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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怪异的通缉犯


前往北方诺贝克车站至少需要二十个小时,中间至少有十八个小时是处于零下二十度的极寒地带,我买的是最便宜的硬座,结果到站的时候我几乎已经冻成了一块模样滑稽的冰雕。

        踏上简陋的站台,已经是午夜。

        天上飘的鹅毛大雪,空气里寒风席卷,一直刺进人骨头里,北方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远远无法和大城市相比,非常简陋,偌大的火车站连暖气都没有,我冻得鼻涕都要流出来了,只后悔怎么没多带点衣服来。

        “砰砰砰”

        突然,站台上响起了尖锐的枪响,正在下车的人流顿时乱成一团,我一下也被乱糟糟的人群卷进去,不由自主地向门口走,一直给挤到了站台边缘才算停下来。

        四五个身着蓝色冬季制服的宪兵牵着军犬,手持自动手枪,一大吼大叫冲过来,一边对空射击驱散人群。一个身着灰色风衣,头戴鸭舌帽的男人正奋力拨开人群向出门狂奔,口里喷出火车头般的滚滚白雾。

        军犬被松开了缰绳,露出血红的舌头飞身向男人扑来,男人一转身举起胳膊,让军犬死死咬住了,锋利的犬牙刺穿了衣料,直接扎进肉里,男人低吼一声,把胳膊和军犬一起扯到面前,抡起砂锅大的拳头猛击,不出三下就把军犬打得脑浆迸裂。

        宪兵们勃然大怒,眼看男人越发靠近出口,宪兵再也不管平民安危了,举起手枪就是一通乱射,男人马上抽出手枪,边战边退。突然,一发流弹正中他的胳膊,血花飞溅,男人立刻换用左手用枪,但是又是一轮对射后,一发子弹正射中他的胸口,男人立刻被冲击力掼倒在地。

        “上,抓住*******宪兵们大喜冲上去抓人,但是没想到男人就地一滚,竟然拼着伤痛猛地从地上弹起来,一头撞破窗户,在一片惊叫中从二楼摔下去。

        “咚”

        男人带着一堆玻璃碎片重重落地,我觉得他至少摔断了两根以上的骨头,但是男人竟然一挺腰再次跳起来,捂着胸口踉踉跄跄地冲向街道。

        厉害了,老哥!

        我心里一下生出佩服的情绪来,要是一般人受了那么重伤,恐怕站都站不起来了,这家伙竟然还能强行行动起来。

        宪兵们破口大骂,也跟着冲下楼追击,放枪吹哨,把公路也搅成了一锅粥,我没心情多看,急忙提上行李离开了车站。

        诺贝克市是北方交通线的终点站,总共一百多万人口,四条大型商业街,虽然没法和中央区动辄五六百万人口的大市相比,但是在北方也属于难得的繁华城市。我在街上转了两个圈,最后因为人生地不熟,出于保险起见还是在火车站边找了个还算清爽的小旅馆入住。

        在招待老头登记的时候,我抽空拿出飞狗的照片,询问有没有见过这二傻子,不瞒你说,这货欠我一百多万,现在逃到这儿躲债来了,我抓住他非打断他狗腿。

        老头推了推眼镜,瞄了眼照片道:

        “唉,要是平时找人,老爷子我都能帮你,但是,现在,我帮不了你了。”

        “为啥?”

        “没听说吗,最近北方暴乱又开始了,现在每天潜入诺贝克市的雇佣兵,间谍,叛军,志愿者,走私贩,强盗………..哦,还有你这种追债的债主,唉,各种杂七杂八的人就像苍蝇一样涌进来,本地人都没法分清这些乱七八糟的人。”

        我直接晕了。

        这还是倒霉透了,本来还以为飞狗带着几块钱走不远,随便一打听就能找到他,看来还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拖着车马劳顿疲惫的身躯摸到二楼的房间,我掏出钥匙开门,关门,转身。

        然后我就看见一个黑洞洞地枪口正对着我。

        我吓了一大跳。只见昏暗的房间里,一个男人正靠在墙边,举着一枝手枪,他的浑身血淋淋的,就像是刚从屠宰场捞出来一样,但是目光依然冷锐雪亮,就像是闪烁的匕首。

        话说这张脸……..不就是刚刚被宪兵追杀的家伙吗?

