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嗜血残魂醒,凶名举世惊。余生皆寂寞,无忧未忘情。什么残魂?有什么凶名?究竟是无忧,还是忘情呢?为什么我感觉不到它的力量?”余老二似是自言自语地说道。
“在无忧门主手里它就是无忧,在我手里就是忘情,而在你手里,就是一口锋利点的刀而已。”小猫行到他身边,伸手说道:“它是活的,你感觉不到,就是跟你无缘,该还我了。”
余老二看着他,咧嘴一笑道:“守护了你们这么久,看看怎么啦,小气。”说完他手持刀尖,将刀柄向小猫递去。
“你们的灵力应该恢复了吧,明天我就返回无忧门,你该不会还不让我走吧?”余老二看着天上的月亮说道。
“家里还有什么人啊?”任思问道。
“哈哈哈,我光棍一条,家里能有什么人?不过是门中有我一帮兄弟们罢了。”
“你是怎么当上无忧门二当家的?”任思也坐上那块大石,跟他挤在一起问道。
余老二也不看他,往旁边挪了挪,腾出点位置,边回忆边缓缓答道:“我自小生的丑陋,又总吃不饱,父母嫌我是拖累,早早就打发我去给别人做工养活自己。”
“那地主家每天让我干很多活,从早到晚,不但饭吃不饱,连觉都睡不够。有一天我放牛睡着了,虽然后来找到了牛,但他们拿着皮鞭狠狠地抽我,一副要打死我的模样。我一发狠,一拳把那地主打出老远,拔腿就逃了。”
“后来我流浪到了沼柳城,被一群混混欺负。我死命地跟他们打,我赤手空拳打躺了五个,但他们人多,又拿的有家伙,眼看要被打死,被我师父救了。”
“我师父是一个武馆的教头,对我极好,让我吃饱,还传我一身武艺。可惜后来发生战争,在一次与乱兵的争斗中被杀,我也因反抗拒捕被抓入大牢。”
“本以为这次死定了,门主去了大牢,将我们一帮死囚都集中起来,他说:世事无对错,只有弱肉强食。有力量,够狠,就能吃肉喝酒。胆小懦弱,无力反抗就只能被欺凌被抢夺。他问我们愿意跟他一起干还是愿意等死。”说道此处,余老二面上浮起冷笑,使他那本就凶横的面相更显狰狞。
“他的话我信,因为我的经历告诉我,他的话在理,是对的。所以,我就成了他最强力的打手,杀人,放火,强抢豪夺,只要门主吩咐的我都办到了,慢慢的就混到了现在。”
余老二说道这里停了一下,大声道:“所以啊,咱们不是一路人,等他日战场再见了,就给我一个痛快,别让我像彪老三死得那样凄惨。”说完,余老二跃下大石,拍拍屁股就走。
“这么说来,你不觉得自己是恶人?你杀人放火强抢豪夺都理所应当?”任思唤住了他,问出了心中一个疑问。
“我当然是恶人。”余老二又是呲牙一笑,反问道:“但我有什么错?狮虎杀狼,因为狼抢它们食物,狼吃羊,因为不吃就饿死,羊又吃草。遍地野草就像这普通大众,他们时刻被践踏,被啃食却无能为力,要怪就怪你为什么不是狮虎,不是狼。世上不就是这么回事,我是狼,我吃肉喝酒有何错?”
“你错了,而且错得离谱。想知道哪里错了吗?”
余老二愣愣地看着任思,他以上所言就是他心中所想,一直以来他都觉得世事就是如此,狼吃羊何错之有?
任思看着他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说道:“如今彪老三死了,你急着回无忧门干嘛?是门主有新任务,还是想回去跟印老四抢权?”
余老二又楞了一会,他有点跟不上任思的脑回路,刚才还在问东边的月亮,下一句就说起了西边的湖水。但他还是回 道:“门主都消失很久了,我跟印老四抢什么权?我的兄弟们只要有饭吃,我才不愿管那么多,什么权啊女人啊,我贼烦这些。我就喜欢有大块的肉吃,有硬仗打就行了。”
“呃~不跟你打,跟你打没劲。”他又补充道。
“呵呵呵。”任思莞尔一笑,看来这货只是莽,但一点不傻,还知道跟我打没劲。
不过听他这么一说倒证实了自己心中想的一件事情——当初在客栈跟火凤初遇余老二时,火凤对他没恶意,不然火凤绝不会给他银钱,如此也就代表了火凤的天绝觉得余老二不是个坏人。
可这就有点矛盾了,余老二明明杀人放火,做了那么多坏事,天绝为什么会判断错呢?通过这次谈话任思弄明白了,原来余老二本身不觉得自己有错,在他的世界观里,狼就是要吃羊的,天经地义。
而天绝它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应该是从心里来的,比如说一个士兵,为了保卫家园杀了许多敌人,那么他自然不会认为这是错的,他没有一点良心上的愧疚。估计天绝也是凭此来判断一个人好坏的。
再比如他听火凤讲了她中天魔散的经过,那时明露是被瞒着的,她虽然害了火凤,但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所以天绝也觉察不到她是坏人。
似乎或许大概这样就能解释通天绝判断坏人的标准了。
任思想通了一件事,开心地对余老二笑道:“既然你没事,又不打算跟印老四抢权,那就跟我们去逍遥城吧。”
“嗯?”余老二瞪着一双牛眼,不解道:“为啥?”
