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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小提琴与不眠夜


如果岁月的洪流能够回退,那你的故事会不会演变成另一幅光景。我在故事外,看着剧情里如倒模般演绎的情节,言涩心乱,这种感觉不同于对着镜子自言自语,它是一种极其微妙的接触,像是冬天的大屏窗,把我映在黑夜冰冷的玻璃上。

        我蜷在被窝里,还能看清他身子轻颤模样。他听不到我说的话,不知道我是谁,而我却知道他往后走的每一步,于是我跟着时光机一起往回走,想去看看已经泯灭在寒风的过往,尽管那些是非对错,我都亲身去走了一遭。

        时至今日,我也说不上自己变成了什么模样。

        只是来去匆匆的二十多年光景还没得及多看几眼清晨黄昏就到了日落入土的时候,难免觉得有些可惜,人都是到了快死的时候,才对世界怀以眷恋。

        记忆里一帧帧定格跳跃的画面像老式录影带缓缓滚着轮轴,生产队的老苗同志剃了光头,手里还牵着头小黄牛;往炉灶里摆柴火的魏家奶奶被烟呛得反复咳嗽,不知道脚底鸡眼好了没,听人说这玩意儿疼起来直打颤;白了半头的苗老酒还打着夜灯等儿子回家,冰箱里还藏着今天刚包好的韭菜饺子。

        画面一帧帧跳,心头尖针一点点扎,原来人在死后还是会觉得心痛。

        1992年7月,无锡正值夏天,这座埋在江苏林子里的小城还未脱稚气,它像个埋汰的孩子,满身黑炭,脏不溜秋的。目光所及多是工厂的大黑烟囱,街头树梢叶片落满污尘,比十多年后的京都犹过几分。

        而以新身份活在过去的我,的确算件蹊跷事儿。

        算起来,等他出生那会儿,我都该上小学了。

        关于更久前的事儿,我说不上来,听老酒说,她来无锡的时候还没怀上我,如果可以,我想她能找到真正值得自己托付的人,而不是一个人南下,大冬天没床睡只能钻三轮车兜篮里头挨冻。

        再遇到老酒,是97年春。

        这年我四岁半,离升小学还差半年。

        在见老酒这件事儿上,相比缘分使然,我更倾向于刻意谋划。

        我记得很清楚,在青山湾下,有一道梧桐路,每年秋天,漫山皆红,梧桐叶落。

        我很喜欢这道梧桐路,这条路承载着我大半回忆,装满了儿时的不甘和委屈。

        我活了27年,在这条路下走了十七年,余下十年留恋。

        可每个人的命运都不一样,有人喜欢就有人怨。

        老酒以前是最讨厌这条路的人,初来城市的她连小学都没毕业,汉字拼音识不全,就用这一杆扫帚送我长大成人。每逢下雨,诗人感叹好雨知时节,学生笔道小雨淅淅沥沥,老酒会说,我衣服还没收。

        老酒也有很多优点,她学过厨师,做饭好吃,美中不足的是她总喜欢放多盐,我猜是她生活太过平淡苦涩,所以才喜欢添油加醋,撒盐放辣。

        除此之外,她还写得一手好字,心思单纯的人写出来的字都通灵性。

        有人就是这样,她愚笨简单,不求名利,不求回报;她傻得出奇,心里却装满了爱和关怀;她焦虑难过,又总是一个人偷偷藏住眼泪;她胖大腰圆,一天干得活又比谁都多,脸庞消瘦显骨,白发丛生。

        很多时候,我都希望,别生下这个孽障。

        如果不是我,她现在一定能活得很好吧。

        老酒年轻的时候,也是村头一枝花,到底还是因为我才没扛过岁月奔腾。

        我小时候说过很多梦想,看了名侦探柯南想当侦探,看了足球小将想当运动员,听人说要当宇航员也随口说自己要当警察。老酒总会搂着我安慰说一定会成功的,让我好好努力不要放弃,说我梦想很伟大。

