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Lucky day(二)
先插一篇我喜欢的文章明天再修改回来——————
当我恍然领悟到其为何物的时候,已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了。那时,我为采访一位画家来到新墨西哥州的圣菲城。傍晚,我走进附近一家意大利比萨饼店,一边喝啤酒嚼意式比萨饼,一边眺望美丽的夕阳。天地间的一切全都红彤彤一片。我的手、碟子、桌子,凡是目力所及的东西,无不被染成了红色,而且红得非常鲜艳俨然被特殊的果汁从上方直淋下来。就在这种气势夺人的暮色当中,我猛然想起了初美,并且这时才领悟她给我带来的心灵震颤究竟是什么东西--它类似一种少年时代的憧憬,一种从来不曾实现而且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种直欲燃烧般的天真烂漫的憧憬,我在很早以前就已遗忘在什么地方了,甚至在很长时间里我连它曾在我心中存在过都未曾记起。而初美所摇撼的恰恰就是我身上长眠未醒的“我自身的一部分”。当我恍然大悟时,一时悲枪之极,几欲涕零。她的确、的的确确是位特殊的女性,无论如何都应该有人向她伸出援助之手。
然而,无论永泽还是我都未能使她幸免。当初美她--如同我的许多熟人那样--来到人生的某一阶梯的时候,就像突然想起似的自行中断了生命。她在永泽去德国两年后和一个男子结了婚,又过了两年便用剃刀割断了手腕动脉。
向我告知她的死的自然是永泽。他从波恩给我写来信,信上说:“由于初美的死,某种东西消失了,这委实是令人不胜悲哀和难过的事,甚至对我来说。”我把这封信撕得粉碎,此后再未给他写过信。
我们走进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我也罢初美也罢几乎都没开口。两人就像处于倦怠期的夫妻,默默对饮,嚼着花生米。这工夫,店里人多起来,我们便准备离开,出去稍事散步。初美说要自己付款,我说是我邀的,抢先付了。
出到外边,晚间的空气有些彻骨生寒。初美披上一件灰色羊毛衫,仍旧一声不响地在我身旁走着。也没有什么目的地,我只是双手插进裤袋,在这夜晚的街头缓缓移动脚步。我不由想道:这简直同直子并行时一模一样。
“渡边君,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初美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你会打桌球?”
“嗯,还相当不错哩。你怎么样?”
“四个球的,打是能打,就是打不大好。”
“那就去吧。”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胡同尽头的小店。初美一身漂亮的连衣裙,我则是海军蓝便上装和便式领带--我俩的这副打扮在桌球室里极为显眼,初美却不甚在意,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用擦粉“嚓嚓”擦了几下杆头。随即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我们玩了两局四个球的。初美果然如同她自己说的,球技相当娴熟。我因为缠着厚厚的绷带,击球总有些不够灵便,结果两局都她赢了。
“打得不错嘛!”我甘拜下风。
“人不可貌相,是吧?”初美一边认真测量球的位置,一边嫣然笑道。
“到底在哪里练出来的?”
“我爷爷从前专门喜欢玩这个,自家就有球台。小时候每次去那里,都和哥哥两人捅来捅去。稍大一些后,爷爷就教给正规的击球方法。是个好人呐,又时髦又潇洒,已经死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说自己过去在纽约见过迪亚娜•达宾。”
她接连赢了三回,第四回输了。我好不容易捞回一回,随后便打了几个乖球。
“都怪绷带。”初美安慰道。
“好久没打的关系,两年零五个月没打了。”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一个朋友就是和我打桌球那天夜里死的,所以记得很确切。”
“那以后就不再打了?”
“不,倒也不全是为这个,”我沉吟一下答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就失去了打桌球的机会--就这么回事。”
“朋友怎么死的?”
“交通事故。”
她又击了几球。她察看球路时的眼神分外专注,击球时的用力也均匀无误。她把梳理得恰到好处的秀发一转挽到脑后,光亮亮地闪出金耳环,一双船形鞋准确地站定位置,修长的纤纤玉指按住球台毡垫,而后将球一击而出--看到她这副神情举止,令人觉得在这不无脏污之感的桌球室里,惟独她所在的位置俨然成了华贵的社交场所的一角。和她单独在一起还是初次,但对我来说实在是难得的可贵的享受。只消和她在一起,我就恍惚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拽上了更高一级阶梯。三局结束的时候--当然她是三连胜--我手上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我们便到此为止。
“原谅我,本不该拉你打什么桌球。”初美十分歉然。
“没关系,不是大不了的伤,再说又开心得很。”
临走时,一位桌球室主人模样的瘦瘦的中年妇女对初美说:“小姐,训练有素啊!”初美妩媚地一笑,道了声“谢谢”,随即付了账。
“痛?”出门后初美问道。
“不怎么痛的。”我说。
“伤口裂开了吧?”
“不要紧。或许。”
“肯定的。到我那儿去,看看伤口,给你换条绷带。”初美说,“我那里绷带和消毒药都是现成的。不远就是。”
我说不怕,用不着那么担心。但她坚持说一定要看看伤口裂开没有。
“或者说讨厌和我在一起?恨不得马上返回自己宿舍不成?”初美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哪里。”
“那就别客气,去一趟就是。走路很快就到。”
从涩谷到惠比寺初美住的公寓,走路花了15分钟。公寓虽说算不上豪华,但也相当气派,既有小型楼厅,又有电梯。一室一厅的房子,厨房有张餐桌,初美叫我在桌旁坐下,她去隔壁换衣服。出来时,身穿一件有“普林斯顿大学城”字样得带风帽的上衣和一条棉布裤,金耳环也不见了。不知她从哪里拿出一个急救箱,放在桌上,解开绷带,确认伤口并未裂开后,大致消了消毒,用新绷带重新缠好。这一切做得非常利落。
“你怎么无论什么事都做得这么漂亮呢?”我问。
“以前在志愿服务队里做过,学过护士工作,就记住了。”初美说。
缠完绷带,她从冰箱里取出两罐啤酒,她喝了半罐,我喝了一罐半。接着,初美拿出俱乐部课余活动小组里低年级女生们的照片让我看,果真有几个蛮可爱。
“要是想交女朋友,随时到我这儿来,我马上介绍。”
“遵命。”
“不过渡边君,在你眼里我怕像个老媒婆吧?乖乖告诉我。”
“有点儿。”我笑着老实回答。初美也笑了,她是个脸上非常适合挂笑容的人。
“渡边君,你是怎么看的,我和永泽的关系?”
“怎么看?指什么?”
“我该怎么办呢,往后?”
“我说什么都为时已晚吧。”我边喝冰凉冰凉的啤酒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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