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杜月笙的第一桶金
“原来是吴大哥,吴大哥这是要去哪里发财呢?哟,哥几个也都在呢?”
杜月笙上前打招呼,那个像螃蟹一样的吴大哥挑衅的看着杜月笙,似乎在忌禅什么,没有动手。
陈煊刚想上前,却被孙志恒拉住,孙志恒摇了摇头。
“这是他们青帮的家务事,外人不好插手的,而且就算打起来那几个青瓜也不是阿生的个。”
姓吴的青年又深深的看了杜月笙一眼,摇摇摆摆的走了。
“让煊哥看笑话了。”
三人接着往前走,杜月笙说道。
“这是咋回事呢?”
陈煊好奇的问。
“还能咋回事,帮会里的一滩烂事,黄阿爷(黄金荣)准备让我去接手法租界的赌场,姓吴的认为我抢了他的饭碗,就跟我别上了,不过他也不敢过分,我的老头子(陈世昌)也不是好惹的。”
“那怎么不教训那王八蛋一顿,爷们三条汉子还怕他那几个歪瓜裂枣?”
“算了,那王八蛋也有些小背景的,为出一口气惹一身麻烦不值当。”
“草娘比的,你都不在乎我还管个屁,说说,现在去哪?”
“咱们先去十六铺,以前落魄的时候还在那边卖个梨呢。。。。。。”
“噗嗤!”孙志恒在一旁听得笑了起来。
“这是怎么了?”陈煊好奇的问。
“阿生这小子鬼得很,身上一文不名就做起了买卖,赚了钱,还获得不小的名声。”
“还有这事,说来听听。”
陈煊更好奇了。
“有什么好说的,都是些成芝麻烂谷子的事了。那时候刚从杜家村出来,十四岁的小孩能干啥?家里带的那点钱花光以后就没了着落,天桥下也睡过,草棵子里也能撅一宿,半夜冷得瑟瑟发抖,饿极了,就守着各个饭店的潲水桶,捞出来对付对付也就过了,偷鸡摸狗的事也没少干,也没少挨揍。。。。。”
杜月笙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声音也略显低沉,眼睛里掠过一丝回忆,陈煊拍了拍他的肩,杜月笙自失的笑了笑。
“那怎么不去找蛮牛呢,你知道蛮牛在县城的。”
“怎么没找,那时候本来就是打算来找蛮牛的,还以为上海就像杜家村一样呢,村东头喊一声西边就能听到,没成想到了上海就抓瞎了,找了好几天,身上的十几文钱也花光了,想要回去,连过江的船钱都没有。”
“那后来呢?”
“后来我想,大活人总不能让尿给憋死吧,我看到别人卖梨,就去帮别人挑担,叫卖,人家心情好了,就赏我一个半个窝头,心情不好了就踢我一脚叫我滚蛋,嘿嘿!”
“就这样,我还是很久没吃过饱饭,大部分的时候都是喝清水熬过去,饿极了就睡,睡醒了更是饥火难耐,煊哥,你没饿过,不知道那感觉的难受,我宁愿被别人捅一刀也不愿意再体验那种感觉了。”
透过那没有度数的眼镜镜片,杜月笙眼圈似乎有了一些泪花,他似乎怕被别人看到,微微别过头去。
三人走得有些累了,便找了一个小酒馆要了些吃食坐了下来。
“然后你就自个卖梨了?”
陈煊接着问道,陈煊不想揭别人的伤疤,仅仅是想知道自己的兄弟都经历了些什么。
“卖梨?哪有那么简单,我身上一文钱也没有,也鼓起勇气去赊欠了几次,但是没有人答应赊给我,一个十四五岁廋不伶仃满身破烂的小孩,谁信你那。”
三人碰了一杯,杜月笙接着说。
“后来我看到这些挑担郎进货的货栈每天都会挑一些半坏的梨去喂猪或者扔掉,但是这些梨其实有一些还部分是可以吃的,于是我就守在垃圾场或在养猪场,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将这些坏梨拣了回来,呶!那时候我就住在那里!”
杜月笙指了指酒馆外小河边上的一所破木桥下面,三人又碰了一杯。
“梨是拣回来了,可这玩意也卖不出去啊,一个穿着肮脏破烂的那种烂梨谁会买?饿得人也不会喜欢吃水果的,越吃越饿,这事我有经验,就这样兜售了几天我就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于是我跑到那家,呶,就是那家人。”
杜月笙指了指小河边的一户人家。
“跑到他家偷了一个瓦盆和一把小刀,我把瓦盆在河里洗的干干净净,又把那把小刀在石头上磨得晶莹发亮,再把身上得衣服洗干净晾在河边得石头上,跳进河里老老实实的洗了个澡——那年得夏天可真冷啊!”
