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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客商


  典农校尉部,水田之间。

  时值七月,酷暑渐散,天气转凉。

  田间的水稻已经长大,茎秆粗壮,十分健康。稻子随风飘荡,十分好瞧。

  田野间,许多图屯民正在除草。关平招募这群降兵为屯民已经许久,时间是最好的良药。

  就算是忠诚于夏侯惇的士卒,也在时间之下,忠诚之心渐渐淡然。更主要的是,关平厚恩这些屯民。

  米肉供养。

  吃穿用度,不缺。

  供给田亩,耕牛,甚至是老婆。在经过这么多时间的劳作之后,眼见庄稼长大,秋收将来。

  根据典农校尉关平的命令,秋收之后,将发老婆。有田亩,老婆,耕牛,农具,衣物等等。

  这些精锐的曹军士卒,对于新野便有了许多眷恋,更何况就算思念夏侯惇,此去宛城数百里,没有任何人烟。

  就算逃出去,也会被追捕回来,一旦被追捕回来,一顿毒打难免。

  恩威并施之下,这些屯民们已经绝了返回北方,跟随夏侯惇的心思。

  成元便是其中之一。

  成元是兖州人,跟随夏侯惇五六年了,在北方有一房妻子,三个儿女,因为夏侯惇厚养士卒,成元依靠夏侯惇的赏赐,才有了妻子儿女,因此很是感激。

  但毕竟一朝败北,便是回不去了。

  成元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三个儿女便也只能交给老妻抚养了。成元是北方人,本不会种水稻。

  但是在新野这段时间,由经验丰富的农夫传授技术,让成元在短短的数月时间内,掌握了种植水稻的技术。

  望着眼前成片的稻田,成元心中十分踏实。

  新的犁,新的水车,加上耕牛,以及几乎取之不尽的荒野田地,若是能在此讨一房妻子,养育儿女,应该比北方容易许多吧?

  当然,成元也没有忘记自己在北方的老妻,经常想起,也是不时落泪,回不去了。

  成元三十岁出头,身强力壮,行动虎虎生风,一年也难得生一次病,便是平常遇到小伤,也能迅速自愈,堪称小强。

  但是今天,成元站在水田之中,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忽然觉得天旋地转,便人事不知了。

  成元却是倒下了,倒在了水田之中。索性旁边的屯民,刚好瞧见了这一幕,连忙飞奔过来,大喊:“成元,成元。”

  这动静却是引起了附近屯民的注意。

  大家都是一个屯,一个里,一个户的。数月时间相处,自然有了感情。于是屯民们一拥而上,有人去请医者,有人合力将成元抬起放在地上,先掐人中,后拍脸颊,却无济于事。

  很快,成元便呼吸全无。

  站在成元身边的一伙屯民,掩不住的悲伤沮丧之色。

  人有旦夕祸福啊。难怪那些士人老爷们,三十岁就开始自称老夫了,因为什么时候死,都是极有可能啊。

  可能吃饭就噎死了,喝水被呛死了。

  或者如眼前这倒霉蛋,不知道怎么就死了

  就在这时,一个屯民与钱归一起飞奔而来。却是巧合了,若是这屯民去衙门内找钱归,需要许久。

  毕竟这典农校尉部虽然很小,但用脚跑,从东到西距离也不短。索性,钱归正在附近散步,这屯民又认得钱归,于是将钱归请来了。

  钱归来到了此地之后,立刻弯腰查看情况,把脉之后,心立刻凉了。

  死了!

  按照钱归以前的医学常识,这自然死了,死的不能再死。家属可以披麻戴孝了。

  钱归是个医者,虽然与成元素不相识,但是见到有人死了,也是悲伤沮丧。但很快,钱归就想起了关平曾经提过的一个事情。

  钱归当即不敢怠慢,连忙将成元放平,然后用手按压胸口,又不时嘴对嘴吹气。

  四周的屯民们一下子跳开了,他们却是头一次见到男人与男人这么嘴对嘴吹的,而且是一个男人对一个死了的男人。

  莫非有鬼???

  屯民们以为是成元的鬼魂,让这医者发疯了,顿时涌现出一股凉气,面色也青了不少。

  不过很快让屯民们更震惊的事情发生了,只见原本面色苍白的成元,面色居然渐渐恢复了红润,不久后眼睛居然睁开了。

  “我怎么了?”成元甚至意识清楚的,问出了这一句话。

  “诈尸啊!!!!!”

