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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一章 失手


得益于战场上千锤百炼的经历,如今刘稷的反应力,已经达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更重要的是,对于危险的预知,几乎成为一种本能。

        然而这一回,差点儿就着了道,因为对方看上去,就是个喝醉了的糟老头,被他的马儿惊吓之后,再也正常不过的反应。

        眼前被一片白光笼罩着,老头的身形敏捷,手上连连挥动,剑势有如流水般,绵绵不绝,竟然让他连个拔刀的功夫都没有,逼得疾退了数步。

        “刀来!”

        刘稷不得不大声呼叫,想让身后的手下递把刀给他,谁知道叫了数声都无人回应,他觑了一个空子,暗自转头一看,两个手下不知道什么时候,全都被人给逼住了,那些人身着黑衣,看不清面容,就连身形都隐在马身后头,根本无从判断。

        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陷阱,而不是什么偶遇,更不是碰瓷,这就是刘稷在狼狈之下,得出的结论。

        怎么办,这里离着长安城很近,几乎看得到远处的城门和城楼,离着军营却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对方一定会想到这个问题,很难说两边还会不会伏下更多的人,他失去了战马,又没有着甲,只凭着腰间的横刀,只怕连眼前的老头都拿不下,舒服日子过得太久,连警惕性都失去了么?

        后悔也是无益,刘稷一咬牙,开始专心对付眼前的老头,拿下这人,或许还有一线挽回的余地,就算没有,拼一个是一个。

        只一瞬间,他便恢复了战场上的感觉,眼睛死死盯着对方的脚,因为那里是老头唯一的破绽。

        不知道是不是醉酒的原因,那双脚显得十分飘乎,对一个用剑的高手来说,腰力决定剑力,腿脚决定方向,刘稷是第一次直面这种兵器,但是冷兵器多有相通之处,剑走轻灵,度才是它最大的长处,对方能逼得他无暇拔刀,也是这个原因。

        他在等。

        老头是单手执剑的,这种拿法,剑身的重心太过靠前,会让剑手耗费的力气极快,等到躲过这段疾风骤雨般的攻击,他的机会才会到来。

        刘稷就不信了,世上真有什么靠内力的绝世武功,越老越牛b的那种,当然了,如果真有,他认栽便是,左右也是打不过。

        果然,在大约一柱香的功夫之后,老头的动作明显慢了许多,脚下显更是蹒跚,刘稷已经能看清剑势的出招收招变招了,他当下不再后退,等到对方变招下撩的一刻,侧身避开,挥拳砸向剑身,将老头的长剑荡开,同时欺向上前,打算以已之长,对敌之短,肉搏。

        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若不想拼拳脚,唯有弃剑一途,可是老头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不闪不避,扬腿上踢,直取他的小腹,刘稷一手架住他的腿,一手握拳击向老头的胸膛,被那老头的空手架住,两人同时一惊。

        刘稷惊异的是这个糟老头看着人都站不稳,出手迅捷无比,应对也是相当得法,让他一时占不到便宜,老头吃惊在于,一个十多岁的少年郎,以空手入白刃,没有丝毫畏惧。

        老头主动后撤一步,倒提着长剑说道:“再来,你拔刀吧。”

        刘稷手搭上横刀的刀柄,沉声说道:“你们是何人,找我是何用意。”

        老头嘿嘿一笑,手上挽出一个剑***了上来:“打过某再说。”

        说罢,嘴里出一种低低的尖啸,将空手背在身后,长剑的剑尖微颤,一瞬间又笼罩了他的周身。

        遇强则强,刘稷打起精神,一把拔出横刀,也不管对方的剑招如何,当头便劈了过去。

        “一力降十会,有悟性。”

        老头明白他是想同自己拼力气,哈哈一笑,长剑陡然挑起,如同灵蛇般直取他的胸前,剑比刀长,他的刀还没劈下来,人家的剑就入胸了,刘稷要么退,要么回刀去挡,他选择了后者,可没想到挡了个空,老头的这招是虚招。

        只听得“铛”得一声,剑尖在横刀的刀身上点了一下,火花四射。

        “小心了。”

        老头矮身横扫,以剑作刀,砍向他的双腿,刘稷起身一跳,双手握住刀把,用力下劈,眼前突然一花,老头失却了踪影。

        刘稷心知不好,不等双脚落地,便反手抽刀击向身后,没想到依然落了个空。

        等他双脚站定,一个事物从身后搭到了脖子上,露出一截闪亮的剑尖。

        在眼前。

        宣平坊封府赐邸,封常清从寿王府上赴宴归来,被郑氏接入内室,只见他一张脸红得透亮,就连眼睛都似火烧一般。

        “往日里吃酒,也没见你当真醉过,今日这是怎么了?”

        “今时不同往日,不醉不行,不真醉,日后会有天大的麻烦。”封常清搭着妻子的腰,叹了一口气。

        “怎么说,寿王真要上位?”

        “不好说,怕只怕,他想上,却拿咱们当梯子。”

        郑氏端来了醒酒汤,将那些下人遣走,亲自喂与他吃。

        “究竟是个什么章程?”

        “寿王想让大郎进王府做个长史。”

        郑氏心里一惊,手上的勺子也停在了半空中。

        “你应了还是没应?”

        “不敢应,也不敢不应,只能推说大郎的职事,已经报上了文部,一切需天子定夺。”

        “这岂非得罪了寿王?”

        “得不得罪不在这上头,如今咱们只能尽力不牵进去,明年我赴任之后,你和大郎在京城,千万要当心,他们不会死心的。”

        郑氏低下头,愁容不展地说道:“我都省得,郑氏来了多少次,都让我给回了,就是不想你为难,我老了,没什么相干,可大郎他们两口子,日后总要有个依靠,你就不能循回私,让他跟着上任?”

        “我如何不想,可你看安禄山,身兼三镇爵拜郡王,都得留下长子在京师,如今天子将安西、北庭尽数交到我手上,不把你和大郎放在这长安城,走得了吗?”

        “早知如此,何苦要立下这灭国之功,弄得骨肉分离。”

        封常清一把将妻子抱进怀里,笑着说道:“当初我找不到事做,你愁得跟什么似的,如今我熬出了头,你依然愁得跟什么似的,说到底,跟了我,真是委屈你了。”

        “说什么话呢,无论你是个什么样子,我都愿意,这是我的命。”

        封常清摩梭着她的背,柔声说道:“刘仁甫放了文部员外郎,正在铨选司当差,我与他打过招呼了,尽快将大郎的事定下来,去那些个清水衙门挂个闲差,不拘什么都成,他会安排的。”

        “刘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眼见着年末了,这亲事倒底怎么说啊。”郑氏一听到刘单的名字,又想起了女儿。

        “不能怪刘仁甫,咱们拒了太子,他家拒了天子,这会子风头还没过呢,就巴巴地结亲,不是打皇家的脸么,缓缓吧,左右他们都还小,等个一年半载的也不打紧。”

        郑氏知道,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可是一想到女儿那紧怵的眉头,心里就觉得不踏实。

        好端端的事,结果出了这么大的乱子,真要再等上一年半载,谁知道又会出什么幺蛾子。

        夜长梦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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