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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交心


次日。

        吃过早饭,我背上背包出发,渃璃执意要送我一程,劝不动,只好让她送送。

        今日的气温比前两天要高一些,上午十点多,阳光已经相当热辣,这个时候在路上走着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于是我让渃璃回去,坦言送到这里就可以了,我很感激。

        “我又不是半点苦都吃不了的小女生。”渃璃轻巧的回了一句,随后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一把白色旱伞扬手撑开,接着对我轻轻一笑,道,“过来啊,一起遮。”

        “不用,不用,我皮肤黑,不怕晒的。”我本能的连连摇手,婉言谢绝。

        “倔强。”她小声嘀咕了一句,既不强求,也不恼火,打着伞继续陪我赶路。

        白伞、白衣、白鞋白袜,坦白说,走在我身旁的是目前为止我见过的所有女性当中,气质最为空灵的姑娘。

        道路上忽有和煦的微风迎面吹来,让人神清气爽。

        “我这包里,总共背过四个人包的饺子,除了我妈和大姐二姐包的饺子外,再就是你的了。”我拍了拍身后的双肩背包,相当是自豪的说道。

        里面有二十个渃璃昨天做好的饺子,早上吃饭前她已经替我蒸熟,而且用保温盒装了起来,随时都可以吃。

        “还欠你九百五十个,想想都觉得任务好艰巨。”

        “不应该是九百七十个吗?你和钟老爷子不是一人吃了十个?”

        “老师吃的可不能算我头上,至于我自己吃的嘛,只能抵消我的手工费哦。”

        “这材米油盐的小事你都算上去?”

        “当然。”渃璃乐了。

        “真不符合你的气质。”我笑着摇了摇头,不知为何,脑中突然回忆起了当年跟馨姐、师娘外出郊游时发生的一件小事。

        人的情绪很奇妙,你可以用理智去控制它,但情绪的产生和消失并不受理智的管辖,比如现在,我心里就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跟你说件我高中时期发生的事情。”

        “哦,好啊,你说。”她欣然同意。

        “那是高一下学期的时候,当时还在我老家的小县城住着。有一个周末我和大姐二姐去郊外游玩,当时我姐她们也是打着白伞,我呢,跟只好动的猴子似的,左蹦过来右跳过去,前前后后绕着她们转,精力十足。大姐让我歇会儿,说别累着了,我哪里肯听,而且蹦跶的更欢,谁知乐极生悲...”说到这,我突然住口不说,打了个哑谜,让她猜猜后面如何。

        “这还用猜,肯定是摔倒了呗。”渃璃笑容满面。

        “是啊,经过一个小山坳的时候,我欢欢喜喜的跳下去,结果却不小心把脚给崴了,痛的连路都走不了。我二姐当时乐不可支,还打趣说我崴脚是现世报。不过说归说,看到我脚受伤,她其实还是蛮心疼的,看我走不了就背着我走,当时天清气爽,我竟然趴在二姐的背上睡着了,醒来时依然在她背上。她一只手后伸托住我,一只手在身前撑着伞,走了那么久的路,我姐非但半点累的迹象都没有,而且还边走边跟我大姐谈天说地。”我瞠大了眼睛,晃动着左手,以此来表达心里的惊讶,脑海中当年发生在郊外的情景越发清晰。

        年少时的美好时光总是让人异常留恋。

        “当时我也是年纪小,除了为自己睡着感到不好意思外,其余的方面丝毫没有多想,现在回过头看看,这事实在是极不寻常。我二姐纤秀苗条,背着我这百来斤的身体走了那么长一段路,脸不红气不揣不说,竟然连一滴汗水都没流。事实上类似这种发生在我大姐二姐身上的不寻常现象还有很多,这么多年却被我渐渐习以为常,说出来都让人难以置信,或许是我自己情商不够吧。”我有些自嘲的说道,不过心里却是满满的幸福。

