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不喜欢这地儿
这一路,并不顺利。
偶尔路断,偶尔暗杀,麻烦事一桩接着一桩,没个消停的时候,但好歹,是过去了。
晌午时分,一行人抵达琉璃郡——一个边陲小镇。
不如瑾临城的富庶,也不如花锦城的繁华,就连沿途的茶馆酒肆也破旧得像是年久失修,大开的窗户在风中吱吱呀呀的响,处处透着落败。
有人轻叩马车窗户,不轻不重,不多不少,刚好三下。
如霜开了窗,便见楚临云骑马跟在窗外,月牙白的长袍被风掀起,使得整个人越发仙风道骨。
如霜想,自打认识楚临云以来,就没见楚临云穿过其他颜色的衣裳,而每次见楚临云,不管何时何地,何种境地,这一身白衣始终干净整洁,连一个褶皱都不曾有。
对一身白衣,楚临云似是有着一种不为人知的偏执……
“九公子。”如霜低低的喊了一声,轻声说,“主子睡着了。”
早在窗户打开的瞬间,楚临云就看见了倚着马车一侧酣睡的苏隐。
摘了帷帽的她,稚嫩得仿若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柔弱不堪折。
她双目紧闭,如扇一般覆下的羽睫之下,是微微撅着的红唇,呼吸浅浅,憨态可掬,任谁看了,也只会说这是个未入尘世的孩子。
楚临云的目光,蓦地又宠溺了几分。
“我已经让瑾喜安排好了住处,你们先随他过去歇息,待我将粮食交接好,就过来与你们汇合。”
说话的声音格外的软,也格外的轻,生怕吵醒睡梦中的人一样。
似是不放心,看着身着单薄的苏隐,又皱着眉头交代了一句,“琉璃郡忽冷忽热,最容易受寒……”
容易受寒,然后呢?
然后,只听得瑾喜唤了楚临云一嗓子,楚临云便忍下余下的半句话,勒马走了。
窗户合上,沉睡的人缓缓睁开了眼睛。
一双眼睛再清明不过,一丝睡意也无。
素手拿过一旁的帷帽,戴在了头上。
不多时,马车停下。
入目的是一间不大不小的宅子,挂了门匾,但门匾上一个字都没写。
大门敞开,一眼能看透院中的生机盎然。
一旁种了翠竹,郁郁苍苍,密不透风,另一边种了些五颜六色的花卉,竞相绽放,同样惹人注目。
若没有人花费精力打理,断然不会呈现出这样的活力。
若说有人打理,偏门前石阶的缝隙中生了杂草,面上也滿布苔痕。
又蓬勃,又颓然,两种极致的竟归于一处,莫名让人不喜。
只一眼,苏隐就知道,她不喜欢这地儿,也不会喜欢这地儿。
不仅这宅子里的景,连带这这间宅子,甚至是整个琉璃郡,苏隐都喜欢不起来。
后知后觉的瑾喜终于觉察出了苏隐的态度,忙解释,“客栈鱼龙混杂,知道姑娘喜净,爷才寻了这间宅子。是破旧了些,胜在安静。”
苏隐笑了一声,“我看你轻车熟路,对这儿倒是熟悉得很。怎么,你家爷住这儿的时候,你也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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