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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远的近的


  “芃芃你也吃一点吧,你不饿吗?”琚如凡正吃着泡面呢,才想起来叶芃芃还没吃。于是就问道。

  叶芃芃从浴室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说:“这都快吃完了才想起我呢?”

  “哈哈哈,这不是太饿了吗,所以一时把你给忘记了。”琚如凡解释道。

  叶芃芃说:“我就不吃了,都刷好牙了。”

  屋外的风,冷风,像一个太悲哀了的老妇,紧紧地跟随着,伸出寒冷的指爪,拉扯着行人的衣襟,用着像土地一样古老的话,一刻也不停地絮聒着……

  风可真大,掀起一层细沙般的雪粒,摔打到光秃秃的枝干枒杈的大树上,白水条似的树枝发出欲折的呼救的哀鸣。只有那苍郁的松树上,虽然结满冰雪,但松针抖掉雪粒,露出葱绿的峰芒,无论多大的严寒,也冻不死它坚韧旺盛的生命。

  好在这不是在北方,北方的才是教人可怕呢,冬天里,出去一吹,整个人都像是被吹干了水分似的。

  北大荒的大烟泡儿风,总是以它待有的疯狂劲来阻止汽车的前进。马路上的车身被吹得趔趔趄趄,并且不断地从车棚上各个细小的缝隙削进它刺骨的“利刃”,“乘客”们不得不用大衣裹紧身子,把皮帽子拉下来捂住耳朵>每人的脚都冻得像猫咬一样没处可放,有的人牙齿冻得磕磕响。

  叶芃芃好不容易关上了窗户,又被风给吹开了。

  叶芃芃索性就让窗户开着,好感受一下这好像是在跟天地较劲的风。

  然后,叶芃芃拿出了日记本,又写起了日记来了。

  “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雨

  昨天没有写日记,日记君,你是不是觉得很孤单啊。我要向你道歉,昨天我不是故意冷落你的,希望你不要怪我哦。

  昨天之所以没写日记,是因为发生了一件大事情,我好像被绑架了。可能这个词有些不太准确,不过也无伤大雅吧。虽然以前在学校也有人欺负我,说我诽谤我,但是这还是第一次,限制了我的人生自由权。说实在的吧,当时我非常的害怕,总觉得我这辈子都出不去了。

  虽然这是一件不怎么愉快的事情,但是我却在其中发现了让我开心的事情。日记君,你肯定会觉得我很奇怪吧,别人害我,我还觉得开心。当然你不要误会了,我开心的是,我梦中的场景。

  梦,真的是奇怪的东西。

  有人不是说,梦境就人现实的反照吗?

  虽然我不是很相信关于解梦的那些东西,但是我总觉得我的梦境是那么的真实,它总是给我一种感觉一种信念,仿佛是在督促着我,点醒我。但是我却始终没法了解梦境的意义。

  好了。日记君,我就不说这些了,回到真是上来吧。通过我写日记你肯定也可以看得出来,我并没有被绑架,我也被放出来了。说一句实在的,我总感觉遇见许维骐后,我的生活好像不再像原来那样,平静如水了。但是为何我又有点怀念平静的日子呢?“岁月静好”只能是幻想吗?我相信绝对不是的,至于岁月是不是静好,其实也得看人,日记君你觉得呢?

  对了,日记君,你知道吗,我姨妈原来告诉我,我们的亲人死后,去了天堂,但是已故的亲人们在天堂一样也会有不如意的时候,所以每当这个时候那些在天堂的已故的亲人们,就会依靠托梦的形式把自己的想法愿望告诉尚在人世的亲人。

  但是我没有一次梦见我的爸爸,倒是经常梦见妈妈。

  日记君,要是你也会托梦就好了。这样你就可以把我像你诉说的问题统统帮我解答了。你会吗?算了,我不该对你有太多的要求的。

  和你说了昨天的事情,再来和你说说今天的事情吧。今天又发生了一件大事。都说人生是起起伏伏的,但是为什么一天之内,我的人生好像就可以起起伏伏很多次呢?或许是因为我太不平凡了?哈哈,原谅我有一些自恋。

