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九章 勾魂摄魄
应落歌醒过来的时候,便看见陆婉婉竟在床边睡着了。
想来她是在这里待了一夜。
应落歌的眉头皱了皱。
身上的感觉已经淡去,可如今,这中毒之事已是瞒不住婉婉了,今后又该如何面对她。
应落歌正打算将陆婉婉抱到床上休息,可是虽然他动作轻,却还是叫陆婉婉睁开了眼睛。
“落歌。”陆婉婉迷迷糊糊揉了揉眼睛,在看清楚面前之人时完全清醒了过来。
“落歌,你怎么样了,哪里不舒服。”陆婉婉急着道。
“没有不舒服,你快上来休息一会,一晚上待在这里,很辛苦吧。”应落歌眼神温和。
他长了一双桃花眼,若是生做女子,那定当是顾盼风流,勾魂摄魄。
然而就算是生为男人,这样的桃花眼也叫人禁不住就要沉沦。
陆婉婉每每回忆第一次相遇的场景,同样不禁一次次深陷应落歌的桃花之中。
还记得几年前,药王谷来了一行求医之人,然而那人虽说命在旦夕,却是不折不扣的罪有因得。
他本是锦城数一数二的商人,家财万贯,但却心性残暴,欺压百姓,奸诈狡猾,无恶不作。
师父授意不可救,药王谷便避而不接。
岂料这人虽已病入膏肓,却不忘心狠手辣,竟是派了手下所养的江湖高手前来药王谷。
师父与她姐妹二人毕竟寡不敌众,面对数十个高手,眼看就要守不住。
那时凌云峰老教主还在,便派了应落歌前来支援。
那个冬天寒冷异常,夜里的雪花大片大片落地。
地上白茫茫一片,走起路来都要深一脚浅一脚。
药王谷内高手林立。
应落歌一袭玄衣,手中空空,无刀无剑,却逼得一群高手无生还之处。
雪地被鲜艳的血色侵染,如同开出朵朵红梅。
应落歌身形轻盈,招式优美,落花九天下,惊起层层落雪。
黑衣,白雪,红梅,宛若一幅动人的画卷。
高手们一个个丧命于此,药王谷自此再不受外界侵扰。
应落歌魔教第一杀手之名由此而来。
他所到之处,绝不会有一人生还。
那个落雪的夜晚,陆婉婉跑了过来,闯入了应落歌的杀人现场。
满地疮痍,可是他却如同神祗。
他的眼睛并无戾气,温和迷人,勾魂摄魄。
勾了她的魂,摄了她的魄……
“究竟是谁这般害你!”陆婉婉急着道,她不觉得自己累,反而叫应落歌那平静的话语给弄急了。
“是我自愿的。”知道瞒不了她,应落歌便道。
他一向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不会轻易动心动情。
就算多年来流连花丛之中,就算面对怡情院如意那样的美人,他也能够镇定自若。
有怜惜,有感触,却无深情。
不知为何,昨夜婉婉一个“爱”字,硬是把他的抵抗力摧毁殆尽。
眼下只怕她也清楚了,不是不爱,而是不能爱。
“自愿的?这怎么可能。”陆婉婉怎么会相信,应落歌会这样对待自己,“你有那么多红颜,怎么可能叫自己不动心。”
“在练落花九天之前,这毒就已经深入骨髓。”应落歌道。
落花九天出招凶狠,无人能敌,就算是应凌云,若没有随心诀,也不敢保证敌得过这狠厉的招式。
“花满枝头花飘香,香味散尽自凋零,花木有情人有意,落花时节再相逢。”这本优美的句子,现在看来,不仅凶狠,更加让人心疼,甚至痛恨。
落花九天虽说是应落歌的独门招式,可却并非凌云峰上的功法。天地之间,如今竟是无人能破,更无人可学。
“你这落花九天究竟是谁教的,并不是应教主,对吗?”陆婉婉道。
“在义父带我回来之前。”应落歌的眼中忧伤可见。
显然那并非他愿意提及的过往。
“你莫要与旁人说。”应落歌语气黯淡,“这不关乎其他任何人,只是我自己的选择。”
“为了绝世武功,你当真要放弃自己?”陆婉婉心痛道,“我不相信这斩情丝无药可解,我一定要救你。”
“婉婉,别这样。”应落歌心疼道,“你当我是你的兄长,我自会照顾你,别再执着了。”
“应落歌!”陆婉婉伤心难忍,转而悲戚道:“既然你在外面风流潇洒,你就把我当做那样的人对待,我不要与你兄妹相称,哪怕只是一朝一夕,只要你能同等待我,我便心满意足。”
“婉婉,你和别人不一样。”应落歌道,“我绝对不可能当你是其他人那样。”
陆婉婉亦是冰雪聪明,既然他能够为了自己毒发,显然并非不在意自己的,她不敢接着问下去,她害怕应落歌又要经受痛楚。
“落歌,若有一日,你的毒可解,我一定会叫你接受我。”陆婉婉暗自决定,一定会找到这毒的解决之法。
窗外,天已大亮,虽说得知这样的事,心里无法平静,但是好在知道其实应落歌对自己并非无情,能够触发斩情丝之毒,想必不是假意。
陆婉婉便觉得,自己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答应了明月去看她,我要先走一步,你定要好好休息,小心身体。”陆婉婉道,“这斩情丝虽说不会影响其他,但毕竟是毒,你要处处小心。”
“嗯。”应落歌应道。
如此,这落花九天便似乎成了他们二人之间的秘密。
应落歌虽说并未提及当年种种,但是陆婉婉又怎会不知是何等艰难的抉择。
中秋月圆,凌云峰众人放开了心下烦忧,开怀畅饮。
凌云峰下,随云小筑依旧热闹非凡。
佳节之际,于归大热,锦绣同小武等人要比往日更忙。
楚钧早就说好三日之后便离开,然而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法子,竟是叫随云小筑的人都对他欢喜,留到了现在。
经过一段时日,楚钧对随云小筑已经越来越了解,平日帮着小武做一些杂事,有时还会帮锦绣照顾于归。
他虽生于中原落霞峰,是掌门最小的儿子,从小养尊处优,却一点少爷架子都没有。
从未体验过这种生活的楚钧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充满新鲜。
八月十五之后,天气便开始越来越凉了。
等到了冬日,就要开始酿造新的于归。
随云镇地处西南,远离中原,温度要高不少,就连隔壁的锦城都会偶尔落雪,但是随云镇的雪基本是下不来的。
于归需要合适的温度,为了适应随云镇,锦绣亦是做了调整。
这几日来,由于只有楚钧一个人是不需有什么固定的活儿要做的,他便成了锦绣的“实验”对象。
新的于归味道如何,口感如何,都需要楚钧这第一个“客人”来品,也好给锦绣提出意见。
喝多了烈酒,楚钧酒量见长,从最初的不省人事慢慢能够发展到几杯下去没什么反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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