“听了你自己的介绍,我觉得你这半辈子都白活了。我们家乡有个成语,叫坐井观天,说得是一个青蛙一辈子生活在井里,他抬头就只能看到井口那么大的天。所以,在它的认知里,天就是井口那么大,你知不知道你跟它很像?”
“我跟它很像?哦~你的意思是我见得世面少?”余老二颇为不服:“切~你这毛头小子,我要有儿子怕都有你这么大了,你说我见识少?”
“岁数大就一定懂得多吗?”任思突然觉得逗他玩也蛮有意思:“有没有人说你聪明?什么都懂?”
“呃~他们都说我凶狠,蛮横,也有人说我心地不坏,但没有人说我聪明的。”余老二抓了抓脑袋说道。
“对吧,你天天就混在无忧门那个圈子里,除了杀人打架就是吃肉喝酒,又见过什么世面,读过什么书?懂得什么道理?跟井里的青蛙有什么不同?”
“读什么书,我大字都不识几个,你少拿读书来唬我。穷书生,富当官的我见得可不少,除了一肚子坏水,在我的铁棍下还不是唯唯诺诺,有个屁用。”
任思看着被他逗得有点上火的余老二,依旧不急不躁地说道:“你见那么多人,有人跟你说过你很蠢很傻,见识少吗?”
“嗯?谁敢?我宰了他。”余老二愤愤地说道。
“我敢!因为他们怕你,所以不敢给你说实话。而我不怕你,又不忍心你一辈子就呆在井里自以为是,所以才点醒你。”
余老二看着任思,犟了犟鼻子说道:“我不信!小白脸没几个好东西。”
“呃~”任思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不信就不信吧,我怎么就小白脸了,但他不死心地道:“就知道你不信,所以叫你跟我去逍遥城啊,你自己在井里不蹦出来,怎么能知道天到底有多大,你以前的想法都是错的?”
你说我小白脸,我把你比蛤蟆,咱俩谁都不吃亏。
余老二瞪着任思看了半天,又看了看一旁插不上嘴的小猫,最后狠狠地说:“去就去,不过你要是骗我,我对付不了你们,但我可是会报复其他人的,我最恨人家骗我。”
“哈哈。”任思不由得一声尬笑,是啊,蠢人最恨人家骗他,因为被骗得多了呗。“行,到那自己看吧,有什么不明白的问我或小猫都可。”
余老二又抓了抓脑袋,平时跟人家说不让骗我,人家都会说——我一向光明磊落从不骗人什么的。这小子是有点不同哈,没说那些废话,跟他去看看又何妨,要杀我也早杀了,怕个鸟。
“回来了,回来了,城主他们回来了。”一个守门的老兵认得任思跟小猫,兴奋地骑着黑狼大喊大叫地报信去了。
经过几天风餐露宿,几人外表都又脏又破,马也死了一匹。但他们都精神饱满,神采奕奕,不像是自深山逃出来,而像是去原始胜地旅游而回。
也是,自从他们身体都恢复后,山中还有何兽是这几个猛人的对手,所以一路谈笑风生,游山玩水似地回到逍遥城。
“怎么了火凤?”任思听到肖宛惠的话,回过头来。
只见火凤撅着小嘴,牵着马在城门口不走了,两眼还隐有泪光,看了真是让人又心疼又纳闷。
任思挠了挠头,心中略有些端倪,过去笑着问道:“怎么了?都到家门口了犹豫什么啊?”
火凤仰起头,一双大眼水汪汪地盯着任思,不满地说道:“我把你们当兄弟,你们却……却骗我,早知道你是大城主,我就不来了,这里是你的家,不是我的……”说着说着,两行委屈的泪水不争气地淌下。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我是什么主跟咱们是兄弟有什么关系?我们相识于荒野,交的是人,是心,又不是身份。不管是什么身份,我还是更喜欢无拘无束地浪迹天涯,仗剑江湖……”说到此处,任思停了一下,收住内心的感怀,继续安慰火凤。
“你不是要见青青吗?马上就可以见到了,走,咱们进城抱坛喝酒,大盆吃肉去。”
“真的?”火凤撇了撇嘴,低着头,在地上趋着鞋子问道。
“当然真了,比针尖还真呢,走吧大姐头。”
一句大姐头,将火凤逗得破涕为笑,肖宛惠立刻前来扯着火凤一同进城而去。
“快看城主回来了,带了这几个人都不认识啊。”
“哎呀,这一身血渍都干透了,衣服原来的颜色都认不出了,经过多少恶战啊。”
“都是敌人的吧,咱们城主多猛啊,什么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哎~你们看那个一身红衣的小丫头是谁啊,虽然风尘仆仆的,但模样可真俊呀,真是丽质天生,把好多精心打扮的头牌都比下去了。”
任思还是年轻,听着众人的夸奖议论,面上讪讪地笑着,不自然地跟着两个开路的黑狼军前行。若是他稍有经验,便会在城门守卫处等候,然后让城里马车来接,就会免去被围观的尴尬。
不过听着众城民发自内心的话语,感受着不时收到的好能量,他也由衷欣慰。只要我任思掌管这里一天,便要为这众多善良朴实的底层人考虑一天。这叫什么?对了——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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