        气氛一度变得很诡异,我是呆在当场,男人也保持这个姿势没动。

        “咳……咳咳咳…….”

        男人突然重重咳嗽起来,从胸口用力倒出气息,鲜血顺着结实的胸板蜿蜒流淌下来,他再也支持不住,贴着墙缓缓倒下去,身后留下一大片血迹。

        我立刻冲上去缴了他的械,下脚感觉不对,一看才发现这家伙身下鲜血已经淌成了小湖泊。

        “啧啧,生命力真是顽强。”我惊叹不已,这么严重的伤势,这么惊人的出血量,这家伙竟然能支撑到现在,身体素质和意志力简直惊人。

        探探鼻息脉搏,发现人还有半口气吊着,我当时还是个年轻人,远没到心狠手辣的程度,觉得一条命摆在面前无论如何也要抢救一下。还好伯戈里海军学院教授过我们战场急救,我立刻把他身上的衣服扯下来一块压住伤口止血,然后摸索着把折断的手臂骨复位,抬脚踹下两块橱柜板用胶带固定住断骨,把伤员弄上床休息。可是我还得把这个血淋淋的房间打扫一遍,又忙了两个多小时,直折腾得我眼都黑了,往沙发上一靠就睡着了。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六点,伤员还在昏睡中,我去楼下转了一圈,在快餐店买了牛肉汉堡炸鱼薯条,顺便打听了一下飞狗的消息,可是得到的回答和旅店老板一样,因为这两天外来者太多,他们根本记不清脸。

        “放心,根据历来北方暴动惯例,两个月后你就能在停尸房找到大部分外乡人。”服务员“安慰”我道。

        我怀着一腔郁闷回到旅店,却发现男人已经挣扎着爬起来了。

        “好了,别摸了,枪在这儿。”

        我从口袋里掏出那把自卫手枪晃了晃,男人果然不挣扎了,锋利的眼神依然钉在我身上。

        “你救了我?”

        男人说话了,声音低沉。

        “算是吧,大家出来混都不容易,相互帮着点没坏处。”

        我收回手枪,摸出个汉堡咔嚓咔嚓啃起来,顺便把食品袋往床头柜上一丢。

        “想吃什么自己拿吧,这顿饭我请,哦,对了,你叫……算了,不说也无所谓,反正和我没关系。”

        “你不把我交给宪兵吗?”男人身上依然散发着名为“戒备”的气息。

        “并不打算。”

        “你不害怕被连带一起抓捕,卧槽一级通缉犯,这可是重罪。”

        “并没感觉。”

        “如果觉得我奇货可居,那你可能要失望了,我除了一颗价值一百万的脑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

        这时我正在撕第二个牛肉汉堡的包装纸,这该死的服务员用胶带把汉堡像待宰的猪一样五花大绑起来,我怎么也扯不开,正恼火间刚好又有人在旁边嘀嘀咕咕,于是我就更火了。

        我说你他娘是不是有病,我花一百块买个猪头还能下酒,我切个人头下来有个屁用,想吃就快点吃,吃完就给我滚蛋!

        男人一时被我骂傻了,他瞄了一眼食品袋,然后再看了一下身上的包扎,眼神有点惊讶。

        “战地包扎法,你是军人或者是军官?”

        这家伙观察能力倒是蛮敏锐的。我有点惊讶于自己闭着眼睛都能遇上聪明人的人品了,不过有了之前被格列布给摆了一道的经验,我立刻想起军师的嘱咐,随口就把话题岔开了。

        “无所谓,好了,老兄,我的房间使用时间只到明天为止,而且我还有工作要忙,你吃完饭就自便吧。”

        可是男人却像是看见救星一样,顽强地把话题绕回来。

        “嗨,小兄弟,看样子你并不是军警或是宪兵的人,我这里有件很紧急的事要办,事关上千条人命,你一定要帮帮忙…….”

        一听问题那么严重,我立刻更不想帮忙了。

        “不干,再见。”

        “喂,等等,我真的很急。”

        “不等,再见。”

        我立刻拔腿就溜,可是就在这时候,男人却利落地把脑袋放在墙边,一边比划一边威胁道。

        “站住,不站住我就一头撞死在这儿了,你他娘还得管埋!”