杜月笙小心的抽了抽鼻子,陈孙二人也假装没看见,有时候男人需要的是倾述而不是安慰同情。
“于是我把拣来的梨削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残污,把坏掉得部分去掉,将梨切成一瓣一瓣的,每一瓣的大小都一样,又去打了井水,把一瓣瓣梨泡在瓦盆的井水中,既好看又可以防止变黑。”
杜月笙的语调渐渐高了起来。
“就这样,嘿嘿,我跑到码头上,转做这些码头工人的生意,一文钱一瓦盆,我第一天可以卖三十几文,比挑担走街串巷的人卖的还多,而且我不需要成本的,嘿嘿!”
杜月笙站了起来,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眼里闪烁着光芒。
“又要去守着拣烂梨又要卖,我一个人是不成的,可上海滩最不缺的就是人,现在跟我的那几个小子就是以前专门帮我拣梨的,我教他们怎么削梨,教他们怎么叫卖,但是我有规矩!”
杜月笙用力一挥手,手里的酒杯脱手而出,远远的掉进河里。
“我的规矩就是,你可以穿的破烂,但是不能脏,谁脏我就他妈叫谁滚!这就是规矩,我杜月笙的规矩!谁不听谁走人,我自己也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人那,这表面功夫也是多么的重要,于是我用一个月挣得钱除了吃饭外置办了一身行头,我知道读书人是受人尊重得就办了一套文士衫,穿上以后竟然有人叫我是小先生?哈哈,小先生,上个月我还是烂崽小赤佬破落户呢,煊哥,他们居然叫我小先生!”
杜月笙抓住陈煊得手臂,似乎瞬间又意识到自己得失态,放开手坐了下来,又似乎憋在心里得话太久没人倾述,说完之后脸上平静了许多。
“煊哥,你是不是特看不起我。”
陈煊认真的看着杜月笙。
“兄弟,我佩服你,真的,我佩服你!换了我在你的角度,我做不到你这么好。”
陈煊是真的佩服了,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谁还能苛求他什么,谁又敢苛求他什么?
没有任何经验,没有任何资本,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不夸张的说,杜月笙就是一个天才,一个无师自通的行销天才!即便是在二十一世纪受过各种商业信息被动接触的陈煊也不敢说他能够做到这一步。
陈煊端起酒杯,俩人碰了一下一饮而尽,火辣得酒水刺激着味蕾,延喉咙呼啸而过,说不出得痛快,似乎犹不过瘾接着又到了一杯。
“你用喂猪得东西卖给别人吃,所以你还是坏鬼骗子!”
孙志恒冷不丁来了一句。
“噗!咳咳咳咳!”
陈煊得嘴里得酒喷薄而出,面前出现一道酒雾,杜月笙更惨,可能是呛进了鼻子,一下子鼻涕眼泪全来,只是沉闷的却是一扫而空了。
后来很多人看到杜月笙就这样赚了钱,也跟着学习着做,于是杜月笙也就成了卖果盘的祖师爷了。
他的名声也就这样打了出去,之后被青帮的老头子陈世昌看中,也就拜在其门下,陈世昌又将杜月笙推荐到青帮大佬黄金荣的黄公馆。
杜月笙仗义疏财又很会来事,被黄金荣的老婆林桂生看中,想要让他去管理法租界的赌场‘公兴俱乐部’,这才有了今天与姓吴的冲突。
“蛮牛呢?蛮牛这几年都干了些什么?”
等杜月笙缓过来,陈煊又开口问道。
“我有什么好说的,这几年就这么瞎混过来了。”
孙志恒满不在乎的说道。
“这小子现在在道上的名气可不小。”
杜月笙接过话。
“现在上海滩谁不知道蛮牛是上海滩‘红花棍’之一,出了名的要钱不要命,专门替人收钱。”
陈煊死死的盯住孙志恒,孙志恒先还有些满不在乎的样子,渐渐的心虚起来,低着头再不敢看陈煊的眼神。
“如果孙叔叔还在,”陈煊顿了一下说:
“他老人家能活活打死你!你很缺钱吗?”
孙志恒飞快的看了陈煊一眼,又赶紧低下头。
陈煊知道,孙志恒的父亲是传统的武人,把武德看的比命都重要,从不因为自己的身手去欺凌别人,更不用说去做代人收账这种腌臜事了。
“我不是看坏鬼在外面混得风生水起,也可以为家里减轻一些负担么?”
孙志恒嘟囔着说道。
“嘭!”
陈煊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桌上得酒菜砰砰乱跳。
“家里是短了你吃还是短了你喝?用得着你来减轻负担?你不出什么事家里已经烧高香,以后不准再去干那些烂事,不然仔细你的皮!”
孙志恒见陈煊发火了,也不敢回嘴了,头埋得更低,相对于杜月笙,孙志恒才更像一个十六七岁得孩子,可以想象,如果没有杜月笙明里暗里得照应,孙志恒怕是早横尸街头了,身手好?再好你能快过枪?
“多谢你了,阿生!”
陈煊端起酒杯跟杜月笙碰了一下。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杜月笙也知道陈煊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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