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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三 吴关:对,谁不信你抓谁


  闫寸不见了。

  短暂的混乱和七嘴八舌后,皂吏、衙役们开始了对血迹区域的地毯式搜查。

  一个仅容松鼠钻入钻出的树洞,他们都不放过。

  可是没有。

  闫寸就这么突然消失了。

  吴关也在四处搜寻,一边寻找一边道:“注意血迹,看有没有新的。”

  “没有!”

  “尚未发现!”

  “没!”

  所有人都扯着嗓子大声应答,以相互鼓舞。

  若没有新鲜血迹,是不是说明闫寸没有受伤遇害?那是好事!

  不多时,一名自长安方向赶来的皂吏来到了吴关身旁。

  这皂吏就是在“乞丐模仿环节”输给吴关的人,欺吴关年少,他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总憋着找茬的心思,但在吴关和闫寸一同受了秦王召见后,他的态度便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对吴关吩咐的事很积极。

  “我已向夏启门的守兵打听过了。”皂吏翻身下马,拱手道。

  吴关忙托住他的手臂,不让他弯腰行礼,并问道:“怎么样?”

  “确有人见过鬼兵,且说得有模有样。”

  “怎么说的?”

  “据见过鬼兵的守卫说,鬼兵不是什么前朝隋军,而是一支突厥军队。

  早在十年前,圣上太原起兵时,为保证后方稳固,便与突厥交好,还定了盟约,待将来隋室倾覆,圣上荣登大宝,要与突厥一同坐江山的。

  因此突厥派出了一支猛士军,协助圣上战斗。

  可等圣上坐了天下,却……”

  皂吏没将话说完,只是丢出一个“你懂”的眼神。

  吴关当然懂了,李渊那厮将权利抓得多紧啊,连亲生儿子都甭想从他手里分权,更别说远得没边儿的突厥人了。

  皂吏继续道:“突厥猛士不守规矩,每到一处都要大肆劫掠。

  圣上初起兵,为避免腹背受敌,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对他们百般忍让。

  突厥人以为咱们软弱,便得寸进尺,后来已不止劫掠百姓,还侵占同行的汉人军队所得的财物。

  你也知道,那时群雄并起,东边的瓦岗势力号称有百万人之多,如日中天。

  谁敢确定起事了就能做皇帝?不都是走一步看一步。军中的许多人匪盗出身,从军之初压根就是冲着发财去的。

  突厥人抢了他们的钱,那不等于要他们的命吗?

  所以,后来攻入长安,也不知是圣上的意思,还是有结仇的将领动了手脚。反正那队突厥猛士一夜之间消失了。

  守卫信誓旦旦,说他所见的鬼兵一定就是那队突厥勇士。

  他们遭了暗算,被尽数屠杀,再也回不去家乡,怨念便化作了鬼兵,在长安附近游荡,让大唐都城不得安宁。”

  听起来像画本故事。

  但吴关却没了饶有兴致的样子,他在心中评估着,闫寸的失踪究竟与鬼兵有没有关联。

  或许不该为这没影的传闻纠缠下去了?

  他对皂吏道了一声“辛苦”,又喊道:“有发现吗?”

  “没有新鲜血迹!”有人答道。

  众人纷纷附和。

  又有人提议:“要不咱们扩大搜查范围吧?”

  “好。”吴关早已有了搜寻计划,只听他安排道:“张大哥,你带皂吏去东侧树林搜寻,以山脚为界,搜至山脚,无论有无收获,务必即刻返回。”

  姓张的皂吏班头应答一声,招呼手下进了林子。

  吴关又道:“陈大哥,你手下的衙役分两拨,一拨沿路向子午关搜,一拨沿丰水河岸搜寻,留意河边的人、马足迹。”

  姓陈的的衙役班头也立即带人向规划的地方搜去。

  前些天一直在长安城内,没什么感觉,直至此刻在郊外找人,吴关才充分体会到了什么叫地广人稀。

  大片的山林,完全不存在砍伐问题,稍稍深入三五里,就是原始风貌,深入十余里,就有猛禽出没。

  这还是长安附近,人口相对稠密的地区,其它各城之间的荒野就更不见人烟了。

  看着周围的郁郁葱葱,吴关没来由地生出了恐惧无力之感。

  那是人类面对大自然时应有的谦卑态度。

  可他此刻恨死了这种感觉,应该硬拽上闫不度一起行动的,他懊恼着。

  好在,复杂的情绪并未持续很久,有衙役带回了一个人。

  一个披蓑戴笠的老人,须发皆白,一手提鱼篓,一手拿鱼竿。

  老远皂吏就喊道:“这儿有发现!”