        现在回头看,终究跑不过血浓于水的那三个字,爱得深。

        我是一个四岁半的姑娘,是死于胃癌的二十七岁男子,是用三十二年没参悟生活的无足之豸。

        在青山湾这几年,我最常去的地方是老酒的出租屋。

        77幢101是老酒在我小学时买的房子,不过这一次,被我登了先足。

        事实上,最后这处产地我还是会留给老酒,我想她能过得轻松些。

        我知道小时候的我到底有多皮,有多无理取闹。

        我想尽我所能分下些她身上的担子。

        小时候不知道大人辛酸,只知道一味儿索取,长大后才明白这日子有多难,又想不明白那些年的我们是怎么一次又一次撑下去的,明明只要撂下扁担躺地上就结束了,哪怕是脸贴着地。可我们还是一步一步咬着牙关往前挪,因为我们肩上还承着名为责任的斤两,也许感情至深处真的会引发奇迹。

        我明白,支撑她一直走下去的,是我。

        后来,支撑我熬过一次次病症折磨的,是她。

        我记得那年查出胃癌,我当晚买了一箱啤酒,喝得醉生梦死,就是晚上睡觉眼泪止不住地流,我不敢耍酒疯,不敢哭大声,在房山租的房子不隔音,我怕被人听到。

        第二天还是要正常上班,毕竟手里还攥着房贷没抛。

        确诊通知也跟着情绪钻进了碎纸机,我还是面带微笑的美丽少年。

        我从来不抽烟不喝酒,怎么就得了这个病,真是奇怪。

        所以啊,做人一定不能多做坏事,会遭报应的。

        不知道后来老酒哭了没有,她一定哭得稀里糊涂的吧。

        可惜那些残留在别人心坎上的遗憾和欢怨,再也来不及说清道明。

        钱债难还,人情债难上难。

        搬到青山湾后,我招老酒进家里当了保姆,用我对父母的那套话来讲就是,老酒看着亲切,对附近熟悉,以后上下学都方便。

        为此,玲玲姐还气鼓鼓的酸了两天,问我是不是看她不亲切。

        其实学校离家不过二里地,以前上学每天都得跑三个来回,虽然现在成了女子身体但比较过去还是轻松不少的。

        以后每年秋天,老酒再也没说过梧桐烦人,我们会挑出个大完整的叶片做成标本,叠出小巧精致的手工艺品,一起看红叶纷飞,伸出小脚奔跑在梧桐馈赠的叶床上,听它发出嘎吱嘎吱的清脆声。

        那脚踩枯叶“cencicenci”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在唤我名字。

        陈辞,陈旧的陈,辞旧迎新的辞。

        在食物方面,我还是喜欢老酒煲的豆腐羹,我尝过很多地方的豆腐羹,我对所有店家都说别放胡椒不要辣。我喜欢清汤醇香,喜欢青葱香菜,唯独老酒总喜欢在汤里放上辣椒撒上胡椒,就同我每次饭后都会说一声好喝然后再舀一碗。

        隔年,老酒肚子里多了个小祖宗。

        往后半年我没再喝过老酒的豆腐羹,日头里倒是多了一个新爱好,小提琴。

        我弹奏最多的一首曲子是《wesurvived》

        这首曲子出自《泰坦尼克号》翻译成中文是,我们活下来了。正式上映的时间也正好是在1998年,但在那年学乐曲的人并不多。玲玲姐年轻,喜欢赶潮流,所以她很支持我学弹小提琴,她很少让我喊她妈妈,说怕把自己喊老了,于是陈大毛平日里总唤她夫人。

        再说这首曲子,这段时间我还从未将它完整弹奏过。

        平日里,往往是弹了一半便将琴往沙发上一靠,然后拖个小马扎在院子里发呆。这时候的屋子还是留着院的,院中央还有一颗长了好些年的枇杷树,记得小时候夏天我最喜欢的就是拿根竹竿敲枇杷枝,晚上小竹席一铺,一边纳凉一边嗦果子。