  于是四周的屯民们再也难以镇压心中的恐惧,轰然一声,四散逃离了。不久后,医术通神的钱归,钱先生,救活了一个死人的事情,传遍了整个典农校尉部。

  许多人,包括张苞,周雄等安耐不住的,全部都来看热闹,随军医者所在的房间,几乎被门槛踏破了。

  关平也闻得了此事,却是不免嘀咕了一句。

  “我传授的蹩脚的急救技术居然有用?”

  却是关平根本不知道急救技术,只知道按压胸部,吹气,力量多大,频率多高,一概不知。

  完全是蹩脚技术,传授给了钱归。

  没想到歪打正着,却是救了一条人命。

  所以关平才嘀咕,才唏嘘。

  好运的家伙。

  而那成元因为此事,对钱归很是感激,当场叩拜,认了老父,称之为“再生父母。”一定坚持要给钱归养老送终。

  此事一时间倒也传为美谈。

  .............

  新野这地方,因为糜氏酒而繁荣。

  糜氏酒因为商人们的行动,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天下了,甚至已经冲出汉朝,进入亚洲了。

  巴蜀,江东,荆州,如果哪一位士人家中举行宴会,不拿出糜氏酒招待,会掉身份,掉面子。

  糜氏酒已经传播向北方,听闻便是天子的御案上,也有了糜氏酒的踪影。

  经过商人们的带动,糜氏酒经关中到凉州,通往西域,听说在西域也卖的极好,所以是冲出了汉朝,走向了亚洲。

  托福,新野也成为了一座商业贸易活动极为活跃的城池,每天在城内交易的大宗商品,不计其数。

  为新野带来了许多的税收。

  这市集在刘备时期,就由糜竺的弟弟糜芳负责,关羽继任之后,也维持原样。

  新野也依靠这优势,将钱变成了大量的物资,城内粮仓众多,储谷可以让二十万军民,勉强果腹三年。

  布匹,药材,军械,木材,以及等等等等物资,堆积如山。

  幸好刘备早就想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新野城建造的非常大,仓库众多。若是能上下一心,这新野雄城,便是十万大军来攻,也是万难攻下。

  新野唯一缺少的是马匹。

  这没办法,马不是因为贵而少。是因为少而贵,南方一直缺马。

  从刘备开始,关羽,关平都想为赵云凑出一支成建制,哪怕是规模一千人左右的骑兵部队,但一直不得。

  目前赵云所领的骑兵,不过是五百人。每人双马,一匹战马,一匹驽马。

  马匹不足啊。

  而今天从北方来了一位客商,这位客商表面上是贩卖布匹,皮毛的。车有五十余辆,随从车夫,加上护卫,足有一百五十多人。

  客商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容貌普通,眼神却极为灵动,肤色黝黑,有走南闯北历经风尘的老辣气息。

  客商骑着一匹好马,带着队伍来到了新野城内,队伍却停在了城外一片空地上歇脚,客商只是翻身下马,带着几个随从,进入了新野城中。

  入城后,客商也不去集市,而是打探了一下后,找到了糜竺的府邸。

  糜竺接待了这位客商,二人不知道谈了什么,只是不久后,糜竺先是去拜见关羽,但关羽率领亲兵观察地形去了,随从而去的还有张飞。

  于是糜竺就派人去找了关平过来。

  关平骑着快马,带着丁奉,丁封兄弟,以及嚷嚷着一定要跟来的周雄,一队亲兵,疾驰返回新野,来到了糜竺家的门外。

  糜竺立在门外,束手而立。

  “子仲先生,何事如此紧急?又不明说。这一阵疾驰,可差点把屁股给磨破了。”关平不由埋怨一声,然后才翻身下马。

  当然以开玩笑居多。

  关平骑术已经很精湛,平常也勤于练习,屁股已经成了铁蛋屁股,随便折腾。

  “此事十分紧要,不可不慎。”糜竺一把握住了关平的手,急忙带着关平入府。

  丁奉,丁封,周雄等人连忙跟上。一行人到达了糜竺家的书房外,糜竺让丁奉,丁封,周雄等人在外警戒,下令是一只苍蝇也不能飞进来。

  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

  关平心中泛起嘀咕。

  “什么事情如此紧要?如此机密???我与马谡密谋,十月出兵南下进攻上庸三郡,也就是这种保密措施了吧?”

  进入书房后,关平见到了那客商。客商坐在客座上,没有起身,却是对关平拱手行礼。

  关平也有礼貌,还了一礼,随即好奇的看着这客商。

  便是傻子也知道了吧?

  事情肯定与此人有关。

  糜竺则是介绍道:“小君侯,此人叫马进,乃是中原客商。”

  “马先生,这位乃是汉寿亭侯之子,典农校尉关平,能做主的人。”

  介绍了双方认识之后,糜竺坐在了主位上,请关平坐在客座上,如此之后,这才说出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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