  吴关忙冲老人拱手,道了一声“老丈”。

  老人亦拱了拱手,皂吏催促着:“这回您可得说详细些。”

  “是,是,”老人将鱼篓鱼竿放在地上,继续道:“昨夜有人在此打仗。”

  “打仗?”

  “是。”

  “您怎么发现的?”

  “嗨,我就住这儿……”老人朝着丰水河的方向指了指,“我船停在对岸,昨天下了网,夜里起来收网,船至河心,听见有人喊。

  连跑带喊……挺吓人哩。

  抬头一看……隐约瞧见岸边两个人影儿,一个拿腿跑,一个骑马,骑马的追着跑的砍——昨夜月色不错,月光照在刀上,那条反光,这么长……”老人伸手比划着。

  “追到河边,被砍的一头栽河里,……等砍人的走了,我悄悄过去,想着万一没死还能救一把,结果哪儿还有人啊,可能冲到下游去了吧。”

  “大概什么时辰的事儿,您还记得吗?”

  “子时末,丑时初。”老人十分确信,“那时正好落潮,收网可少费些力气。”

  老人摆摆手,示意吴关莫打断。

  他继续讲述道:“没捞着人,我就大着胆子上了岸,去他们跑来的方向瞧瞧……”

  老人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我是想着,说不定有伤马什么的……从前我们村有个后生捡过一匹伤马,是战马,哪儿都好好的,就两条前腿被生砍断了……

  马拉回去,大家都分到了肉……”

  吴关立即执起老人的手,让他别紧张,“那您凑近以后,看见什么了?”

  “其实啥也没看见。”老人道:“我去的时候,仗已经打完了,只有一队骑兵在打扫战场……

  我趴在草丛里等着,确看见了一匹伤马,倒地起不来了。

  那些人嫌伤马嘶鸣,便杀了它,可惜他们不仅给人收了尸,连马尸也收走了。”

  “那他们是朝着什么方向离开的?”

  “进了林子。”老者朝东侧的树林一指,“我今早还跟同村的几人商量,要不要去林子里瞧瞧,说不定能挖出马尸。

  还是算了,万一连人尸一起挖出来,怪吓人的,再说这么热的天,隔了一夜,肉八成已臭了。”

  老者揉着鼻子笑了笑,为自己的市侩感到不好意思。

  吴关低头沉思片刻,问道:“昨夜您可看到囚车了?”

  “有有有,”老人连连点头,“马尸就是抬上了囚车运走的。当时看到囚车我还在想,这些人胆子也忒大了,竟在长安近郊劫囚。”

  “那么……交战人数呢?您能估计个大概吗。”

  “也就百来人吧。”

  “你能确定吗?要不我召些人手站这儿供您参考?”

  “不用,”见吴关不相信自己的评估,老者有些不服气地争辩道:“我可没瞎说,我也上过番,打过仗,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不是不信您。”吴关低头盘算一番,发现老人已提供不出别的信息了,便又问道:“您听说过鬼兵吗?”

  “哈,咋没听说过。”老人一笑,露出大大的牙洞,他掉了两颗门牙,“但我不信那个,反正我住对岸,鬼过不了河,我们村都不信那个。”

  “可我听说有两个捉蟹的樵夫死在了河边,据说是被鬼兵带走了魂儿。”

  “他们啊,”老人摆摆手,“死在河边自然是入了水道,做了水鬼,我看是他们不祭河神,只取不予,惹怒河神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又问了老人的住址,吴关命衙役送老人回船上。

  他在心中盘算着:

  既有囚车,说明押解王力的队伍昨日确上了战场。

  百来人这个数目倒与魏徵手下的死士相符,看来魏徵昨夜确执行了计划。

  可问题是,这场仗太过静默。

  这与往秦王头上扣屎盆子的目标简直背道而驰。

  尤其打扫战场,完全说不通,难道不应该暴尸荒野?

  不仅要将敌人暴尸荒野,还得留些秦王手下劫人的证据,也好方便上面定案。

  打扫得干干净净算怎么回事?

  反常!魏徵的行为太反常了!

  闫寸的失踪,与魏徵的反常行为,是否存在某种关联呢?

