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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搏命


一个情报人员的字典里,永远都没有“安全”两个字。

        这句格言,是他在接受特训时,教官反复灌输的一个道理,直到这时候,刘稷才深刻地理解了它的含义,永远,包含了地点还有时空。

        无论在哪里,无论是什么时候,哪怕是千年之前。

        刘稷垂下双臂,脸上作出一幅惊惶失措的表情,脑子里却在急速地转动着。

        很明显,自己站在河边发呆时,忽略了对周边环境的观察,这个至少五人的骑兵队,远远地就发现了他,于是前面的三骑装作路过,骗得他自己爬上去,然后便被堵住了后路。

        当然,他可以再一次跑下河谷,如今是四月,河水刚刚解冻,温度远远低于体温,自己很可能游不到对岸,就会因失温而昏迷。

        另一个方向是密密的丛林,如果是后世,他会毫不犹豫地跑上去,凭着自己的野外生存能力和对地形的熟悉,活下去摆脱追兵,还是有把握的。

        然而,这是一千二百多年前,虎、豹等猛兽还远远不到濒危的地步,就凭手中这把40厘米长的短刀,危险性可想而知。

        怎么办?

        刘稷侧过身体,背向山林,保持左右两个方向都在视野中,左边,出现在视线里的只有两个骑兵,一前一后,他的身体一动不动,仿佛吓呆了,直到两骑驰近,近得能看清马上骑士的表情,都没有再出现其他的人。

        好消息就是,一共只有五个骑兵,两个速度较快的已经到了跟前。

        而坏消息,另外的三个正不紧不慢地靠近,很快就将合围。

        到目前为止,这些人都一言未发,表现出来的是明显的敌意,自己的打扮不过是个行商,有什么必要如临大敌,以多欺少不算,还要耍些小聪明。

        马蹄声由远及近,由快到慢,他垂手低头,做出一付恭顺的样子,看着路上的黑影慢慢停在自己的面前,马嘴发出的气息几乎打到脸上,发出难闻的味道。

        “什么人?抬起头来。”

        刘稷的心里一惊,他居然听懂了这句话,从发音来看,有点像是后世西羌自治区的古语,又有几分巴尔蒂语的影子,结合之前的发现,这些骑兵应该就是这个时代统治着从西羌到青海的广大区域,成为唐朝西部边陲最强敌手的。

        吐蕃人。

        他一脸惊恐地抬起头,一个骑在马上足足高过他半个身体的骑士,正单手握着一把标枪状的武器,目光警惕地打量着他,同前路那个带头的骑士一样,此人也穿着全身札甲,只是双手的手臂没有覆上,除了拿枪的那只手,另一只手上绑着一块皮盾一样的东西。

        刘稷故作听不懂地又是摇头又是摊手,那人朝身后一呶嘴,一个身着羌式长袍,只在腰间挂了一把佩刀的男子从马上跳下来,狞笑着走向他。

        “我是正当商人,我是正当商人。”见此情景,刘稷扔下棍子,摇着手连连叫喊。

        “唐人?”

        马上的骑士嘀咕了一声,却没有停手的意思,只是将注意力从他的身上移开了,瞧向对面而来的另外三骑。

        那个下马的男子一把抢过刘稷身上的包裹,因为口子被扯开,里面的东西一下子掉了出来,“咕噜咕噜”滚得到处都是。

        “胡饼,金胡饼!”

        男子看着那些闪着各色光泽的钱币,眼睛都直了,跳着脚大声喊叫,这时,挡在前路的三骑已经来到了近前,为首的那个骑士眉头一皱,目光从刘稷的身上扫过。

        “动作快些,还要赶路呢。”

        这句话同样是用吐蕃语说的,刘稷心知不秒,只见后路为首的骑士点点头,露在外头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残忍,慢慢将手上的细长标枪举过了头顶。

        与此同时,前面的三骑已经开始掉转马头,为首的骑士没有多看一眼,刘稷注意到,跟在他身后的两人和下马男子一样,都是只穿了长袍,不曾披甲。

        他们的同伴正弯下腰,兴奋地去捡地上的钱币,至于那个一脸惊惶的唐人行商,结果已经注定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太阳从河谷的另一边升起,照亮了这片山林,刘稷的视线被高他很多的马上骑士给挡住了,只能看到一块巨大黑影,黑影的顶部是一个突起的尖端,

        马上骑士的眼中笑容越来越盛,这种杀人方式是他最擅长的,手中的长矛,曾经取下过无数敌人的性命,唐人、突厥人、粟特人等等,将近两步长的铁尖,刺穿敌人身体的时候,将他们钉在地上,那种挣扎无门慢慢嚎叫着死去的一刻,很快就会上演了。

        “嗯。”

        骑士在面甲里闷闷地一哼,手上的速度陡然加快,由上至下狠狠地挥出,正中目标的一刻,他眼前一花,年轻的唐人行商突然间失去了踪影。

        “噗”地一声,骑士感到手上由紧到松,这是矛尖刺穿身体的反馈,对于他来说再熟悉不过,可是他的眼中却没有一丝兴奋,因为被钉在泥地上,不停惨叫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目标,而是下马去捡金币的那个男子。

        骑士顿时感到了不秒,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毫不犹豫地放开手上的长矛,试图去拔腰间的佩刀,手指将将挨上刀柄,就听得胯下的马儿一声悲鸣,整个身体突然一下子失去平衡,连人带马朝一侧倾倒过去。

        “轰!”地一声,大片大片的尘土四下飞散,弥漫了整条山路。

        人马加上一身重甲和装备,全重超过六百斤的庞大躯体,恰恰压在了被刺穿身体的男子身上,一下子打断了他的惨嚎。

        毫无准备的骑士被摔得七荤八素,眼前金星直冒,好不容易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的一条腿被马身死死地压住,根本就站不起来,那匹跟了自己多年的战马,发出一声接一声的长嘶,他这才看清楚,战马扬起的右前蹄,竟然从膝盖的位置被切掉了,只剩了血淋淋的小半截。

        骑士奋力地想要拔出腿,眼前的光线被一片黑影给挡住了,那个年轻的唐人行商,正以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自己,与不久前自己看着他的那个眼神一模一样。

        一个无处可逃的猎物。

        刘稷用一只手掀开他的面甲,反握着短刀的另一只手上,还带着血渍的刀尖飞快地划过裸露的颈部,手指顺便做了一个下按的动作,这是为了防止大动脉破裂时,大量鲜血溅到自己身上。

        然后毫不停留地飞身一跃,像一只灵猫般窜向上方的山林,等到前路的三人听到动静回过头来,只看到那个骑士徒劳地捂住自己的脖子,眼球凸起,想叫又叫不出声的惨状。

        鲜血从他的指缝间飙了出来,就像圣山上的流泉一般,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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