        “卧槽,你他娘的竟然耍流氓。”

        我气得差点没吐血。

        “什么耍流氓,老子江湖人称‘黑旋风’老葛,就是流氓!”

        男人一歪嘴角,竟然不要脸地承认了,看来是铁了心赖上我了。

        于是我只好抱着想杀人的悲愤转身。

        “有屁快放”

        “无论如何,立刻送我到56号大街‘地狱火’酒吧,我有要紧事要办!”

        “就那么简单?”我奇怪道,我还以为是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的事,竟然只是这么件小事。

        “就那么简单,人到事结。”

        男人肯定地回答我,不过我看见他的目光悄然闪烁了两下,让人觉得有点在意,可是以我当时生涩的识人经验并没有看出古怪。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这是人心里有鬼的表现。

        56号大街并不难找,这条街本身就是诺贝克市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

        可是一上大街我就发现问题大条了:荷枪实弹的武装士兵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手腕微机上展开老葛同志的半身全系投影,在士兵中间还混着穿蓝制服的宪兵,瞪着眼睛,一个个辨别路过的行人。

        “该死的,怎么这么大阵势,你到底什么来头!”我暗中抱怨道。

        “咳咳,我都说了,我的脑袋值一百万。”老葛咳嗽着,低声回应我道。

        老葛身负重伤,连走路都勉强,要是被搜捕者盯上绝对连逃脱都做不到,我作为帮凶也铁定要倒霉。

        正抓耳挠腮间,我突然在墙角看到了一个衣着邋遢的流浪汉,正拿着个酒瓶咕咚咕咚,干巴巴地猛灌。我立刻来了想法,从墙边掰下一块砖头,随手就给流浪汉后脑勺来了一下,那家伙连一声都没发出来,就咕咚一声躺地上去了。

        “该死的,你干什么!”老葛大惊骂道。

        我也懒得和他废话,三下五除二从流浪汉身上扒了充满汗臭和发霉味的衣服,给老葛从头到脚套上去,先瓶子往自己脑门上就是一倒,然后拎起酒瓶灌了一口,不等老葛反应过来,“噗”地一大口劣质酒精直接喷了他一脸一身。

        “艹,你他妈干什么!”老葛措手不及,嚎叫一声跳起来。

        “行了,这样就挺像了。”我一抹脸道。

        好吧,我承认,这中间有点蓄意报复的成分。

        老葛愣了愣,却坚持跑到流浪汉身边,掏出两张钞票塞进他内裤里,然后冲我骂道:

        “他妈的,你小子绝对是个强盗。”

        多谢夸奖。

        说起来,这一手还真有效,我和老葛两个拎着酒瓶,勾肩搭背,大着舌头各种哥俩好,老哥好的嚷嚷,那些衣着整洁的宪兵和巡逻兵们远远地就捂着鼻子赶我们走,一路到“地狱火”就酒吧门口都是畅通无阻。

        推门而入,可是出乎我的意料,这个想象中应该是充满重金属音乐和充满醉意吵闹的小酒吧里面,竟然还挺安静。破旧的音响里播放着变调的流行音乐,排风扇嘎嘎嘎地发出怪音,一桌一桌的酒客用大杯的啤酒武装起来,轮杯换盏,笑声像海浪般此起彼伏,整齐而富有规律。

        就像是刻意训练过无数遍一样,假得恶心。

        我感觉有点厌恶,有点压抑,但是还是跟着老葛走进去,没有一个人看我,或者说是没用正眼看我,假冒酒客们努力拧过眼球,用眼角余光扫在我身上,个个都像患上了外斜眼。

        老葛径直走到吧台,一身刺青地酒保粗声粗气地问道:

        “喝什么老酒鬼,哦,还带了个小子,我们这里可不卖果汁。”

        老葛掏出一枚三角徽章,推到他面前。

        酒保的脸色瞬间变了,直勾勾盯着他:

        “该死的,怎么可能……..你是……..”

        话刚说完,突然从门口传来一声巨响,酒吧大门被踹开了,一群群穿蓝色制服的宪兵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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