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自白书
“吃饱了,我就不怕了,我等你回家!”
柳梦然拿起筷子,嫣然一笑。
吴志远匆匆走了,没有一丝停留,她的额头上,却还留有他唇角的余温。
他亲她了!
尽管她知道,他的心,属于另一个女人,但有那么一刻,他是完全属于她的。
她满足了!
只要能跟着他,只要能待在他身边,哪怕只能远远地看着他,她已经满足了!
“你都还没吃饭呢!”
柳梦然吃好饭,准备收拾一下房间,她的眼睛,不经意间,往沙上瞟了一眼。
那是吴志远昨晚睡的地方。
然而,她的目光落在沙上后,就离不开了。
沙上有东西,那是一只小密封袋。
“那是什么?”
柳梦然走过去,把密封袋打开,她终于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一对银环,一封信!
“这是她的么?”
柳梦然的指尖,在银环上划过,随后小心翼翼地放下。
她的目光,落在那封信上,她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把信打开,读了起来……
“自白书?”
柳梦然的手,在急剧地颤抖。
“我本是一介布衣,生于寒冬腊月,母亲亦逝于寒冬腊月。
有人说,我命如雪,只可活在冬季,不必向往夏日,那里是我的人生。
我本无大志,只想平淡安逸地过完一生,不想,十五岁那年,奶奶也离我而去了。
还记得我离开家乡时,天空下着雨……
我不愿低着头,蜷缩着身子在他人檐下避雨,只能挺起胸膛,于风雨中前行。
那天,我湿透了衣裳。
那时,只感觉到母亲的坟是温暖的。
我走了,去了东北。
不曾想,工作的第一天,就是在工地上挖死人。
那是一对父子,因为塌方,被埋于深井之内。
我亲眼看见,塔吊上的钢丝绳,绑着他们的四肢,一截一截地扯了出来。
对于十五岁的我,这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恶梦。
父亲说过,要敬畏生命,然而我看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死亡。
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生命就是一场旅行,每个转角都有新的风景,在路上,有我的足迹,这足迹无论是深或是浅,这都是我的选择。
既然选择,自当无悔。
人生,如同旅途,是一次又一次的经历。
不同的经历,会造就不同的风景,如经历了寒风,会成为雪,经历了炙阳,会成为雨……
半年之后,我回家了,因为我答应过奶奶,要考上大学。
最终,我考上了,这是上海的名校。
然而,我回到家时,奶奶的坟上,已经长满了青草。
我才现,我成了孤儿,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儿。
原来,我根本就不想上大学!
自此以后,我原本是想留在家中,可母亲走了,奶奶也走了,父亲常年不回家。
家已不成家,我已经落得个家破人亡。
我迷失了方向!
我原本想,等大学毕业,然后找个地方,过完一生。
没料到,父亲竟在此时,杀了人!
我匆匆而回,父亲已经被抓进去了,留下的,是两个老人,一个孩子,还有一个孤苦无依的女人。
我知道,这个家,彻底散了。
我去四川举行,没想到,刚一下车,就遭遇了大地震。
我踏上了去往北川救灾的道路,不为其他,我只想多救一个人,多救一个生命,为父亲赎罪。
在那里,我又见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死亡!
原本昏暗的天空,却因为一个人,我的世界,变亮了。
我遇见了她。
在一个黎明十分,在一个废墟下,我遇见了她。
她是我遇到过最美的女孩!
第一眼,我就爱上她了,我仿佛认识她,已经有一万年。
她叫陈曦,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名字,她的出现,如同一道希望之光,照进我的生命里。
我当时就誓,我要守护着她,一世一生。
我送她回成都,原本打算,等她高考结束,我陪她回大凉山。
不曾想,在我返回北川之时,有人对她伸出了罪恶之手!
我从北川赶到成都时,她不见了!
我的世界,又开始变得昏暗起来。
为了找她,我开始杀人!我杀了很多人!
我父亲是杀人犯,而我,也变成了杀人犯!
不!我不是杀人犯,我杀的那些不是人,是畜生!他们每个人的手上,都沾满了血腥,罪恶累累!
我杀人了!
这是一条不归路,我知道!
每当我睡不着的时候,我都能闻得到我手上的血腥味,但我无怨无悔!
我只想有个家而已,她也只想有个家而已,如此简单,但对我们来说,却是奢望,触不可及。
我答应过她的,要带她回家!
我要找到她,我一定要找到她!
哪怕前面荆棘密布,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我也要找到她!
我知道,我的路越走越远,回不了头了,或许,我已经在罪恶深渊里,但我无悔!
就算罪孽缠身,我愿意用我的血,为她平铺一条光明大道!
