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一夜暴富
现在的大明帝国还是仿照了前明的领导架构,设有六部,吏部礼部兵部户部工部兵部,只不过其他衙门就有所删减,三司九卿全部取缔,可能是朱熹洛流淌朱重八的血液比例比较高,因此和朱重八的一些个性很像,那就是自己付出了工资就要卖命的替他干活,他认为人的精力是无穷无尽的,就像是自己对猪肘子的痴迷永远都不会枯竭,他觉得一个人是完全可以坐三个人,甚至是五个人的活那才是正常工作,例如前明时期各部还有侍郎,主播,给事中什么的协助工作人员,可是在大明帝国各部堂里除了尚书一名,其他的都是领着低工资的主簿,往往这些主簿也都负责着很重的工作,曾经有一位主簿因为积劳成疾,劳累过度,呕血三升,活活的累死在岗位上,听说这事之后,朱熹洛很是感动,没想到大明帝国还有这样的忠贞之士,为了老朱家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于是朱熹洛亲自颁发诏书,传抄邸报,昭告天下,命其造石方,上书大明帝国优秀工作者,为了奖励此人的功绩,对他儿子进行特招,不用考试,也不用花钱捐官直接顶上了他老爹的空缺,继续为大明帝国的建设事业发光发热。
走在田间小路,王不死把自己的记忆汇总,找出有用的信息,通过脑残残存的那些东西,王不死知道当时圣上是一个十分吝啬的人,因此对于金钱肯定是异常的钟爱,而且听说还喜欢吃猪肘子,这就好办,自己最拿手的就是做菜,一份蛋炒饭都能拿到国际巨奖,面对一个嘴馋的人,王不死有几千种办法撬开他的嘴,打开他的心扉。
不过前提是,自己先要找到自己的外公,也就那个叫老不死的人,也是自己这副身体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前世的王不死父母早早的离开了自己,自己富贵时他们早已经不再,因此王不死对亲情很是在意,珍惜眼前人,乌云变彩云。
想起来前世的那首歌,
把自己的梦想装进行囊
带着它奔向远方
外面的世界不像自己想象的模样
在现实的海洋里受了伤
就像是勤劳的妇人去卖场
我在现实的我世界游荡
就像一只无头苍蝇在乱撞。
本想不顾一切去闯。
只要努力一切都有希望,
可怜的我穷的买不起新衣裳
远在家乡的爹和娘
你们现在的身体怎么样
不会要担心儿子独自在外流浪
儿子力大如牛比谁都强壮
相信儿子也会男儿当自强
男儿当自强
世界任我闯
不混出歌人模也要狗样
都说打工郎
有钱是爹娘
咱也分的清美丑和善良
都说打工郎
哪里都是家乡
总有一天咱也有家有室有钱有车也有房
相信自己,嗯,王不死你行的,虽然世界很肮脏,但坚信你是最棒的。
想不如说,说不如做,摆正心态,带着信心一句对陌生世界的渴望,向前进发。
大明帝国,爷来了,嗯,这次是认真的。
第一站先去松江府,来到这个世界,王不死对于大城市还是很陌生的,因此也很是向往。根据这个王不死有限的地理知识,王不死了解到想要去松江府还是有很大一段距离的,不过,这个王不死体力好,相信脚比路长,路终归有尽头。
大步朝前走,影子越来越长,越来越淡,饿了就拿出蒸饼吃几口,渴了就喝一口这里没有受到任何污染的清泉,清凉可口,这个世界买矿泉水绝对会赔的底裤都不剩。
累了,因为有了黑店的教训,王不死也不敢住店,只是找一棵树,或者是店家的门前躺一会,这个世界的人还是很和善的,商家也不会赶你走,心肠好的还会送给你一件凉席,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王不死终于来到了松江府,当然这只是松江府的郊区地带,这里是一个车站,一些前来松江府采买的小商贩都会坐车到这里,然后在进城。
现在是夏季,属于农闲时候,因此进城打工的人很多,人来人往,就跟财主家的俏姑娘比武招亲一样。
王不死的心情有些忐忑,工作不好找啊,这么多进城打工的,这岗位竞争很激烈啊。
小明,嗯,名字也是很俗的,眼神不停的打量着来往的人,对着身边的一位姑娘问道:“小红,发现没有”。
嗯;两位的二位名字还是很大众化的,基本上孩子的每篇作文的男女主角都会叫这样的名字。
“小明哥,没有,”小红显得很是苦恼,眉头紧锁接着说道:“听说应天府那里已经发展了一百多人,咱们这满打满算还不过十几人,大老板知道了还指不定怎么收拾咱们呢”。
小明也是一阵沮丧,现在的人智商普遍增强,不好忽悠了,队伍也不好带了。
想一想自己身为教派元老,被老板安排到松江府发展信徒,哪曾想,现在手底下才十几人,也真够丢人的。
突然,小明的眼神一亮,看到了王不死,一看到王不死的形象,就像是第一次进城的乡下百姓,再加上王不死的衣着。小明可以肯定,王不死就是自己千辛万苦要等的人,千呼万唤始出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你一直在,只是你的眼神未曾在我脸上停留。
