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宁静的前夕
“我啊,曾经想描述一个梦,梦里的世界很大,但是我在现实中的信息太过匮乏,只能将那个地域称作一座城。”
“城中有一个向往自由的少年。”
“他饱读诗书,满身礼数,却仍带着孩童的憧憬,在这一片死寂的城中寻找走出去的办法。”
“他常和未来的自己对话。”
“知晓未来曾经始终如一,他不同常人般沮丧,而是笑了,眉眼中敛着那份属于少年的顽劣。”
“最后他终出了城,带着曾经他自己的夙愿。”
这是林童渺的随笔中,最为醒目也最为工整的一段。
她不知怎的,自睡梦中醒来后,便抄起笔写下了这么一段话,起因缘由统统不知,只是想写,仅此而已。
她看着手中这根崭新的钢笔,环顾四周。
在随笔中清醒过来后,她才反应过来,自己昨日为了安慰霄书堂,一时迷糊就同意了搬到霄家一事。
于是她也才察觉到自己身后站着的几个人。
她们站成一排,恭恭敬敬地低着头:“少爷今早说您情绪不太好,要我们等到您自然醒,还特地嘱咐我们不要叫您夫人。”
林童渺也微微点头示意:“…嗯,麻烦了。”
几人退出房屋,留林童渺一个人在这偌大的房间里凌乱。
现在后悔来这还来得及么?
没等她从椅子上的无措缓过神来,身后就响起了敲门声,随后是霄书堂那满怀对病患的关切的声音:“林姑娘,你的身体没有大碍了吧?”
林童渺大步流星地去开了门:“感谢霄少爷的关心,但是我没病,请您不要对我多加关照谢谢。”
霄书堂懒懒地靠着门框:“你还有脸说这个,要不是你昨天说胡话,我也不至于这么担心,我爹强迫着我都没这么关心,你不应该深感荣幸吗?”
林童渺:“…哦行,谢谢霄少爷关心,话说把我劫到这来管饭吗?”
霄书堂:“不管。”
“哦…”林童渺收拾东西准备去刘衔家里蹭饭,被霄书堂拦下:“别拦我我要去找刘叔。”
霄书堂无奈:“可能吗,我上来就是叫你下去吃饭的。”
林童渺:“吃完了呢?”
霄书堂:“吃完?溜达去啊,不然还能去约会?”
林童渺:“那不叫约会,叫私会。”
他上下大量了一下林童渺难得的新造型,她今天终于把散着的头发扎了起来,视觉疲劳的霄书堂感觉有点耳目一新。
还别说,这姑娘打扮打扮,形象还是蛮符合霄书堂的审美的。
平常在林童渺理解中的吃饭,是没有霄桉明这个不怒自威的家长的,而现在他就坐在面前给她夹着菜:“吃啊孩子。”
“啊?”林童渺才意识到自己在饭桌上吃饭而不是见家长,抬起筷子就往嘴里塞了口饭,避免了再次回答的尴尬。
不过霄桉明确实没有像霄书堂说得那么严厉,反而带着点长辈的温和,他绕过端着碗等他夹菜的亲儿子,把菜都夹给了儿媳妇。
霄书堂:“爹你偏心。”
霄桉明:“吃你的饭。”
直到出去溜达的时候,林童渺才松了口气:“霄少爷,我真的不知道你父亲还有这么热情的一面。”
霄书堂吹声口哨招来了汤圆:“别和我提那老头,在他那儿子和儿媳妇还不是一辈人了,区别对待可真过分。”
林童渺:“你招呼汤圆干什么,让它自己玩儿去呗。”
霄书堂拉她上马,还是任由林童渺拉着缰绳,他夹紧马肚子,给了汤圆一个信号:“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你能带我去什么靠谱的地方?”
