕竟,不管在哪,父母之恩胜于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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