我怕,怕某一天我会退缩!
所以我写下了这一页痛彻心扉的文字,我把它,和她的银环放在一起,随时带在身边,提醒自己!
我坚定不移!
我一定要找到她!”
……
“志远!”
柳梦然看完之后,无力坐在沙上,她的心,忍不住颤抖。
她终于明白了,明白了他的爱有多深,有多沉。
“不好!”
柳梦然惊叫起来,她忽然想到一件事,一件可怕的事情。
如果,她手中这份所谓的自白书,落到别人手中,或者说,落到警察的手里,后果将不堪设想,吴志远将万劫不复。
这份自白书,无异于他的犯罪证据!
“我要把它毁掉!”
柳梦然找来一只打火机,准备点燃,但随即,她又迟疑起来。
“志远留下它,定然有他自己的道理!”
柳梦然目光闪烁着,“如果,志远知道了我现他的秘密,他会不会不要我了!”
柳梦然开始患得患失起来,最终,把信折叠好,连同那对银环,原封不动地装回密封袋里。
“我先收起来,你回来之后,一五一十地说清楚就是了,志远,希望你别赶我走啊!”
她走到窗前,把窗打开。
外面,天高气爽,万里无云。
“真是好天气,志远,希望你顺顺利利的,平安回来!”
……
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夕水街,大街上,商场里,熙熙攘攘,热闹非常。
有一道身影,在人群中穿梭而过,哪儿拥挤,他便往哪儿钻。
这是一个消瘦的青年,西装笔挺,油头粉面,尽管如此,也难以掩盖他骨子里透露出来油滑。
他在拥挤的人群中如鱼得水。
每当他不小心撞到一个人时,之后,他的手里,就会多了一个钱包。
此值正午,酷暑难当,大街上的人群渐渐地少,很多人都进去大商场里避暑,恰在这个时候,他正从商场里走出来,哼着小曲,一副得意洋洋。
他的手里,凭白无故地多了几个钱包,他来到一只垃圾桶旁,环顾四周一眼,把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掏出来,放进自己的兜里,随后把钱包扔进垃圾桶。
他的动作很麻利,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扔完钱包之后,大摇大摆的离开。
“嘿嘿!今天的收获不错,晚上去找个地方消消火!”
他说着,眉头一皱,想起什么来了,猛拍一下脑袋。
“差点忘了,那些娱乐场所,被新来的那个狗日的刑侦队长全给查封了,这张逸杰真他妈的混蛋,这不是破坏生态平衡吗?单身狗这么多,没地方泄火了,早晚得他妈的出大事!”
“狗日的,活该!谁叫你他妈的这么狠,这下好了,你个刑侦队长没做几天,就被下课了,别让我遇到你,否则,我把你的钱摸个干干净净!”
他百般无聊,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游逛着,他的眼睛,却一直不停地打转。
毫无疑问,他在寻找下一个目标。
忽然,他眼睛一亮,他的十数米之外,一个金碧眼的女人,正迎面朝他走来。
“哟呵!外国妞,肥羊啊!啧啧啧!”
他胸膛一挺,大摇大摆地走过去,快要接近金女子时,他的脚一崴,不偏不离地撞在她身上。
“哎哟喂!sorry,我很sorry,对不起!对不起!”
他点头哈呀,说着一口蹩脚的英语,连连道歉。
让他感到奇怪的是,金女郎并没有生气,反而对他展露迷人的笑容,他神魂颠倒之中,那女人已经离开了。
“嘿嘿!了!还白摸了一把,第一次摸外国妞,还真是他妈的带劲!”
他的手里,再次多了一个钱包。
他打量着四周一眼,找到一个小巷子,走了进去。
“嘿嘿!”
他兴奋地打开胀鼓鼓的钱包,眼睛不由得睁大起来,钱包里面,空空如也。
除了一张纸,纸上,有一个醒目的英语词组:fuckyou!
“尼玛的!”他会的英语不多,恰恰识得这个词。
毫无疑问,他被耍了,那个女人,绝对是早调着他了,就是冲他来的。
过了片刻,他像是想起什么,他急忙摸向自己的口袋。
他的脸色,瞬间变得一阵红一阵白。
他口袋里的钱,不翼而飞了!
“妈的,摸包的遇上摸包的了,还他妈的是个外国妞!我搞半天白忙活了,死老外,别让我下次再遇到你!”
“百事通?”
正当他将欲离开时,巷子口,一道淡漠的声音传来。
他抬眼望去,那是一个青年,他的左脸上,有一道疤。
他脚步沉稳,不急不缓,一步一步地走进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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