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傻子吃人
“这龟孙好酒,压根儿就不懂茶,除非那牛皮上头写了普洱,不然他能当什么好货色?”杨鼓十分不屑。
“那后来呢?”
“打电话给黄素素,让她帮自己伪造不在场证明。这对夫妻还是有些反侦察意识,手机里查不到当天的通话记录,警局的同事去了电信公司,这才对上。黄素素在与他通话以后,打给了钱松,借着咨询股票的由头,把人骗到了早餐铺。”
“钱松真的不知情?”
杨鼓点头:“黄素素要比她男人精明不少,事先就意识到了不对,也看出了钱松对她的那点儿意思,明面儿上顺着他来,但其实是想借这机会拉他上船,好设法为波者止损。但千算万算没算到钱松这孙子还挺有品,你顺着他,他反倒是觉得你不够味儿,后头两天没怎么搭理她,两个人就没抹开脸皮谈这事儿。”
宋青树一拍大腿,“得嘞,净是算计,谁也没捞着好。”
白争:“那,从头到尾,也没讲波者分尸的理由啊?”
“谁跟你说是他分的尸?”
“不是他?”
“什么都招了,唯独这一条儿,咬死不是自己干的。”杨鼓挠着头皮,模样甚是愁苦,白花花的雪片儿簌簌而下。
难不成,还有第二个人进过现场?
月亮爬到头顶,西山镇派出所里寂静无声,因为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所有涉案人员都需要候审,为了方便,县里把黄素素安排到了西山镇,人到的时候,白争看了一下表,已经是午夜十一点半了。
她果真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利落的短发,高挺的鼻梁,虽然已经生过孩子,但是身材却并不臃肿,只是显得丰满而性感,就算即将沦为阶下囚,脸上也没有看出丝毫的沮丧和畏惧。
“说句实在的,头前儿我审钱松的时候,真没想到那么多,后面见了这娘们儿,一下子就明白了。”杨胖子如是说。
有新客入住,三炳这饭就混不下去了,不过杨鼓可怜他,还是管了顿宵夜。
酒足饭饱,杨鼓摸着肚皮,宋青树剔着牙,两人几乎瘫在椅子上。
“哎?我怎么觉着你一点儿都不愁呢?”
白争:“我愁?你们两个正编都不愁,轮得到我?”
宋青树摆摆手,把牙签往地上一扔,“说歪了,我是在想,你回去该怎么跟咱爹说这事儿。”
“.....什么意思?”
“我发现你这脑子真是间歇性工作的,上回亲手把人干儿子送进去了,这回亲儿子失足你也有份儿,白老爷子就算心胸再广阔,再明事理,他也是个当爹的,能不惦念?那要是说严重点儿,不得给你穿小鞋?”
话糙理不糙,这么一说,白争还真的有点儿犯愁。
“行了,别愁了,你回去,就说我逮的人,咱爹要是怪,就让他怪我。”宋青树叹了口气,“谁让咱俩是亲兄弟呢。”
“那可真是委屈你了。”白争淡漠道。
第二天一大早,孙敬严从县里回来了,提审了波者夫妇,对案件做了进一步的还原。
与此同时,看守草舍同事反应,后半夜的时候有人摸进了现场,不过因为值班的只有一个人,没能把人抓住。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白争跟宋青树想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刚刚放走的三炳。
他前脚走,后脚就有人夜探草舍,未免太过巧合了些。
“看过了,昨天夜里下过一阵儿雨,现场到处都是脚印儿。”杨鼓把大檐帽往桌子上一扔,抹了把汗,“我猜想这傻子是牢饭没吃够,又想回来蹭米了。那脚印儿造得不要太清楚,五个拇哥,找遍村子也没第二个了。”
“你们没抓他?”白争好奇道。
宋青树:“想抓来着,没逮着人。”
“也不知道他是从哪儿摸进去的,没穿鞋,落脚也没个动静,要不是外头的同事后面听到屋子里有翻箱倒柜的声音,都意识不到里头进了人。呶,这是照片。”
白争扫了几眼,“这得是把整个房子都走了一遍吧,他是在找什么东西?”