霄书堂挥了挥手里的一封信,上面露着个大大的署名--路卡尔。
“这是路卡尔给所有家里稍有点权势的特权,可能是嫌我们这些少爷小姐整天太闲太碍眼了,最近给我们在暗地里建了个娱乐场所,还特地给我们一人写了封信。”
“听说那里的娱乐都是些不正当的玩意,就有个武馆还是个正经地方,我带你去玩玩怎样。”
林童渺看着信封上工整优雅的路卡尔三字,极其抗拒地摇了摇头:“我又不打架,去武馆干什么。”
霄书堂:“我是想去看看在路卡尔的监督下,这个武馆能建成什么样子,正好有个看着不顺眼的,上去揍他一顿。”
“霄少爷你对这种事情可真有闲情雅致。”
“话别这么说,暴力有的时候也是种艺术。”
“……”
当林童渺被他强制塞了一个面具时,她的内心是拒绝的:“这就是你说的武馆?”
霄书堂戴上了面具,面具遮住了他的上半长脸,露出了他那双澄澈又英气的眼睛:“对啊,舞馆。”
“姑娘家的确是可以选择整天暴力点,但是我不带着你来点适合你的地方,有些于心不忍。”
接过面具后,林童渺抚了抚面具上的羽毛,那漆黑的内部让她感觉有点不寒而栗:“这…我可以拒绝你的好意吗?”
霄书堂:“不可以。”
林童渺:“……”
也许是那个洋人没有教会路卡尔父亲洋人的舞厅是如何建造的,路卡尔只是把一个西式建筑掏空,里面建了一个台子,下面摆点洋椅子,在椅子前面建了一排长台,上面摆满了红酒,却不见一个专门来倒酒的人。
这也无伤大雅,因为毕竟对于路卡尔而言让那些闲人除了工作外就去雪人教堂祭拜才是最重要的。
不过还好不缺唱歌的人和穿着西服的戏班子。
听说是承载了一个文化的特点,这种不正经的地方不建窗户,连接地下,而且不点蜡烛。
蜡烛都是由来者自己佩戴,放眼望去这一片人就好像什么大型篝火晚会和祭祀现场,总之就是让人非常非常的不舒服。
入口更是别扭,要不是那个和防空洞一样黑洞外站了一个熟人,霄书堂完全不能相信这个鬼地方就是不正经场所。
熟人轻车熟路地朝林童渺吹了个口哨,对霄书堂调侃:“来这地方都带着媳妇,够没家庭地位的啊。”
霄书堂没有说话,绕开他的同时往他的裤脚处猛踢了一脚。
“哎。”他扒住霄书堂的肩膀,晃晃手里的袋子:“我就是个看门的,对我没必要那么大气吧。进去先戴上这些,要不不合群。”
霄书堂只瞟了两眼袋子内,就抽出了一个面具自己戴上了,之后又抽了一个出来给林童渺:“总归比之前那个好看。”
林童渺摇头:“不要。”
然后霄书堂就在一堆篝火似的蜡烛圈里死皮赖脸地叫林童渺戴上了,之后还满脸有哪不对劲的样子:“啧,你不觉得戴上面具之后扎头发有点煞风景了吗?”
他未等林童渺反应过来,便伸手解开了她绑头发的发带,顺滑的长发倾泻而下,勾着霄书堂的眼睛。
他问她:“你猜我刚想到了什么?”
林童渺:“你怎么这么喜欢让我猜东西?”
“我想到怪不得每次看你散着头发都感觉缺点什么,虽然我不怎么喜欢洋人的装束,但是它和面具到了你身上那就是绝配。”霄书堂说完,从桌子上倒了杯红酒一饮而尽。
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么一番话,总之就是感觉像林童渺那张人畜无害的脸,遮盖着些,在昏暗的等下敛着些,会看着有那么一丝神秘感,才符合他印象中林童渺该有的样子。
“别那么夸张,对了你喝酒能行吗?”林童渺在刺眼的烛光下眯着眼端详了酒瓶一会,还是决定拿起旁边的葡萄汁倒在酒杯里:“一会醉酒我不扶你回去。”
霄书堂一杯下肚,已然有点醉醺醺的了:“没事…我酒量好。”
然后他一个踉跄栽到了桌子上,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挪动身子。
“你这叫酒量好,逗谁玩呢?”林童渺抿着杯口撑在桌子上,还是没有要去扶他的意思。
霄书堂费了半天力戳了戳她的胳膊:“快点扶我。”
林童渺拗在那里不动,嘴唇勾起了些弧度,仍旧是不去扶这个明显在演戏的少爷。
这位少爷最后还是演技不到位,扶着脑袋起来抱怨着:“你看看你,都不扶我,我要是真醉了叫人拐跑了怎么办?”