        “没有谁愿意怀疑自己的亲人。”渃璃善意的安慰道,随后不无羡慕的说,“我倒是想有个像你姐那么疼你一样来疼我的家人,可惜出生在军人家庭,父母都是军官,他们常年待在部队里,基本抽不出什么时间来陪我,所以很早我就学会了独立,十几岁就和我哥去了国外读书。”

        “那你哥应该对你很好吧?”我不想自己无意中炫耀的被宠溺的幸福刺伤了她,因此故意表现出对她哥的好奇,希望她心里能够平衡。

        “是不错,但我哥接受的教育跟我又有不同,他很早就上了军官学校,回国后直接就参军。他的性格比较大咧咧,心里装的都是军队里的东西,对我的关心大多很简单,就是冷不冷啊,有没有人欺负之类的,想跟他深入交流基本不可能。”

        我非常理解她的感受,明明身边有亲人,却不能贴心交流,这种情况或许算得上是中国大部分家庭里,成员间的基本现状,尤其是农村。

        “我觉得人特别复杂,像我爸妈,他们脑子里既有孩子要早些学会独立的先进意识,但骨子里却又受老一辈传统思想的深重影响,认为女孩子就该安静一点,所以我哥能当军人,我就不行。我自己也很复杂,比如回国后,虽然我在学校里时常会意识到自己比一般女孩子要独立,但我交的朋友实际上并不多,国外没有几个,国内也不多。按说一个人过早独立,她的交际能力应该比一般人更强,但我不是,很多事情我更愿意放在心里去思考,极少找人交流,这也造就了我心思颇重的性格。”她微皱着眉头,语声轻缓,喃喃的向我倾述内心的纠结。

        “原来你也会有烦恼的时候?”

        “要不然呢?”

        “以前,在我眼里,你就是典型的有钱人家的姑娘,家世背景比大部分人要好,长相才艺也超越了许多人,房子、车子样样不缺,生活优渥,自由自在。”

        “那现在呢?”

        “仙子落入凡尘,折了双翼,哈哈。”

        渃璃展颜一笑,也不跟我计较,相知相交尽在不言之中。

        我问她昨天弹的曲子叫什么,说自己蛮喜欢听的。

        她神神秘秘的一笑,说等以后创作完成了会第一个弹给我听,以弥补昨天的缺憾,但曲名就暂不透露了。

        不得不说,赶路的时候有个人陪着聊聊天确实是件很惬意的事情,而且对方还是个知书达理、兰心蕙质的美丽姑娘。

        一个多小时后。

        我们来到了巴马县城的客运站,买好票,只等车子出发。

        “如果吴子封再找你麻烦,你怎么对他都可以,不要顾及我的感受。”渃璃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咦?你以前可都是劝我忍让的,今天怎么改了主意了?”我愣了一下,随即有些费解的反问。

        “以往之所以我那么说,是觉得你势单力薄,跟他正面冲突会吃亏,但现在知道你姐她们是武术世家的小姐,当然就不会跟过去那样劝阻你,叫你退让。”渃璃的回答很坦然。

        “我看的出来,吴子封在你心里还是很重要的,你这么说不怕我以后打伤他?”我依然有些转不过弯来,继续发问。

        “是,你说的我承认,但吴子封做的事让我极度反感,我是没跟你说,他打断别人的手脚那是常有的事,所以我在乎他的同时更加讨厌他。”渃璃深深的叹了口气,忽然神色认真的问我,“还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的,他坐过牢的事吗?”

        “记得,有段时间我还挺好奇的,他到底做过什么了?”

        渃璃突然直直的看着我,一言不发,半响过后,才沉声开口:“上半年,我参演过一场音乐会,表演的时候,有人上台给我送了一束花,我接下了。吴子封知道后,就带着一群人把那个送花的人打进了医院,经过医院鉴定,被打的人被检查出肋骨多处骨折,更残忍的是右脚几乎残废!”

        “什么?就因为一束花,他把别人打残废了?”我听了这话当即就懵了,心中对吴子封的厌恶感又增了一层。

        然而,让我更震惊的,是渃璃接下来的话。

        “被打的人叫贺西山,是你徒弟贺西川的亲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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