  今天许维骐说要和我订婚,或许对于一些女孩子来说这是个惊喜,但是对于我来说,至少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这是个惊吓。并不是因为我还没准备好,所以我觉得这是个惊吓,只是我觉得,我根本还不适合,或者说我还根本就没想好到底该不该订婚。婚姻是神圣的,是不可轻视的,这我知道。如果就这么草率的订婚,不管对我还是对许维骐,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但是现在的我还是没有勇气问出许维骐的想法,我知道,许维骐肯定不会逼我做什么,但是这对于我来说,或许只是订婚与否,这种简单的话题,但是对于许维骐来说,那就是关乎许氏集团一整个大集团的生存问题。如果不能用订婚来澄清,那么这可能会让许维骐父亲一手创办的家业,在顷刻间,分崩离析。

  或许人和人之间是有很多的共同之处的,就像穷人总是操心着下一顿要吃什么,而像许维骐他们这样的人呢,也还是得操心。不管操心得是什么,人活在世上,总是少不了操心的。

  想到这事,真是烦人。虽然如凡安慰我说,那是许氏集团的问题,和我没关系,但是怎么会没有关系呢?

  好了,不想那么多了,对不起日记君,又让你听了我那么多的吐槽了。

  不过今天也还是有一件快乐的事情的.......生活总是这样,在你快要放弃的时候给你尝点甜头,在你得意洋洋的时候,又给你泼一盆冷水,这就是生活吧。”

  .........

  “这大晚上的你还写作业呢?赶紧睡吧。”正当叶芃芃写到这里,琚如凡就走过来打断了她。

  叶芃芃回答说:“哦,不是,我这是写日记呢。”

  “好吧好吧,你果然是当才女的料,那我先睡了,毕竟我就是当小猪猪的料,哈哈哈,不过再者说,当小猪猪不是也很好嘛,多可爱啊,你说是不是。”琚如凡调皮的说道,说完就一头倒在了床上。

  “是是是,你最可爱了。”叶芃芃说。

  看到琚如凡刚躺下,就呼呼大睡了起来,叶芃芃忍不住笑了出来。

  然后叶芃芃还是继续写起了她的日记........

  “我说的开心的事情就是琚如凡提醒我的,她说了我可以靠写作赚钱。虽然可能也赚不了多少,但是至少可以多一些零花钱,手头上不至于这么紧巴巴了。说实话,真正意义上的文章我还没有写过呢,顶多是闹着玩的写一写作文什么的,虽然有不少人夸过我文笔好,但是这些在我看来也是上不了台面的。

  但是不管怎么样,还是试试吧,省的有那么多多余的时间让我胡思乱想,这样精力全花在喜怒哀乐之上了,简直让人更加疲倦。所以既然有时间的话,我还是做一些我喜欢的事情。

  其实真的很感谢琚如凡可以陪在我身边,有她这个朋友我真的很开心,每次在我颓废丧志的时候,总是她鼓励我支持我。她今天还说我可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哈哈,虽然只是个幻想,但是我还是很开心的,因为人呢都得有个梦想,这个梦想很遥远,但是我们却得不断的为之努力。

  说起诺贝尔文学奖,总让我想起了亚洲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人——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它是一位印度诗人,1913年作品《吉檀枷利—饥饿石头》获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奖颁发时,致辞样的:由于他那至为敏锐、清新与优美的诗;这诗出之于高超的技巧,并由于他自己用英文表达出来,使他那充满诗意的思想业已成为西方文学的一部分。

  有时候缘分这种东西很奇妙,就比如我和文学的缘分,虽然现在或许还看不出什么,但是我知道自己所追求的是什么,那么方向就不会乱。

  好了,就到这里吧,明天见日记君。”

  叶芃芃把日记和笔放进书包后就躺床上睡去了。不管这一天有什么收获,都得踏踏实实的进入梦乡.......

  “诶,许维骐,你这里有酒吗?”宋佳刚洗好碗后,走出来问道。

  许维骐笑了一声说道:“哎呦咋地,你今天还是赖我这里了是吧?”