“噗。”林童渺放下手中的酒杯:“我不相信身经百战的霄大少爷能被人拐跑,也就只有你拐别人的份了。”
“这不对…”霄书堂又到了一杯红酒靠坐在桌子上,晃着手里的酒杯,红酒在烛光的映射下闪现出难以言说的光泽,他看得痴了:“要是你拐我,我有很大可能就会跟着跑。”
林童渺:“可惜我不是人贩子,拐不了你,但是我现在能带着你回家吗?”
霄书堂从桌子上下来,向林童渺行了一个礼:“走可以,能否和我共舞一支呢?”
林童渺的眼神变得哀怨:“不,你走不走。”
“也不知道是谁,天天嘴上说着讨厌那些洋玩意,背后还特地去练舞。”
霄书堂揪着她衣服上的那根羽毛,食指竖起:“就一会,你看我和别男的跳也行。”
“我看你和男的跳干什么?话说这事分男女么?”
“因为和男的就要换个豪迈的民族舞了啊,不然两个大男人一起跳华尔兹?”
林童渺疑惑:“也可以啊,我刻板印象还没那么死,还有两个大女人跳跳我感觉也很正常。”
霄书堂:“…行吧,这点不能否认,还是洋人看得开一点。”
说来也是,一个从来没跳过舞的,和一个天天只想着暴力美学的在一块跳舞,那简直就是舞厅的一个灾难。
不过这群少爷小姐也没有跳得多好,一个个都是才刚从家里放出来。
听闻那些老爷忌惮路卡尔,害怕路卡尔的那些邪教似的言论影响到自己的孩子,所以选择了限制人身自由。
现在他们的眼里甚至没有跳舞的欲望,说什么不正经场所,正经程度都能和现在的雪人教堂有一拼。
反倒是只有最不受待见的霄家,出了一个最像出入不正经场所的人。
然后他居然还带了家属来,属实让人猜不透他怎么想的。
也不知是不是这思想在作祟,这两个放到从前最为正常的人,现在成了最符合场景的人。
“这舞属实难看了。”霄书堂吐槽道。
“那我们能不能走了?”
“你等会嘛,一会可能看到点不一样的呢。”
“不一样什么?”林童渺指着抬上的舞者:“看这个裹得和粽子似的女人绕根铁棍子跳舞?”
“她要是穿少点我还能理解。”
霄书堂看着她一脸狐疑:“不是我怎么感觉在这方面你好像比我还了解似的?”
林童渺摘下面具:“不是好像。”
霄书堂:“……”
林童渺:“别沉默了,该走就走吧,不露脸不露腿不露腰的。”
霄书堂感觉更不对劲了:“我怎么感觉…你不太满意的样子?”
林童渺一把扯下霄书堂脸上的面具,拉着他往外面的光源处走去,光影在她的脸上游移,让霄书堂有些看不真切:“把感觉去掉,走快点。”
或许是个很奇怪的巧合,汤圆每次都会在二人需要交通工具的时候恰好出现,分明刚刚到地方头也不回地跑了的。
它甩着脑袋向看门的抢手里的吃食,把人家手里的点心都讨了个干净。
看门的摊手解释:“这真不赖我,是你们家这只马过来非要抢的,别说我是什么拐马的坏人,这马我还真驯不了。”
霄书堂把两个面具干脆利落地甩过去:“知道,辛苦你了兄弟。”
为了这匹马,二人可没少操了心,还为此不知道费了多少的缰绳,还好二人已经自暴自弃了,干脆连马都不栓。
于是霄书堂这回差点还没骑上马就被汤圆丢下来。
然后林童渺什么都不做,就侧坐在马上捂着嘴笑,差点一个踉跄栽下去。
经历了千辛万苦才上马的二人会心一笑,然后齐刷刷地被汤圆甩在地上。
霄书堂捂着屁股,疼痛感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嘶,你这家伙故意的吧,是不是仗着我不吃马肉惯的你?”
