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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纨绔


张无价最后还是留下来了,两人尽管不对付,表面上依然进入了共事的状态。

        “走都走了,做甚还要留下他,真不怕夜里下黑刀子?”

        “你懂个屁,老子现在缺人,这等货色,是上上之选,放眼大营里,你数得出几个?放走了他,才是真蠢。”

        刘稷白了杨预一眼,手上不住地揉着小臂,昨日那一挡,当时并不觉得,到了夜里,整条小臂全都红了,疼得火辣火辣地,狗日的,打得这么狠。

        “那就有趣了,你难道真要纳了人家女郎?”

        “纳个屁,那日喝醉了,连她的眉眼都没看清,你见过人吧,长得如何?”

        杨预一脸好奇地在他脸上左看右看,做纨绔做成这样的,龟兹城里可算是头一份,占了人家的身子,连面相都不记得,那当初抢人的时候,倒底看上哪一点了?难道是身材婀娜有致。

        “别,那日某听闻时,人已经被你抢进府了,第二日,你便丢开了,又去同姓白的争花魁,闹得沸沸扬扬,连封留后都压不住,只得远远地从了军,想来不是什么绝色吧。”

        听着一番话,刘稷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这货也太混蛋了,完全颠覆了他的三观,难怪史上连个名字都没留,倒霉催的,怎么就顶了这么个皮囊,一时间让他想起那个著名的反面角色。

        高衙内。

        杨预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几分崇拜,虽然二人并列,可要说到这等轰轰烈烈的事迹,他是拍马也赶不上的,谁让自己有个严厉之极的老爹呢。

        “你小子真不知道是哪修来的福,出了这等事,上头没个长辈教训不说,就连泰山老丈人都不以为忤,还帮着遮掩,未过门的娘子没有只言片语,这等贤淑的娘子,某怎么就碰不着,你小子,倒底是怎么让人家看上了,论模样,某也不比你差上一星半点啊。”

        刘稷已经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了,等等,他还有个未过门的娘子?干了这么丧尽天良的事,老丈人都没打上门来?自己的才华得有多逆天啊。

        那么问题来了,如此贴心贴肺的老丈人,倒底会是谁呢?

        刘稷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走路有些不利落的形象,一想到那对不太对称的小眼睛,心中陡然一寒,这位贤淑的小娘子,怕不是继承了老爹的基因吧,要是那样的话,事情就说得通了。

        “封老头......”

        这下轮到杨预闪了舌头,心虚地四下看了一眼,心有余悸地打断他的话:“就算你是他的东床快婿,这等称呼也不要再冒出来,他昨日才接了知节度事,你不怕,某家还要在他手下讨生活呢。”

        刘稷扶额无语,没想到一试就试出来了,想想也知道,能在龟兹城中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不是封常清这个一人之下,多少人之上的节度留后,谁能摆得平?

        难怪,他总感觉对方的行事做派不太正常,再怎么关系好,也不至于爱护到这种程度啊,原来竟然是这样。

        压力山大啊,熟知封常清结局的他,一时间愣在了那里。

        等到回过神来,杨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他每日也要带着自己的手下训练,要不是昨天闹出那么大事,哪有心来同他扯闲篇。

        刘稷心神不宁地站起身,校场那边的阵型操练已经结束了,如果是平时,这些军士会有一段休息,然后在各自队头的带领下练技艺,主要是弓弩和刀枪。

        他观察了这么多天,就是想要看看,其中的效果,总得来说,这一百多人的训练量,比起后世的来说,大概只能相当于新兵营的一半。

        原因并不是古人不知道要苦练,而是营养跟不上,昨天他下令去买来的一只羊,不过三十来斤的样子,除去骨头内脏等等,净肉也就十多斤,平均分给一百人,每人不过一两六钱,也就是两指宽的那么一块。

        可就是这么一小块肉,他们在这里训练了十多天,还是头一回吃到!

        平时里吃的都是什么呢,以馕饼为主,有点像是后世疆省的那种烤大饼,再加上一碗清汤,上头飘着几片菜叶子。

        连点油星儿都没有,如何能大量补充体能,只有在开战之前,才会大肆宰杀牛羊,让这些即将赴死的汉子们,饱餐一顿,听着就像是断头饭一般。

        军费里头,可没有肉类和蛋白质这等东西。

        而要让一百多人顿顿能吃上肉,是一个极为艰难的过程,本地的那种克什米尔高山角羊,一斤两到三文,一只大概合唐钱三十文,不可谓不便宜,但是按一百人一天两只来算,一万人就要两百只,那就是六千文,再加上粮草消耗,就凭着四镇府库的那点存货,封常清根本供不起。

        要知道,除了一万正兵,五千左右的傔人,还有近三万多匹马,每天的吃嚼草料,同样是个极大的数字。

        因此,对于这一百号人,刘稷只能从自己的俸禄里出,一个从五品下的郎将,一年的禄米足有180石、30000钱、40倾职田,还有60瑉的仆役钱,看似不少吧,可那只是纸面上的。

        本朝之后,均田制被破坏殆尽,就连正籍户都没有足够的田亩可授,至于功勋田,便是能折就折,余下的,也都是偏远地区的薄田,因此,唐朝对南方的开拓,多少也有点缓解田亩不足的原因在里头。

        天宝十一载的人口,已经接近五千五百万了,这还是在籍之数。

        张无价,一个顶勋的上柱国,按制就应该有五十倾的永业田,折冲都尉又有五倾的职田,可实际上,他穷得连下葬的钱都没有,生命中的最后几年,只能栖身于佛寺,求得一份粥饭。

        钱从哪里来?除了正常的军俸,只有战胜之后的赏赐,这才是他最终留下来的原因。

        这股子求财之心,最后便化成了开拓疆土、血火中挣出一份卖命钱的昂昂军心!

        “全队听了,列队,全付具装,随我走。”

        刘稷与他的手下一样,穿上了全套的甲胄,腰挎横刀、手执长枪,身背弓弩、箭囊、有的是一块硬木镶铁的盾牌,全重超过了五十斤,比之后世还要严苛得多。

        “嗬!”

        一百多人齐齐应合,声震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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