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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返校就有火锅吃


沈万三和刘伯温会面之后,才知道自己这次真是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

        原本想着连夜离开江南,可整个国家都是朱家的,自己又能躲在哪里去?

        最后沈万三听了刘伯温的话,乖乖的留在了江南,当做什么都不知晓。

        其实朱元璋憎恨沈万三跟他贫苦的出身有关系,对当官的和有钱人都打心底里很憎恶。

        再加上沈万三之前代替皇家犒赏工匠,让朱元璋觉得扫了自己的颜面,总是有意无意的给沈万三出难题,每次沈万三都要损失不少的钱财。

        沈万三听闻好友刘伯温的话,一言一行都注意着朱元璋,钱财丢了也就丢了,命能保住就可以了。

        据传有一次朱元璋到沈万三家做客,沈万三以猪蹄膀招待朱元璋。

        朱元璋看后故意为难沈万三,问他这个怎么吃?

        因为是整个蹄膀,中间并没有切开,如果沈万三用刀,那朱元璋就可顺手治他的罪,律法之中有规定,任何人不得在皇上面前动用凶器。

        沈万三灵机一动,从蹄膀中抽出一根细的骨头来以骨切肉,保了自己的一条小命。

        以骨切肉也就成了万三蹄膀的传统吃法。

        朱元璋吃了猪蹄膀之后觉得味道非常好,看似随意的问了句沈万三这道菜叫什么名字?

        当时是朱家的天下,任何人哪敢随便提到朱字,弄不好就人头不敢。

        沈万三想到自己说出猪(朱)蹄膀,必定就是杀头之罪。

        就在不知该如何回答的时候,忽然灵光一闪,拍着自己的大腿告诉朱元璋这是万三蹄。

        万三蹄这道猪蹄膀名菜的名字也是由此得来。

        朱元璋也是心眼极小,打定了要治罪沈万三的心思,眼看一次一次的危机都被沈万三化解。

        于是给沈万三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将他全部家产充公,发配到云南边境。

        你不是富可敌国吗?这下你的家财总归都是我朱家的了吧?

        沈万三在昆明期间,遇到了道士张三丰。

        史载,张三丰和沈万三共同在滇池修炼内功,张三丰还把沈万三的女儿收为弟子。

        繁华散尽的沈万山在云南的山巅水涯,追求着修仙得道的清静生活。

        沈万三晚年,其中一个儿子在昆明经商有成,沈万三遂隐居到昆明西山的太华寺中,自号“西山逸叟”,虽然须发俱白,但精于周天太极拳法和天罡剑术,身轻如燕,耳聪目明。

        后来,沈万三追随张三丰到福泉山修道,逝于平越,安葬于福泉山,今贵州省福泉市福泉山下仍有沈万三的坟墓。

        明弘治11年,沈万三的第五世孙沈延礼率子沈博及女沈琼莲,将沈万三遗骨从福泉山迁葬江苏周庄银子浜。

        民间传说,银子浜的尽头有水一泓,下通泉源,旱岁不枯。

        也就是说,天气再干旱,银子浜的水底也不会枯竭,而水底之处正有一个古代墓穴非常牢固坚硬,传说里面葬着的就是沈万三。

        落叶归根,沈万三最终又回到了他一生痴恋的起点。

        初九告诉我,在江苏的周庄,确实有个景点叫沈万三水底墓。

        这个水底墓是后来修复的,地面建有石牌坊、祭台、碑亭等。

        石牌坊两侧刻有楹联:“念我元祖迁贞丰耕农经商,望尔后裔居周庄修宅筑亭”。

        至于为什么沈万三要葬到水底,有专家学者分析,沈万三觉得自己的生前过于的高调,才给他造成了非常大的灾难。

        为此沈万三希望自己死后能低调,而自己的墓葬埋葬在水中无疑是最为低调的,这样也避免了被后人叨扰的麻烦。

        “初九,我算是发现了,一旦跟吃的沾边的知识你都记得住。”

        初九咧着嘴傻笑,这都被我发现了。

        我能不发现吗?你说起万三蹄的时候,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我随口说了句等以后毕业工作了,一定要带初九去一趟周庄,他吃万三蹄,我去看看这个沈万三的水底墓。

        初九告诉我水底墓肯定能看到,至于里面埋的是不是沈万三他就不能确认了。

        有人在云南大理桥顶山上也发现了沈万三的墓葬。

        明朝首富沈万三到底被埋葬在云南大理还是江苏的水底,到目前为止考古学家还没能给出具体的答案。

        好在高速公路还算顺畅,加上初九一路也没有怎么休息,夜里十一点出头,我们就下了重庆的告诉出口。

        “锅锅,省下的过路费又够我们吃一顿啦。”

        这个时间点我们也不好去给邓德祐还车,初九说了句反正邓老板也不用,等下次去商会的时候顺便给开过去。

        学校对面不远处的公墓门口有个免费的停车场,初九将面包车丢在那里,这个地方太让人放心了,没人敢去这里偷车。

        回到公寓,整个公寓乌烟瘴气,地上丢着乱七八糟的零食袋子,还有一些啤酒瓶。

        “我靠!这是人干的事情吗?当老子这里是垃圾场?”

        看到寝室的环境我顿时火冒三丈,太不把自己当外人了吧,几天时间就给我折腾成这副死样。

        初九点着头,跨过门口的臭鞋,这才是206寝室的作风。

        围在电视机面前面红耳赤的三人,看到我们回来有些不好意思,这两天被这关游戏折磨的整个人要疯了,明明看着马上就要通关,可最后关头总是失败。

        张峰跑过来接过我手中的行李,那眼睛红的让人感觉是得了红眼病。

        志勇和刘阳也好不到哪里去,这游戏太侮辱他们的智商了,从早上过来一直到现在,试了无数次都没成功过关。

        几人越想越气,过不了这关坚决不回寝室睡觉。

        我打开公寓所有的窗户,这三个烟民这是抽了多少烟,才能制造出如此仙境,也不怕直接仙逝。

        张峰在阳台拿出扫把开始打扫卫生,一整天没有吃饭,就买了一些零食,这会还真有点饿。

        志勇回过头一会一定把公寓打扫干净,今天要是通关游戏就带我们去医科大学吃火锅。

        原本准备换下一身脏衣服,看到初九脸上的坏笑,那就勉为其难去吃顿火锅吧。

        志勇和刘阳玩的游戏,正是张莹住我们公寓那天,初九被我打了一顿突发灵感过关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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