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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疗伤


“你......当真杀了达囊乞?”

        杨预怔怔地看着刘稷,后者没有出声,随手抓起一个皮囊扔过去,被他一把抓住,袋子里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声音。

        拉开口子,杨预朝里面看了一眼,将袋子倒翻在桌子上,里面的东西咕噜滚了一地,其中有几块形状各异的金属块,他拿起一块动物毛皮,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露出一个不敢置信的表情,

        “虎皮纹章,铁文字告身,一个组本,一个俄本,三个庸奴,不会错了,不会错了。”

        刘稷没有理会他的神神叨叨,手中端着一个小盘子,专心致志地在油灯上烤着,盘子里盛满了水,很快就被烧得“咕咕”作响。

        他将手里的一枚细针连同穿好的丝线,搅成一团扔进去,滚开的水里顿时冒出细小的泡泡,刘稷闭上眼睛,默默数着数,到了大约20分钟左右的时候,将那个盘子从火上拿开,然后拿出短刀,将刀身在火焰中反复烧烤,准备下一步。

        杨预看着那张熟悉的面孔,却感到了一种陌生,似乎皮囊下的那具躯体,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主人,这个想法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可若不是这样,怎么解释眼前所看到的一切?

        以一敌百的勇将并不是没有,史书上还有许多更加夸张的记载,可是只有身在军中的人才明白,那些大都是在特殊的环境下发生的,比如追击。

        正面相抗,以一敌五,全灭对手,毫发无损......当然不会这么夸张,因为他已经看到,刘稷脱下罩衣,露出了胳膊上的伤口。

        久在军中,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吐蕃人的战刀造成的,一寸多长的伤口翻着浅谈的肉红,解下来的扎带变成了黑褐色,被他随手扔到了地上。

        就在同伴的注视下,刘稷用客店提供的蘸巾,沾了刚刚烧开的水,将周围那些已经凝固成黑色的血块,一点点地清理掉,看着都让人觉得牙酸。

        这还不算,紧接着,他拿起那把灼烧过的短刀,贴着边缘去削已经变白的死肉,时不时地还会挑开伤口,将掉进去的肉渣挑出来,杨预不自觉得咬紧了牙关,似乎那些刀子,割在自己的身上。

        做完这些之后,刘稷轻轻地呼了口气,伤口没有发生感染,这是一个不错的消息,看着同伴紧张的样子,他咧嘴一笑,真正痛苦的时候还没到呢。

        接下来的一幕,杨预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军中处理这样的伤口,一般是涂上金创药之后用布包上,过一、两个月就会长好了,没想到,会有人在上头绣花。

        在动手之前,刘稷将那块蘸巾折成一团咬在嘴里,然后拿起消过毒的铁针,刺进伤口的边缘,再从另一端穿出来,将两边的皮下脂肪紧紧地缝在一起,每缝上几针,就会稍稍停一下,为的是让身体适应这种疼痛,因为他的感官还停留在后世。

        特战训练中,会有专门针对刑讯的一部分,从拷打、电击到水淹,为的就是适应那种痛感,虽然他的记忆里有,可是这具身体却不曾经历过,所以,对于疼痛的忍耐程度会不一样,如果不是嘴里咬着蘸巾,他可能已经忍不住会叫出来了。

        好不容易将伤口缝合完毕,刘稷取出几乎被他咬烂的蘸巾,一边擦汗一边大口地呼着气,整个人就像从水里捞出来,浑身被汗水浸湿了。

        比起洗澡的念头,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刚才所做的这一切,其实都是表演给对方看的,从同伴的反应来看,效果不错。

        “志烈。”疼痛稍稍减轻一点,刘稷便看着他的眼睛,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昏迷之后,发生了什么?旁的人呢。”

        杨预还沉浸在刚才的一幕当中,突然听到他的问话,不禁愕然相向,此刻的刘稷,给予他那种陌生的感觉更加强烈了,在对方的眼神,他甚至看到了毫不掩饰的......怀疑。

        问题本身并没有什么,杨预定了定神,从出事的那天开始说起,听着他的讲述,刘稷眼神变得越来越古怪,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原来,他们一行人本该有九人,其中七人是随从,四个是杨预的手下,三个是他的部属,目地是位于大小勃律交界处的一条河流。

        所谓的大小勃律,在三十多年前还是一体,吐蕃人入侵之后,原来的勃律王室逃到了小勃律,也就是后世的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吉尔吉特省。

        天宝六载,唐人发动了一系列攻势,分别从安西和陇右两个方向对吐蕃实施打击,安西的这一路由著名的高仙芝所带领,一举灭掉了依附于吐蕃的小勃律国,俘其王及其妻吐蕃公主,献俘于朝。

        同时,另一路由时领河西、陇右、朔方、河东四镇节度使的名将王忠嗣越过积石山,攻入青海湖一带,那一仗,让另一位名将登上了历史舞台,他叫哥舒翰。

        小勃律被唐人攻占的时候,吐蕃人的援军刚刚到达了大勃律,也就是他们现在所在的贺菩劳城,由于唐人砍掉了连接两地的一座桥梁,使得吐蕃人只能望河兴叹,眼睁睁地看着唐人推进到了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说起来也是郁闷,天宝年间,特别是最近这几年,大唐的国力达到鼎盛,当朝的那位天子又喜好边功,再加上名将辈出,吐蕃人的日子,一下子变得艰难了许多。

        河西、陇右方面好不容易走了王忠嗣,却来了个更狠更不要命的哥舒翰,安西方面的高仙芝更不用说,小勃律被占据五年多,吐蕃人硬是没敢下手,还得天天防着,不知道唐人哪一天就会打过来。

        这就是他们二人来到此地的目地,那座连接大小勃律的桥梁,是吐蕃人的生命线,修好之后便派了重兵把守,他们在刺探的过程中,不小心被发现了,刘稷被打伤后昏迷,杨预带着众人拼死相救,最后只余了他们两个。

        “......那达囊乞何等勇猛,我等皆非他一合之敌,某的四个部属,有三个命丧他手,若非你的那位忠仆,舍命挡下,你我焉能逃脱?”

        刘稷摸了摸自己的头,有些不确定:“伤我那人,就是达什么乞?”

        “可不是?说实话,某近日连连噩梦,都是拜这厮所赐,五郎,你当日旧伤未愈,如何能这般.......”

        “神勇无匹么。”看来那一战给同伴留下了很深的阴影,刘稷帮他说出了后面的话,眉毛轻轻地一扬:“那......他为何要杀我?”

        这个问题问得似乎有些莫名其妙,可杨预仔细一想,心里一惊,就在这时,房门被人敲响了。

        当他起身去开门的时候,无意中瞥见,刘稷将那把短刀握在了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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