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斯塔布及其他
二副斯塔布是科德角人,是个地道的科德角佬。
他是个无忧无虑、无惊无惧的人,面对什么样的危险他也不会惊慌失措。他驾上捕鲸的小艇,哼着小曲儿,好像不是去打鲸鱼,而是去吃晚餐。
他像车夫珍爱自己的车一样珍爱捕鲸艇,总是把小艇收拾得干干净净、利利落落的。
每当小艇逼近大鲸时,他便会很随意地拎起那杆标枪,嘴里哼着曲子,像个悠闲的铁匠那样,动起手来。
他究竟是如何让自己能把鬼门关视为安乐椅的呢他自己可能也没有考虑过这件事。即使偶尔心中闪过这样的念头,他也会像遵命爬上桅杆顶去瞭望一样,机械地去完成任务的。
我想能让斯塔布处变不惊、悠哉游哉的一定是他那只烟斗。因为那柄又短又黑的烟斗已经和他的鼻子一样,成了他脸上的一个器官。
每天他起床时,你首先看到的都是他嘴里的烟斗,而不是他的鼻子。他的床边上放着一溜装好了烟叶的烟斗,每天睡觉前,他都要一支支地抽完,然后再一支支重新装好烟叶。早晨一起来,不是把胳膊先伸进袖子里,而是把烟斗先插到嘴里。
我琢磨他这样抽烟也许是有道理的:人间死于各种各样的病患灾难的人太多了,他们吐出来的气弥漫在空中,随时可能污染别人的呼吸,所以有些人在走过这样的人身旁时,总是用手帕掩住鼻子。
斯塔布的烟斗的作用大概就相当于那个手帕了,他把它当成抵御人间灾难的屏障了。
船上的三副是弗拉斯克,他是蒂斯伯里人,生得短小精悍,永远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样子。
他好像生来就和大鲸们有仇似的,只要一见面,分外眼红。他完全把捕鲸作为一种荣誉了。
他眼中的大鲸完全没有庞大的恐怖和致命的威胁,他只不过把它当成了一只大个儿的水老鼠,与之格斗时,完全沉浸于一种捕杀的快乐之中,全无恐惧。
弗拉斯克的大无畏精神或许多少包含了一些愚昧的味道。这使他视生死之搏击为儿戏,三年或者再长些的航程对他来说也不过是稍微长一些的儿戏。
这样,弗拉斯克在船上就起到了一种“中坚”的作用,他或多或少地成了船上的人们心目中的依靠。
大副、二副和三副斯达巴克、斯塔布和弗拉斯克是“裴廓德号”上的三艘捕鲸艇的头领。如果亚哈船长亲自去对付大鲸,那他们三人便在船上联合执政;而当他们三个手执标枪时,又成了最优秀的标枪手。
按照惯例,他们三个每人都配有自己的掌舵人和标枪手,他们负责在搏击中策应他的进攻。
现在,大副斯达巴克挑了魁魁格做他的标枪手,二副挑了塔斯蒂哥,弗拉斯克挑的是“大个儿”。
魁魁格我们已经很熟悉了,现在介绍一下塔斯蒂哥和“大个儿。”
塔斯蒂哥是该黑特的印第安人,他们那地方有向南塔开特输送标枪手的传统,在捕鲸者中都称他们为该黑特佬。
塔斯蒂哥有东方人的那种魁梧的身材,有北极人那种闪闪发光的面孔,有这样的身材和面孔的他的祖先们在山川原野上追猎麋鹿,而他却跑到海上来猎取大鲸来了。
塔斯蒂哥使用手中的标枪比他的祖先们使用手里的弓箭更为熟练,他娴熟的战斗技巧和他浑身茶色的肌肉总让人想起魔鬼的形象来。
“大个儿”是个巨人似的黑人,耳朵上挂着两个大金圈儿,走起路来,一摇一晃的,像只威猛无比的狮子。
还在他是个少年的时候,他就跑到了捕鲸船上。所以他除了去过捕鲸船所去过的几乎一切地方以外,没有到过任何别的地方。
他在捕鲸船上干了这么多年,任何一个最挑剔的船长也没有的对他说过一个“不”字。他在甲板上雄赳赳地走来走去,像长脖鹿似的昂着头,让任何一个跟他站到一起的人自惭形秽。一个白人在他面前,都只像一面投降的白旗了。
“裴廓德号”上的美国人不及总人数的一半,这一点与美国挖大运河和修建铁路的大工程中的情形是一致的,美国人提供智慧,别的国家的人出力气。
捕鲸船上的人来自于世界各地贫穷而荒凉的岛屿,比如亚速尔群岛、设得兰群岛。捕鲸船所到之处总会在当地补充些人手。
岛上的人似乎是天生的捕鲸者,他们干这一行总是十分出色。
“裴廓德号”上的水手们,就大多是这样一些出色的岛民,他们性格孤僻,行为执着,义无返顾地随着亚哈老头漂进了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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