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蒋二爷
这柳大娘今儿个是疯了,连累我那痛失丈夫不久的外公也跟着发疯。
即使我知道外婆从小是很护着我的,但今次却有些不大正常了。
----只因柳大娘辱了我几句,于是外婆上前,两人开始厮打起来了。
事毕后,我问外婆怎的火气这么大,这么容易就冲动起来了?
她只是脸色铁青地给“蒋二爷”上了几柱香,一语不发。
“蒋二爷”是我刘家百年供奉的“邪神”。
别家供的都是佛祖观音,可杨西村唯一一户姓刘的人家,供的不是个正经的像。
据说,百年前我刘家是个富贵宅子,经商的是药材生意,生意来往颇是红火。
对面的“云记药铺”生意惨淡,见不得别家药商的好,于是收买了我刘家下人往灵芝粉里撒了几把砒霜粉。
购了“刘家药材”灵芝粉的百姓一夜之间尽数暴毙。
自此,药铺倒闭,刘家九族本该诛连处以极刑,只因那官老爷是个有把柄在祖上手里的,花了点钱找人替罪也替死了,因了“疏忽使贼人有机可乘致使几十百姓死亡”,所以刘家被发配边疆劳改,刘家一脉永世不得踏入国境一步,也不得经商为官,一经发现,杀无赦。【鬼门http:///1_1219/】
自新中国成立后,这条不成文的规矩也无用了,可即使我刘家上下祖代想到城里创个业打个工什么的,也没有本钱了,刘家便一直贫穷下去。
直到我爷爷一代,从外头捡回来个“佛像”,只觉此像甚新奇,便日日将像置于房内,每每香一灭又重选几根好香燃起,父亲说,爷爷一生本该无子嗣,但因捡回这像好生伺候着,奶奶才终怀了一子,生了父亲。
爷爷大喜,之后便更小心伺候那“蒋二爷”,香要买好的,肉要每日半斤,就连插香的“香钵”都要是红漆的,于是三月后家中陷入经济危机,连饭都吃不起,家里人想着趁现在还有点盘缠,要将这像拿去城里卖了,爷爷不依,竟以死相逼,这才保住了这像。
第二日爷爷神清气爽地起床招呼家里人拿了把锄头,说蒋二爷昨日为他的忠而动,特托梦于他,告诉他我们门前的那根杨柳树下有块黄金,叫爷爷带人去挖出来,但切不可伤了树根,黄金挖出来之后还得把土埋回去才行。
登时一伙人都只是嗤笑爷爷头脑出了问题,但见爷爷这般坚持也不再说什么,只得依了他,想着若挖不出来什么来,爷爷也该会悟了。
可事实往往出人意料,爷爷独一锄砸下去,倒真挖着了一块黄金,只是这黄金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去城里卖了两千块,一千块换了两车米,另一千则是为那蒋二爷买上好的香去了----也有那么半车。
这两车米助我刘家过了生死难关,祖上一辈对这蒋二爷倒真是重视起来了。
爷爷将这像定为我族传家宝。
后来爷爷奶奶纷纷过世,这才落到了外婆手里。
这,就是那蒋二爷的部分来历。
据说这蒋二爷,托梦于人后,人醒来便会对他的相貌全然相忘。
这蒋二爷为何是个“邪神?”
他大概从未害过人,只是每月初一、十五要用一大盘鸡血来祭祀。
鲜红的血,第二日便变成黑血,说是“精华之气已尽”----是被那“蒋二爷”吸尽的。
这村里没有无线,我手中的,这是杨西村现今唯一一台智能手机,或说是这地儿的唯一一台手机,可算是富贵风光。
家里,我是这刘家几百年来第一个读书的女孩子,也是刘家第一位上了大学的刘家人。
手里这台手机,是去年沈家二伯上山被蛇咬了,嗯,这也算是个烂俗的剧情,但也真实。我们高中夏令营的时候有学过一些蛇毒清理、急救,路遇沈二伯,尽了点小力,沈二伯却是感动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给我地我不要,给钱也是万不能收的,于是便送了我一台手机,还替我办了张卡。手里这台,便是他赠予我的谢礼了。
琢磨了几天也晓得了这手机怎么用,又晓得了流量是个什么东西。
近来迷上小说,尤其像爱情一类的更是憧憬----我从未谈过恋爱。
外婆出门了。
同班有男神忽地发了条短信给我。
说实话,我对他全无好感,不过是有张好脸,却是骄傲又自大,当舍友兴致勃勃地写了情书准备去跟他告白的时候,我将这个想法与她一说,她却怒起来骂我土包子,实则令人难过。为此,我们三个月没有再说过话。
这男神姓沈,名歌,名字听着倒是文雅,不过是个衣冠禽兽罢了。
他发来什么?
他说:“映玥还好么?”
映玥是我同乡,长相清秀,这沈歌玩了映玥两个月后,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和同班班花好上了。
当映玥悲痛地去质问他的时候,他只冷冷地说:“我只当你是同学。”
映玥为此伤情,大病了一场,休学一段时间回了乡。
我常常想,这样的雄性动物,心肝肺恐怕早已发了霉,为何偏是个香饽饽?
我发过去两个字:“人渣。”
连个句号都不屑给他。
我刘妧现下正是十九年华,与十八一般,也是花一样的年纪。
到了该回校的时候,外婆交予我一沓钱,说是学费。
临走前,外婆叫我给“蒋二爷”磕了几个头,上了几柱香。
上香时,门外沈大娘在喊外婆,外婆就出去了。
心里头突然就冒出了个想法。
我对那“蒋二爷”轻声道:“喂,你要真是灵的话,就让我谈一场恋爱啊。”
那像没甚反应,我心下一沉,又道:“我不求多帅多富,长相清秀些也就够了,人品再好些也是可以的啊。”
这像依旧无甚反应,我突地就笑了,笑自己好歹是考上了大学的学生,却相信这些人鬼蛇神的事么?
唔,这像上似乎有只蚂蚁,似乎又什么都没有。
但还是伸手掸去了,但那木片却割破了我的手指。割得不深,掉了两三滴血后,便不再流了。
但血似乎是落在了哪里?像上?可血迹却在一瞬便隐匿了。
返校后发现----这是个极炎热的季节,幸而学校的校服是别样的,而非长裤。
人家都换上了学校分发来的“校T恤(那简直像是从大商场批发来的,料子极差却透气)”只有我们大一(4)班的“男神”沈歌,人模狗样、不知热地穿着长袖长裤的校礼服。
为了耍酷这一点,着实令人讨厌。
可怜路边的女孩们一个个如何如何花痴地叫着“好帅!”、“男神穿衣风格真是与众不同!”等等。
呵。心中冷哼,绕过这一群人,拿着行李径直去了宿舍楼。
很久很久以前,我总在幻想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有一个善解人意的男孩用最绅士的姿态走进我的世界、我的生活,轻轻叩响我心中的那扇窗。
我希望他是爱笑的。
我们相识、相知、相爱、相守到老,那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坐在樱桃树下,花儿洋洋洒洒地飘落,我们就相依偎着,看着儿孙们打乐耍趣儿。
那真是幸福地要命的事儿。
读书写字的日子是过得最快的,一眨眼又一日过去了。
算来今儿是十五了。
今夜,我做了个梦。
那是一个很美的梦。
十九岁的我,站在一片粉红色花瓣飘洒的世界,远处一人一身青衣,三千青丝张扬地舞在半空,他在我眼前站定了。
“是仙女吗?”我痴痴地张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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