  “有没有吗?咱两喝一口。”宋佳把手一把搭在许维骐的肩膀上说道。

  许维骐说:“酒倒是有,不过只有红酒,1000多一瓶呢,喝的我心疼。”

  “啥?你这个有钱人还心疼着区区1000块钱的酒?真是笑掉了我的大牙哦,得了你就不要给你打个许维骆丢脸了,要说说你大哥手底下人请我吃饭喝得都是几千的酒,到你这到不舍的了?”宋佳取笑道许维骐。

  “谁和你说我哥有钱我就有钱的啊?难不成我这么大还找我哥要钱,最近我也不好过啊,本来想拍个好电影,结果一真上场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还是专业不对口,我压根就不懂怎么拍。”许维骐解释道。

  “得了得了,说来说去还是不舍得你那红酒。”宋佳说。

  许维骐一脸无奈的说:“好好好,我这就给你去拿去,今天摊上你算我倒了八辈子霉了。”

  于是许维骐只好进了房间,拿出了那瓶他珍藏已久的红葡萄酒。

  红葡萄酒,泛着暧昧的颜色,让人看着就有一种暖洋洋、懒洋洋的感觉。

  “诺,你一个人喝吧。”许维骐递过红酒瓶给夏文俊。

  夏文俊笑了笑说:“怎么你不喝酒的嘛?”

  许维骐说:“好东西留给你就是了。”

  说着许维骐走了进自己的房间,然后刚要进去的时候又回过头说:“喝完早点回去,我就不送你了。”

  夏文俊笑道:“我觉得你这里挺好的,比你大哥分配的房子好。”

  听到夏文俊这么说,许维骐又走了回来。笑嘻嘻的说道:“你可真不错啊,这是打算在我这里住下了是吧?”

  “是啊,有吃有喝的,多好。”夏文俊说道。

  “我原来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么幽默啊?哈哈。”许维骐说。

  “原来我也不知道你这么平易近人啊。”夏文俊品了一口红酒后说道。

  许维骐笑了笑,然后转身去冰箱端了一盘子水果一盘子干果,端过来后说道:“来吧,咱们一块喝。”

  “怎么突然又愿意和我一块喝啦?”宋佳说着吃了一个剥好的杏仁。

  “突然觉得我们应该是朋友,而不是敌人,你说呢?”许维骐和善的微笑着。

  宋佳也笑了笑,但是他没有提关于友谊的话题,而是转了话题,他问道:“这怎么全是干果仁,这要是配上啤酒,那真是不要太爽啊。”

  “美得你吧,原本是剥给芃芃吃的,结果她没吃。”许维骐解释道。

  除了干果外,另一盘是草莓,这个季节的草莓,价格不菲,但是却是尤为的好看。

  不仅仅是长得好看,草莓的味道也很甜,让人吃了一个还想吃,让人回味无穷。当你吃了一口时,汁水立刻从你的嘴里流了下来。甜甜的,不知让人怎么形容。草莓的根藏在地上,果实在土上,好像不想和我们玩捉迷藏,真调皮!

  其实春末夏初的日子里,才是草莓丰收、种植的好日子。这时候,草莓园里果实累累、叶绿果红,给大地增添了几分美色。有时候,要是你刚吃完别的水果,再吃草莓,你就会觉得那些水果有些乏味了。但是吃多了草莓,也会拉肚子的。

  当草莓熟的时候,一颗颗、一串串,圆滚滚、红艳艳,仿佛是盏盏红灯呢!红的草莓挂在枝头,又像一张张山村小姑娘涨红的小圆脸,羞答答地隐藏在枝叶的后面,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悄悄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草莓有时生长在荒郊野外。它不是树,没有干,他不像有些花树那么娇嫩,需要人照料,时时放在温室里,草莓不需要任何人的照料,它凭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独生独长。它还常常挺着自己纤细的腰,经受着狂风暴雨的清洗,冬去春来草莓开始结果,他新生的果实并不好看,很硬的,还带有青色。几度春风几度春雨,草莓不知不觉变熟了,变软了,先是淡黄,再是淡红,最后变成了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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