        长大后,我的人生中便再没了这些记忆,再遇见邻家婆婆种的大绿橘,也只是轻轻一瞥后匆匆走过,再回来时个大的橘子也已经落在地上,无人采摘。

        还记得小时候,邻家婆婆在地里种了大黑菜和小萝卜,我还偷偷去摸了几根回来栽自己地里,然后被老苗同志押过去给人道歉。倒不是故意使坏,具体什么原因,我刚才又仔细想了想,却发现怎么也得不出答案,又或者是想到了却写不出,若分一个偏方里头,大概是因为孤独。

        记得那年也是冬天,魏奶奶说我栽过来的萝卜应该是扛不住的。

        我们家没有棚子,住的车库都到处漏风,何况是萝卜头呢。可这两根不大点的萝卜还是熬过了这个冬天,还在第二年开了小白花。

        你瞧,我们都活下来了,萝卜是,我是,魏奶奶也是。

        我在部队服役那会儿,魏奶奶心脏得了毛病,在南京做的心脏搭桥,最后还从腿上接过去一段才缓过来。那会儿是7月,离退伍不过一个多月,恰巧赶上台风作祟,一个旅的人马全赶去南充救灾,那个月我没回来。

        老天一直是眷顾我的,没让我遇到大遗憾,在我落魄失意时还有老酒在后面打气支撑。

        好不希望她们收到我的消息,至今为止我好像从未让老酒省过心,别人是报喜不报忧。而我呢,一通电话过去,往往刚开口,老酒就知道我出事了,又是安慰又是给经济支援。

        说来惭愧,在做儿子这方面我跟孽障没多大区别。

        所以这一次让我当了姑娘?想来也是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

        在发呆的时候,我常常会想现在的自己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是抢救无效的胃癌病人还是临终前一段不舍离别的梦。

        还是很感谢,能再活一次,失而复返的青春是想体面好看的扫去从前的遗憾。

        哪怕只是一场不切实际的梦。

        重活一次本身便是件麻烦事,经历曾经历的,说往日说过的话,都是些累活。

        可是啊,如果给你再来一次的机会,你会放弃吗,这世上谁多少没些遗憾呢。

        小腹的疤,手腕的痂,心中的刺,都是时间抚不平的。

        特定的伤,能解开的只有特定的人和特殊的爱。

        想想后来,老酒还是锯掉了院里的枇杷树,给院子添了顶。房子加了面积,售价租金自然是比原来多了。

        我们都曾说过钱是外物,无关紧要。最后又匆匆迷失在钱欲之中,这场追寻,我们丢了好多东西,有的触手不可及,有的怎么也寻不回。

        像我,再也寻不回当年的枇杷树,那颗属于苗池的枇杷树早在几十年前化成了回忆。

        有人说冬天温暖,有人说盛夏离别,有人说春天柔情,说秋天飒爽。

        我在四季交替的日子里活了三十二年,在盛夏离去,也在冬天遇到过温暖寒冰的柔情。

        人都害怕生死离别,我也怕。

        可我也曾在盛夏迎着光,被太阳灼裂过皮肤,在滚热的海床翻涌,也知道小布丁有多甜,尝过冰镇可乐顺着喉咙淌进肚里的清爽,还在萤火纷飞的夏幕钻到路灯下追逐影子,他们绕着我一动不动,我也屏住呼吸把腮帮子憋圆滚滚的,蹲下来听他们讲故事。

        他们告诉我,说小时候想吃蛋糕,又吃不上,就学着蛋糕师傅挤奶花的模样把牙膏全抹在碗盘里头,大人做工回来还一副邀功模样,略显得瑟,而后自然少不得一顿贴身伺候,所以小时候总对大人埋怨不已。

