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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财富


杨预和乾坑戍的将士,没有那么多计较,他同自家老爹告了个假,便同他们一块儿进了城。

        这里头的情形,封常清等人难以理解,他们却是司空见惯,贡塘城里,便有上万名被解救出来的汉人奴隶,只是同这里一比,又算不得什么了。

        做为吐蕃人的都城,所有的俘获都会送到这里来,进行第一轮分配,那些身强力壮的男子或是容貌较好的女子,通常都会由城中的权贵先挑了去,余下的才轮到各地的部落,交换的物资,不过是牛羊马匹而已,在吐蕃人的社会结构中,这些奴隶的地位并不比那些牲畜高多少。

        因此,破城之时,他们从城中解救的汉人奴隶,便有将近八万人,再加上自身余下的那些,总数足足超过了十万,如今全都成为这城中的一份子。

        三天以来,他们尽情地发泄着心中的仇恨,将那些高高在上的吐蕃贵人从屋子里拖出来,听完了苦苦的哀求之后,砍下他们的首级,这等快事,汇成了遍及全城的狂欢,如果不是后来象雄人进了城,这些杀红了眼的汉人,只怕会一把火点了这座城池,将这颗高原明珠化做遗迹。

        饶是如此,被烧掉的屋子也不在少数,对此刘稷并未苛责,这些汉人,当初何尝不是烧掉了家园,被吐蕃人像牲畜一样掠走?只能说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当然,在此之前,将那些值钱的事物抢出来,是行动时再三叮嘱过的,咱们不能跟钱过不去不是。

        救人发财两不误,才是他此行最大的目地,一座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还是吐蕃这等强国,可想而知,会有多少财富积累,当张无价、许光景和几个心腹将士,在刘稷的带领下,打开吐蕃王宫中的一扇大门时,全都惊得目瞪口呆,久久说不出话来。

        无他,太夸张了。

        整整一间大殿,金银珠宝堆得几乎顶到了天花板,各种珍宝随意地摆在地上,在油灯的照射下,发出璀璨夺目的光芒,看得人眼花缭乱。

        然而这一切,都比不上刘稷的一句话。

        “你们看到的,只是其中一间,后面还有五间这样的大殿,每一间都堆满了,那些太过寻常的,比如毛皮和布匹,只能放到宫中的库房里。”

        他的话,让所有的人陷入了呆滞当中,乾坑戍从上到下都是自愿从军的良家子,除了刘稷这个家世不知的以外,人人都称不上富裕,骤然之间突然看到他们连想像,都不敢想像的财富,所谓的惊喜,顿时就变成了惊吓。

        贫穷真的会限制人类的想像力啊,刘稷算是亲眼看到了一群实例。

        当财富以‘殿’为单位时,就预示着,他们所获得的,远远超过了一般的概念,那是倾国之资,足以让他们所有人,几辈子都享用不尽。

        而更关键的一点,这些财富被刘稷牢牢地掌控着,就连封常清都不知道,因为如果他知道了,也就不会再有今天的一幕,当几个人从惊吓中回过神来时,首先想到的就是。

        戍主让他们过来,倒底打算干什么?

        刘稷不慌不忙的揭开了谜底:“它是我们的,可现在却没办法带走,那样就会泄露出去,所以,只能暂时寄存在这里,等到战事结束,再把它们变成我们需要的事物。”

        “你们要记住一点,金光闪闪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毫无用处,只有咱们用得上的,才算好事物,差点忘了,布匹可以当钱用,我们需要商人,大量的商人,让他们帮我们换成有用的,运到我们指定的地方。”

        “现在,你们都知道了,愿意加入,共同承担风险和收益吗?”

        张无价等人的眼中闪着与财富一样的光芒,他们呼吸急促、喉咙不自觉得做出吞咽动作,作为属下,本没有拒绝的权利,可是戍主既然这么说,其中便大有深意,有利益,也有风险,在看得见的利益面前,谁还会在乎,可能的风险?

