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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金屋藏娇


温流在余笙房间睡到日落西山,他美梦正酣却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拖拖拉拉的过去开门就看到一脸凶相的余笙站在门外。

        “你敲什么门啊,咱俩谁跟谁,直接进来不就得了。”

        余笙也不进去,就在门口杵着,冷言冷语,“村长在谷场摆了酒席,喊我带你去吃呢。”

        说到吃的,温流还真觉得肚子饿了,中午路过镇上的时候喝了一碗小米粥,如今早已消化的半点不剩。

        “这里的人还真是热情,我这是沾了你的光吧?”有讽刺的意味。

        余笙不想理他,白他一眼转身下楼。

        在楼下,温流见到了宋婶,当时她刚从外面回来,手里还拎着一个空篮子。

        看到跟在她后面出现的温流,表情一滞,随即笑着问余笙,“阿笙,这就是大家伙说的那个男朋友吗?”

        这些人的嘴是真快啊,火箭发射都没有他们的嘴快。

        余笙尴尬,摇了摇头:“哪里哪里,他开玩笑的,别听村里人瞎说。”

        “他们没瞎说啊,我就是你男朋友。”温流说的不无委屈,简直陷余笙于不义的境地。

        余笙转头,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如果眼神是刀子,恐怕此时温流的身上早被剜去一块肉了。

        “你给我闭嘴!”她吼他。

        这在宋婶眼中就是赤裸裸的小情侣打情骂俏,听到村里人说的时候她还半信半疑,如今看来却是坐实。心里头有难掩的失望,宋寂对余笙的心意瞎子都能看得出来,如今怕是没什么机会了。

        眼前的男人年轻英俊,与余笙郎才女貌很是相配。纵然在自己心里儿子是宝贝,觉得样样不比别人差,但是跟这个人相比,违心的夸赞她也说不出。

        有些差距可能从出生就带来了,没别的办法只能认命。

        就在他们尴尬的杵着的时候,温流冷不丁的问了宋婶一句话,他问她:“阿姨,我们之前是不是见过?”

        温流的嘴角噙着笑,镜片后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

        宋婶叹口气苦笑道:“我这辈子都没怎么出过这个大山,去哪儿见过啊。”

        温流点头,食指骨节推了推鼻梁上滑落的眼镜,淡淡的开口:“也对哈,看着有点眼熟,应该是认错了。”

        两个人不疾不徐地赶到谷场时,村长早已跟几个村干部在那儿等着了。四周的小摊被撤掉,换成了一张张饭桌,这就是电视剧里看过的村宴。

        客人来了,村长一番示意,早就炒好的菜一道道开始上桌。菜色丰盛,可以跟余笙第一天来的时候在村长家吃的那顿相媲美,足以说明这是待客的最高规格。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席间,村长一个接一个的给温流敬酒,对余笙更是赞不绝口。在他那里还是把温流当做余笙的男朋友的,所以余笙觉得自己简直解释了个寂寞。

        男人喝酒,她就变得很无聊,一手托腮,另一只手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叩着桌面,目光也顺势往别的桌扫去。

        隔了一张桌子,她看到了面无表情的宋寂,男人也正在看着她,所有的情绪都在那双湖泊一样的眼睛。那里面有努力克制却克制不住地感情,目光灼热,余笙觉得自己就快被烫伤了。

        像是做错了什么,她忽然就没有勇气与他对视,略显慌乱地低下头去。

        这叫什么事啊,为什么她感觉自己像被丈夫捉奸的小媳妇一样,她唾弃这样的自己。

        天色暗了下来,桌子底下,温流捉住了余笙的手指,力度正好的握着。他神情无异,与一桌子的人谈笑风生。余笙挣扎却无法挣开,避免吸引他人目光,索性随他去了。

        眼睛跟不受控制似的往隔壁的隔壁桌闪,只是当她再去看宋寂的时候,他已经不看她了。

        同桌吃饭的阿苗哥哥不知道在宋寂的耳边一脸猥琐的说了什么,只见他不悦地皱紧了眉头。恰巧有人向他递酒,接过别人递给他的一瓶啤酒,宋寂仰头就灌。

        谷场灯光大亮,遮住了天上的月光。

        中央的空地上,精壮的汉子在表演双龙戏珠,两条亮黄色的金龙被舞的上下翻飞,长长的龙身交错缠绕,争抢抛出的绣球玉珠。这算是丰收节的压轴节目了,看的最开心的是一众孩子们。