        可长大后,逢年过节自家长辈在电话里呜咽着问什么时候能回来,心里头像是戳着刺,刺泪腺,刺愧疚和心酸。那时候最大的爱好成了看雪,说不上雪有多美,就是看它洋洋洒洒的落在手上,忽然会有种安静的感觉,很奇妙,落在手上会化成水,落在树梢上又会叠成棉被,再到屋檐的时候,又成了垂在边角的冰棍。

        目光再抬向远方,是弥漫城市的白雾,看不清猫在雾后的城市,看不见隔在城市后边的小屋也遇不到小屋里的人。但后来的大多时候都觉得已经习以为常,好比交替而来的冬天,我们踩在雪上是绵沙沙的触感,走在水泥地上是嗒嗒轻响,用手指碾两搓细雪,它又变成了可怜巴巴的小面粉,委屈的在指尖蜷缩成一滩眼泪然后沾在裤腿上,跟着回家。而走习惯柏油路的我们,突然踏起了雪,会不会察觉这也是生活里一点惊奇的乐趣。

        上学时总说岁月流光,白驹过隙,那会儿不懂时间珍贵,总想着放课下学后跑去玩耍,心里还嘀咕快快长大。十多年后,我们如愿成年,肩上承过长辈的担子,才明白长大这件事儿原来没期望的那么好,走在父母羽翼庇护下的雏鸟,还未等独自翱翔便折了翅膀。

        在老酒养胎的日子里,我拾起了曾经最拉跨的英文读物,迄今为止,我最熟练的一段还是曾经面试外企熬夜苦背的自我介绍。

        在这一年当中,我常去的地方变成了街头的小超市,超市的老板娘很温柔,嘴头常挂着说,我要是有个像你一样好看的闺女就好了。我知道的,老板娘会有个很可爱的姑娘,像瓷娃娃一样,是和她一样温柔的天使。

        我知道,所有刻意的遇见,都源于曾经没有结局的遗憾。

        或许是傻人有傻福,现在想想他真的很有魅力,一错再错成了执着和偏爱,不顾一切的奔赴也成了毋庸置疑的坚定,我想最后平平淡淡的离开应该是属于我一个人最好的结局。

        偶尔想到学生时代收过的几封情书,还是会止不住轻笑两声。

        幸好,那年没有点头。

        1999年春节,城市还处于半农村化,国家还没有禁放烟花,街上还是二八大杠,一分钱还能买到一颗酸奶片。

        城市中,糖果状的雪花片仍旧慵懒,软绵绵的微风只是挽起手心,地上便盖上了一层鹅白长被,然后在同龄孩子的欢呼中变成长鼻子的黑雪球,和一堆堆奶白甜的松软炮弹。

        让人不禁感叹,时间真是件奇妙产物,一边推动年龄一边把人带回过去,我一直以为赏雪赏的是景,是每一次看雪后油然而生的情绪,后来我才明白我看得一直都是我,那道淋在雪中,隔在窗外的身影一直都是我。等待我的,也从来都不是洋洋洒洒又或者飘落三两片雪花的冬季,是坐在台阶发呆,淋在雪下弹奏琴曲的我。

        她会悲伤,会微笑,会开心,会流泪,会把冬天写成诗,会把眼泪藏进雪花。

        每一次落在冬天的对白,都是专属一人的独白。

        我在等,等雪停,等柳叶垂进小溪,等世界上另一个我。

        这年春天,我没再遇到新的人,也没遇到未来的旧识,我仍在院子里守着我的枇杷树,拉着琴弓潇潇洒洒的感受岁月留在身上的痕迹。

        在南方,春雨是绵软而富生命的,每当雨季来临,满山的竹笋都会茁壮青葱的枝干,塘里的红色小鱼儿也会在石堆里头来回穿梭,门口茶树也会结满漂亮的紫骨朵儿。

        那些年,这些年,我看着它一步步变化,一年年落在身上,一次次融在手心。

        习惯是个坏毛病,习惯一个人生活,习惯颠沛流离的漂泊,习惯散漫不定的人生。我时常会想,有没有一种可能,早在很久以前,命运就已经帮我们规划好了人生,而我们就像摇奖一样,拿着号牌抽取未来。

