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遗失在时光中的珍宝
这位贴主的标题是这样的:惊掉了我的钛合金狗眼, 《雄虫保护法》应该改名叫《我在帝国当祖宗》!
随后是这位贴主的一串自述:
楼主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在校雌虫学生,这不是恰逢周末吗?闲的无聊,便上星网找瓜吃, 瓜成功吃到了,还是一个大瓜。没错!就是议长阁下的声明视频。
楼主是法律专业的,又有那么一点强迫症, 看完视频之后,我就再也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好奇心了。因为楼主虽然是学法律的,但真的从来没有接触过《雄虫保护法》, 对它完全一无所知,我相信很多同专业的网友们, 应该和我是一样的。
所以楼主就火速进入学校的书库,抢在其他虫之前,借出了这部一直搁在角落落灰的《帝国雄虫保护法》,开始细细研读。
然后, 楼主的三观开始裂了……裂就裂吧, 但楼主是坚强的(强迫症伤不起), 我捂住自己受到惊吓的小心脏, 勇敢的坚持了下去。
看到三分之一时, 楼主满脑子怀疑虫生,觉得自己看的不是一部法典, 而是半虫小学生写出来的、满足王子病自我幻想的yy小日记,但楼主没有放弃, 咬牙继续往后翻。看到三分之二,此时楼主已经恍恍惚惚了,什么都想不起来,大脑一片空白, 只知道机械的继续。
直到翻完最后一页,楼主彻底佛了。我觉得我的眼界和心灵得到了一次完整的升华,以后看到再过分的案例,碰到再蛮不讲理的虫,我都不会再生气了。
然后我第一次这么诚心的感谢我的雌父和虫父,谢谢他们将我生在了这个时代,从前我总觉得自己运气不好,以后我再也不会这么想了,我分明在出生时就中了宇宙级的大奖!
好了,就说这么多。楼主此时已心态平和,稳如老狗,大家有什么想问的就尽管畅所欲言吧。『叼烟jpg』
下面是一连十几楼的……和!!!
直到第18l,才有网友发出了前面所有楼层的灵魂迷惑。
18l:不是,楼主你哔哔了这么多,你倒是说一说那部律法里都写了什么呀?不然光你一个人感想这么丰富,咱们也看不懂啊!
19l:附议楼上。
23l:+星网账号10086
……
又是连续十几楼的点赞后,楼主开始现身说法。
37l:我是楼主,既然大家都这么好奇,我就随便挑几条具有代表意义的条例给大家说一说,先说第一条,也是一开始就让楼主怀疑虫生那条,原文如下:
凡雄虫触犯律法者,其相关责任、处罚都由雄虫监护人一力承担,监护人可为雌虫长辈、兄弟、伴侣、国家抚育机构管理虫,禁止对雄虫施加任何形式上的刑罚(危害种族帝国安全罪除外)。
大家都是学法的,应该都看得懂不用楼主解释吧?这一条就在整部法典的第1页,所以楼主为什么怀疑虫生,想必大家现在也都体会到了这种感觉吧!
38l:!!!
46l:!!!!!!
53l:!!!!!!!!楼主你确定拿的是真正的法典,不是什么毁三观的yy小说?除了叛国罪,违法竟然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封建皇朝的皇帝都没有这么牛批的!
68l:53l兄弟,接受现实吧。楼主一开始也是和你同样的想法,然鹅我现在只能遗憾的告诉你,这就是帝国的法典,而且!现、在、仍、在、实、行、中!并且你以为叛国罪就会判刑了吗?你太天真了!
法典第二条就是针对叛国罪的处罚(保护),上面明确规定,犯罪的雄虫会受到帝国军部五十年的贴身监视,若50年内没有再次危害国家的行为,则可以无罪解释。
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惊喜?
