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磨合
我和叶岑枫正式确立关系是二零一三年的圣诞节,那时距离放寒假只剩不到二十天,还有很多门期末考试。
其他小情侣的热恋期都是在花前月下度过的,而我和叶岑枫的热恋期是早出晚归在自习室度过的。
至今回想起来都格外痛苦。
那时他每天早上七点半都会在我们宿舍楼下等我,我们一起去食堂吃早餐,然后再一起去教室复习。高数、离散数学、线性代数、还有各种各样的专业课,叶岑枫不光要完成自己的复习,还要大费周折地帮助我复习。
他把我这个门外汉一步一步教到学分绩八十六分,不曾有过一丝的不耐烦。
原本应该非常痛苦的复习生活,因为身边多了一个人陪伴,变得温馨了许多。但毕竟还在磨合期,我们之间偶尔也会有不愉快的时候。
我认为,这些都因为叶岑枫同学的直男属性(反驳无效)。
印象最深刻的是拿筷子事件。
我们确立情侣关系后第一次去食堂吃饭,叶岑枫先买完饭,等我买完饭坐到他对面的时候,发现他只给自己拿了筷子,而没有多给我拿一副。
我很不开心,在我看来就算朋友之间一起吃饭,其中一个拿餐具的时候也会顺手帮另一个人拿,而我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他竟然会想不起来我。
我坐着没动,也没有去拿筷子,看着对面大快朵颐的他。
叶岑枫吃了几口发现我不对劲,问:“你怎么不吃?”
我气鼓鼓道:“你为什么只给自己拿筷子?”
他看了眼自己手里的筷子,然后赶忙跑过去给我拿了一双筷子,说:“不好意思,我忘了。”
接过筷子,我还是很不开心,他承诺道:“你放心,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话虽如此,可等我们再一次去食堂吃饭,叶岑枫同学还是只给自己拿了筷子。
看到我不悦的眼神,他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然后飞奔过去多拿一副筷子递给我,说:“我真是猪脑子!下次肯定不会再忘了!”
可等到第三次,叶岑枫同学还是忘了。
这次是我先买好饭,我的托盘里放了两双筷子,而他的托盘里只有一双。
他明明可以记得住课业里那么多繁琐的公式和理论,却总是记不得拿筷子时替我多拿一副这件小事。事不过三,我觉得他并没有把我放在心上。
看到我替他多拿了筷子,他先是非常无奈地“啧”了一声,然后迅速把自己的筷子递给我,一脸真诚地说:“我这是给你拿的筷子!真的!我不骗你!”
我心情不好,说:“其实我也不是非要你帮我拿筷子,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在拿筷子的时候总会想到你,而你却想不到我?”
他很歉疚:“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一个人习惯了。”
我:“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可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你都不是一个人了。”
他认真道:“我明白。”
那顿饭因为我的沉默吃得并不是很愉快。
等到吃完饭,我背好书包准备端餐盘,叶岑枫把我的餐盘抢了过去,说:“以后这些都让我来。”
我:“哦。”
他另一只手端起自己的餐盘,沉默了一会儿,又道:“你放心,我会慢慢把你变成我的习惯的。”
叶岑枫同学用了很久才会在拿筷子的时候替我多拿一副,也终于将我的存在和陪伴变成了他的习惯。
以至于后来很多次,我们两个人吃饭托盘里总有四双筷子。
除过筷子事件,“晚安”事件也令我记忆深刻。
其实那会儿我们才在一起不过十几天,但陷入爱情的女生总以为这就是永远,我沉迷于叶岑枫同学的温柔和体贴,对他的爱意犹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
我睁着眼是他,闭着眼想他,脑子里除了复习,只剩下了这一个人。
而那时的叶岑枫青涩固执,对很多事都有着自己的坚持,不肯妥协,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肯对我说“爱”这个字。
事情要从一次晚安说起。
某天晚上,临睡前他给我发了条晚安,我一时兴起,回复:“你知道晚安是什么意思吗?”