        温流跟村长他们聊的热火朝天,余笙则起身去了戏台那边,此时台上的演员正在唱昆曲《牡丹亭之游园惊梦》。

        《游园惊梦》这出戏余笙听过,那时候年纪太小了,根本不知其所谓。如今她长大了,体会过了情的滋味后再来听,竟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萦绕心头。

        忙碌了一天,此时已经有很多人回家去,戏台下面零零散散站着几个人,比起中午少了近一半。收了别人的钱自然是不能怠慢的,哪怕观众骤减,台上演员依旧尽职的在唱。

        女演员在台上咿咿呀呀,声调婉转。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以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余笙静静地站在戏台下面看,不知是被演员情绪感染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她就是忽然间情绪变得很低落。

        有人在她身侧站住,酒气借着风蔓延。只是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就那样安静地看着台上。

        身后不远处的说书先生酒足饭饱后继续他没讲完的故事,这次说的是汉武帝刘彻的《金屋藏娇》,一众怀春少女听得如痴如醉,暗暗羡慕陈阿娇有如此良人待她,顺便再在心里幻想一下自己未来的意中人。

        是啊,谁能抵挡的了金屋子的诱惑呢?

        余笙苦笑,如果陈阿娇真得良人,又怎会掷千金向司马相如买赋呢?

        “你说刘彻有没有真心喜欢过陈阿娇?”看着台上的昆曲表演,听着身后的评书,余笙这样问身边的人。

        “有吧。”思虑了一小会儿,那人幽幽的回答。

        “你知道?”

        “他不是说要盖一间金屋子将她藏进去吗?这得多珍视才会有这个想法。”

        “可她不是照样没得到一个好下场吗?”

        “他是帝王,帝王的感情从来就不纯粹吧。”

        “难道不是因为男人都三心二意?诺言随口就可以说,对谁都可以说。”余笙鼻腔一酸,她觉得自己很像被幽禁在长门宫的陈阿娇,被所爱之人抛弃,却又没有丝毫的办法,纵然千金买赋也无济于事。

        宋寂垂眸去看余笙,灯光映照在她眼睛里,像一对琥珀。

        他对她说话的语气诚恳,眼神真挚,他说:“我不一样。”

        余笙回望他,“你哪儿不一样,你不是男人?”

        她嗤笑,故意一般。

        “我的心跟他不一样。”

        “……”

        “我只有一颗心,只宝贝一个人。我也想盖一间金屋子,将我的心上人藏进去。这屋子只有锁没有钥匙,藏进去就是一辈子。”

        世界好像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突然静止了,没了戏曲,没了评书,没了远处的酒桌,没了热闹的人群。

        世间万物隐去,只剩下余笙和宋寂两个人。

        这个男人许是醉了,那双澄净如湖泊的眼睛变的通红。他看向余笙的眼中满是不甘,可也仅仅只是不甘。许久之后,他狠狠地转过身去,留给余笙的只是一个落寞又倔强的后背,让人想去抱抱他。

        胳膊抬了抬,手攥紧,余笙终究还是什么都没做,那只抬起来的胳膊颓然的垂下。

        世间的很多事情都没有道理可言,有的人拿武器都不能置你于死地,可又有人仅仅只是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就可以毫不费力的让你缴械投降,让你自己双手捧着将心奉上。

        这,是一种无可奈何心甘情愿的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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