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五章 发现了猛将他爷爷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奔驰的马群,吠叫的猎犬,打破了猎场的平静。
铁蹄翻飞,泥沙四溅,枯草碾作尘埃。獐兔奔逃,豺狼胆颤,鼠雀为之惊惶。
五六千骑,声势浩大,冲过丘陵、沟壑,在原野上肆意驰聘。
马儿嘶鸣,人声呼喝,你争我赶,毫不相让。
刘襄骑在胭脂上,看着那些撒欢的年轻人,高兴的大声赞赏:“勇武之气勃发,好!非常好!大汉就是要如此的朝气蓬勃。”
汉代是个尚武的王朝,无论世家还是寒门,有条件都会学习骑射和御车,这是正统的君子六艺,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不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允文允武才是汉人士子的追求。
真正缺乏武力的,是底层吃不上饭的黔首和流民。
这次随驾田猎的年轻人,皆为官吏子弟,教育资源并不少,又经过了急行的挑选,没有特别拉胯的存在。
说是年轻人,其实绝大多数比刘襄小不了几岁。
随侍在身边的一众官吏也在大声喝彩,里面有自家的后辈,当然得好好的捧场。
曹操趁兴进言:“陛下何不调度众人围而猎之,也让这些小儿辈,见识见识圣人统领骑兵的风采?让他们开开眼界,得见高山!”
此言一出,附和者众。
“陛下乃世之名将,若能指点一番后辈小儿,那是他们的造化!”
“陛下趁围猎之机,教导后辈子弟兵法战阵的学问,实乃佳话也!”
“后辈小儿从未见识过高山绝巅,陛下当教导之,以免生出骄纵之气。”
刘襄笑着摆摆手:“孟德过誉了,诸位,过誉了!朕哪里称得上高山,以往作战,皆是士卒用命,寡人可不敢贪功。”
他不想指挥这群散兵游勇围猎,太累。
此次出猎,只有一千五百羽林骑随他出营,再刨除随行官吏和他们的亲随,有将近三千人是十四五到二十冒头的年轻人,这些人的骑射、武艺还可以,但没有接受过训练,纪律性太差。
说好听点,叫做有骁锐之姿。
说不好听点,这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统领他们?
那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他拒绝的意思很明显,一众官吏都觉得特别遗憾。
为什么遗憾呢?家中子弟少了一个表现的机会,没能趁机跟皇帝拉上关系呗。
真以为他们是想让那些后辈,跟皇上学兵法呀?
怎么可能?
大好的机会,不能浪费在学习上呀!
这些人拍马屁的话,是不能信的,反正刘襄不信。
命谒者传令:“上林苑猎场开放三日,可随意狩猎,三日后回营,点检收获,优异者,重赏!”
命令一下,参与田猎的年轻人欢呼雀跃,或者带领随从,或者呼朋唤友,着急忙慌的四散而去。
口中叫嚣着要射狼猎虎,拔得头筹,得陛下青睐。
他们的长辈却哀叹不已,还是年轻啊,分不得轻重,去打猎哪有待在陛下身边重要,混得脸熟,方能简在帝心。
当然,年轻人嘛,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崔器和诸葛亮这五个小子,就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他们被刘襄带在了身边,不能独自打猎,很是郁闷。
“启禀陛下,我要去射虎!”孙权第一个发表着不满。
“等你长大再说吧,你现在只能去喂老虎。”
刘襄笑呵呵的打量着少年时期的孙大帝,这孩子来到自己身边五年了,这两年窜个子,都到自己的肩膀高了。
“叔父少瞧不起人!”小孙权一着急,往日里的称呼脱口而出,说完之后才意识到不对,找补道:“陛下不要轻视了我,我射术很厉害的。”
刘襄当然不会在意他的称呼,按着他的脑袋转了半圈:“等你跟伯符一样厉害之后,再说猎虎的事吧。去,把猎犬牵过来。”
“噢。”孙权撅着嘴回到了小伙伴身边,丧气的说道:“皇上没答应,还让我去牵狗,你们要跟我一起去吗?”
“自然同去,亮可不会抛弃朋友。”诸葛丞相的人品和情商还是很高的。
“同去,同去,我要牵最大的那一条!”崔器是个讲义气的。
“我也要牵大的。”典满也喜欢大狗。
只有卢毓比较细心,叮嘱着诸葛亮:“兄长腿上有伤,等会别牵狗。”
“我省得,多谢小毓关心。”
“走走走,去挑猎犬啦,我喜欢那条全黑的。”
五个小子觉得友谊得到了升华,勾肩搭背的向待在车上的猎犬走去,就是诸葛亮的走路姿势比较滑稽。
刘襄不准备围猎,也没让人事先带着猎物供自己射杀。
他每次看到史书上记载皇帝田猎,用车拉着养在动物园里的野兽,到地方之后再放出来射杀,用以彰显皇帝的勇武,都会觉得别扭。
这种事,有什么好炫耀的?不觉得丢脸吗?
所以,他是不会做这种脱了裤子放屁的事情的。
那么问题来了,想吃野物,就得自己打了。
猎犬放出,兵卒入林驱赶,策马驰射,遇到什么打什么呗。
如是三天,兔子、野鸡一大堆,麋鹿、獐子也有一些,豺狼、狐狸射了不少,但老虎、豹子一次都没碰着。
失望是肯定的,打猎嘛,谁不想猎杀猛兽呢?
可碰不着猛兽,他是有一些心理准备的,毕竟离长安不远,上林苑北区又被划成了御苑养马,羽林军和屯骑营的骑兵多次清理上林苑,猛兽估计都躲到终南山里面去了。
下次想打猎,只能入山了。
“回营吧,看看那些年轻人有什么收获。”
日暮归营,勇士献俘,这是自上古时代就流传下来的传统。
篝火在寒风中点燃,一件一件猎物呈送御前。
獐鹿之属不足挂齿,只有猛兽的出现,才会引起喝彩。
猎物的主人振臂高呼,家中的长辈捻须颔首,赚足了眼球,得足了颜面。
这就叫做人前显圣!
可惜,收获满满的人不多。
最让人注目的,是曹操的小老乡文稷和孙坚的外甥徐琨。
这两位都有名将之姿,只是正史上名声不显而已,此次田猎,摸上了终南山,一个生生的捶死了黑熊,一个精准的射杀了猛虎。
可刘襄最喜欢的还是文稷,因为此人有个好孙子。
他孙子叫文鸯。
后三国时代最勇猛的猛将。
《资治通鉴》记载:师使左长史司马班率骁骑八千,翼而追之,鸯以匹马入数千骑中,辄杀伤百余人,乃出,如此者六七,追骑莫敢逼。
文鸯在乐嘉城外的这一战,才是七进七出的历史真实事件,只是后世的小说家移植到了赵云的身上。
单骑入阵,直面八千骑兵,杀了一百多之后,安全脱身,如此反复冲阵,持续了六七次。
“辄杀伤百余人。”意思就是每次都能杀伤百十号人。
一个人为大军断后,逼得八千骑兵不敢追。
这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事?
论胆气,论武艺,这是顶级的猛将,就算放到前三国时代,把他跟赵云、关羽、吕布等人并列,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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