        杨预默不作声地站在他们后头,刘稷连这种事情都不避他,说明把他当成了自己人,可这同样是有代价的,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大家族,没有那么容易表态。

        这么多日子以来,对于五郎身上的种种变化,他的感触最为深刻,竟然一点都猜不到,对方现在想要做什么。

        富可敌国的财富,换了谁也会动心,可真要拿进自己的口袋,风险可想而知,就凭着乾坑戍这几十号人,扛得下来么?

        想得更深一些,五郎如此处心积虑捞取财富,只为了一已私欲?

        没等他理出一个头绪,刘稷已经绕过自己的手下,来到了他的身前,“咚”得一拳擂了过来。

        “听说你差点让吐蕃人宰了?”

        杨预没有躲闪,揉着肩膀摇摇头:“你还不是一样?”

        两人对视了片刻,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当然,像后世那般拥抱,并非这个时空的礼仪,人家不习惯,自己也感到别扭,刘稷只是同他走出了大殿,站在王宫的走廊上,看着远处起伏的群山。

        这个季节的城下,到处都是郁郁葱葱的草原,臧河的支流从城边流过,既有水源之利,又不像干流那样,随时可能带来灾害,不得不说,吐蕃人选取都城的眼光还是很不错的。

        “杨鹄子,听说你一进城,就在寻找某个失散的汉人奴隶?找到了么。”

        “有些眉目,来自廓州的本就不多,那个孩子当时已经记事了,多方打听之下,有四、五个符合描述之人,某去认时,问他们可还得母亲的样子,谁知道,这些人全都是一个口径,家中亲人俱已被杀害。”

        刘稷一怔,这不是没找到么?只听得他继续说道。

        “就在他们退下去的时候,某问了一句‘你们的阿娘,有谁是咬舌自尽而死的?’,便有一人停下了脚步,只是他已经记不得娘的长相,所以只能算是有些眉目,要送回去,才能确认。”

        原来如此,刘稷什么也没说,只是拍了拍他的胳膊,倒是杨预自己笑了笑。

        “她们算是运气不错了,出来之前,某根本不曾指望过,会有什么结果,那女子自己也是心知肚明,谁想得到呢,你这里竟然救下了如此之多的汉人。”

        说着,他正色看向刘稷,出口问道:“你聚敛那么多的阿堵物,是否就是为了他们?”

        “也是,也不是。”

        刘稷看着他的眼睛答道:“些许阿堵物,不会放在河西杨氏的心上,不是因为它们不起眼,而是你的心志不在于此。”

        “咱们是天朝上国,向来讲究教化四夷,到了我朝更是如此,试问历代可有如我大唐这般,不分血脉一视同仁,甚至犹有过之而无不及者,如今看到自己的同胞落到这个下场,纵然是你我这等安西害虫,亦有义愤填膺之感,这便是你杨鹄子今日的善举,对么?”

        “你想说什么?”

        “咱们这一次进兵,攻城掠地还在其次,能将历次被劫掠的百姓救出来,才是无上功德,可是,他们今后怎么办?”

        刘稷的话,正中要害,杨预气呼呼地说道:“了不得,某让她们去往河西,有杨家庇佑,分些田地还是过得的。”

        “且不说那母子愿不愿意前往,就算她们去了,一个身心俱创苦不堪言,一个连汉话都不会说,你们杨家的下人,个个都是菩萨心肠,从不在背后指指点点,还是你这二郎,能在千里之外罩得住?”

        “那个女子如此刚烈,最后的结果,可能不是死于吐蕃人之手,而是唐人之口,你的随手之举,不是救人,而是让她们活得更短,更没有尊严。”

        杨预无言以对,刘稷的话虽然有些偏激,但并非没有可能,大家族中的那些个龌龊事,谁个又不知晓,人家这么说,已经是留着情面了,旁的不说,自己的母亲,岂能容得下一对毫无名份的母子。

        “依你之见呢?”