杨鼓:“不清楚,现在所里的民警都派出去了,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有消息。”
宋青树:“其实再把人抓回来也没用,一样问不出什么。”
“要不,这样?”白争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当天中午,外派的民警就全都被唤回来了,宋青树和杨鼓在草舍里头部署了摄像头,守株待兔。
按照白争的想法,三炳应该还没找到自己的想要找的东西,就被民警发现,继而逃离。如果不出意外,他还会卷土重来,通过摄像头,大家就可以直观的看到他的动作,锁定他要找的东西。
白争近来一直呆在西山镇派出所,虽然头上没了嫌疑犯的称号,可身份还是相对敏感,能够接触这个案件,全凭宋青树和杨鼓两人时不时的透风,这两天孙敬严不在,越发光明正大,可现在老大回来了,就只能再次恢复偷偷摸摸的状态。
摄像头的视频传输绑定在所里的一台电脑上,孙敬严已经守了一天一夜,白争就蹲在院子里老老实实的等消息,直到第二天的晚上七点,宋青树神秘兮兮的拿着手机过来了,看这模样,就知道有了情况。
“偷偷下载的,好东西要一起分享。”
旁边的几个民警纷纷侧目。
白争硬着头皮歪了歪身子,看到的自然不是什么岛国电影,手机屏幕的光线很暗,但是依旧能看出那个如同幽灵般游走在黑暗里的身影。
三炳果然回去了。
他在屋子里来来回回的走着,时而抬头,时而俯首,十分仔细的寻找每一处。卧室,中堂,还有重点关照的厨房。
白争留意到,他在那个存尸的米缸边徘徊了好多遍,上上下下的搜索,半晌无果后,三炳蹲了下来,发了足足五分钟的呆,转身后退两步,撬开了地上横铺的木板,慢吞吞的离开了摄像头的拍摄范围。
三炳的二次造访,依旧是空手而回,但是对于警方来说,却是满载而归。
从视频上不难看出,他应该就是在找胡英的尸身。
这个时候,杨鼓从外面回来了,在他身旁的,是茫然无措的三炳。
此前,所里的办案人员也有对三炳的身世加以调查,并没有发现什么疑点,但是今天,杨鼓从一位久居村中的九十岁老翁嘴里,得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有关于三炳的母亲。
这个可怜的女人是死在自己男人手里的。
夫妻两个吵架是常事,但是三炳的父母却因为一场争吵,闹出了人命。
幼年的三炳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被父亲活活打死,在母亲的遗体被搬上柴垛的焚烧的那天,疯了。
所以,他平日里只说两个词语,阿妈,阿朵。妈妈,火。
而当年将杀人凶手绳之于法的,就是胡英。
“是因为记恨?”
“不像,本质上,三炳应该是恨他爸的,胡英老太把人制服,按说应该感激。”
宋青树:“你那是五岁小孩儿的看法。”
“他妈死的时候,他几岁?”白争问道。
杨鼓:“七岁。”
在三炳被看押以后,宋青树和杨鼓又去寻访了那户屠夫,回到派出所以后,两人都是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
“邻居说这傻子平日里爱偷东西,各家各户都偷,村里人人嫌弃,唯独胡英不赶他,还总是拿饭给他吃,关系处得挺好。”
“那他为什么又要把老太分尸?”
三个老爷们儿蹲一块儿寻思了半天,也没能总结出个答案。
“就算咱们现在认定是他干的,四肢呢?他藏哪去了?还能吃了?”
杨鼓回了一句让其余两人惊骇异常的话,“怎么不能?”
三炳的住处他们地毯式的搜索过,并没有发现胡英丢失的四肢。如果他将残肢隐匿在了大山里的某个犄角旮旯,那这案子就注定了旷日持久,相比下来,吃进肚里这种可能反倒是更值得思考些。
三炳怕火,他长这么大,不可能全靠胡英接济,吃生食并不是不能理解,但是生吃人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故而一开始没人往这上面想。
“那,总不能,连骨头一块儿生吞?”
说到骨头,宋青树猛然想起了那只死在三炳住处的狗。
不容多想,转身就往外跑。
来回用了约莫有二十多分钟,宋青树回来的时候手里头倒提着一条死狗,尸体还在往下滴着黄水儿,一人一狗刚进院儿,味道就弥漫开来了。
当时最先从屋里冲出来的,是樊梨花,她最熟悉这种气味,尸臭。
检验结果十点钟才出来,死狗的胃里,发现了没有完全消化的人骨组织。根据骨龄比对,确定是胡英的无疑。
杨鼓的猜想,得到了证实。
“老太对他那么好,不合理啊?”
“农夫与蛇你听过没?他爹什么脾性,他就该是什么脾性。”杨鼓总是有着一整套人心险恶论可以阐述,复杂程度简直和宋青树的‘真理于我我于正义说’有得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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