        很遗憾,这种想法应该是假的。

        我们每个人都很清楚,改变我们生活轨迹的罪魁祸首,从来都是我们自己。尽管中间遭遇挫折,被谎言迷失方向,错过人生最好的年龄,可每一项答案前做最终选择,敲响锤声的那个人都是我们自己。

        我也有恨过的人啊,我也用情至深的喜欢过。

        如果再来一次,我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选择,是明知故犯还是避步而逃,这两种想法我都有过。我会想,在另一个时间以另一个身份去相遇会不会有更好的答案;又会想这到底不过是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

        这两种答案唯一的区别在于时间,时间让一个人忠贞不渝,也让爱写满质疑。

        唯一不变的是,时间永远都走在感情前头。

        99年夏,曾经最熟悉的调皮鬼出生了,还是喜欢睡懒觉,窝在老酒肚子里不出来,害得老酒肚上多了一道疤。

        这年夏天是写满生机的,平行线交会的瞬间是写满期待的。

        原来小时候的我,长这样,皮肤皱巴像个小猴子。

        再过些年,又该长成别个模样了,这一次你终于可以好好的为自己活一次了,不会再有输不起的人生,不会再有支离破碎的成长环境,一如你曾期望那般,健康和睦的拥有新的人生,成为我最熟悉又最陌生的人。

        这年夏天,池塘荷叶仍旧好看,睡莲朵朵,荷花绽开,粉与白叠画。栽种瓷盆的莲藕也引着游鱼围绕,塘水清澈,山石可见,鱼尾轻摆又荡起水上涟漪,水下沙石一晃又似珠帘微卷。

        夏后,又是一年晚秋。

        秋是一年第三季,承载丰收与欢乐,又有梧桐红枫。

        是啊,秋天那么美,为什么就是不喜欢呢。

        说来也巧,青山湾分两个校区,1、2、5、6年级在总校区,3和4在分校。这一年刚好入分校,课程也从原来的语数上多了一门英语。算起来,这还是我毕业后第一次回校,曾经惦记着校园里的池塘,还念着塘里金鱼,可每次路过都同邻家奶奶的橘子树一样,匆匆一瞥又是离开,等再回来时,早已物是人非。

        学校里栽着一株红枫,红枫不比梧桐,叶子小巧玲珑,又红得通透。梧桐叶大,叶片焦黄,一入光,又变得焦脆易碎,明明前者更加少见美艳,可在欢喜程度上,始终比不得梧桐。

        头一次听人说起梧桐是在语文课堂上,讲课老师年龄不大,说起话来也是句句在理,对我有恩,可我却怎么也欢喜不上。也是从她那,我才知道,梧桐多于南京,于古代诗词大家笔下也寓意着忠贞爱情的高洁和孤独忧愁之意。

        在近年,梧桐长于南京则是因为宋美龄女士。

        只是在岁月和输赢之间,爱情还是被点上了十有九悲的落笔。

        又有谁能说清这满城落叶到底是落叶还是忧愁呢,注定会落的叶片,待到落时自然会飘入清泥,有谁能一直停留在春天呢。

        班里有个男孩儿,和我小时候有些像,又贴不上边。

        男孩儿是青春活跃的代名词,是童趣欢乐的象征。

        顾静安不是,就和他的名字一样,安安静静的,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不喜欢说话,不喜欢和人交往。在其他孩子喜欢大红亮蓝的年代,他总是一身简单的黑色,目光永远盯着窗外红枫,即便遇到老师提问,也能干净利落的在黑板写上答案。

        我喜欢安静的孩子,也喜欢乐观积极的孩子。

        我本身话少,太吵闹的孩子我会觉着烦,这种生活习性主要源自曾经的生活。可那些乐观积极的人同样让人喜欢,好像谁都期望能有那么一个人能够照亮自己的生命,给枯倦黯淡的生活送去一束温热的光。