看到小明直愣愣的眼神,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的初恋般,小红也顺着小明看的方向看去,刹那间,小红也被王不死吸引,个子不高,人也不胖,长得也很是普通,可是这个人就像是有魔力一般,吸引着你,诱惑着你。
两人互看了一眼,眼中有着终于成功的表情,不约而同的两人加快脚步向王不死走去。
来到王不死的面前,小明一把握住了王不死的手:“同志,我终于等到你了”,语气很是激动,眼中隐隐约约有泪光闪动,没有人会理解小明此时此刻的心情。初恋的背叛然后又挺着大肚子回到你身边,捡漏成功家里的烧水的茶壶原来是商纣王的尿壶。总是是惊喜之中带着一些感激。
王不死还在思考着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继续从事自己的厨师事业,还是先找到老不死再说,答案还没有确定,就感觉自己娇嫩的手就被一双带着一丝温暖的大手握住,嗯,有母亲的感觉。
王不死抬头向手的主人看去,顿时脑中一片空白,犹如五雷轰动,急忙抽挥手,因为在王不死的今世记忆中,现在的大明帝国流行搞基,甚至是在一些官员家里都养了一些童孪,有条件的还养好几个,甚至是国外的品种。
看到小明的模样,白白净净,年约三十五六,最让人羡慕的是此人竟然一根胡子都没有,王不死知道世界上只有两种人不长胡子,一种是女人,一种就是太监,嗯,郝连德那样的。怎么看这小子都像是兔爷。
而且还称呼自己同志,同志是什么,同志不就是玻璃嘛,
王不死抽回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手,嫌弃的问道:“你找谁,我认识你吗”。
看到王不死的举动,小明是一脸的尴尬。自己今天早上才刚洗过得手,用的还是带香味的肥皂。
大事要紧,小明也不在乎这些细节,看了看周围,像是怕别人听见一般,凑到王不死的耳旁。
王不死急忙后退了几步:“有话好好说,不要靠这么近,整着咱俩很熟的样子。”
小明无法,只能是压低声音问道:“小弟弟,想发财吗”?
王不死满脸狐疑,看着小明,这人脑袋有问题吧,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只要是人,答案都是可以肯定的。
于是王不死诚实的点了点头,
见到王不死表态,小明很是激动,就怕这小子不说话下面的话自己不能进行,接着问道:“你想一夜暴富吗”?
王不死点头,
“你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吗”?
王不死点头,又急忙摇头,尼玛,这兔爷给自己挖坑呢,要知道每朝每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死的都是最快的,王不死虽然生活苦了一点,但是王不死还是会用积极向上阳光般的心态面对地狱般的生活,迎接未来,而且大明帝国现在的当家人是朱熹洛,而二号人物是郝连德,御马监掌印太监,人家手上是有兵的,最重要的一点,人家还是特务头子,手底下掌握住锦衣卫,自己如果说出大逆不道,吾可取而代之的话让锦衣卫知道,郝连德的脾气应该不大好,不切了自己的小鸡鸡,也会把自己送进北镇抚司诏狱,包吃包住,与三百六十种刑具零距离接触,亲身体验。
嗯,太监由于生理上的缺陷,都是很小气的很,心理扭曲。
王不死面色不善:“你想害我”。
小明也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那句只适合在教众大会上说,于是急忙解释:“小弟弟你误会了,这里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是借喻,借喻懂吗,是用这句话比喻一个人的地位成就”。
“我不懂,我给你不熟,也不想懂”王不死直截了当,然后又说道:“还有,不要叫我小弟弟,我的大小是你承受不起的”。
额。嘛意思,这是嘛意思,小明不明白,这大老板发的《忽悠小弟教育之南》上,也没有写啊。下面自己该怎么做,难道用强,直接把这小子绑了,还是不行,人太多了,听大老板说,现在的锦衣卫已经盯上自己,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小明无措的看向小红,像是在说看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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