然后你们以为这就是极限了吗?咱们来看看下一条。
第十一条:雄虫可自由选择是否从事社会劳动,享有帝国财政终身赡养。
来来来,伙计们都来猜一猜,国家财政每月的发放的金额有多少。
79l:楼主直接说吧,这变态程度估计不是我等屁虫所能想象的。
97l:就是,楼主就别卖关子了,反正不管多少我都酸成柠檬园了,要是国家也给我一个可以当咸鱼的机会,只要每天给口饭吃,给两身衣服,再有一个塞得下我的狗窝就成,然鹅我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梦。『惆怅jpg』
118l:行吧,想不到大家这么快就被□□得失去了活力,比楼主可差远了。言归正传,雄虫们获得的赡养金是没有定数的,它会随着雄虫的年龄,以及入学、成家、生子、疾病……等等,许多因素依次递增,是的,只有增没有减。(让楼主先擦一擦从嘴角流出的羡慕的泪水)
楼主直接说个最低金额让大家跟着高兴高兴吧,保护法中规定,当国家财政遭遇重大危机时,发放给雄虫的最低赡养金额为五百万星币/月,若有疾病或其他特殊需求的,则酌情增加。
147l:嫉妒使虫质壁分离!
179l:羡慕使我语无伦次!为什么劳资是一个雌虫?!苍天负我!!!
211l:呵呵,你们以为这就够了吗?楼主再来说一说,雄虫在帝国、在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吧。众所周知,雌虫和半虫自成年参加工作起,就要开始每年向帝国缴纳数额不等的税收,并且必须承担起了相关的社会责任,才能享受对应的一些帮扶政策,甚至c级体质以上的雌虫还必须服从规定年限的兵役,而这些,通通与雄虫们无关!
当然,相对于前面的那几条,这些都是毛毛雨。
我们再来看看雄虫在人际关系,婚姻生活以及择偶方面受到的保护,《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虫未经过雄虫的允许,不得靠近其两米之内;不得擅自对雄虫有任何形式的肢体接触(若情况特殊,事后必须开具书面声明加以解释)
第七十九条规定:雄虫在婚姻中享有绝对的自由,有权力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婚姻关系,雌虫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雄虫实行暴力、虐待、侮辱……等等一切身体或精神上的伤害。违者立刻解除与雄虫的婚姻关系,列入雄虫来往黑名单,并且将受到帝国最高法庭的审判。
……
如此种种,事无巨细,从生活的方方面面边边角角,全方位的对雄虫进行了周密的保护,整部法典足有数千条之多,可以说最天才精明的犯罪者,也无法从其中找到任何漏洞。
哦,差点忘了!楼主最后提醒各位朋友们一句,如果之前在星网上发布过任何包含贬低、猜疑、指责、辱骂……等等性质的,针对雄虫的言论,最好立刻去删除干净并且道歉,原因我就不细述了,只能告诉大家,议会长阁下在视频中的警告,已经算是很温和了。
好了,吐槽就到此结束,希望后来的朋友们谨慎发言,毕竟楼主可不希望因为某些罪名被连坐,就这样,八八!
245l:楼主你回来!你最后的话是什么意思?回来说清楚啊啊啊!
366l:楼主!不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吧?!不过是几句话而已,后果真有那么严重?!
511l:管他是不是危言耸听夸大其词,我不管了,删帖去了,苟命要紧!!!
671l:刚删帖道完歉回来,瞬间一身轻!奉劝各位一句,还是不要有侥幸心理的好,别忘了楼主科普时说过的话,《雄虫保护法》可不再像以前一样形同虚设,它现在可是有了保护的对象,一旦那位雄虫追究起来,各位都想想后果吧!可别惦记着什么法不责众,告诉你,不存在的。
868l:啊啊啊啊啊!一进这栋楼就把我吓出了猪叫,赶紧连滚带爬的去删评!
1174l:切!说的这么危言耸听,我才不怕,老子家里有的是钱,不就是罚款吗?尽管罚呗!劳资就要做个畅所欲言,不畏强权的虫,让我把说出去的话吞回来,休想!
1175l:刚删完评论回来,表示我们与楼上的傻逼不认识,请有关部门调查时明察秋毫,千万不要把我们跟那货连坐,拜托拜托!
1326l:与1174l傻逼不认识,求不连坐!
2007l:傻逼不认识,求不背锅。
2174l:艹!
……
当这则帖子被转到星网首页最高处,情况便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广大网友纷纷捂着心口大呼不可能!
暗地里则有偷偷去查阅《帝国雄虫保护法》,寻求佐证的;有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立刻去删除评论乖乖道歉的;有摇摆不定,但见大家都在这么干,便跟风一起删评的;当然,更少不了自认远见卓识、曲高和寡,不屑于随波逐流,始终坚持不肯删评的。
可以说是十分的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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