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双儿出走(三)
一名少年在众人目光中悠然站起,不高不矮的个头,不胖不瘦的体型,不大不小的眼睛,不塌不歪的鼻子,不青不白的嘴唇,不残不斜的耳朵,如果去掉眼中的神采和脸上的表情,这样的人就是属于那种扔进人堆里再也找不见的类型。
可唯独就是他那双不大不小的眼睛里,如阴雨夜划过夜空的闪电,还有他那普通至极的脸上,挂着那种世事如棋,我来执子的洒脱。让人嫉恨,让人欣赏,让人难以忘记,让人捉摸不透,他真的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吗?
他确实是一位少年,而且他还有个名字,陈恂。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陈恂身上,却有一个人的目光落到站在他身后的多隆身上,最后定格在衣角露出的那一抹明黄。
纳兰明珠能成为明相并不是偶然,他的心细如发和敏锐观察力是常人所不具备的,就如此时此刻,当所有人都被陈恂的夺人神采吸引时,只有他从多隆露出的衣角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这位公子可否把你作的词念出来,明月洗耳聆听!”柳明月心中冷笑,不管你作出多好的词句来,我也绝不会说出一个好字来,你又能奈我何?
陈恂点点头,目光却不由自主的落在一直坐着未动的明珠身上。
明珠一愣,从陈恂的目光中他看到一丝愧疚。他这是何意?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词到这里就结束了,百花堂内鸦雀无声,如平静的湖面,让人分不出是镜还是湖。这四句虽短,却句句珠玑,尤其是第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揭开多少人的美好回忆。
就连那几位纨绔子弟,此时也沉默下来,每个人的眼中都闪烁着已经消失多年的纯美。
“阿莲……”二指禅迷离着双眼喃喃念着一个人的名字。
那一年他八岁,因为被哥哥欺负鼻青脸肿躲在胡同的角落里一个人哭泣,街上人来人往,却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安慰他一句。
就在他哭得最伤心时,一个微弱却清晰的声音响起。“你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哭啊?”
他抹干脸上的眼泪抬起头来,眼里除了泪水满是对世间仇怨。他出生在王侯之家,本该是锦衣玉食,把酒持螯,却因为母亲侍妾身份的低贱,受尽几个哥哥的欺凌,讥骂暴打已是家常便饭,每每被打得遍体鳞伤,母亲只能偷着抹眼泪,父亲却视若不见。
他怨,怨母亲为什么宁肯在轿子里哭,也不选择在牛车上笑。他恨,每当看到大街上衣着肥大,颜色老旧的小孩被父亲疼爱的抱在怀中,满脸欢笑的举着糖葫芦时,他就恨自己那无情的父亲。
站在他身前的女孩看到这样的眼神吓得连退两步,他狠狠的瞪了眼身上虽然穿着补丁衣服,手中却拿着一个大红苹果的女孩,重新把头埋进双膝里,就好像一只受伤的孤狼,在自己****伤口的同时又仇视一切靠近的生物。
“你被人欺负了吗?别哭,我把这个苹果送给你好吗?”女孩的声音再次传来。
他没有抬头。
一只温暖的小手触碰到他的手臂,并轻轻摇着。
“滚!”他猛然抬起头,脸孔因为怨恨变得扭曲,巨大的吼叫声吓得女孩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中的苹果滚落到他的脚边。
女孩张大眼睛看着他,泪水好像充气一样迅速鼓起,终于挣开眼眶的保护滑落下来。
他虽然看到女孩眼泪落下,但没有去理会,再次埋下头。
身前没有传来女孩的哭声,就在他以为女孩自己识趣已经走了时,却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和咀嚼声,又是一声脆响和吞咽的声音,一个冰凉的东西碰上他的手臂。
“你……”他抬起头正要发火,一阵好闻的果香味传到鼻中。
女孩怯生生的将已经咬过两口的苹果送到他的嘴边。“妈妈说过,如果想哭的时候就咬一口苹果,你也咬一口,真的好甜!”
