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没有牙的日子里,让我们来说点深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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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呈禹在十平眼里算是个外星生物。
他知道陆呈禹想追自己,他摆明了拒绝也没用。
他就没见过这么追人的alpha。
一般来讲,大部分alpha追人不能说趾高气昂,至少那也是处变不惊,不管遇到什么样的omega,都能凭着上位者的威严,尽情展示自己的魅力,靠一身威武雄壮的猛a气概吸引目标omega的注意和青睐。
陆呈禹不一样,追人就靠一个字,粘。
他总顶着一张帅脸,可怜巴巴地跟在十平屁股后面,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缠人到没有分寸,但又真诚到不像骚扰,明明适当保持了距离,却哪儿哪儿都能看着他的影子,而且让来就来让滚就滚,无敌听话。
十平完全想不出对付陆呈禹的办法。
十平要是说:“我不喜欢你。”陆呈禹就说:“我知道可是我控几不住我寄几啊学长我好喜欢你sukisuki!!”
十平要是说:“你能不能别这样了?”陆呈禹就可怜兮兮地说:“学长,那你教教我行吗?我当牛做马什么都会,求求你了呜呜。”
十平要是说:“你别烦我了行吗?”陆呈禹就痛快答应,立马滚蛋,态度诚恳,下次还来,天天围在十平方圆五公里内公转自转,不但滚得彻底,还能保持随叫随到的业务能力。
这样一个人只靠冷淡是赶不走的,无论对他说什么都像一拳打在沙包上,他执着地跟在人后,这本该是一种令人厌恶的纠缠,可他的“跟着”又不同于“跟踪”,那是一种极为单纯的感情流露,是刻意创造各种巧合的邂逅,是躲进暴雨屋檐收到的雨伞,是烈日午后托人捎来的贴着便签的橙色保温瓶。
他什么坏事都不做,就是单纯的喜欢着你,想看着你,甚至不奢求回应,像一条摇着尾巴蹲在门口等待不恋家的主人回家的小狗。
十平一开始还会撵陆呈禹走,观察了大半个月,见他只安安静静晃悠在他身边争取存在感,什么废话也不说,什么麻烦也不惹,加上他始终对把陆呈禹牙洗出血这件事抱有愧疚——这是主要原因——也就默许了陆呈禹的痴汉行为。
他们慢慢地能一起吃顿饭,或是一起去图书馆自习,以朋友的方式自然相处,陆呈禹发现十平身边确实有很多追求者,但无一例外都被十平拒人千里的态度磨灭了热情。
但不管十平多少言寡语不予回应,陆呈禹看着他的眼睛都永远充盈着坦荡热烈的爱慕和欢喜。
他们并不对这微妙的感觉讳莫如深,反而拿这当作茶余饭后的常谈,有时空闲下来,十平看着陆呈禹像是要吊死在他一棵树上的倔样儿,都要好言相劝上几句,比如:“你不要在我身上浪费精力,我不可能喜欢任何人。”
每次十平说出这样的话,陆呈禹都难得表现出认真,“我是成年人,哪怕是一厢情愿为你做的事,我也有控制自己的能力,你没必要为我的精力操心。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自己,我只做让我开心的事,包括‘在你身上浪费精力’,也包括喜欢你。”
十平问:“那你为什么喜欢我?”
陆呈禹只是想了想,笑了,说:“我以前觉得‘喜欢’这两个字好肤浅啊,在遇到你之前我从没喜欢过任何人,可看着别人,我总觉得人好像总能随随便便说喜欢,或许为情所困另有原因,但我一定不能这样,也太傻了。
“可遇到你之后我才想通,喜欢是真挺肤浅,有时候就是一眼的事儿,傻就傻了,感情的事儿哪有那么多因为所以是非对错呢。我看到你第一眼就喜欢你了,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联欢会上你摆个臭脸儿,拽死了,好帅啊学长,我当时就想打电话告诉我小爹儿媳妇我给他找着了。
“肤浅吧?太肤浅了,喜欢算什么啊,屁都不算,但架不住它会利滚利。或许一开始我的喜欢很少很盲目,是冲动使然,但喜欢你的每一天都充实,所以我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你,今天喜欢昨天的你,明天喜欢今天的你,我在喜欢你的这条路上越来越深,如果你问现在的我为什么喜欢你,那我肯定给不出与曾经任何一刻的我相同的答案。
“喜欢你的每分每秒都不完全一样,喜欢你的每日每夜都让在我变化,填补我,成就我,这就是我喜欢你的原因。
“喜欢你让我变成了完整的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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