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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末日之楼的主人


  醉生伸出手来想敲敲门,犹豫了下,又收回手来,叫道:“请问有人在么?”

  连问三声,周围仍是寂静无声。

  “醉儿,看来这座小楼很有可能没有主人,我们进去看看吧。”花思酒的语气里有掩饰不住的淡淡欢喜。

  醉生只觉心脏砰砰狂跳,她不由伸手捂住胸口,可这丝毫缓解不了胸腔中那一颗东西的疯狂跳动,自己和花思酒在无愿村中漂泊了这么久,眼看终于可以拥有自己的住所,那么夜晚时就有片瓦遮挡在头顶,思酒哥哥也就不必总是守夜,自己缝制衣服也不必担心下雨了。若是二人劳累了一天回来,也许,自己还可以给思酒哥哥做热腾腾的饭菜吃。虽然自己的厨艺不好,也许会糖放得太多,菜的味道有些怪,不过若是思酒哥哥的话,他一定不会嫌弃的。

  这一切美好的想象,怎能不令她激动万分?

  醉生小心翼翼地推开摇摇欲坠的大门,奇迹的是那门竟没有倒塌。

  醉生拉着思酒走进庭院,只见院中也到处是残垣断壁,地面被烧得露出深层的岩石来,二人穿过满目疮痍,醉生心中越来越是欢喜无限,走了这么久都没有人,看来这座小楼当真还没有主人,现在,只要进小楼里看看他们的新住所是什么样子就好了——

  醉生正这么想着,忽然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传来,眼看就要从小楼下来了。

  “哒,哒,哒。”那脚步走得轻盈,思酒二人却听得清楚。

  醉生觉得那脚步每一步都踏在了自己心上,那脚步声每响一下,自己的心便被踏得陷下了一分。

  终究,这座小楼还是不属于他们啊!

  醉生一瞬间只觉灰心丧气,竟连主人是何等样貌都不好奇了,拉拉思酒的衣角,就想转身离开。

  思酒却立住了身子不动,道:“等下,醉儿。”

  只听那脚步声越来越近,一个黑影摇头摆尾,从小楼里晃了出来,阳光下,它皮毛雪白,眼睛眯起,一只大鼻子高高挺着,一副厌倦了俗世的样子,却是憨态可掬,意懒洋洋。

  原来是一条松狮犬!

  醉生一颗落到谷底的心又飞了起来,开心地朝松狮犬拍拍手,那松狮犬勉强睁开眯着的眼睛,朝她望了一眼,这才慢腾腾地走进她怀里,让醉生抱了起来。

  醉生一将它抱起,不由心中好生后悔,这松狮犬的伙食一定不错,吃得肥儿嘟嘟,她这一向拈针的手几乎抱持不住,不过既然抱了起来,为了在狗面前的面子,也不好意思立刻就将它放下,正勉强在脸上挤出笑容,忽然听得那“哒,哒,哒”的脚步声还在响着。

  不由真的笑不出来了。

  那脚步声越来越近,直到一个身影完全从小楼中转了出来,站在阳光下。

  醉生眯着眼睛看去,只见这回的的确确是一个人,但确是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人。

  阳光下他的肌肤显出一种病态的苍白来,甚至能看到里面青色的血管;他的脸极小,更衬得五官精致,一双琥珀色的眼睛雾气氤氲,似诉非诉,显得十分温柔,只是身子纤细孱弱,倒像是有什么不足之症。

  遍地狼藉之中,他雪白的衣衫上却纤尘不染。

  在这样一派犹如末日般的景象中,突然出现这样一位柔弱美貌的少年,不亚于煮熟的鸭子突然飞了起来,实在是匪夷所思至极。

  “咳,咳。”那少年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喘了好一会儿,面色方平静下来,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抱着我的‘霸天’?”

  “什么?‘霸天’?你给这小狗取名叫‘霸天’?”醉生失声叫道。

  那松狮犬似是对醉生的反应颇为不满,身子一翻一挣,就从醉生怀中挣了出来,摇头摆尾地跑到了那少年的脚下,冲主人“汪”了一声,看主人没有抱它的意思,似是想到了主人估计也抱不起它,于是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趴了下来。

  “叫霸天怎么啦?我就喜欢叫它霸天。霸天从不肯别人抱它,除非——是漂亮的女孩子。霸天啊,你这小色狗,我一生光明磊落,怎会养出你这样不争气的狗来?”那少年数落着脚下的松狮犬,只是语气太过温柔,那松狮犬打了个哈欠,似是对主人的话毫不在意。