他看着苹果上被咬的两个缺口,又看看女孩那张真诚纯净的小脸,还有两只无邪的好像水洗过的大眼睛,他本已冰凉死寂的心有了一丝触动,多了一丝温暖,他又哭了,他哭着咬下一口苹果,嘴里好甜,甜得连眼泪都在歌唱。
女孩笑了,两只眼睛变成月牙,她笑着也咬了一口苹果,然后再将苹果送到他的嘴边。
那个下午,他说的话比八年来说过的所有话还要多,女孩就坐在他身边静静聆听着。他将自己受过的委屈全部倾诉出来,女孩好像海绵一样吸走他心中所有苦水。
女孩被前来寻找的父亲带走了,临走时她告诉他,她叫阿莲。
他至今还记得夕阳下女孩那张有些婴儿肥的小脸,他觉得这张脸是世上最美的,也是他记忆中最美的,就像那大红苹果,每当想起时,嘴里都会甜甜的。
他已经有两年……也可能是三年没有再想起这个女孩,可是今天他又想起了她,只因这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
“雪儿!”面色腊黄的公子愣愣的看着眼前,空气中好像有一张女孩的脸正在对他笑。
“小曼!”腿被包成粽子的公子愧疚的低下头,紧紧闭着的眼睛里滑下一滴咸咸的泪,他已经好久没有哭过。
“若兰……”
“天天……”
所有人都沉浸在美好的回忆中,不管是初见还是初恋,每个男人心中都藏着一个曾经让他心动的女孩,酸甜苦辣各有不同。
百花堂里的男人们在回忆,百花堂里女人们在流泪。青楼女子是可怜的,如果有得选择,谁又愿意走上这条路。她们每天都挂着程式化的笑容,说着早已没有感觉的蜜语,心就像在泥地里滚了无数圈的花瓣,外面裹着一层厚厚的硬壳。
她们早已不敢去奢想爱情的美,更不敢把花瓣一样柔软的心露出来,爱情就像一只沉入海底的水晶,虽然美丽但虚无飘渺,除非海枯石烂,除非江水枯竭。
“人生若只如初见”说得不正是自己吗?她们披在灵魂外面漂亮的皮囊足可以让男人一见动情,但然后呢?她们又如同被用过的夜壶被男人厌恶。
初见时的甜言蜜语,精心呵护终有一日会变成恶言相向,视而不见,就像词中那句“秋风悲画扇”,秋天来了,扇子还有什么用?她们多想永远停留在初见的那一刻。
柳明月强迫自己从伤感中清醒过来,她想张开嘴说出“不好”两个字,又或者说“还是伍公子的诗好”,可是她的嘴张了又合,再张再合,始终说不出来。
百花堂里,还能不为词动,保持清醒的如果算上柳明月也只有三人,一个是陈恂,一个是伍次友。
伍次友是个傲气的人,他看不起所有人,看不起大街上的人,看不起身边的人,看不起现在的人,看不起古代的人,看不起男人,看不起女人,看不起普通百姓,看不起当官的人,就连当今皇上他也一样看不起。
他是目空一切的,李白的诗固然好,但他觉得自己的词比他好。李煜的词好,但他觉得对方的诗不如自己。皇上也不过是出身好,论起才学照样不如他。至于女人嘛,不过是调剂生活的一味调料,有了让生活多些滋味,没有也无伤大雅。
所以他没有被这首词触动,或者说他根本就体会不到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他的字典里没有情字,在他的心里,一切的人都是他可以利用的工具,谁又会对一个工具有情?
今日他本想用柳明月来调调口味,却被陈恂横空杀出破坏了好事,虽然他不在乎柳明月的得失,但他更看不起陈恂,这首词他不得不承认比自己那首东拼西凑的诗好,可是他也找到其中的不足。
“这位公子,在下正等着听你的下阙,总不会是一首残词吧?”伍次友冷笑一声打破了堂中的寂静,同时也将这里的万千回忆斩断。
柳明月眼睛一亮,是啊,自己怎么就没想到这点呢。当下朝陈恂微微一福。“公子这首词的确是世间少有的佳妙之作,只不过如果只是一首残词的话,明月也只能首选伍公子了。”
伍次友朝柳明月风度翩翩的微微欠身,心中却冷笑不已。什么清倌人,见着帅哥还不是母狗一样发情。
柳明月朝伍次友嫣然一笑,心中却冷哼一声,装什么翩翩少年,就算你长得再帅也不过是个穷秀才,老娘又岂会看上你。
陈恂并没有为柳明月心动,柳明月虽美,但心机太重,他从她似波流转的眼眸中早已看到机关算尽的冷漠,他跳出来横插一扛是因为不喜欢伍次友,因为苏麻的缘故他本就对伍次友看不顺眼,今日再一见对方不但寻花问柳,在谦谦君子的表象下,眼睛里还始终埋着一种视天下人为刍狗的傲气,所以他出手了。
你视谁为刍狗我管不着,但你伤害我的苏麻,那我就让你先变成刍狗。
明珠这时站起来,拉着伍次友的胳膊劝道:“伍公子,你喝醉了。”
伍次友没喝醉,而且他也不傻,傲物的人起码要恃才,他看不起明珠,但他知道明珠有利用价值,他深知明珠的优点,更知明珠家族的势力,先前明珠一直没有出声,此时又突然阻拦,这其中必有缘故,所以他假意挣扎两下,借势坐了下来。
陈恂又岂能放过他,你想战便战想逃便逃,天底下哪有这等美事。“伍公子为何退缩了?是不想听了还是不敢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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