他:“就是goodnight的意思。”
我:“错。”
他:“那是什么?”
我:“晚安,wanan,是我爱你爱你的意思。”
他并没有如我期待一般给我发“晚安”二字,而是说:“傻妞,不早了,快睡吧。”
那天之后,他干脆再也不跟我说“晚安”这两个字了,有时候直接用表情包代替。
那段时间我们依旧每天形影不离,他对我很照顾,可因为这件事,我的心里又埋下了一颗种子。
学习的间隙,我又开始胡思乱想。
他不肯对我说“爱”这个字,他只是喜欢我,并不爱我,他是不是从没有想过和我天长地久呢?
我揣着这样的心思一直持续到期末考结束。
寒假到来,身边所有人都开心雀跃,除过我。
我是本地人,周末回家的频率很高,而叶岑枫是邻省人,从开学到寒假,这还是第一次回家。
我们的爱情还没有维持一个月,就要迎来长达一个月的分别,那几天我们每晚都会拉着手在校园里散步,我非常舍不得和他分开。
室友们纷纷离校,宿舍楼几乎没什么人了,我和叶岑枫也不得不启程准备回家。
回家前一天我感觉他神神秘秘的,一起吃完中午饭,他就急匆匆地说要回宿舍收拾行李。
我:“你不再跟我去转转吗?”
他:“今天不了吧,我还有好多东西没收拾,明天一早的车,不然来不及了。”
我虽然嘴上答应,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失落的。
他不肯说爱我,又着急回家,他果然没有我喜欢他那么喜欢我。
难道现实真的像诗经里说的一样吗?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我伤心地回到宿舍,默默收拾自己的行李。
临近晚饭的时候,叶岑枫给我发了一条消息:“我记得你上次买了一盒柯南的明信片?”
我回复:“是啊,怎么了?”
他:“可以送给我一张吗?”
我:“好啊,你想要哪一张?”
他:“小兰那张。”
我当时拍明信片发给他的时候,小兰和新一的那两张正好在最上面。
那原本是一幅美妙的画面,从中间被裁剪成了两张,小兰和新一两个穿着正装校服站在红色的黄昏中,微笑着看着远方,发丝在风中飘舞。
他接着说:“小兰那张给我,新一那张你留着。”
女人总是很容易生气,但也很容易开心。
叶岑枫仅仅说了这么一句话,我的心情就好了起来:“好。”
他:“你收拾一下准备下楼吧。”
我:“嗯?”
他:“把明信片给我啊,顺便一起吃晚饭。”
我:“哦。”
等我下楼的时候,叶岑枫已经在我楼下等着了,远远的,我看到他手里还拿了一封信。
直觉告诉我那是给我的信,我心情格外好,走过去打量他手里的东西:“这是什么啊?给我写的信吗?”
他把拿信的手背到后面,伸出另一只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我觉得他有时候幼稚得可爱,把小兰明信片递给他:“现在可以给我了吧?”
他接过明信片看了几眼,一脸不满:“你什么都没写?”
我眨巴眨巴眼睛:“你不是要明信片吗?”
他:“好吧,去吃饭吧。”
我:“喂!说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呢!”
整顿饭我都吃得心不在焉,一直打他那封信的主意,终于被我抢了过来。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给我留个面子,回宿舍再看。”
他还有会害羞的时候?
我心情颇好:“哦,好的。”
那封信的具体内容我已记不清了,读本科和研究生期间我曾两次搬过宿舍,不知道是不是不小心弄丢了,这两天一直在寻找,还是没找到它的下落。
我记得那封信是写在一张a4纸上的,信的背面画了一个怪盗基德,那一个下午叶岑枫都神神秘秘的,就是为了完成他这副“大作”。
信里有段话他这么写道:“九月,与你相遇;十月,与你相识;十一月,与你相知;十二月,与你相恋……未来还长,让我陪你一起走下去。”
信末,他的落款为:“爱你的,和你爱的,叶岑枫。”
那是我们第一次分别,那是他第一次对我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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