        好像每个成年人都这样期望过。

        这样的我们,像梧桐,像飞蛾,追着光,迎着光,然后枯萎、灼烧、坠落。我们渴望冰冷的身躯能够拥有温度,想给树荫下欢喜遮风挡雨,想在平凡普通的生活中寻觅一份自私的光。

        可后来梦醒了,残存的温度不见踪影,倒是入骨的冰霜又凉了几分。

        有时候面对这样的人生嘴里也不知道说什么词合适,再见到熟悉的老师,她变得更加年轻;再遇到亲如血肉的家人却总觉着隔了一道墙。

        我以前总说,不开心的日子就去洗个澡,然后喝杯酸奶,睡一觉就什么都好了。

        可这些话,我连自己别人都骗不过去,何况是骗自己呢。

        酒精不能麻醉,谎话不能遮掩,酸奶尝不出酸甜,哪怕是从花洒喷涌的凉水都静不下心。

        琴弓搭上琴弦,又一动不动,明明没有起风,明明没什么伤心事,可总感觉鼻尖酸涩。阳光下,微风弯下身子,抚起姑娘长发,她站在梧桐下,行人匆匆而过,手掌大小的梧桐叶背对着阳光伸出胳膊。小提琴、树叶、微风、阳光和拉丁,都是这个秋天最好的见面礼。

        真觉得有时候自己挺不懂风情的,学生时代女同学说比心,我还问是要03还是05的。

        可惜,现在再也听不到啦,所有遗憾都随着毕业和工作被遗忘在从前。

        这年,我跟着玲玲姐去了趟北方,这年我七岁。

        曾经我第一次出省是18岁,那年我外出了两次,一次半年,一次两年,分别是在上海和安徽。去北京那年是23岁。

        如今再一次回北京,心里滋味有些苦,脚下每走一步脑海都会浮现出许多熟悉画面,像是老旧的棕色胶卷在机器里打着回放,喉咙酸涩像是针尖抵刺,浓烈的刺痛感压下步子,把好不容易规整的心墙打得稀碎。

        明明什么都没在期待,偏偏还是觉得很痛。

        我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社会上那么多人眼里都瞧不见光,就如同一万米的深海落不进阳光,在常态中成了公认的常识。

        或许在海平面坠落的那一刻,她的眼里还是闪烁着光彩的。只是在沉溺过程中,我们逐步逃离了谎言的甜蜜假象,溺死在名为真相的晦暗深海。

        我很讨厌被人欺骗,又总是撒谎去圆着上一段假话。

        现在回想,也早忘了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学会的说谎。或许是被骗得多了,自己也跟着堕落,陷在泥沼里爬不上来。

        这次和玲玲姐来北京,是去见大毛生意上的合作伙伴。

        其实这一次的合作方还是我的老熟人,作为曾经的o,说是对自己老东家了如指掌也不为过。可能正是因为太过了解,才觉得心累,回想曾经整天忙合同,做规划的日子不禁宛然,每一个领导层都希望能通过变革将手中的企业发光发热,我也不例外,不过我是失败的,或许在我手中有过改变,但在时代的浪潮中,我所翻转的也不过是点大的浪花。

        那大毛呢,自然是玲玲姐老公。

        我从没喊过大毛爸爸,自我有意识起,我好像从未喊过任何一个人爸爸。

        曾经有人问我,你是不是缺爱啊,别人对你说话轻点,你都一副感激涕零模样。

        我笑着说不是啊,只是出于礼貌。

        实际呢,我也不知道,可能多少有些吧。每次家长会我都是在学校等到最后的那一个,习惯淋雨的日子,以后每次落雨都不再撑伞;重病在床的时候,老酒跑遍了所有亲戚给我凑足了医药费,唯独缺了一处;入伍政审时,两行的监护人签名也只落了一个名字。