  吴关深呼吸几下,他必须承认,闫寸的失踪让他心里那根紧张的弦始终绷着,这影响了他的思考。

  他努力克制紧张,但效果甚微。

  就在这时,负责搜索树林的皂吏亦有了收获。

  “找到东西了!闫县尉的刀鞘!”

  吴关眼睛一亮,接过刀鞘,翻来覆去地看着。

  是闫寸的。

  吴关记得,他的刀很快,刀鞘却很破旧,好几处地方的漆是后补的,因此看起来斑斑勃勃。

  “所有人,进林子搜!”吴关对身边跟着的一名通传道:“去找衙役班头,让他收拢人手,准备进林子。”

  通传应答一声,火速催马离开。

  吴关又对另一名通传道:“我听说县令养了一条细犬。”

  通传揣摩出了吴关的意思,有些为难地提醒道:“那可是县令的心爱之物。”

  “为了救闫寸的命,县令会借的。”

  “这……”通传显然不想接这种夹在中间受气的活儿。

  吴关上前一步,拍着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若闫县尉找回来了,你就立了首功,速速去吧,我相信你一定能将犬借来,别忘了拿件闫县尉常穿的衣服,最好是没洗过的……对了,再买袋肉干……”

  通传上马驰出一段路,还回头委屈地看着吴关。

  吴关犹如一个送倒霉儿子赶考的老父亲,目光里满是殷殷期盼,就差握拳给他加油了。

  送走通传,吴关抬眼看了下天。

  日头偏西,已是申时末,今晚要在荒野过夜了。

  一个时辰后,犬借来了。

  那是一条棕色的短毛犬,长脸儿,身形细长,四条肌肉发达的腿,一看就擅长奔跑。

  吴关蹲下身,抚摸着犬颈,又喂了它一块羊肉干。

  “干活了。”

  待犬咽下肉干,吴关又拿过闫寸的衣服,放在它鼻下。

  犬闻着衣服,耳朵耸了耸,略一犹豫,向着树林跑去。

  吴关牵着犬绳,被它拽着跑了起来。

  你不后他发觉自己的伤脚要跟上这速度着实费劲,就将犬绳递给了一名跟上来的皂吏,自己回身上马,驱马跟了上去。

  进了林子,犬一路小跑,几乎没怎么犹豫停留。

  吴关想起闫寸身上有伤口,或许是伤药的味道浓郁,因此犬才追踪得如此确定?

  一刻后,犬驻了足。

  前方有人。

  是吴关带来的皂吏,他们正是在此处找到的刀鞘,因此正在围绕找到刀鞘的地方展开搜查。

  “有一些足迹,很新。”皂吏班头指着一处缓坡道:“看这里,这个足印很清晰。”

  “能确定去向吗?”吴关道:“刀鞘既在这里,无论是无意掉落,还是有心留下,闫县尉肯定来过这儿,问题是,之后他去了哪儿?”

  皂吏班头摇摇头,“腐叶太多,足迹不易留下,这可不好判断。”

  “得靠它了。”吴关又给犬喂了一块肉干,“看来借它是对的。”

  事实证明,人真的不能自夸,一夸就打脸。

  那犬绕着附近细细嗅了一番,竟不走了。

  吴关又给它闻了一次衣服。它依然不走,只沿原地转圈,转了一会儿,干脆卧下不动了,无论吴关如何拿肉干诱惑,它长脸一拉,那俾睨天下的神情仿佛在说“爷反正收工了,你们这些平凡的人类爱咋咋地吧。”

  啥情况啊?费半天劲将它借来,还耽误了两个时辰,结果它只将众人带到了已知的地方?

  吴关还真没法跟一畜生计较。

  有衙役建议道:“不如再往里走走,就算有人要藏在这林子里,肯定也是在更深的地方。”

  有人附和:“是啊是啊,这才哪儿到哪儿。”

  吴关知道没头苍蝇似的乱找一通绝不是好注意,但他已没了别的办法。

  他又抬眼看了天色,“走吧,搜到天黑咱们就出林子。”

  众人上马,一路呼喊着闫寸的名字。

  没有应答。

  一个时辰后,天光已完全暗了下来,吴关虽不甘心,但也知道在林子里过夜有着诸多凶险,只好下令退出树林。

  就在他张口准备呼喊时,犬突然吠了起来。

  紧接着,走到队伍最前的一名皂吏喊了一声。

  “前头好像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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