林童渺义正辞严地站起身:“其实,马肉虽然糙,但是吃起来还是有点风味的。”
两个人就在诸位前来的少爷小姐面前,追着一匹马拳打脚踢,那马还一副悠然的模样,甩着脑袋小跑,鬃毛一抖一抖的。
这马有灵性,能遛着两个人走,单把它成为牲畜不合适。
那么就委屈霄书堂和林童渺一下,与这匹马并称生物。
于是三个生物连拉带踹连滚带爬连走带跑的,一路回了刘衔家里,刚巧碰上在院子里给花浇水的刘衔。
他扶着腰看着跑得半条命不剩的二人:“干什么去了,还面红耳赤的,我记得这附近还没什么旅馆之类的建筑,莫不是…”
霄书堂面如死灰地看着他,眼中带着少有的严肃:“刘叔。”
刘衔赶忙换了态度:“唉唉唉,我错了,以后不开这种玩笑了。”
“我今天那一桌子菜正好没人吃,你们来了我就不用剩下了。”
霄书堂和林童渺:“……”
刘衔这老头人挺好的,就是凡事都不坦然,特意等他们不说等他们非要换个说法。
霄书堂摇头叹气进了屋:“老倔驴呦…”
其实刘衔每次能判断出他们哪天来不来都是有原因的。
因为林童渺在后院看见了嘴里嚼着肉干的宋濂,他说话含含糊糊的:“你们来啦,刘素介肉干…”
林童渺:“请您把肉咽下去了再说话谢谢。”
只要宋濂在,林童渺和霄书堂就很大几率回来,如果不能来这些东西他和宋濂努努力三顿能差不多消灭。
自从受伤连着复发三次后,宋濂的饭量随着伤口的愈合程度日渐增长,但是这孩子整天还是不忘了大晚上找个地方去爬树看月亮,运动量也是大的很。
按刘叔的话说就是:“这孩子,一天天上树比猴都勤快得嘞。”
霄书堂吃饭的时候问他:“哎我说,你这家伙属猴还是怎么的,怎么那么喜欢爬树看月亮?”
宋濂抓起一张卷饼夹着煎蛋和肉干一口咬下去:“我讷意,谁叫你小时候一老把我往呼行逼。”
林童渺在心里翻译了一会,得出结论:呼行等于树上。
这场景要是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可能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其乐融融,但仔细一想,这四个人好像都不是什么一家人。
可是这么想又不太对,不是那家长为什么要天天等着孩子们回来,而孩子们之间也能毫不顾忌地调侃呢?
将就点说,有的时候家并非血缘关系的建立。
它只需要做一个避风港,一个倦意上涌时第一个想到的地方,就能体现它所有的价值。
饭后,二人回霄宅的路上。
“霄少爷,刘叔他,真的无儿无女?”
“你用你的膝盖想想,那不可能,他只是年轻时期遭遇了变故,周转几次才来到我家。”
林童渺转头看向他:“变故?”
“是啊,人为的变故。”霄书堂双手背在脑后,就好像在讲述一个并不属于身边人的故事:“若是他能说得出口,那才是真正的意外。”
那故事发生在从前,久远而又难以言说。
“人嘛,就算是孩子都要在兜里藏一块糖吃,更何况像我们这些成年人,过了许多年手生了,也发现最重要的不是糖了。”
“于是他们端起了治疗心病的汤药,把糖抛给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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