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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余烬(七)


涉及到十多万汉人的安置问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刘稷的威望再高,也变不出粮食,一切还得从头计议。

        象雄地区,大部分都是蛮荒之地,缺乏足够的水源,为数不多的河流和湖泊,也一早就被象雄人自己占据了,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汉人与象雄人会为了共同的敌人,站在同一条战线上。

        可一旦,他们要来分一杯羹,双方还能和睦相处?刘稷没那么天真,为此,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位于珠峰以南的尼婆罗国。

        后世的尼国,就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是由国内的地理环境所造成的,尼婆罗北部地区为喜马拉雅山区,海拔在四千米左右,中部为河谷地带,两到三千米左右,而南部,为冲积平原,一直深入到了后世的印国,平均海拔不过一千米左右。

        而印国也就是这个时空的天竺,是整个欧亚大陆,最好的农业生产区,更重要的在于,在这片历史悠久的南亚次大陆上,几乎全都是开发成熟的部分,城镇、村庄星罗棋布,人口稠密良田遍地,得天独厚,远比东亚部分更为优良。

        如今的尼婆罗,上层建筑被一扫而空,地主、权贵荡然无存,有着大量的无主之地可供分配,特别是在艾尔西蕾娅直接掌握的西境,孔雀河谷几乎全都她的家族领地,一次性安置十万以上的人员,问题不大。

        其实,早在进军逻些城之前,从吐蕃各个部落里解救出来的汉人奴隶,就被分批送到了那里,他们有着与生俱来的种田天赋,对于土地充满了热情,哪怕是荒地都能精耕细作,更何况,是这种扔把种子什么也不管,等着秋后就能收的天然良田。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如果他们在被掳掠之前,大唐想要让这些出身陇内道的边民,跋涉数千里穿越整个高原,去一个陌生的国度,只怕没有一个人肯,因为自己是天朝上国的子民,哪怕就是在本乡要饭,也决不会远行。

        可现在,他们经历了常人难以想像的折磨,在吐蕃人的棍子和刀枪下,习惯了顺从,至少在管理上,让刘稷省了不少的心。

        当然,这一切还是需要和艾尔西蕾娅沟通的,毕竟他不可能长期在那里蹲着,一切全都需要少女来操持,特别是,汉人与当地人发生矛盾时。

        被他滋润过的少女,或许有了身孕的加操,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母性的光辉,她笑吟吟地靠在男人的怀里,有些心不在焉地听着他的话。

        “这一次,不同于往常,他们现在集中在了城中,首先要做的,是登记造册,把每一个人的情况记下来,做为将来分田的依据。”

        “嗯。”少女从鼻间发出一声轻哼。

        “这就需要大量的人手,特别是识字的人,九娘应该能帮上一些忙,她的那些侍女、随从都应该识字,你要不好开口,我去同她说。”

        “嗯。”

        “到了当地以后,尽量不要与本地人离得太近,水源的分配,事先就要确定好,一旦到了用水高峰,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时候,你要派可靠的人下去盯着,把事端消弥在无形之中,做到公平公允,不偏向任何一方,出了问题及时解决,这些都是学问,需要你自己去理解和体会,唯一的原则就是,把他们都当成你的子民。”

        “嗯。”

        “汉人初到,第一年不会有什么收成,你要借粮给他们度日,赋税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半,第三年开始,照正常的比例,该多少就是多少,但他们不出差役,平时由自己人管理,每天都要接受训练,这你就不用管了,我让别人来负责。”

        “嗯。”

        “别光是嗯,你倒底明白了没有啊。”

        被刘稷这么一说,少女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我明白的,汉人是你的人,我帮你看着,如果碰上什么事情,我还能得到他们的帮助,吐蕃人恨他们,可比尼婆罗人更多。”

        刘稷看着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不得不感叹一句,聪明果然是会遗传的,少女的理解,比他想像的还要透彻,自己已经用不着再提点什么了。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城中搭起了许多登记点,除了姓名、原籍、年龄之类的普通信息,更重要的则是特长,毕竟有许多汉人是从小就被掳走,一切东西都要从头学起。

        所有登记的汉人,将会按照军旅的形式来编组,生产单位就是军事单位,十人一伙,百人一队,千人一营,万人一军,以伙为单位分田,所得的产出在缴纳赋税之后,平均分到每个人的头上,而每个伙的搭配,也尽量做到,新老结合,不至于到时候束手无策。

        为此,曾九娘贡献出了大量的人手,将识字的手下全都撒出去,还让象雄人帮着维持秩序,就这样,十多万人的登记加上编组,也用去了不少时间,而最先登记并编成完毕的队伍,已经踏上了去往尼婆罗的路上。

        刘稷和曾九娘在城外送别他们,这些汉人,身上背着不多的家伙什儿,牵着从吐蕃人那里夺回来的牛、马、羊等大小牲口,一队队地依次出城,每个人在经过的时候,都会向他们致以深切的敬意,在他们的身上,刘稷看到的,是充满希望的热忱,而不是被放逐的绝望。

        “五郎,你知道吗,他们称我为‘度母’,那是我用了数十年,一心行善才攒下的名声,而你,只用了数个月就做到了,活人无数,这等大功德,是旁人一生都难以企及的。”

        “一个人如果用一辈子,在做着善事,就是任何神佛也替代不了的,九娘,才是实至名归,他们敬你爱你,是发自内心的,不像我,只是一时手顺,如果哪一天,吐蕃人得了势,而我又战败了,他们就会弃之如蔽履,你信吗?”

        “我不信。”曾九娘摇摇头:“一个人总会有感恩的心,如果没有,那也不值得你看重,况且,我的英雄。”

        她伸出手摸上刘稷的脸颊:“是不会失败的。”

        “姐姐,你这么说,让我好有压力。”刘稷与她调笑惯了,也不以为意,将她的手按住,却没有放开,而是牵在了手心里。

        “可惜,他们回不了故土。”曾九娘感叹了一句。

        “哪里有汉人,哪里就是汉土,我们的祖先,从关中、从黄河那么一点点地方,北上、南下,刀耕火种,步步为营,才打下了偌大的江山,我相信,这种信念,已经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无论受过多大的磨难,也会一往无前,总有一天,会将脚下的土地,变成无法舍弃的故土,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五郎。”曾九娘第一次用自己也难以说清楚的眼光,看着这个比儿子还要小的年青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

        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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