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节
一
一个姑娘二十五岁就死了,能说她点儿什么呢
得说她美丽。人也聪明。得说她爱莫扎特和巴赫。也爱“披头士”1。还爱我。一次,她特意把我跟这些音乐界的人物扯在一块儿,我就问她把我排在第几,她笑笑回答说:“按字母先后为序呗。”当时我也笑了。可是现在事后再琢磨起来,我不知道那时她给我排名是按我的名呢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得落在莫扎特的后边,还是按我的姓要是这样的话我就应该插在巴赫和“披头士”之间。反正我都排不到第一,这么一想可就惹得我发起傻劲来,心里真窝囊得要死,因为我从小就养成了一种观念,认为凡事我总应该名列第一。要知道,那是家庭的传统啊。
1一译“硬壳虫”。60年代在英国兴起的一个流行乐队。曾在美国风靡一时。
我念“大四”那年的秋天,去拉德克利夫学院1。图书馆看书成了我的习惯。倒不完全是为了去饱餐秀色,虽然我承认我也巴不得想看看。主要是那里安静,又没有人认识我,再说那里的“保留书”2借的人也比较少。一次班里要举行历史测验,直到前一天我还连参考书目上的第一本书都不曾抽个空去翻过这可说是哈佛的“地方病”了。就在这次测验的前一天,我不慌不忙来到“保留书”借书处,准备借上一本大部头著作,好靠它第二天保我过关。值班的有两位姑娘。一位高个儿,像是个爱打打网球的;另一位戴眼镜,大似依人小鸟。我挑了那个四眼小妞儿。
1拉德克利夫学院是哈佛大学附设的女子学院,迟至1897年方始建立。哈佛大学创立于1636年。
2保留书:图书馆里只供馆内阅读、概不外借的参考书之类。
“你们这儿有中世纪的衰落这部书吗”
她抬头瞪了我一眼。
“你们那儿不是有自己的图书馆吗”她问。
“听着,哈佛学生使用拉德克利夫图书馆是规定允许的。”
“我不跟你讲规定,预科生1,我跟你讲道理。你们那儿有五百万册藏书。可我们这儿可怜巴巴的总共才几千本。”
1预科生,指预科学校毕业生。在美国,所谓预科学校往往是指贵族化的私立中学。
嗬,好个自命不凡的丫头在这种丫头的心目中,哈佛和拉德克利夫的学生人数既然是五比一,那她们姑娘不用说也就应当聪明五倍了。要是在平时,碰上这种丫头我非把她们奚落个半死不可,可是此时此刻我实在少不了那本该死的书哇。
“听着,我需要用那本该死的书。”
“请你说话放干净一点好不好,预科生”
“你凭什么一口咬定我上过预科学校”
“看你的样子又蠢又有钱,”她摘下了眼镜说。
“那你就看错了,”我也不服气了。“我实际上倒是又穷又聪明。”
“得了吧,预科生。我才是又穷又聪明呢。”
她说着,两眼对我直瞅。那对眼睛是淙色的。好吧,就算我的样子像个有钱人,可我也不能让个拉德克利夫毛丫头骂我蠢货啊哪怕你眼睛长得漂亮也不行。
“你说你聪明,聪明在哪儿”我问她。
“我就不会跟你一块儿去喝咖啡,”她答道。
“告诉你我也不会请你。”
“你蠢就蠢在这一点上,”是她的回答。
我还是请她去喝了咖啡,这是有道理的:那天在紧要关头,还是全亏我识时务,停止了抵抗也就是说,全亏我会装蒜,只作突然来了请她的兴致我才算借到了那本书。她得等图书馆关了门才能走,所以我也尽有充裕的时间,翻了一下十一世纪末叶皇室由依靠僧侣转为依靠法学家的那段历史,记住了一些警句。那次测验我得了个“a”,说也巧,我初次看到詹尼从借书处里边走出来时,我给她大腿打的也正好是这个分数。可是对于她的装束,我打的分数就不能说是个高分了;那种装束未免太落拓了点,不大合我的口味。我尤其不喜欢她当手提包用的那个印第安玩意儿。这话我幸而没有说,因为我后来发现,那还是她自己设计的呢。
我们就去矮于饭店。这是附近的一家小吃店,尽管店名叫矮子,倒不是专门招待小个子顾客的。我要了两杯咖啡,还专门为她要了一客巧克力冰淇淋。