  “在下花思酒,这位是在下的同伴,夏醉生。我们无意冒犯贵地,实在多有得罪。”花思酒道。

  “你讲话真是文绉绉的,什么冒犯不得罪的,我这里位置偏僻,我已经好久没见到人了,都快无聊死啦。如果你们不嫌弃我的小楼破败,就到我这里休息一晚吧。”那少年笑道。

  思酒听这少年讲话直率可爱,不由也是一笑。

  这会儿日头正毒,二人又热又渴,身上的衣衫干了又湿,湿了又干,身上出的汗简直能蒸腾成烟,实是渴盼着能有个地方避避日头,喝碗凉茶歇脚。

  如今小楼的主人亲自邀约,主人又是个和他们差不多年纪的少年,二人正是求之不得。怕是这少年不请他们,他们那也要赖在这里不走了。

  醉生的脚已经踏了出去,犹然假装矜持地道:“这怎么好意思呢?不过,若是你不嫌打扰的话,我们也可以帮你干点活的。”

  那少年微微一笑,带着二人向里面走,道:“有人陪我玩,我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会觉得打扰?”

  当三人就要走进小楼时,醉生像是突然想起什么来似的,问道:“对了,忘了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那少年闻言,身子微微一顿,忽然回过头来一笑,他倚在门框上,歪着头道:“我啊,我叫倾尘。拂尘难拂心上尘,倾国难倾故之国。”

  他笑容灿烂,看到他那样阳光的笑,似乎什么烦恼都会没有了。

  三人走进小楼里,只见窗户大开,阴凉一片,一阵微风吹来,二人顿觉神清气爽,炎热瞬消。

  醉生打量着楼中摆设,只见这厅中精致无尘,与外面的一片狼藉形成了鲜明对比,竟是别有洞天。

  厅中横着一扇山水屏风,其上青山隐隐,绿水迢迢,连带着斗笠的蓑翁都勾勒得十分细致,屏风前设着一张红木雕葡萄纹嵌理石六脚圆桌,四周围着几张八仙椅,靠墙一座书架,凿空格开了摆着一些别致的小摆件,有泥塑的小人,纱织的小鼓,沙影的罩灯,等等。

  那窗子极大,窗前却设着一座小小的迷你水车,每当有风吹过,便会裹挟水车中倾泻而下的水珠吹入厅中,以消暑气。思酒二人先前感觉到的凉风就是从这吹出的。

  这厅布置得玲珑雅致,从外面看绝想不到这一片烟尘之中竟藏着这样一个安静去处。

  倾尘早端了一壶凉茶来,为思酒和醉生倒了两杯,二人接过,也不顾茶应该慢品的道理,一气儿灌了下去,一连灌了好几杯,风也吹了半天,二人方才觉得好些。

  醉生这才捧着也不知是第几杯的茶,慢慢地啜着,只觉那茶清香扑鼻,入口娇嫩,竟不比上次在花谣家喝的差,这才不好意思地道:“倾尘弟弟,我们如此喝法,真是糟蹋了你的好茶,让你见笑啦。”

  倾尘也喝了一口茶道:“这有什么见笑的?一样东西之所以有价值,原是满足一个人当下最重要的需求。譬如一个小男孩想要一把猎弓,他小时候是很想要的,可你若是等他大了再给他,他却不稀罕了。只怕你给给他一大把钱,在他眼中,也不如那把小小的、羊角做的猎弓。

  又譬如这茶,若是对当朝皇后来说,她并不在意这茶的口味,只要这茶名贵难得,只有她一人得了,衬得出她身份,她便欢喜;对于一个怀春少女来说,只要这茶是情郎送的,那么无论这茶里加了什么,她都心中甜蜜;对于一个爱慕虚荣的人来说,只要茶具雅致、茶泡出来好看,那便得了;而对于一个很渴的人来说,能解渴的人就是好茶。

  能满足一个人当时最大需求的东西,才是实现了它的价值,我们又何必学那附庸风雅之人,一定要什么一闻二看,三品四尝呢?”

  倾尘此话一出,思酒和醉生都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倾尘看起来天真无邪,不谙世事,竟能说出如此有见地的话;喜的是倾尘寥寥数语里透出的洒脱态度,可见他是个不羁世俗之人,心中均想:他和我们是一类人!

  思酒道:“这世间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和价值观,难道就一定是正确的么?世间有太多迂腐的规矩,好像大家都应该遵守它似的。

  这规矩像一个怪物,人人想打破它却不敢,这时若是有一个勇士公然站出来违抗了它,这时那些不敢的人反而敢站了出来,要求严惩这个勇士。当看到这个勇士奄奄一息时,人们才会满意地想道:看吧,这就是打破规矩的下场!

  谁让你敢做我们想做而不敢做的事!

  一个身上没有光的人,他见了旁的人身上有光,他便不忿,一定要将那人拉到自己所处的深渊之中,见到那人被污秽侵染,身上的光熄灭,才罢休。

  很多人也许明白世俗的不公平,但他们总有这样那样的顾虑使他们裹足不前。然而,能意识到主流价值观并不一定正确,并且有自己的主见而敢于表达出来,已经是了不起的俗人了。

  倾尘,虽然今日只有茶,但我要以茶代酒,敬你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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