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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不要命?命有媳妇重要?


哈士奇被徐景按在膝盖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顿揍。

        刚开始揍的时候,这家伙还哭的鬼哭狼嚎的,然而嚎了半天却发现没有人来帮忙。

        而徐景下手还越来越重以后,这家伙就老实了,知道要笑脸迎人。

        徐景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委屈的笑,就跟那被强抢进了青楼,第一次卖身的黄花大闺女一样,笑得那叫一个悲痛欲绝。

        徐景都快被哈士奇的这个笑脸给气笑了。

        “对着我笑一个,有这么委屈吗?天天给你吃给你穿,还陪你玩的,结果你到现在还不肯给个好脸色,你的良心是自个儿吃了吗?”

        哈士奇笑着龇出一嘴的牙,徐景看得分外的上火,于是就按着这家伙哪儿都不准它去,就让它安安静静的这么待着。

        哈士奇哪里是个坐的住的性子,乖巧了不到一分钟,就想挣扎着站起来到处去跑。

        然而徐景也是个执拗的,眼看着哈士奇连个错都不肯认,现在还要跑到外面去撒欢,自然不会让它这么轻松的就逃过这一次。

        于是刚刚站起来的哈士奇,又被徐景一巴掌给它按趴下了。

        哈士奇:“嗷呜嗷呜嗷呜——”

        徐景:“你叫破喉咙都没有用,不让你走就是不让你走。你看你今天要是不认错的话,还有没有机会出去玩吧。”

        论起动物界能屈能伸的能手,哈士奇绝对是其中的翘楚。

        徐景说完让他认错,哈士奇立马就低眉顺眼的过去蹭蹭。

        只不过这个蹭蹭就像是锤子一样在顶,徐景觉得。

        他可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顶你个肺。

        然后自然是不会放哈士奇走。

        哈士奇生无可恋地耷拉在徐景的膝头,很想知道徐景这又是何必。

        狗哥在家里的时候,从来没有受过这种委屈,犯了错大不了就认错呗,认错了还要计较到底是要咋样?

        怎么滴,认错了你还不愿意,是要吃狗肉火锅才行吗?

        徐景把顶他的哈士奇从怀里揪出来:“你要是再不好好认错,还这么顶我的话,你要是愿意做狗肉火锅,那我也是可以吃一吃的。”

        哈士奇:……

        哈士奇秒怂。

        房间里面,小郭带着周九进去了以后,也没有到处乱翻,而是直奔了边上一个放着茶缸的桌。

        放着茶缸的桌上还摆着一个白瓷的小花瓶,小花瓶倒是精致可爱得很,只不过一看就和这房间的摆设有些不太相符。

        最为显著的是,在这个精致的白色小花瓶里面,插着的大概是路边摊上两块钱十朵的那种大红色的假花。

        还没来得及走近,扑面而来的就是满满的粗制滥造的感觉,跟这个小花瓶一点都不搭。

        而且这个小花瓶里面,并不只是塞着这种大红色的假花,周九发现这里面甚至还塞了一根,毛脱得差不多的鸡毛掸子。

        小花瓶本来就小,里面还塞着这么多东西,很轻易的便现出了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让人十分担心轻轻碰一下,它就会倒下来。

        小郭径直对着这个小花瓶走了过去,然后从小花瓶里面捣鼓了一下,抽出了一根野山鸡的羽毛。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的话,谁也没办法想到这么一个小花瓶,里面居然能够倒出这么多东西。

        而且里头的每一样东西,都和这个小花瓶违和感满满。

        非要来形容一下的话,大概就是美女与野兽那种画风。

        不过周九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这个小花瓶上,而是在小郭抽出了山鸡毛以后,就转移到了山鸡毛上面。

        这根山鸡毛除看上去并没有多好看,也是灰扑扑的一根,唯一看上去比较特殊的就是,它比较长,几乎比周九的身子还要长。

        周九有点儿好奇,野山鸡这一种动物,是怎么披着这么长的毛,在山林子里面活动的。

        毕竟山林间草丛灌木乔木交错,披着一身这么长的毛,在里面活动的话,很容易就会被这些东西给缠住。

        而且在山林里面,猎食者们也不少,长长的羽毛往往会给活动带来阻碍,也会给猎食者们提供一些方便。

        小郭把山鸡毛拿了出来塞到了周九爪下,让他可以仔细地看。

        周九拍了拍翅膀,仔细瞅了瞅,这根传说当中的山鸡毛。

        然后发现它这家伙,细看还是挺好看的。

        整根山鸡毛通体算得灰扑扑的,但是上面却出乎意料的有很多漂亮的小斑点和花纹。

        小郭把桌子上的台灯打开,然后再从周九的爪下拿走这根羽毛,送到了台灯下面。

        灯光打在羽毛上的时候,羽毛瞬间在不同的角度变幻出了不同的色彩。

        徐老在一边跟着看,道:“这一根羽毛,大概是一根公野山鸡的尾羽。每年到了野山鸡求偶的时候,公野山鸡的尾羽都会变得十分的漂亮。因为这些山鸡们求偶的原则,是尾羽漂亮越受欢迎,当然,有些时候也要去打架。”

        小郭捏了捏柔软的羽毛,问道。

        “介些山鸡拖着这么长的毛,在山林里面飞,难道不会觉得不方便吗?窝有时候穿了件带帽子的衣服,在山里面走,都有时候会被树枝给刮倒。它们拖着这么长的羽毛,难道不会被藤条什么的给缠住吗?”

        徐老沉吟了一会儿:“它们应该会比较容易脱困的吧,或许也因为是习惯了,所以并不会有这么多的烦恼。”

        小郭点了点头。

        野山鸡的尾羽在台灯下面流光溢彩,分外好看,也分外夺人眼球。

        周九顿了顿,问道:“天敌?”

        许多小动物在野外生存的时候,都会将自身的皮毛,变成一种保护色来保护自己。

        比如说草原的兔子,它们的毛发会随着山野上草木的季节性变化,而发生变化。

        秋天就是灰棕色的,到了冬天就是一只小白兔。

        而这些山鸡毛虽然灰灰的,但是阳光照下来的时候,就变得非常夺人眼球,显然是很吸引天敌的目光的,这和低调隐匿的求生原则不相符。

        徐老明白了周九的问题,却没有正面回应,而是调笑道:“一听你这么问,就知道你是只单身鸟,如果你也有对象的话,你根本就不会这么问了。”

        小郭:?

        周九:……

        徐老笑道:“羽毛当然是越亮眼越好,这叫做豁不出性命,套不着媳妇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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