“我叫詹尼弗卡维累里,”她说,“是意大利裔美国人。”
她大概只当我是个不开窍的。1随后她又补了一句:“我主修音乐。”
1因为詹尼弗是英美人的常见名字,卡维累里是意大利姓氏,很容易辨得出来。
“我叫奥利弗,”我说。
“是名还是姓”她问。
“是名,”我回答以后,又老老实实供认我的全名是奥利弗巴雷特。反正这样说也八九不离十了。
“哦,”她说。“巴雷特跟那位诗人1同姓”
1指英国女诗人伊丽莎白勃朗宁夫人18061861,她娘家姓巴雷特。
“对,”我说。“不过扯不上关系。”
话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我内心暗暗庆幸她总算没有问常人之所问,问得我满心不快:“巴雷特跟那个堂名一样”因为,我一向有块特殊的心病,最怕人家把我跟出资兴建巴雷特堂的那一位拉上关系。巴雷特堂是哈佛园里最大也最丑的一座建筑物,也可以说是显示我家财力和势派、宣扬我家“信爱哈佛”臭名的一座超巨型纪念碑。
此后,她就不大作声了。难道我们真这么快就无话可谈了还是因为我跟那位诗人沾不上边,她就不愿意照我了到底什么缘故呢看她只是坐在那儿,对我似笑非笑。为了不致没事可做,我就拿起她的笔记本翻翻。她那手字也真怪写得又小又细,一律都是小写字体,没有一个大写字母她是想以爱埃卡明斯1自居。我见她还选了些非常“尖端”的课程:作曲学105,音乐150,音乐201
1爱德华埃斯特林卡明斯18941962:美国诗人。哈佛大学出身。他在书写方式上标新立异,不用大写字母,自己身名e.e.cuings。
“音乐201那不是研究生念的吗”
她点点头表示是,掩饰不住内心的那份得意。
“是文艺复兴时代的复调音乐。”
“什么叫复调音乐”
“反正不是什么色情音乐,预科生。”
我干吗要受她这腌气难道她不看猩红报1难道她还不知道我是谁
1哈佛大学的校报。哈佛大学的校旗是猩红色的,所以校报也以猩红报为名。
“嗨,你真不知道我是谁”
“知道,”她带点儿轻蔑的口气回答说,“巴雷特堂不就是你的吗。”
可见她并不知道我是谁。
“巴雷特堂才不是我的呢,”我抓住了她的语病。“那不过是我曾祖父捐献给哈佛的。”
“好让他那个不怎么样的曾孙能十拿九稳进哈佛”
这简直叫人忍无可忍。
“詹尼,既然你认定我是个狗熊,那又何必硬逼我请你喝咖啡”
她两眼对我直瞅,微微一笑。
“我喜欢你那副身板哪,”她说。
要成为一个大英雄,条件之一就是要不怕做狗熊。这话一点也不矛盾。“哈佛精神”有一个特征,就是总有本事反败为胜。
“今天球运太糟了,巴雷特。幸亏你打得出色,实在出色”
“真是谢天谢地,大家总算挺过来了。我知道大家都憋着一肚子气:这一仗说什么也要赢下来”
能大获全胜,那自然更好。不过,只要有可能,能在最后一分钟赢球也很不错。那天我送詹尼回她的宿舍时,我就没有死心:我还想争取最后战胜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
“听着,你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拉德克利夫婆娘,星期五晚上达特默思1要来比冰球。”
1达特默思指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默思学院。
“那又怎么”
“那就希望你来看呗。”
她的回答流露出了拉德克利夫女生对体育比赛例有的那份“敬意”:
“我凭什么要去看一场无聊的冰球比赛”
我若无其事地应道:
“就凭上场的有我。”
接着是片刻的沉默。我想当时我连雪花飘落的声音都听见了。
“那你是在哪一队”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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