        “这便是我今日要同你说的,逻些城,是汉人奴隶们用命拼下来的,理所当然,这里的一切也归他们所有,可财富动人心,若是将这些事物分到每个人的手上,只会是取死之道,我说得可对?”

        杨预点点头,刘稷继续说道。

        “大唐,他们是回不去了,我打算向朝廷要一个名义,让他们去拓边,费用便从这里出,不需要朝廷分担,如此,或可一试。”

        “你是说,祁连山以南?”

        杨预好像明白了,他为什么会将自己找来,安置实边,也是一个不得已的法子,而河西走廊正当其冲,若是此次战役以目前的结果告终,祁连山以南的大片领土,都将收归大唐的治下,而这些汉人,正好可以安置到那里去。

        他们经过了高原的锻炼,已经适应了这样的气候,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情况,而对他们来说,大伙都是一样的遭遇,谁也不会瞧不起谁,这样的选择,只怕没有人会拒绝,不得不说,刘稷的法子,有很大的可能被朝廷接受,更何况,又不花一文钱。

        正因为如此,河西杨家这样的当地世族,就成了举足轻重的对象,刘稷是想通过他来结交更多的当地大族,为将来的事情铺路。

        走一步看三步,对方的表现一再地突破他的极限,让杨预又一次刮目相看。

        “倘有用到杨某之处,不必客气。”他神色郑重地一抱拳,说道。

        “放心,一定会有的。”

        对此,刘稷毫不客气地收下,虽然眼下谈这个还有些早,但是把事情做在前面,一向就是他的风格,总比过后再来法子要强。

        “你方才说,也不是,又是做何解?”杨预突然想到他之前说的话,不禁问道:“说实话,看到一屋子的财钱,某的心与老张他们并无二致,河西杨氏虽有些积蓄,比些这里,不过沧海一粟,要说不动心怎么可能,财帛可以买下任何事物,哪怕是心仪的女子,某却不信,你只是为了他们。”

        境界啊,一个党员的志向,又岂是区区一点钱财能打动的,刘稷暗地里给了他一个鄙视。

        “你说得不错,抢钱抢粮抢女人,是战争的不二法则,要么不打,要打就要有利益,这次的战事,我乾坑戍几乎换了一茬,那些战死异国他乡的弟兄,身后还有家小养,朝廷如今能给出多少,你心知肚明,咱们只能靠自己。”

        刘稷的说法很新鲜,但又十分贴切,唐军不是什么秋毫无犯的仁义之师,屠城杀掠的事情没少做过,杨预当然能理解。

        “理是没错,可事情也有轻重,城里的一切,只怕瞒不过众人的眼,倘若被人知道,你这功劳就成了罪过,某可是听说,程疯子那日恨得咬牙切齿,你的谋划,让北庭骑军少了一半还多,他日归建,还能有好果子吃?”

        “事情做都做了,如今多说也是无益,就算拿钱财喂饱他们,也难保事后不找麻烦,我那岳丈昨日里就提过,让我想法调入京城,可说实话,那等花花之地,非是你我的去处。”

        刘稷当然知道他在担忧什么,封常清一再地提到调离之事,就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把程千里得罪狠了,连带着也得罪了那帮北庭将领,若还是留在原地,明里暗里受到刁难,几乎是肯定的。

        问题是,大唐马上将会迎来一个新的政府首脑,在他的带领下,国势不仅从顶峰开始滑落,而且造成了整个历史上仅次于黄巢起义的巨大灾难,让盛世转眼之间凋落,一个鼎盛的强大帝国,变成了藩镇割据的战乱之邦,这个人就是。

        杨国忠。

        史书上,他与李林甫并称二奸,都是做为大唐衰落的罪魁祸首而臭名昭著,后者嫉贤妒能,但尚有一分手腕,在他的压制下,安胖子虽然势大,但始终不敢跳出来。

        换上那位贵妃的同族之后,朝廷上便成了形成了一种简单的政治格局,凡是与他不对付的,都只有贬官去职,甚至是身死族灭的下场。

        在这种形势下,去长安做官?刘稷除非脑壳坏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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