        再后来,我慢慢长大,同学,好友一个个步入婚姻,为人夫为人父。

        我才发现,心里的那根刺已经透过了骨头,怎么也摘不掉。

        我很小的时候就跟人说,我对父亲没有感觉,长这么大连他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就当不存在好了。其实,他是存在的,只是嘴上的无关紧要放在心中就成了难以越过的介怀。

        期待搁置久了,自然会发酵成淡漠。

        爱情是,亲情也是,纵使血浓于水的感情也抵不过时间腐蚀。

        就好比列车,一头在发车站,一头在终点站,而我却永远停留换乘的过道上。对大毛和玲玲姐,我始终是愧疚的,如同我和老酒的隔阂,在他们之间同样也有。如果不是我的到来,他们一家三口一定会是阖家欢乐的模范。

        苗池是幸运的,有人替他熬过了他要承受的苦,有人提前帮他布置好新家。他要走的所有路都有人提前为他试了水,一路所见是鲜花绽开,在他看不见的崎岖深巷里,也有人早早埋葬尸骨,里头藏着哀伤,裹着执着与悔恨。

        至此,他不再是我,我不再是他。

        他是交错时空,穿越平行线的陌生人,而我也成了那多出21克回忆的过路人。

        我贪恋人间温暖繁华,想看看熟知的斑驳光景,想走一段自私的人生。

        而这次会面,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丁邵文。

        对这位活在童话故事里的前辈,我只想祝他“功成身退,觅得良缘”。

        我头回听他故事时,是在21年年会上,那年我还是行政部名不经传的小助理,只是听商务几个总监稍有遗憾的念叨着丁邵文这个名字。

        我看着眼前只比我大上两三岁的寸头少年,忍不住抬起唇角,谁能想到这看起来傻乎乎的小男孩儿长大后会是一个脾气死倔的大情种呢。

        他是,苗池也是,在老酒收藏的照片里头,还有我幼儿园集体照。那张照片很多人都看过,除了魏奶奶和老酒外,谁都没猜出那歪着学士帽,看起来傻不愣登的小矮子会是我,如果不是这样的人生,也不会成就后来的我吧。

        本就和青春没有交集的我们,终究还是溺死在谎言当中。

        再说丁邵文,到底是瑞深家的贵公子,从举止谈吐到礼仪都不见少年人应有的稚气。

        大人端起小脚杯浅浅抿着酒,丁邵文瞅着桌上可乐两眼放光,或许是因为大人在场,他只得忍着性子帮我夹菜。当托盘转过一道凉菜时,总觉得自己有些恍惚,就连握筷的手腕都有些轻颤。

        丁邵文面容疑惑,凑到耳旁轻声问我是不是不喜欢吃苦瓜。

        我笑了笑,说不是,夹过他递来的苦瓜片蘸了点醋汁,有些酸有些苦还有些清凉,没她烧的好吃,也没人提前帮我调上醋汁。

        明明只是一道普普通通的白灼苦瓜,哪来那么多睹物思人。

        前两天做了一个梦,梦到有人给我煮了米线,配菜是一道凉拌苦瓜,撒了蒜末还调了醋汁。梦醒的时候,我突然记不得那人模样,连声音都没了记忆。

        到现在连照片都寻不到,只剩下一个能够轻易忘却的名字。

        串连记忆的苦瓜、米线、春天和初吻都被归在了同一个名字里,埋藏在温热的西南角上。

        明明我挺不喜欢吃苦瓜的,明明吃在嘴里苦滋滋的,明明心里连怀念都没有。

        偏偏就是这种清苦,成了一种戒不掉的瘾,生怕被人从碗里分走。

        丁邵文看着我傻笑,眼神里有些彷徨,他悄悄问我,苦瓜是不是真有那么好吃。

        我看着他小脸上认真模样,忍不住发笑,调侃着说:“你是不是怕苦。”

        他小脸一白,讪讪的回着话说了句怎么可能,然后从醋碟中夹过一片苦瓜,只是那牙齿踩雷区般的模样表情写满了喜感。我拾过手巾掩住唇角偷偷发笑,自家老领导吃瘪模样可不常见,要是把这一幕偷偷拍下来给几十年后的他看,一定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儿。

