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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七章 交易


火莲公主一脸的古怪,悠然道:“除了储物戒以外,还有许多种储物之器,更有着煌煌神威,可震杀敌人。”

        “好比你从阴水太子手中夺取的冰蓝玉葫芦、山河神图,都是可以用于收取龙尸。”

        丁烈闻言,惊讶不已,原来是这个样子。

        看到丁烈那副惊讶的样子,火莲公主不由有些恍惚。

        她都忘了,丁烈只不过是一个百国之中一个小势力中人罢了,眼界有限,见识自然比不得他们这些王朝之人。

        火莲公主望着丁烈,竟然有种如隔三秋的感觉。

        一路而来,丁烈的表现,都太过惊人,导致她完全没有将丁烈当做是一个百国之人,而是将其摆在与自己相等的位置。

        要不是丁烈突然的一问,火莲公主都万万没想到,在自己的心里,竟然已将丁烈放在了那么高的一个位置。

        不过丁烈的实力,的确有这份资格。

        “你们可以滚了。”

        丁烈将目光望向周围的那些人,平淡的道。

        众人闻言,皆是脸色一变,这丁烈,是要将他们驱逐吗?

        但是,这个地方又不是丁烈的地盘,凭什么要听他的?

        刘金晔此时眼神阴沉无比,看向丁烈的时候,有着恨意,但更多的却是忌惮。

        他不得不承认,曾经的丁烈,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颇具潜力的少年,但是现在,已是成长为一方霸主,让他根本无法与其抗衡。

        若是以前,还可以以苍云国六皇子的身份压一压对方,但是现在,却是不可能了。

        在丁烈的身边,有着离火王朝的公主!

        虽然公主和皇子的地位差不多,但是,两人之间的差距,却是一个天一个地。

        在火莲公主眼中,刘金晔不过只是一只蝼蚁罢了。

        一个苍云国,在面对离火王朝的时候,实在不值一提。

        刘金晔虽然知道这一切的事实,但要他真正面对起来,心中的那股落差感,却是让他十分的难受。

        这种感觉,非常的憋屈,刘金晔从来未曾体会过这种感觉,但是现在,却是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

        很不爽。

        但是不爽也没有任何办法,只能离开。

        相比之下,自己的小命更重要。

        现在的丁烈,已经不是他能抗衡的了。

        起码在这玄天神殿内,丁烈可以说是最强大的存在,根本没有人敢与之抗衡。

        刘金带着陶满风和背书少年,以及剩下的那位禁卫军,头也不回的离开了灵宠殿。

        另一位禁卫军,在两月之前,死在了玄天的手里。

        有了刘金晔的带头,不少人都是选择离开,不敢在这里多待下去,生怕丁烈一个不爽,下令让玄天出手,将他们所有人都给杀死。

        刘金晔离开这里后,神情变得阴戾起来,双拳握得咯咯直响。

        “此人已然鱼跃龙门,再与其为敌,只会让苍云国陷入危机……”

        良久,刘金晔长舒一口气,眼神恢复清明,握紧的双拳也松了开来。

        日后,刘金晔要坐上苍云国国主之位,就绝对不能与丁烈为敌,不然的话,危矣。

        刘金晔不愧是皇子,仅用这么短的时间,便抛弃了与丁烈间的仇恨。

        刘金晔能做到这些,并不代表着其他人也能做到。

        孙鹏和白天歌,自然不可能因为丁烈呵斥便直接离开,那样的话,他们就太没面子了。

        更何况,这具混沌龙尸,他们是怎么也不会放弃的。

        只要得到混沌龙尸,他们便可借助龙血,蜕变己身。

        整个灵武大陆,对于龙族,认知极深。

        各大种族之中,当属龙族的战斗力最强,肉身也是冠绝万族,可怕至极。

        龙血,是蜕变肉身的最好媒介,就算是王朝势力的天骄人物,也希望能得到龙血,进行蜕变!

        王朝的天骄为什么比百国天骄要厉害?因为他们无论是凡体出身,还是特殊体质出身,都可以得到宝血浸泡,哪怕体质再不堪,也会成长为堪比霸体的存在!

        这就是在修炼资源上的碾压。

        相比之下,百国天骄,幼时能有药液浸泡就十分奢侈了,更别说宝血了。

        苍云国内的万妖山脉中,存在着大妖,一般人根本不敢进入其中,如何能取得宝血?

        一般的妖兽,提炼出来的妖血,用处本就不大,多是用于祭器,或者炼药。

        用来提升肉身的话,是根本不可能的。

        像丁烈这种,以苍云神蛟的宝血蜕变,再加上天辰血棺相助,最后又是用神凰之血涅盘,可以说是非常奢侈。

        起码来说,在百国境内,恐怕只有一些上国天骄才能有这样的待遇,但也达不到丁烈的那种程度。

        毕竟,不管是苍云神蛟的宝血,还是神凰之血,都是经过血老的提炼,乃是最为纯粹的宝血,所蕴含的力量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在无数种宝血之中,当属龙血最为珍贵!

        就算是白天歌和火莲公主这种级别的天骄,也只是侥幸见过几次,但也没有资格去拥有。

        那种东西,只属于那些最为惊人的天骄。

        像火莲公主和白天歌等人,虽然在别人眼中风光无限,但若是放到王朝之中,也只能算是一般的天才,并不是多么的瞩目。

        不然的话,他们也不会在这次一个百国秘境内出现。

        真正强大的天骄,根本不屑于来这种‘穷乡僻野’。

        所幸这一次,在秘境之中,得到了惊天的造化,更是找到了这具混沌龙尸!

        所以,他们是如何也不打算放弃的。

        得到了这具混沌龙尸,他们便能在各自的王朝中,耀眼绽放,拿到无上荣耀!

        “南兄弟,可否借一步说话?”

        白天歌飞了上来,远远对着南小天抱拳,友好的说道。

        南小天却是看都没有看白天歌一眼,静静的站在丁烈的身后。

        被无视之后,白天歌倒也不觉尴尬,转头望向丁烈:“丁兄。”

        丁烈挑了挑眉,“有什么事就说吧。”

        那平淡而又敷衍的语气,让白天歌心中微微不满,但一想到事成之后所带来的利益,便没有了不爽,轻声道:“丁兄,我想与你做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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