        虽说这会儿的丁邵文不过是个点大的孩子,但小孩子都挺记仇的。

        或许是猜到自己被人耍了,整局饭桌上都不停往我碗里夹着菜,嘴里还反复嘀咕着“我就不信你能吃下胡萝卜和青椒,气哭你。”

        要不然怎么说他可爱呢,那气鼓鼓的腮帮跟小仓鼠似的,不过仓库的小嘴是囤粮用的,他那纯粹是嘴巴碎的慌。

        很遗憾,后来都没有发生让他感到开心的事儿,好歹也是吃苦长大的孩子,在粮食方面还没什么好挑的。反倒是这位不可一世的太子爷因为我把可乐换成了大麦茶这件事儿,给他委屈的连眼泪都滴啦下来了。

        要不是答应晚上陪他出去买可乐刨冰估计还要闹腾。

        听玲玲姐说丁邵文住在朝阳公馆,为方便后续协议签署,大毛预订的酒店也离着不远。这时候的朝阳还远没有后来那般繁华,除了排成队的二八大杠,偶尔还能瞅见几辆老式虎头奔,大圆框的解放车也拉着一批绿迷彩外出干活。

        这时候的北京房价还算平稳,虽然不比后头那般天价,搁现代却也是寸土寸金的地方,唯一好些的是,在这年代买房倒也用不着户口迁移,没有买房资格一说。

        有时候也会想要不要让大毛在北京和无锡买些老房子,等后头拆迁能存点嫁妆。好歹也在北京呆过些年,自然知道那块儿的土地昂贵,哪边要建机场铁路,记得过些年学校重建的地址也是青山湾化工厂那块儿,连着市政府和万达也都建在滨湖。

        哪会儿想到城里最穷的一个区眨眨眼就成了有名的富庶之地呢。

        只是再到北京城难免还有些不适应,我先前第一次来北京是23岁,这一次是7岁,这时国家的口号还是要富先修路。记得那年来到北京,满城都是高楼矗立的办公区和经济繁华的金融界,连带五环外头都设了高架和柏油路。

        再对比现在,多是石子和水泥路,有不少地方还裂了凹痕,一到雨天就成了天然的水塘子,外头没铺上石子的跟泥巴潭子没多大区别,说不好在路上走着还能从脚底下摸两条鱼上来。

        倒是日落后的风景是曾经从未见过的,云彩披染霞衣,秋叶漂歇田野,农作后的工人扛起锄头跟在车后,身上白褂沾着灰,脸上盐巴结成白又满是笑容,这些都是我从未见过的风景。

        我出生在90年代末,一出生就踩着父母的肩往高处爬,很多事,哪怕听人说得再多,看再多的文字,若是不亲身经历一回儿,永远感受不到中间光景寓意着什么。

        再往后的风景是田里蛐蛐含着叶片吹起口哨,秋风卷起油笔把月亮和星星填上夜幕,遗憾的是这年秋天未见雨时,没等来小雨打落灰尘。

        北方不同南风,南风雨季颇多,河船成线,古镇点着红灯作伴枫林,四季如春,春如四季。哪怕在秋天,也能看得美人青衣翩舞,吴语呢喃。

        无锡人多喜看戏,也喜唱曲颂词,或许是遗传了江南书生的文气,我小时候也总喜欢学着古人捡根树枝做剑,吟花作叶,好不潇洒。当时还不懂骆宾王笔下的《咏鹅》和孩童口中的鸡鸭鱼有哪处区别,想着都是家禽,一笔带过就是。

        后来才明白,所谓前人智慧,到底是何含义。

        我生于江南,自会提笔作画,却又落笔不知何处,看到山川流水只道挪步轻踏以作缅怀。

        我怀敬的从不是诗人大作,是这泱泱华夏马不停蹄的五千年。

        而我能做的也仅仅是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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